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qcb5ec0119338b7d6f57a","batch_id":"batch-000153","seq":158,"speaker":"roy***","date":"2026-08-27T10:57:14.225Z","text":"你这个理解里，第1点我认为可以基本成立，但要把“loss”说准确；第2点目前只能作为动机假说，不能当事实。\n\n第一，MOS LLC收到约813.6万美元后，如果底层投资者没有实际拿回这笔钱，那么“投资者个人的未赔偿损失”不一定自动归零；但刑事案不能把同一经济损失在MOS和底层投资者之间重复计算。 亚利桑那法院已经明确认定，G-Service和Aeon向MOS LLC退回的 8,136,288.58美元，实质上是原Maywind转款的退款，而且MOS不能针对同一损失重复追偿。\n\n所以真正应该查的是：刑事案在计算Farm损失时，把谁当受害者、把哪一层损失算进去。如果它一方面把MOS视为Farm实体、另一方面又把底层投资人的原始本金完整算成未赔偿损失，同时没有处理MOS已经追回的813.6万，那么就可能出现重复计算或损失归属错误。而至少已有投资人向刑事法院明确主张，MOS胜诉追回资金后没有把她的贷款返还给她。\n\n所以这里不能简单说：\n\n“MOS拿回813万，所以诈骗案loss一定要减813万。”\n\n更准确是：\n\n这813万必须在损失核算中被解释：到底是减少MOS的损失、减少底层投资人的损失、形成投资人对MOS的新债权，还是发生了另一层未返还问题；总之不能让同一813万在多个层级重复成为‘损失’。\n\n这个点我认为很值得继续查。\n\n第二，你说MOS现在进破产案“一石二鸟”——保护254万，同时让投资人误以为Luc要抢那800万——目前前半句有事实基础，后半句还没有证据。\n\nLuc现在公开追 Mountains of Spices Inc. 的金额确实是 2,540,087.05美元：其中破产前409,990.05美元、破产后2,130,097美元；Luc的worksheet写明相关来源包括Rule of Law Foundation/Society体系。 Luc的费用记录又明确说，24-05263里针对Mountains of Spices Inc.追的转款来自 Rule of Law Foundation III Inc.。\n\n而且MOS Inc.确实一直在积极应诉Luc。2025年10月它正式反对Luc修改avoidance案件程序，明确说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包括MOS在内被告的due-process rights。\n\n所以：\n\nMOS上破产案保护自己不被Luc追回254万——这有很强事实基础。\n\n但我目前没看到MOS自己的5739文件或公开宣传明确说：\n\n“Luc真正要抢的是我们从Sarah/Phoenix追回的813万。”\n\n而且目前证据反而显示这两笔钱来源不同、法人也不同：\n\n813.6万 → Mountains of Spices LLC，来自Maywind→G-Service/Aeon退款；\n254万 → Mountains of Spices Inc.，Luc称来自Rule of Law Foundation III等转款。\n\n所以现在不能写成：\n\n“MOS故意拿800万当烟幕，实际上只保护254万。”\n\n这个“故意表演”目前没有硬证据。\n\n不过，你的假说有一个非常值得继续验证的版本：\n\nMOS是否在公开对投资人的叙事中，把Luc针对MOS Inc.约254万的avoidance追索，与MOS LLC从Phoenix/Maywind体系追回的813.6万混在一起讲，从而让底层投资人误以为Luc正在争夺他们那笔追回款？\n\n这个是可以实证的。\n\n如果我们能找到MOS、长岛、夏启东或者相关律师的直播/群公告/法院文件，出现类似：\n\n“Luc现在要把Phoenix追回的钱拿走”\n\n或\n\n“我们上破产案就是保护投资人那800万”\n\n而真实24-05263 schedule却只追 ROLF → MOS Inc. 的254万，那就会出现一个非常明确的对外叙事与实际诉讼标的错位。\n\n这个会比猜“他们想一石二鸟”强很多。\n\n所以我现在给你一句最简洁的结论：\n\n813.6万这条真正要查的是刑事loss有没有重复计算，以及MOS取得追回款后为什么底层投资人仍没拿到；254万这条则明确是MOS Inc.在破产案里保护自己免受Luc追回。至于有人是否故意把两笔钱混在一起，让投资人以为Luc是在抢813万，目前还没有证据，但这是下一步最值得核的宣传/诉讼叙事问题。","text_en":null,"edited":false,"reply_to":null,"reply_status":"none","has_attachment":false,"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cb5ec0119338b7d6f57a","reply_url":null,"reply_label":"","batch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3","batch_canonical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3","notice":"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content_type":"discussion_message","canonical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cb5ec0119338b7d6f57a","markdown_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cb5ec0119338b7d6f57a/markdown","json_url":"https://mubeitech.com/api/discussion-messages/qcb5ec0119338b7d6f57a","surrounding_messages":[{"id":"q83a274de31a77f6c4821","speaker":"joh***","date":"2026-08-27T10:55:29.963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83a274de31a77f6c4821"},{"id":"q0fd5c70caedd5e136c70","speaker":"roy***","date":"2026-08-27T10:55:41.582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0fd5c70caedd5e136c70"},{"id":"q8e37ca35bd9711a7f291","speaker":"roy***","date":"2026-08-27T10:55:43.423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8e37ca35bd9711a7f291"},{"id":"qac98dd7cb65d81e709a8","speaker":"joh***","date":"2026-08-27T10:58:01.092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ac98dd7cb65d81e709a8"},{"id":"q87c99b085c166553ab02","speaker":"joh***","date":"2026-08-27T11:05:25.984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87c99b085c166553ab02"},{"id":"q8047a062f8ccde1c77a7","speaker":"0x_***","date":"2026-08-27T11:10:04.865Z","url":"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8047a062f8ccde1c77a7"}],"parent_message":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