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1228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1228
- 类型
- ORDER
全文
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案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债务人请求准许就部分准许保护令动议的命令提起上诉的动议,以及作为备选请求的调卷令申请
根据 28 U.S.C. §158(a)(3)、Fed. R. Bankr. P. 8004 和 28 U.S.C. § 1651,个人债务人 Ho Wan Kwok(郭文贵)(以下简称“个人债务人”)通过其下列签署的代理律师事务所 Zeisler & Zeisler, P. C.(以下简称“Z&Z”),谨此提出动议(以下简称“本动议/申请”),请求准许其就破产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作出的《部分准许保护令动议的命令》(Doc. No. 1217,以下简称“该命令”)提起上诉;该命令授权向第 11 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以下简称“受托人”)提供个人债务人的庇护申请(以下简称“庇护申请”);作为备选请求,个人债务人申请签发调卷令,撤销破产法院的该命令。为进一步支持本动议/申请,个人债务人谨陈述如下。
1. 个人债务人多年来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中共”)的政治打击目标。2015 年初,在得知中共将基于捏造的证据以政治动机的指控逮捕他后,个人债务人逃往美国。自个人债务人离开中国以来,他本人及其家人一直遭受中共及其代理人持续不断的威胁和骚扰。
2. 在申请破产保护数年前,个人债务人在 Clark Hill PLC(以下简称“Clark Hill”)律师的协助下,准备并向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美国国土安全部)提交了庇护申请。个人债务人通过庇护申请寻求在美国避难,并寻求免受中共持续威胁的保护。庇护申请包含保密性极强的高度敏感信息,8 C.F.R. §§ 208.6(a) 和 1208.6(a) 明确保护该等信息不得披露。1
3. 个人债务人通过本动议,请求准许其就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Manning, J.)(以下简称“破产法院”)作出的命令取得上诉审查;该命令授权向受托人及其律师提供包括庇护申请在内的文件。作为备选请求,个人债务人谨申请签发调卷令,撤销破产法院的该命令。
4.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下简称“申请日”),个人债务人根据《破产法》第 11 章提交自愿救济申请,从而启动上述破产案件。2022 年 7 月 7 日,受托人获任命。(见 Doc. No. 514)。
5. 个人债务人破产财产的资产之一,是个人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前针对 Clark Hill 提起的一项请求权(以下简称“失职诉讼”)。在失职诉讼中,个人债务人主张,Clark Hill 的计算机系统遭到黑客攻击,致使未经授权的人员得以访问庇护申请,从而使其受到损害。具体而言,个人债务人主张,除其他事项外,作为 Clark Hill 多次违反其职责的直接且近因,庇护申请的细节和内容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被广泛披露,并落入对个人债务人怀有敌意的第三方之手。Clark Hill 聘请 Jenner & Block, LLP(以下简称“Jenner & Block”)在失职诉讼中代理其进行诉讼。
1 8 C.F.R. § 208.6(a) 和 8 C.F.R. § 1208.6(a) 内容相同,但前者授权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国土安全部长),后者授权 Attorney General(司法部长),允许披露庇护申请中包含或与其相关的信息。为便于引用,本动议/申请仅援引 8 C.F.R. § 1208.6,除非必要。
