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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102-2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02_2**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已提交：纽约县书记官 案件编号：652077/2017

Supreme Court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 County of New York（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分院）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

17 652077

原告，

索引号：652077/2017

拟定判决书

诉

Kwok Ho Wan（郭浩云），又名 Kwok Ho（郭浩），又名 Gwo Wen Gui（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Wan Gue Haoyun（万国浩云），又名 Miles Kwok（迈尔斯·郭），又名 Haoyun Guo（浩云郭），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建金控股公司），以及 Genever Holdings LLC（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鉴于，2017年4月18日，原告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针对被告郭浩云（又名郭浩，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万国浩云，又名迈尔斯·郭，又名浩云郭）（以下简称“郭”）提起诉状，主张针对被告郭的违约诉由。

鉴于，2019年4月18日，原告针对郭以及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建金控股公司（与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称为“建金被告”）提起第一修正诉状，主张以下诉由：(i) 针对被告郭的违约诉由，以及 (ii) 针对建金被告的刺破公司面纱诉由。

鉴于，2020年7月24日，原告就其针对郭的违约主张申请部分简易判决，该动议经充分辩论并由 Barry R. Ostrager（巴里·R·奥斯特拉格）法官审理，法官于2020年9月15日签发裁定与命令，并于2020年9月16日在纽约县书记官办公室登记入档，支持原告就修正诉状中第一项罪名（违约项）提出的动议，并指示原告至迟于2020年10月14日通过动议通知提出动议以确立第一项下的损害赔偿金。

已提交：纽约县书记官 02/03/2021 中午 12:28 索引号：652077/2017 NYSCEF 文件编号：716 NYSCEF 接收时间：02/03/2021 案件编号 22-50073 文件 102-2 提交于 03/19/22 登记入档于 03/19/22 13:56:36 第 2 页，共 4 页

已提交
2021年2月3日 书记官
纽约县书记官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已提交：纽约县书记官 案件编号：652077/2017

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分院
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

原告，

诉

郭浩云，又名郭浩，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万国浩云，又名迈尔斯·郭，又名浩云郭，建金控股公司，以及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索引号：652077/2017

Edward Moss（爱德华·莫斯）律师的确认声明

被告。

我，爱德华·莫斯，系经正式获准在纽约州法院执业的律师，根据《纽约州民事诉讼法与规则》第2106条，在受伪证罪处罚的前提下，特此确认如下：

1. 我是本院律师协会会员，也是 O'Melveny & Myers LLP（美迈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该所为原告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PAX”）在本案中的记录代理律师。

2. 我完全知悉本诉讼案的事实与情况。为登记本判决书之目的，我提交本确认声明，放弃诉讼费用和杂费支出。

日期：2021年1月25日 纽约州纽约市 签署人：/s/ Edward Moss 爱德华·莫斯
案件编号：652077/2017

索引号：652077/2017

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分院 索引号：652077/2017

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

原告，

-针对-

郭浩云，又名郭浩，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郭文贵，又名万国浩云，又名迈尔斯·郭，又名浩云郭，建金控股公司，以及建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判决书

美迈斯律师事务所

时代广场大厦 时代广场7号 纽约州纽约市 10036 (212) 326-2000

原告太盟亚洲机会基金合伙企业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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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02_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