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pe: court_doc
id: "court_ctb_1411_1"
court: "CTB"
case_no: "22-50073"
doc_number: 1411
doc_type: "EXHIBIT"
filed_date: null
lang: "zh"
machine_translated: true
url: "https://mubeitech.com/court/court_ctb_1411_1"
original_text_url: "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411_1"
json_url: "https://mubeitech.com/api/court/court_ctb_1411_1"
---
# 郭文贵破产案 · EXHIBIT · ECF #1411-1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411_1**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证据 1
附件 I（Gary Gao［高俊］的个人简历）
高俊（Jun GAO）

英文名：Gary GAO（高俊）

合伙人 上海办公室

电话：+86-21-6061-3575 手机：+86-139-0189-1145 传真：+86-21-6061-3555 电子邮箱：gaojun@zhonglun.com

执业资格：PRC（中国）

教育背景：
· 英国 University of Hertfordshire（赫特福德大学）法学硕士（2000年）
· East China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华东政法学院，现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0年）

社会活动：
·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HK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 Shanghai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SHIAC，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 Shanghai Arbitration Commission（上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与合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
·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Centre（SIMC，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专家调解员
· ICC Commission on Arbitration and ADR（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应对国际仲裁中的腐败问题”工作组成员
· 上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 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LCIA，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 仲裁员名册
· WIPO List of Neutral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立人名册，即 WIPO 调解员和仲裁员名册）
· The Kore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Board（KCAB，韩国商事仲裁院），仲裁员名册
· Geneva International Dispute Institute（日内瓦国际争议解决学院），调解员
· 上海国际商事仲裁专家库首批专家
· 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
· China Academy of Arbitration Law（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
·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IBA，国际律师协会）《Dispute Resolution International》（国际争议解决）编委会成员
· 国际律师协会（IBA）反腐败委员会委员
· 国际律师协会（IBA）商业犯罪委员会委员
· 国际律师协会（IBA）仲裁委员会委员
· 国际律师协会（IBA）诉讼委员会委员

语言：中文、英文

专业领域：合规/监管；跨境调查；政府调查；白领犯罪与单位犯罪；海关调查；国际诉讼与仲裁；跨境争议解决；商业贿赂；海外投资争议；TMT（科技、媒体与通信）；知识产权；能源；保险；产品责任等。荣誉与奖项：· 2023年《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Chambers Greater China Region Guide）第一级别（Band 1）· 《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22年度中国市场“A-List 法律精英”·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获 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Legal 500 亚太）评为合规与监管领域“领先律师”（Leading Individual）·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获 Chambers Asia-Pacific（钱伯斯亚太）在公司调查/反贿赂领域推荐

- · 获 Asialaw Profiles 评为 2022 年度监管领域“卓越从业者”（Distinguished Practitioner）
- · 获 Benchmark 评为 2022 年度诉讼中国“诉讼之星”（Litigation Star）、2021 年度诉讼亚太“诉讼之星”、2021 年度诉讼中国“诉讼之星”、2020 年度诉讼亚太律师
- · 获《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评为 2021 年度“A-List 中国法界精英 100 强律师”、2019 年度“A-List 中国法界精英 100 强律师”
- · 获《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评为 2020 年度杰出交易（Deal of the Year）
- · 获 LegalBand 评为 2020 年度合规与政府事务第一级别律师、2019 年度合规第一级别律师以及 2019 年度中国顶级律师十强——政府事务
- · 获 China Law & Practice（中国法律与实践）评为 2017 年度监管与合规律师
- · 获 ALB（亚洲法律杂志）评为 2016 年度客户首选律师 20 强
- · 获 Chambers Asia-Pacific（钱伯斯亚太）2013 推荐为亚太地区争议解决领先商业律师

Gary GAO（高俊）律师是 Zhong Lun Law Firm（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合规与监管业务部负责人。在 1995 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之前，高律师自 1990 年起在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担任刑事法官。高律师已执业 27 年，这使他在合规与监管以及国际争议解决方面都成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