6. 2022 年 7 月 28 日,受托人提交了《第 11 章受托人根据破产规则 2004 和地方法规则 2004-1 请求作出命令,授权就债务人的各类法律及财务顾问进行取证的综合动议》(Doc. No. 637,以下简称“专业人士 2004 动议”),请求除其他事项外,对 Clark Hill 进行审查。
7. 2022 年 8 月 5 日,个人债务人对专业人士 2004 动议提出有限异议(Doc. No. 703),除其他事项外,理由是:如随该动议提交的拟议命令获作出并按字面解释,则将禁止对依照专业人士 2004 动议送达的传票提出实体异议,包括基于特权提出的异议,违反 Bankr. L. R. 2004-1。
8. 2022 年 8 月 16 日,破产法院作出《准许第 11 章受托人关于就债务人的各类法律及财务顾问进行规则 2004 取证之申请的命令》(以下简称“准许专业人士 2004 动议的命令”)(Doc. No. 756)。该命令除其他事项外,允许向 Clark Hill 送达传票(以下简称“该传票”),但指示履行应“[s]ubject to any rights under the Federal Rules of Bankruptcy Procedure, the 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 and applicable Local Rules[.]”。因此,破产法院修改了受托人拟议的、准许专业人士 2004 动议的命令,以保留个人债务人及传票受送达人的权利,使其能够对传票的实体内容提出异议。
9. 2022 年 8 月 18 日,受托人通知其将根据准许专业人士 2004 动议的命令送达传票,其中包括向 Clark Hill 送达该传票。
10. 2022 年 9 月 14 日,法院作出《有关对与规则 2004 传票文件和信息相关的律师—当事人特权及工作成果保护之控制权的同意命令》(Doc. No. 856,以下简称“同意命令”)。同意命令界定了受托人与个人债务人各自对律师—当事人特权及工作成果特权的控制范围,并规定了处理有关该等事项争议的若干程序。此外,同意命令特别规定:
本命令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债务人就与调查事项无关的法律事宜主张任何及所有特权,例如无关的刑事指控或债务人的庇护申请(但 Guo Wengui v. Clark Hill, PLC(郭文贵诉 Clark Hill, PLC),Case No. 19-cv-03195 (D. D.C.) [(以下简称“Clark Hill 诉讼”)] 中与法律失职诉讼实体有关、而非与债务人庇护申请实体有关的诉讼文件除外;该等文件受纳入本命令的利益衡量测试约束,而该测试并不涉及庇护申请的实质内容)。
(同意命令,第 2、4 段。)(强调系后加)。调查活动限于债务人的资产、财务状况或与破产财产管理有关的活动;根据同意命令,该等活动“does not relate to the substance of the asylum application.”(同上,第 2 段)。
11. 在破产法院就协商同意命令举行的听证会上,受托人及其律师均分别陈述,受托人并不寻求债务人的庇护申请:
债务人指出其对可能享有特权的文件的担忧,该等文件涉及……针对其提出的事项以及其庇护申请。我们目前在调查中并不寻求任何与该等事项有关的文件。(Tr. 8/30/22, Exhibit A, at 104: 6-11 (Bassett, N.)(强调系后加))。
[债务人主张,正如我此前所说,存在一种担忧,即受托人寻求获取的文件有可能涉及……诸如其庇护申请等无关事项,但再次强调,正如我此前所说,我们并不寻求通过我们的取证请求获得该等文件。](同上,at 110: 12-19 (Bassett, N.)(强调系后加))。
债务人已指出我们传票中一项针对其前律师事务所和专业人士的请求,即第 17 项请求,该请求要求提供有关法律争议的信息,而该信息可能被理解为包括……其庇护申请;我们愿意在记录中明确说明,我们并不寻求获得该类信息,并将相应地限制该项请求。(同上,at 110: 20-111:2 (Bassett, N.)(强调系后加))。
尚未提供任何依据说明,为什么与资产、财务状况或破产财产管理有关的文件,会与债务人的庇护申请有任何关系。(同上,at 137: 17-20 (Bassett, N.)(强调系后加))。
