{"id":"q6dd8c95ff85a74480a9e","batch_id":"batch-000067","seq":477,"speaker":"chu***","date":"2026-01-06T21:32:02.268Z","text":"程序屏蔽与“滥诉”标签： 在上述文件中，我提出了关于没收程序的重要程序质疑，特别是对 Greyer 律师、Luc 托管人和检方行为的质疑 。在 Dkt. 508 中，我动议罢免 Greyer，因其涉嫌对其客户实施欺诈；Greyer 代表数千名受害者，是诉讼程序中的利益相关第三方 。在 Dkt. 510 中，我质疑了赔付程序本身的程序问题 。在 Dkt. 519 中，我再次寻求罢免 Greyer，随后的文件证实了这些疑虑：Greyer 的欺诈行为在 Dkt. 709 中得到了 Beibei Zhu 的核实，他也因 Greyer 的失职寻求 10 万美元的索赔；在 Dkt. 712 中，Greyer 的法律顾问终止了与 Beibei Zhu 的合同 。在 Dkt. 522 和 524 中，我提出了关于 Luc 托管人在破产案中处理债权人登记的其他程序问题 。随后，Ryan Bai（SDNY Dkt. 733）及其在第二巡回法院的强制令程序（SDNY Dkts. 765; 第二巡回法院命令, SDNY Dkt. 767）中提交的独立文件也涉及了类似的债权人登记程序，这些程序后来引发了“欺诈法院”的担忧 。第二巡回法院并未驳回关于“欺诈法院”的指控，而是指示 Ryan 根据 Rule 60(d) 在宣判后寻求救济 。\n\n\n\n\n\n尽管这些文件具有实质性的重要性且与诉讼紧密相关，但 Torres 法官的 528 号命令在很大程度上回避了对我的程序主张的裁决 。相反，法院将这些文件定性为“不当”、超出刑事诉讼范围或具有骚扰性，并据此驳回了动议 。通过强调程序标签和我的提交行为，法院转移了对实质性程序问题的注意力，有效地屏蔽了底层问题免受审查 。这种“滥诉/不当”的定性掩盖了我主张的法律价值，剥夺了对有效程序异议的实质裁决机会，并限制了获取法院补救程序的权利 。这构成了程序屏蔽的典型案例：法院利用惩戒性或程序性标签替代对合法程序主张的裁决，从而规避了对赔付程序、律师渎职和债权人登记等重大问题的审查 。\n\n\n\n\n\n\nB：基于错误事实前提的不当 596 号命令 \n\n596 号命令在 528 号命令发布后不到 24 小时内签发 。在该命令中，地方法院重申任何“不当提交”都可能导致法院发布禁令 。基于我和 Beibei Zhu 在 528 号命令发布后 24 小时内提交了几份文件这一“事实”，法院对我二人实施了预先审查要求，即未来的任何提交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登记 。\n\n\n596 号命令将进入登记系统的权限设定在司法筛选的前置条件下，实际上对我和 Beibei Zhu 实施了功能性的提交限制 。然而，我最近才发现，该命令的基础事实前提——特别是针对我的预审限制——明显是基于错误因素 。\n\n\n具体而言，596 号命令假设我的文件（后来登记为 Dkt. 554, 555, 556, 和 557）是在 528 号命令签发并登记之后提交的 。这一假设是完全错误的 。如附件 F 所示，我是于北京时间 2025 年 4 月 3 日发送了这些文件 。相比之下，528 号命令在 Courtlistener 上的公开上传时间为美国东部时间 2025 年 4 月 3 日下午 4:30，对应北京时间为 4 月 4 日凌晨 4:30 。因此，我的 Dkt. 554-557 文件是在 528 号命令公开登记或可获取之前发送的，在时间上不可能违反 528 号命令，也不属于在命令发布后的“24 小时内”提交 。\n\n\n\n\n596 号命令因此建立在错误的事实前提之上——即我藐视法院指示在 528 号命令后提交文件 。由于该前提错误，对我实施的预审限制缺乏任何事实依据 。\n\n\n\nC：基于错误事实前提的非法压制文件 \n\n正如我开头提到的，我曾在 11 月寻求强制令救济，因为我的 CVRA 动议被 SDNY 压制了 。由于 596 号命令实施的预审制度建立在错误的事实前提之上，法院继续拒绝登记我 679 号之后的提交文件，构成了对程序正当程序的持续侵犯和对司法裁量权的滥用，违反了我的 CVRA 权利，相当于非法压制了获取法院审理的途径 。","text_en":null,"edited":false,"reply_to":null,"reply_status":"none","has_attachment":false,"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6dd8c95ff85a74480a9e","reply_url":null,"reply_label":"","batch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67/pages/3","batch_canonical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67/pages/3","notice":"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content_type":"discussion_message","canonical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6dd8c95ff85a74480a9e","markdown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6dd8c95ff85a74480a9e/markdown","json_url":"https://mubeitech.com/api/discussion-messages/q6dd8c95ff85a74480a9e","surrounding_messages":[{"id":"qa68dd608ad08ee1e8b34","speaker":"chu***","date":"2026-01-06T21:07:56.647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a68dd608ad08ee1e8b34"},{"id":"qcb0fd7ec8e0e22c40304","speaker":"chu***","date":"2026-01-06T21:08:16.349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cb0fd7ec8e0e22c40304"},{"id":"q11f246c2ee5d8df6128c","speaker":"chu***","date":"2026-01-06T21:30:07.394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11f246c2ee5d8df6128c"},{"id":"q0f220a4bb3b80bbc21ad","speaker":"chu***","date":"2026-01-06T21:33:54.641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0f220a4bb3b80bbc21ad"},{"id":"q465f60ed668415fa5c18","speaker":"chu***","date":"2026-01-06T21:35:35.222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465f60ed668415fa5c18"},{"id":"q4d90fd0e8aa106e1f4e4","speaker":"kir***","date":"2026-01-06T21:40:27.739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4d90fd0e8aa106e1f4e4"}],"parent_message":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