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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上诉 · 动议 · ECF #16

**解除及替换辩护律师动议 —— 美国诉 Ho Wan Kwok（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案，2Cir 26-1853 ECF #16（2026-08-05立案）。根据《刑事司法法》（CJA）指定的辩护律师 Joshua L. Dratel 提请动议，请求解除其作为郭文贵上诉律师的职务，并由纽约联邦公设辩护人机构（Federal Defenders of New York）接替。附带声明说明郭文贵于2026年6月29日被判处360个月监禁并被处8.89亿美元没收令，检方对律师回避及按 CJA 规定指定替任律师不持异议。**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2cir_26-1853_dkt_16**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Case: 26-1853, 08/05/2026, DktEntry: 16.1, (1 of 1)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Thurgood Marshall U.S. Courthouse 40 Foley Square, New York, NY 10007 电话：212-857-8500

动议信息声明

案号：26-1853 案名简称：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 GUO（美利坚合众国 诉 郭）

动议事项：解除律师代理职务

下文列明所寻求救济的准确、完整陈述：
解除《刑事司法法案》（Criminal Justice Act，“CJA”）指定上诉律师的代理职务，并由联邦公设辩护人（Federal Defenders）接替担任代理律师。

动议方：Miles Guo（郭文贵） 相对方：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坚合众国）

原告 被告

上诉人/申诉人 被上诉人/答辩人

动议方律师：Joshua L. Dratel 相对方律师：联邦助理检察官 Ryan B. Finkel
[律师姓名，附所属律所、地址、电话号码及电子邮件]
Law Offices of Dratel & Lewis（Dratel & Lewis 律师事务所）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United States Attorney's Offic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29 Broadway, Ste. 1412, New York, NY 10006 26 Federal Plaza, 37th Floor, New York, NY 10278
(212) 732-0707, jdratel@dratellewis.com (212) 637-6612, Ryan.Finkel@usdoj.gov

上诉来源法院-法官/机构：Analisa Torres 法官阁下，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S.D.N.Y.）

请勾选相应方框： 适用于紧急动议、暂缓执行动议及上诉期间禁令动议：
动议方是否已通知相对方律师（依据《本地规则》第 27.1 条规定）： 此项救济请求是否已在原审法院提出？ 是 否
是 否（说明）： 本法院此前是否曾寻求此项救济？ 是 否
政府立场见辩护律师声明第 5 段。
请求的答复日期及紧急情况说明：

相对方律师对动议的立场：
不反对 反对 不知情
相对方律师是否打算提交答复：
是 否 不知情

是否请求对动议进行口头辩论？ 是 否（口头辩论请求不一定会获准）

上诉辩论日期是否已确定？ 是 否 若已确定，请输入日期：

动议方律师签名：
日期：8/5/26 送达方式：电子送达 其他 [附送达证明]

表格 T-1080 (rev. 10-23)

Case: 26-1853, 08/05/2026, DktEntry: 16.2, (1 of 3)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案号：26-1853
美利坚合众国，
被上诉人
支持解除代理职务动议之声明
– 诉 –
郭文贵（Miles Guo），
上诉人。（电子提交）

JOSHUA L. DRATEL 根据 28 U.S.C. §1746，特此在承担伪证罪法律责任的前提下确认如下：

1. 本人自 1984 年起获准在本法院执业，并已依据《刑事司法法案》（“CJA”）获指定在上述标题案件的上诉中代表被告兼上诉人郭文贵。本人提出本动议，请求解除本人作为郭先生律师的代理职务，并由纽约联邦公设辩护人（Federal Defenders of New York）接替担任郭先生的上诉代理律师。

2. 在郭先生经审判被定罪并解聘其委托律师后，本人与 John F. Kaley 律师及 Melinda Sarafa 律师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地区法院获指定，就量刑及相关程序代表郭先生。因本人提交了上诉通知书（Dkt 1.1），故本人为本案上诉的记录在案律师。