但是,再次强调,如果我们可以拟定措辞,以明确说明,如存在涉及……其庇护申请等事项的文件,在其异议中,我认为我们可以拟定措辞纳入拟议命令,再次明确我们并不寻求该等文件。(同上,at 138: 24-139: 5 (Bassett, N.)(强调系后加))。
[A]s we've made clear in our order, you know, there are carveouts designed to address specifically the concerns that the debtor has raised concerning privileged communications that relate to . . . his asylum application.(Tr. 9/6/22, Exhibit B, 49: 5-10 (Bassett, N.)(强调系后加))。
而这正是我们试图拟定修订后拟议命令的方式,即遵循判例法中该等类别的权衡方式,并进一步明确,为解决债务人的担忧,他仍能够就与……其庇护申请有关的文件主张特权……。(同上,at 76: 13-18 (Bassett, N.))。
因此,衡量——[法院正在]进行衡量。[法院正在]按类别逐一对文件进行衡量,其中就……庇护事项设置了一些非常具体的例外;[法院正在]进行衡量。(同上,at 108: 9-15 (Despins, L.)(强调系后加))。
12. 破产法院在作出同意命令时,明确依赖了受托人及其律师的陈述,正如个人债务人在同意该同意命令时所依赖的一样:
破产法院:嗯,我正试图弄清楚我们应当如何继续。现在,这是就受托人请求本法院认定其持有债务人全部特权的动议举行的续期听证会。
我对该动议的理解是,即使受托人希望获得该命令,他也会同意排除与庇护事项有关的任何内容……
我的意思是,他过去没有主张、现在也没有主张其将行使该项权利。(同上,at 67: 20-68:5)(强调系后加)。
13. 此后,根据个人债务人律师与 Clark Hill 律师之间的讨论,各方同意 Clark Hill 将向个人债务人的律师提供对传票作出回应的文件,以供审查。
14. Clark Hill 的律师向个人债务人的律师提供了文件,其中包括庇护申请。此后,个人债务人的律师向受托人的律师主张,庇护申请被禁止披露,并请求 Clark Hill 的律师暂缓提供庇护申请,以使个人债务人有机会寻求保护令。
15. 因此,Individual Debtor(个人债务人)向 Bankruptcy Court(破产法院)提交了保护令动议(ECF No. 1063)。Trustee(受托人)提出异议,称其本人及其律师在有关 Consent Order(同意令)的听证中向破产法院所作的陈述不适用,因为当时受托人并不知道 Clark Hill(克拉克·希尔)已将 Asylum Application(庇护申请)附于其在 Malpractice Action(失职诉讼)中提出的简易判决动议。
16. 在于 November 30, 2022 和 December 2, 2022 举行的、审议个人债务人保护令动议的听证会后,破产法院作出了随附于本文件并列为附件 C 的命令。2
2 破产法院的命令提及于 November 30, 2022 和 December 1, 2022 举行的听证会。事实上,审议保护令动议的第二次听证会于 December 2, 2022 举行。
17. 在该命令中,破产法院裁定,受托人及其律师“需要获得简易判决动议和庇护申请,以推进失职诉讼[。]”3(命令,第 2 页)。因此,破产法院命令 Jenner & Block(詹纳与布洛克)(作为克拉克·希尔的律师)“获授权向受托人及其律师出示简易判决动议和庇护申请”。4(同上,第 3 页)。
III. 庇护申请受 8 C.F.R. § 1208.6(a) 保护,不得披露
18. 如个人债务人在其提交给破产法院的保护令动议中所主张,《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禁止披露与任何庇护申请有关的信息……。”Zhong Rong Li(李忠荣) v. Gonzales(冈萨雷斯), 181 F. App'x 124, 128 (2d Cir. 2006);另见 Gafurova(加富罗娃) v. Whitaker(惠特克), 911 F.3d 321, 328 n.3 (6th Cir. 2018)(INA“通常禁止在未经申请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披露与庇护申请有关的任何信息,除非列明的例外允许,或者由[国土安全部部长]酌情决定”)(引自 8 C.F.R. §§ 208.6, 1208.6(a))。
