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qc477cf6b6cd0ccd45006","batch_id":"batch-000143","seq":325,"speaker":"him***","date":"2026-08-07T06:25:39.792Z","text":"盖尔的文件暴露出巨大问题：\n\n21 U.S.C. § 853(i) 确实是包含 remission（减免/返还）权限的法条。 \n\n区别大致如下：\n\n§ 853(n) = 司法附带程序（judicial ancillary proceeding）。第三方到法院主张，实质上是：“这项财产依法属于我，或者我的财产权利优先于被告。”这是由法院对第三方财产权进行裁判。\n\n§ 853(i) = 由司法部长/司法部执行的行政救济机制。其中明确授权司法部长处理 mitigation 或 remission 的申请，也可以将被没收财产返还给受害人，或采取措施保护无辜第三方。因此，把 § 853(i) 称为“行政性的 Remission 程序”，在这个基本概念上是正确的。\n\nCVRA，18 U.S.C. § 3771 = 另一套独立的受害人权利制度。它保护符合法律定义的联邦“crime victim”的权利；它本身并不是一个用来裁定没收财产权属的程序。\n\n\n但是，关键问题在于：盖尔本人其实明确同时援引了这些不同的法律理论。\n\n例如，盖尔在 2024年11月25日提交的 Dkt. 478 中，并不是只依据 CVRA。他在文件开头就要求依据一系列法律返还资金，其中明确包括：\n\n“21 U.S.C. §§ 853(i) and (n)”\n以及\n“18 U.S.C. § 3771”\n\n而且 Dkt. 478 大量使用 CVRA 的语言。它把申请人称为 “financial victims”，提到 “victim funds”，并且专门设置了一节标题为 “STATUS AS VICTIM”。\n\n盖尔在那里解释，有五名受保护的客户被政府认定为 Kwok、Je 和 Wang 的受害人；但同时又主张，这些客户认为自己真正遭受的损失来自政府的干预，而不是被告人的行为。\n\n随后，在 2025年4月7日提交的 Dkt. 676 中，盖尔又再次明确表示，HEX 申请人依据以下法律寻求资金返还：\n\n§ 3771、§ 983、§§ 853(i) 和 (n)、Rule 41(g)，以及其他法律理论。\n\n所以 Dkt. 676 很明显并不是一个纯粹、单一的 § 853(n) petition。\n\n但是与此同时，Dkt. 676 又确实提出了非常强烈的 § 853(n) 式财产权主张。盖尔主张：\n\nHEX 储备资金属于 constructive trust（推定信托/建设性信托）；\n\n每个投资人的资金可以被追踪；\n\n政府不应把这些可追踪资金混在一起，然后统一放进一个资金池再重新分配；\n\n并且他明确引用了 § 853(n)(6)(A) 下与 constructive trust 有关的法律依据。\n\n所以更准确地说，盖尔的法律策略是一种 “混合式/备选式理论”：\n\n“这些投资人无论被法院认定为依据 CVRA/§ 853(i) 有权获得 restoration/remission 的受害人，还是被认定为依据 § 853(n) 对财产拥有优先权的第三方财产所有人，都应该拿回自己的钱。”\n\n这与下面这种说法有实质区别：\n\n“盖尔反对 § 853(i) remission，并且只走 § 853(n)。”\n\n问题就在于，如果把整个法律结构描述成：\n\n盖尔 = § 853(n) 司法财产权路线\n\n对比\n\nGovernment = § 853(i) remission 行政路线\n\n这种二分法实际上过于简单化。\n\n因为法院记录显示，盖尔本人也是同时使用两条路线的。\n\n另外，还有一个时间上的重要修正：\n\n盖尔并不是到最后才第一次同时援引 § 853(i) 和 § 853(n)。\n\n事实上，2024年11月25日的 Dkt. 478 就已经同时援引了：\n\n§ 853(i)\n\n§ 853(n)\n\nCVRA § 3771\n\n\n到了 2025年4月的 Dkt. 676，他又再次同时援引这些法律依据。\n\n因此，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n\n即使盖尔把 § 853(i) 作为一个备选法律依据援引，他在 constructive trust 和 tracing 方面的核心理论，仍然要求对每个投资人的具体财产权进行确认，而不是简单地把所有资金混进一个统一的 remission pool 再进行普遍分配。\n\n这一点和 Dkt. 676 是可以相容的。\n\n但是，如果说：\n\n“盖尔本身反对 § 853(i)”\n\n那就很难与他自己文件中明确引用 § 853(i) 这一事实相一致。","text_en":null,"edited":false,"reply_to":null,"reply_status":"none","has_attachment":false,"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c477cf6b6cd0ccd45006","reply_url":null,"reply_label":"","batch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43/pages/2","batch_canonical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43/pages/2","notice":"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content_type":"discussion_message","canonical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c477cf6b6cd0ccd45006","markdown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c477cf6b6cd0ccd45006/markdown","json_url":"https://mubeitech.com/api/discussion-messages/qc477cf6b6cd0ccd45006","surrounding_messages":[{"id":"q25b1f918884defea3c79","speaker":"ntp***","date":"2026-08-07T06:22:23.427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25b1f918884defea3c79"},{"id":"q1ef814dfbec48e71638d","speaker":"ntp***","date":"2026-08-07T06:24:10.607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1ef814dfbec48e71638d"},{"id":"q6df6a092632ccfd612a7","speaker":"kir***","date":"2026-08-07T06:25:12.382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6df6a092632ccfd612a7"},{"id":"qe6755c47cd3bde2e95c2","speaker":"ntp***","date":"2026-08-07T06:29:44.161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e6755c47cd3bde2e95c2"},{"id":"qa090f66dc5478e4fec38","speaker":"ntp***","date":"2026-08-07T06:31:28.093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a090f66dc5478e4fec38"},{"id":"qf21cc06e124885a32879","speaker":"ntp***","date":"2026-08-07T06:31:53.284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f21cc06e124885a32879"}],"parent_message":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