3. 郭先生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被判处 360 个月监禁，并被命令没收 8.89 亿美元（Dkt 856）。判决书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归档（Dkt 860）。郭先生目前正在斯库尔基尔联邦惩教所（Federal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 Schuylkill）服刑。

4. 本人已与联邦公设辩护人上诉部门主管 Danny Habib 进行沟通，他已告知本人，联邦公设辩护人愿意且有能力在上诉中代表郭先生。联邦公设辩护人曾在 2023 年郭先生首次过堂（presentment）时代表郭先生，但随后由其委托律师接替。然而，郭先生现已申请破产，符合获得指定辩护律师的资格（正如其在审判后于地区法院所符合的情形一样）。

Case: 26-1853, 08/05/2026, DktEntry: 16.2, (2 of 3)

5. 本人亦已与联邦助理检察官 Ryan B. Finkel 取得联系，其要求本动议载明政府立场如下：“政府不反对解除郭先生上诉代理律师职务的动议。我们亦不反对依据《刑事司法法案》为郭先生指定替换律师。虽然政府对该律师具体应为何人不持立场，但政府的立场是，该指定应当按照第二巡回法院在其 CJA 方案下确立的程序进行，而非应郭先生之请求进行律师替换。”

6. 郭先生已直接向 Sarafa 女士及本人确认，其希望解除本人（以及 Kaley 先生和 Sarafa 女士）的代理职务，并由联邦公设辩护人担任其上诉代理律师。鉴于涉及的潜在审前、审判及量刑争议点数量众多，案情复杂（包括卷帙浩繁的诉讼与证据开示记录），Kaley 先生、Sarafa 女士及本人一致认为，由新律师进行审查和代理在本案中是适当的。

7. 我们仅在量刑阶段获指定且仅为该目的获指定这一事实进一步强化了上述结论。在此背景下，联邦公设辩护人具备处理如此复杂且记录规模如此庞大的上诉案的能力与资源：本案的证据开示包含 46 个独立硬盘，数据总量达 71 太字节（TB）。

8. 此外，地区法院指定律师的工作还受到了 CJA 名录律师（尤其是具备律所资源者）因利益冲突而无法代理郭先生的人数影响。如此大规模的上诉亦需要投入大量的 CJA 资源，而由联邦公设辩护人代理则可免除此类资源消耗。

Case: 26-1853, 08/05/2026, DktEntry: 16.2, (3 of 3)

9. 为上诉案件指定联邦公设辩护人亦有先例可循。在 United States v. Avenatti, 19 Cr. 373 (PGG) (S.D.N.Y. 2019) 一案中，联邦公设辩护人在上诉中替换了受委托的审判律师。同样，联邦公设辩护人在 United States v. Martignoni, Docket No. 94-1187（同为复杂的欺诈起诉案）、United States v. Edwardo-Franco, 885 F.2d 1002 (2d Cir. 1989)（复杂的毒品贩运起诉案）以及 United States v. Long, 917 F.2d 691 (2d Cir. 1990)（《反勒索及受贿组织法》[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RICO”] 起诉案）的上诉中均被替换指定为代理律师。

10. 因此，谨请求法院解除本人的郭先生代理律师职务——并在必要时一并解除 Kaley 先生和 Sarafa 女士的代理职务，即便他们未在本法院本案的卷宗目录中出现——并由联邦公设辩护人接替担任郭先生的上诉代理律师。

综上所述，谨请求法院批准动议，解除本人以及 Kaley 先生和 Sarafa 女士在本案上诉中作为郭先生代理律师的职务，并由纽约联邦公设辩护人接替担任郭先生的代理律师。

本人在承担伪证罪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声明，据本人所知及所信，前述内容真实无误。28 U.S.C. §1746。签署于 2026 年 8 月 5 日

/S/ Joshua L. Dratel

JOSHUA L. DRA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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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2cir_26-1853_dkt_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