19. 具体而言,8 C.F.R. § 1208.6(a) 规定:
载于或涉及任何难民准入、庇护、根据本法第 241(b)(3) 条暂缓遣返,或依照《禁止酷刑公约》实施立法所颁布法规提供保护之申请的信息;与根据 § 208.30 作出的任何可信恐惧认定有关的记录;以及与根据 § 208.31 作出的任何合理恐惧认定有关的记录,未经申请人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但本条允许或[国土安全部部长]酌情决定的情形除外。
3 个人债务人不反对受托人取得克拉克·希尔的简易判决动议及其不包含其庇护申请内容的附件。
4 尽管 Subpoena(传票)是向克拉克·希尔发出的,但在有关个人债务人保护令动议的口头辩论中,受托人口头请求授权詹纳与布洛克出示庇护申请。个人债务人提出异议,主张受托人的请求在程序上不当。尽管如此,破产法院授权詹纳与布洛克出示庇护申请。
20. 8 C.F.R. § 1208.6(a) 与实质上相同的 8 C.F.R. § 208.6(a),“确立了庇护寻求者的一项‘权利’,即‘对载于或涉及庇护申请的、能够使第三方将申请人的身份与下列事项关联的任何信息保密:(1) 申请人已申请庇护这一事实;(2) 庇护申请中所载与个人庇护请求有关的具体事实或主张;或 (3) 足以引发申请人已申请庇护之合理推断的事实或主张。’”Al Otro Lado, Inc. v. Nielsen, No. 17-cv-02366-BAS-KSC, 2017 U.S. Dist. LEXIS 210401, at \*22 (S.D. Cal. Dec. 20, 2017)(引文略)。
21. “这些法规‘保护如下信息:如公开披露,在申请人被遣返的情况下,可能使申请人遭受政府当局或非国家行为者的报复性措施,或危及可能仍居住在原籍国的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安全。’”同上,第 \*22-23 页,引自 U.S. DEP'T OF HOMELAND SECURITY(美国国土安全部), U.S.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Servs. Asylum Div.(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庇护司), Fact Sheet: Federal Regulations Protecting the Confidentiality of Asylum Applications(情况说明:保护庇护申请保密性的联邦法规)(Oct. 12, 2011)。
22. 受托人向破产法院主张,8 C.F.R. § 1208.6(a) 不适用于非政府主体出示庇护申请。然而,8 C.F.R. § 1208.6(a) 的文本中没有任何内容以该种方式限制其适用。相反,8 C.F.R. § 1208.6(a) 中针对禁止披露庇护申请这一一般规则的某些例外,仅适用于政府主体。例如,8 C.F.R. § 1208.6(c)(“本条不适用于向下列对象作出的任何披露:(1) 因……需要审查信息的任何美国政府官员或承包商。”)(强调处为原文所加)。
23. 进一步证明庇护申请保密性的,是由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编制、随附于本文件并列为附件 D 的 Federal Regulation Protecting the Confidentiality of Asylum Applicants Synopsis(《保护庇护申请人保密性的联邦法规概要》,下称“概要”)。该概要明确指出,收到庇护申请的第三方受保密法规约束。见概要,常见问题 2,第 3 页(“通常,未经庇护申请人书面同意或国土安全部部长特别授权,不得与第三方分享与庇护有关的信息。”);常见问题 7,第 4 页(问:如依该法规将与庇护有关的信息适当披露给第三方,该第三方对保密负有何种义务?答:作为与庇护有关信息的新保管人,第三方接收人受 8 CFR 208.6 项下保密法规的约束。)(强调处为原文所加)。
24. 此外,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联邦地区法院)至少有一家法院,以该等材料通常不受披露为由,驳回了要求向该案被告“强制出示有关[一名个人原告]庇护申请文件”的动议,尽管被告主张原告庇护申请的内容与原告提出的精神痛苦损害请求有关。见 Bakhit(巴希特) v. Safety Marking, Inc.(安全标记公司), No. 3:13CV1049 (JCH), 2015 U.S. Dist. LEXIS 192934, at \*9 (D. Conn. Feb. 17, 2015)。