在合规与监管以及国际争议解决领域的长期工作经验，使 Gary GAO（高俊）律师对企业的整体运营有着深入的理解，且非常熟悉国际商务技巧以及谈判中的陷阱，为企业合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高律师曾协助众多不同行业的跨国企业、机构和国内大型企业处理合规事务，包括应对跨境调查、跨国政府联合调查、境外执法机构刑事调查，构建全面合规体系，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服务，国家秘密审查，跨境调查的司法协助与证人准备，境内外危机应对策略与防火墙方案设计及实施，为客户提供刑事辩护，对管理层进行内部合规调查，启动刑事程序及处理员工辞退，以及为管理层、员工和业务合作伙伴提供合规培训服务。除了深耕本地法律服务领域外，高俊律师还擅长处理跨境和多法域合规事务，这使他与众多知名海外律师事务所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此外，Gary GAO（高俊）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且技术娴熟的诉讼律师，能够处理复杂的跨境诉讼以及精密的商事争议。他在涉外仲裁、诉讼、调解和谈判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熟悉多法域争议解决的战略规划、法律适用（尤其是普通法适用相关问题）、跨境证据的收集、筛选与举证规则。高律师还在涉外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中担任中国法专家证人，为客户或合作的外国律师团队就中国实体法和程序法提供法律意见。高律师曾协助众多跨国企业、机构和国内大型企业处理多起国际诉讼和仲裁案件。

精选合规代表性案例
A. 跨境合规调查

- Airbus（空中客车）：协助客户应对由英国、法国和美国政府开展的联合调查。该案是法国反腐败局开展的首起重大调查，并获得了英国 Serious Fraud Office（严重欺诈办公室，简称 SFO）和美国 Department of Justice（司法部，简称 DOJ）的协助。Gary GAO（高俊）律师从中国法的角度为客户提供服务。该案被《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中国商法）评为 2020 年度杰出交易。

- Luckin Coffee（瑞幸咖啡）：为董事会特别委员会的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审阅文件等。

- Rolls-Royce（罗尔斯·罗伊斯）：应对跨境政府调查，并提供中国法下的法律意见。

-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招商证券）：就 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简称 CME）针对客户的问询和调查提供法律服务。

- CMBC（中国民生银行）：就涉及民生银行的跨境调查及取证提供司法协助法律服务。

- TBEA Co., Ltd.（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因在 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Group（非洲开发银行集团，简称“AfDB”）资助项目的投标中被指控存在欺诈行为，协助客户应对非开行 Integrity and Anti-Corruption（廉政与反腐败办公室）的调查。

- Weihai Construction Group（威海建设集团）：因在非开行资助的三个项目的投标中受到多起欺诈行为指控，协助客户应对 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Group（非洲开发银行集团，简称“AfDB”）Integrity and Anti-Corruption（廉政与反腐败办公室）的调查。

- 某加拿大上市公司：涉及某大型国有航空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贿赂调查以及该公司的内部合规调查。在该案中，客户的外籍高管被要求作为证人接受人民检察院正在开展的刑事调查问询。问题在于，根据检察官的要求，问询必须以面对面形式进行。然而，出于人身安全考虑，该高管不愿入境中国亲自接受问询。在 Gary GAO（高俊）律师介入该案后，他主动与检察院沟通，创造性地提出在 Hong Kong ICAC（香港廉政公署）的司法协助下进行问询。最终，在其法律服务团队的努力下，成功获得了香港廉政公署的协助，并在廉政公署顺利完成了询问。

- 协助某大型国有稀有金属企业参与应对美国联邦法院的一起刑事案件，并提供中国法下的法律分析及风险控制策略，特别是从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角度。

- B. 国内政府调查

- 某西班牙著名化工企业：就一起环保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协助该公司与工业园区、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等主管机关沟通，以减轻行政处罚。

- 某美国著名化工工业集团：协助客户应对当地消防局和公安局就环保问题开展的调查，并就该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 GSK（葛兰素史克）：应对商业贿赂调查案件。

- Rio Tinto（力拓集团）：就涉嫌窃取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刑事侦查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 Westport（西港）：协助客户应对当地税务局的调查。

- Continental Automotive（大陆汽车）：协助客户应对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局（AIC）的调查。

- C. 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法》

- Softbank（软银）：就软银在中国的交易和投资项目，为目标企业日常运营中涉及的数据合规和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尽职调查服务，特别是针对高科技和互联网应用企业。

- Temasek（淡马锡）：针对客户拟在中国开展的投资项目，就目标企业业务运营中涉及的数据合规和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尽职调查服务。