25. 因此,显然,庇护申请受 8 C.F.R. § 1208.6(a) 保护,不得披露,且不存在允许披露的适用例外。5 见 8 C.F.R. § 1208.6(c)-(e);另见 Bakhit, No. 3:13CV1049 (JCH), 2015 U.S. Dist. LEXIS 192934, at \*9。
5 此外,庇护申请与受托人的 Investigation Activities(调查活动)无关——即对债务人资产、财务状况及破产财产管理的调查——这是受托人的律师在有关同意令的听证中反复向法院陈述的事实。此外,鉴于受托人的律师在公开法庭作出该等陈述时传票已送达,传票不能被合理解释为寻求强制克拉克·希尔出示个人债务人的庇护申请。简言之,既然受托人在公开法庭陈述传票并非寻求强制出示庇护申请,且法院作出的命令明确依赖该陈述;见附件 B,第 67:20-68:5 页;受托人即受司法禁反言约束,不得主张传票强制(甚至允许)克拉克·希尔出示庇护申请。Intellivision v. Microsoft Corp.(微软公司), 484 F. App'x 616, 620 (2d Cir. 2012)(“[最高]法院已指出,司法禁反言‘通常阻止当事人在案件的一个阶段凭借某一论点胜诉后,又在另一阶段依赖相矛盾的论点胜诉。’”(引自 New Hampshire(新罕布什尔州) v. Maine(缅因州), 532 U.S. 742, 749 (2001)))。
IV. 个人债务人谨请许可对破产法院的命令提起上诉
26. 个人债务人谨就该命令的上诉提出下列问题:6
i. 破产法院命令向受托人及其律师出示庇护申请,是否因违反 8 C.F.R. § 1208.6(a) 而有误。
6 个人债务人保留在其依照适用规则提交所提问题陈述时,对该问题进行变更、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权利。
27. 个人债务人谨请 District Court(地区法院)撤销该命令,并禁止向受托人及其律师出示庇护申请。
28. 本法院根据 28 U.S.C. § 158(a)(3) 对本拟议上诉拥有管辖权,因为请求上诉的命令是破产法院在 28 U.S.C. § 157 规定的核心程序中作出的中间命令,且破产法院根据 28 U.S.C. § 1334 拥有管辖权。根据 28 U.S.C. §§ 1408 和 1409,审判地在破产法院是适当的。
29. 一方可根据 28 U.S.C. § 158(a)(3),在获得“[地区]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对破产法院的命令和判决提起中间上诉。“本巡回区的法院一贯认为,所有受[28 U.S.C. §] 158(a)(3) 管辖的上诉,均应参照[28 U.S.C. §] 1292(b) 所阐述的标准,以确定是否应准许上诉。”Golden v. Pa. Higher Educ. Assistance Agency, No. 22-MC-01899 (HG), 2022 U.S. Dist. LEXIS 143072, at \*11 (E.D.N.Y. Aug. 10, 2022)(引文、引用及省略号略)。
30. 如“该命令 (1) 涉及一个控制性的法律问题,(2) 对该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依据,并且 (3) 对该命令立即上诉可能实质性促进诉讼的最终终结”,本法院可以受理对中间命令的上诉。Osuji v. U.S. Bank, Nat'l Ass'n, 285 F. Supp. 3d 554, 558 (E.D.N.Y. 2018)。“[上诉人]负有证明存在足以使中间上诉正当化的特殊情形的责任……。”同上(引文及引用略)。
31. 如“撤销破产法院的命令将 (1) 终结该诉讼,或 (2) 实质性影响诉讼结果”,则该命令涉及一个控制性的法律问题。Osuji, 285 F. Supp. 3d at 558。“此外,该法律问题必须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审查法院可以迅速且明确地作出裁决,而无需研究案卷。”2178 Atl. Realty LLC v. 2178 Atl. Ave. Hous. Dev. Fund Corp., No. 20-CV-1278 (RRM), 2021 U.S. Dist. LEXIS 62226, at \*11 (E.D.N.Y. Mar. 30, 2021)(引文略)。
32. 作为破产法院命令及本次上诉核心的法律问题,无疑是“纯粹”的,本法院可以“迅速且明确地作出裁决,而无需研究案卷”。事实上,此处的核心问题是,8 C.F.R. § 1208.6 是否禁止向受托人披露庇护申请。本法院无需审查案卷即可裁判这一纯粹的法律问题。
33. 此外,对这一狭窄法律问题的裁决将“实质性影响诉讼结果”,因为该事项在破产法院中存在争议,而唯一的问题是受托人获得庇护申请的权利。一般参见 Ritzen Group, Inc. v. Jackson Masonry, LLC, 140 S.Ct. 582, 586(2020)(“破产案件涵盖了众多个别争议的集合。”)(引文和援引省略)。随着每一个持有庇护申请副本的实体增加,庇护申请落入希望伤害个人债务人的个人之手的风险(包括 CCP 及其代理人)便相应增加,Clark Hill(克拉克·希尔律师事务所)计算机系统遭黑客攻击即证明了这一点。一般参见 Dunkin' Donuts Franchising LLC v. CDDC Acquisition Co. LLC (In re FPSDA I, LLC), 470 B.R. 257, 265 (E.D.N.Y. 2012)(认定当某一法律问题将迫使债务人“立即”采取行动——如个人债务人为保护其本人及家人的安全可能采取的行动——“这可能造成重大后果”时,该问题“实质性影响诉讼结果”)。从根本上说,尽管受托人及其律师推定已尽最大技术和安全努力,二者持有庇护申请副本仍会增加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取得庇护申请副本的可能性,从而进一步侵犯个人债务人的隐私及潜在安全。
34. 因此,破产法院的命令涉及一个控制性法律问题。
35. 当“(1) 该问题存在相互冲突的权威观点,或者 (2) 该问题对于 Second Circuit(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而言尤为困难且属首次裁决”时,即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依据。Osuji, 285 F. Supp. 3d 554, 558 (E.D.N.Y. 2018)。
36. 个人债务人主张,根据 8 C.F.R. § 1208.6,有关庇护申请受保护地位的法律已经确定,因此该问题不存在相互冲突的权威观点。
37. 然而,尽管保护庇护申请免于披露的法律已经确定,chapter 11 破产受托人是否有权取得债务人庇护申请副本这一问题,鉴于破产受托人的既定职责(包括根据 11 U.S.C. § 1106 调查债务人的资产和负债的职责,例如 Malpractice Action(过失诉讼))以及联邦法规下庇护申请高度保密和受保护的性质,是一个“尤为困难”的问题。见 8 C.F.R. § 1208.6。该问题的困难性还因如下事实而加剧:就个人债务人所能确定的范围而言,该问题对于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属于首次裁决。
38. 此外,对于受托人是否确实“需要获得……庇护申请以提起过失诉讼”这一问题,也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破产法院在未作出任何实质性分析的情况下作出了这一认定。(命令,第 2 页)。在反对个人债务人的保护令动议时,受托人以高度结论性的方式称,其“需要获得[个人][债务人]的[庇护][申请]”,以“全面评估过失诉讼的是非曲直”。即使证明存在需要足以克服 8 C.F.R. § 1208.6 向个人债务人提供的保护(个人债务人主张,证明存在需要并不足够),破产法院和受托人就受托人需要获得庇护申请所作的结论性陈述,也未提供任何依据以理解受托人为何需要庇护申请。因此,就破产法院命令而言,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依据。7
7 见脚注 3。
39. 这一要件,即“评估上诉是否会实质性推进诉讼终结,在上诉有望推进审判时间或缩短审判所需时间时得到满足。”Osuji, 285 F. Supp. 3d at 558(援引和引文省略)。