- PayPal（贝宝）：为 PayPal 收购海航旗下国付宝（HNA Alipay）提供数据合规法律支持。

- Blackstone Group Inc.（黑石集团）：分析中国司法管辖权下的数据合规问题，并就降低潜在收购的法律风险向客户提供建议。

- RISQ：就其外商独资企业（WFOE）高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提供法律服务。在该案中，该外商独资企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是 2017 年主管机关新出台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和数据传输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后发生的首起案件。该外商独资企业成为公安局（PSB）的调查对象，案件被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 某大型本土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就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CLP（中电集团）：为中电集团提供数据合规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建议，并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培训。

- Dynadot：针对其在中国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个人信息及数据保护突发事件提供紧急法律合规服务。

- Gunnebo AB（固力保）：针对客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提供法律支持和危机应对，包括法律分析、向政府部门汇报等。

- ESK：针对客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提供法律支持和危机应对，包括法律分析、向政府部门汇报等。

- 多家跨国公司及本土企业：就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提供法律服务。

- D. 合规体系建设与本土化

- China Baowu Steel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境外合规体系建设法律服务，包括前期境外合规体系建设方案、境外合规体系搭建准备（涵盖境外数据合规、境外高管刑事合规、境外贸易合规、境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等），以及具体的实操指引。

- Gopher Asset Management（歌斐资产管理）、Noah Holdings Limited（诺亚控股有限公司）：在《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71号文”）颁布实施后，为美国上市公司诺亚控股旗下的顶级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歌斐资产管理提供全面的合规法律服务，以应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该案是“71号文”颁布实施后的首起监管案件，在行业内具有明确的标杆和开创意义。

- Panasonic（松下）：协助客户起草并更新全套亚太区反贿赂/反腐败合规政策。

- Xu Zhou Coal Mining Group（徐州矿务集团）：受客户聘请担任牵头合伙人，协助客户建立全面且实用的合规体系，其中反贿赂和反腐败为重点工作。

- Shandong Lin Gong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 Ltd.（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受聘协助客户建立涉及反商业腐败、反不正当竞争、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以及整体企业合规体系的全面合规系统。

- SK Hynix（SK 海力士）：受客户聘请，协助为其中国境内子公司建立反腐败和反贿赂体系。

- CITIC Wealth Management Co., Ltd.（中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受客户聘请，协助建立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的全面合规体系。

- Zhong Liang Holding Group（中梁控股集团）：受客户聘请，根据客户现有的业务模式，为其自身及实际控制人建立一套合规风险管理与应对机制，构建风险预测及响应流程，并设计和修改客户集团层面的内部合规体系。

- Lujie Kunchi Group（路捷昆驰集团）：受客户聘请，为其首次公开募股（IPO）流程建立全面的合规体系，并就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提供尽职调查。

- Hanas Group（哈纳斯集团）：受客户聘请，建立全套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并起草相关文件，包括内部决策和内部公司治理手册、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差旅政策、财务手册、人力资源手册、IT 政策等。

E. 内部合规调查

- AIA（友邦保险）：为客户提供内部合规调查和法律服务，包括前期策略分析与制定、中期跟进调查反馈与及时法律支持，以及后期就涉案员工的处理提供法律分析和建议。

- Redcore（红芯）：由于竞争对手持续恶意夸大以及有目的地煽动网络舆论，客户陷入严重危机，遭受严重的舆论和网络攻击。高律师全权代表客户处理该案，为客户提供危机应对策略，起草相关文件，与政府部门沟通，并与消费者及竞争对手沟通，使该事件得以妥善解决。客户对此也非常满意。

- Panasonic（松下）：协助客户进行内部调查，并就后续刑事程序与当地公安局（PSB）进行沟通。

- Carrier（开利）：就并购后可能面临某些合规问题的六个具体项目提供法律分析和建议。

- Rockwell（罗克韦尔）：协助客户就职务侵占行为开展内部合规调查，并处理后续的刑事程序。

- Dole Asia（都乐亚洲）：就涉嫌商业贿赂和职务侵占对其中国境内子公司的员工进行调查。

- Yeo's（杨协成）：就其境内子公司高管及销售团队涉嫌职务侵占开展内部合规调查，并处理对涉案员工的处置事宜。

F. 合规与监管法律咨询服务

- eBay（易趣/亿贝）：为 eBay 提供合规法律服务，包括交易平台合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等。同时，代表 eBay 参与了中国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并确立了在线交易平台的中立性指导案例。