40. 个人债务人承认,本次上诉在技术上属于证据开示争议,因此根据具有约束力的先例构成中间上诉。然而,该争议所涉的唯一问题是,联邦法规是否赋予个人债务人对受托人保密其庇护申请的权利,以及破产法院命令 Clark Hill 的律师提交该申请是否超越其权限。换言之,与几乎所有其他证据开示争议不同,受本次上诉极为狭窄的主题——即受托人获得或无权获得债务人庇护申请的权利——影响的受托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或更大的争议。在这种极端且极不寻常的情形下,个人债务人谨此主张,允许立即上诉将解决该争议的全部内容,并就政治迫害受害人享有的权利向其他法院提供明确指引。
41. 因此,通过准许对破产法院命令的立即上诉(并随后撤销该命令),本法院将解决个人债务人与受托人之间这一基础争议的全部内容,并向处境相似的当事人提供必要指引。
42. 个人债务人谨此主张,出于以下理由,向受托人提交庇护申请构成支持中间上诉的特殊情形。
43. 破产法院作出该命令时,背离了 8 C.F.R. §§ 208.6 和 1208.6 向个人债务人提供的保护。实际上,一项仅略超过两页的命令,便有效消除了 INA 中由 Congress(国会)规定的个人债务人对庇护申请享有的隐私权。
44. 此类命令的寒蝉效应深远,因为人们可能会因此不再寻求急需的破产保护,以避免提交“如果公开披露,可能使申请人在被遣返回国时遭受政府当局或非国家行为者报复性措施,或者危及仍居住在原籍国的申请人家庭成员安全的信息。”Al Otro Lado, Inc., No. 17-cv-02366- BAS-KSC, 2017 U.S. Dist. LEXIS 210401, at \*22-23, quoting U.S. DEP'T OF HOMELAND SECURITY, U.S.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Servs. Asylum Div., Fact Sheet: Federal Regulations Protecting the Confidentiality of Asylum Applications (Oct. 12, 2011)。
45. 破产程序的目的之一是“使诚实债务人摆脱沉重债务的负担,并使其能够重新开始,不再承担因商业不幸而产生的义务和责任。”Williams v. United States Fid. & Guar. Co., 236 U.S. 549, 554-55, 35 S. Ct. 289, 290 (1915)。强迫个人债务人在获得此种救济与保护其本人及家人免受政府当局或非国家行为者报复性措施之间作出选择,显然不公。鉴于这一特殊情形,应准许立即上诉。
46. 与 Mohawk Indus. v. Carpenter, 558 U.S. 100, 130 S. Ct. 599, 606 (2009) 不同,在该案中,Supreme Court(联邦最高法院)认定,对特权材料的不当披露可以通过“撤销[该]不利判决并发回重审”予以补救;若不允许立即上诉,则无法避免庇护申请立即落入希望伤害个人债务人的个人和实体之手的危险。Id., at 109。简言之,此处的问题不是披露可能对诉讼产生的不利影响(法院以后可以纠正),而是披露可能对债务人安全和保障产生的不利影响(遗憾的是,任何法院均无法纠正或逆转)。
47. 基于上述理由,个人债务人谨此主张,应准许其就破产法院中间命令提出上诉的许可。
V. 作为替代请求,个人债务人谨此申请调卷令,以撤销破产法院的命令
48. 在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法院“将在以下情形对涉及特权主张的证据开示命令行使调卷令审查权:(i) 提出了重要且属首次裁决的问题;(ii) 如审查必须等待最终判决,特权将在具体案件中丧失;以及 (iii) 立即解决将避免形成削弱该特权的证据开示惯例或原则。”Chase Manhattan Bank, N.A. v. Turner & Newall, PLC, 964 F.2d 159, 163 (2d Cir. 1992)。
49. 联邦最高法院“已确认,调卷令历来仅用于联邦法院,以将下级法院限制在依法行使其既定管辖权的范围内,或者在其有义务行使职权时强制其行使该职权……只有构成司法篡夺权力的特殊情形,才足以证明援用这一非常救济手段具有正当性。Allied Chem. Corp. v. Daiflon, Inc., 449 U.S. 33, 35, 101 S. Ct. 188, 190 (1980)(援引和引文省略)。
50. 在 Chase Manhattan Bank, N.A. 一案中,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审理了调卷令申请,“原因在于受到质疑的证据开示命令具有不同寻常的性质”,该命令实际上允许对方律师进行特权审查,“以及其所提出的有关律师—客户特权的重要且重大问题。”Id., at 166;另见,例如,In re Itron, Inc., 883 F.3d 553, 568 (5th Cir. 2018)(在不当适用律师—客户特权后准许调卷令);In re Seagate Tech., LLC, 497 F.3d 1360, 1375–76 (Fed. Cir. 2007)(地区法院认定一方放弃律师—客户特权和工作成果特权后准许调卷令),因其他理由被 Halo Elecs., Inc. v. Pulse Elecs., Inc., 579 U.S. 93, 136 S. Ct. 1923 (2016) 推翻。
51. 在本案中,提交庇护申请是“一项极其重要的问题”,因为其消除了 8 C.F.R. §§ 208.6 和 1208.6 明确赋予个人债务人(及所有其他处境相似债务人)的保护。Chase Manhattan Bank, N.A., 964 F. 2d, at 163。同样,如本文所述,这似乎是本巡回区内首次裁决的问题。
52. 此外,如审查必须等待最终判决,8 C.F.R. §§ 208.6 和 1208.6 提供的保护“将在具体案件中丧失”。见 Chase Manhattan Bank, N.A., 964 F. 2d, at 163。事实上,8 C.F.R. §§ 208.6 和 1208.6 的根本目的,是防止“在未经申请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披露与庇护申请有关的任何信息,除非列明的例外允许披露”,而该等例外不适用于当前情形,
“或经 Attorney General(总检察长)或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国土安全部长)酌情决定”,而二者均未授权披露。Gafurova v. Whitaker, 911 F.3d 321, 328 n.3 (6th Cir. 2018)(引用 8 C.F.R. §§ 208.6, 1208.6(a))。如受托人及其律师依命令获得庇护申请副本,则个人债务人根据 8 C.F.R. §§ 208.6 和 1208.6 享有的隐私权将立即消失。
53. 最后,对有关庇护申请的争议作出“即时解决”将“避免形成削弱该保密特权的证据开示实践或原则”,具体而言,即避免形成一种允许破产受托人(以及破产法院)规避 8 C.F.R. §§ 208.6 和 1208.6 规定的原则;该等规定仅旨在保护庇护申请人——个人债务人无可争议地属于该极为狭窄的一类人员。Chase Manhattan Bank, N.A.(大通曼哈顿银行,N.A.), 964 F. 2d, at 163.
54. 如同 Chase Manhattan Bank, N.A. 一案,破产法院(Bankruptcy Court)的命令至少可以说是“不同寻常的”,因为该命令允许受托人取得依据联邦法规属于保密并受保护的文件,且未对该法规作出任何法律分析。基于此原因,并且由于该命令就庇护申请保密性“提出”的“重大且重要的问题”,本法院应当准许该项调卷令申请。Chase Manhattan Bank, N.A., 964 F. 2d, at 166.
55. 基于上述理由,本法院应当:(i) 准许个人债务人就破产法院命令提出上诉,或者,作为替代方案,(ii) 准许个人债务人提出的调卷令申请。
ZEISLER & ZEISLER, P.C.(ZEISLER & ZEISLER 专业公司)
本人特此证明,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前述文件副本已以电子方式提交。本次提交的通知将通过法院电子提交系统以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当事人,或按电子提交通知所示,以邮寄方式发送给无法接受电子提交的任何人员。当事人可通过法院的 CM/ECF 系统查阅本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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