- Danone（达能）：就其中国业务提供日常合规法律咨询；协助客户进行企业内部调查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协助客户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帮助客户化解合规领域的潜在公关危机和法律风险。

- Sinovac（科兴）：为客户提供合规咨询及合规培训，以应对各种合规要求和挑战。

- Wynn Resorts (Macau) S.A.（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提供日常合规法律咨询。

- Saxo Bank（盛宝银行）：为其外商独资企业（WFOE）提供法律与合规审计，并出具法律审计报告。

- CIMC（中集集团）：全面系统研究联合国、欧盟及美国的进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措施，并提供法律备忘录。

- Pfanstiehl（范斯泰）：就其交易模式提供法律与合规服务，并出具报告。

- Merck（默克）：根据中国法律就商业贿赂问题提供法律分析。

精选代表性诉讼与仲裁案例

- A. 跨境争议解决

- ZEG（中植企业集团，国内最大的信托管理企业）代表客户处理因中国资本海外投资而产生的跨境商业争议。争议标的额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在该案中，Gary GAO（高俊）律师与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作，同时代表客户在 PRC（中华人民共和国）、Hong Kong（香港）、ICC（国际商会）及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提起法律诉讼程序。在中国的法律程序中，Gary GAO 律师团队最终为客户赢得了中国法律程序的胜利，并通过与外国律所的无缝合作，成功追回了全部资产及巨额收益。

- ICBC Standard Bank（工银标准银行）高律师通过在南非进行的仲裁，成功协助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高律师还作为首席法律顾问在山东的一系列诉讼中代表客户就价值 180 million 美元的争议货物所有权申请宣告性救济，工银标准银行是 2014 年“青岛港欺诈案”中唯一一家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货物所有权的国际银行。

- AIG（美亚保险/美国国际集团）在香港依据 ICC 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中，代表 AIG 处理一起关于收购一家中国保险公司股权的争议。

- SINOPEC Star Petroleum Co., Ltd.（中石化中星石油有限公司）作为首席法律顾问在苏格兰赢得一起商业仲裁，这是苏格兰首例依据 UNCITRAL Model Law（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进行的国际仲裁。

- Zhong Lu Industrial Co., Ltd.（中鲁实业有限公司）在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赢得针对 Brunswick USA（美国不伦瑞克）的争议仲裁案。

- China Engine Group（中擎集团）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赢得仲裁，并为其在韩国的 IPO（首次公开募股）铺平道路。

- CPA Global（思博）– 代表 CPA Global 处理其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侵权事宜。

- Ba Wang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 Co., Ltd. vs. Next Magazine in HK（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诉香港《壹周刊》案）作为中国法专家证人协助处理该诽谤案。

B. 国内争议解决

- 作为仲裁员审理了多起在 SHIAC（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下进行的仲裁争议。

- CBRE（世邦魏理仕）在追回银行账户控制权的法律诉讼程序中代表 CBRE Global Investors (Asia Pacific) Ltd（世邦魏理仕全球投资（亚太）有限公司），并获得了针对该银行账户的冻结令，最终赢得了案件。案件标的额为 RMB 200 million。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就其重要意义及背后的法学理论撰写了文章。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法官进行了表彰，证明了对该案的认可。

- 代表一家德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对一家中国国有企业执行仲裁裁决。

- 代表 Tsingshan Group（青山集团，中国最大的镍贸易商）处理与保险公司相关的争议。

- eBay（易趣）作为首席法律顾问，迄今为止在中国赢得了所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 eBay 中国诉讼。

- GlaxoSmithKline (GSK)（葛兰素史克）代表 GSK 成功处理在中国的一系列医药产品责任诉讼。

- AK Investment（爱康投资）在 CIETAC Shanghai（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的一起仲裁中代表 AK Investment 处理关于中国最大 P2P 平台的股东争议。

- Westport（威斯葆）在 CIETAC Beijing（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总会）关于泵系统供应协议的仲裁中代表 Westport。

- Dole Asia（都乐亚洲）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代表 Dole Asia 处理一系列针对其分销商的仲裁案。

- Zhenjie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臻杰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代表臻杰处理一系列针对其投资者的仲裁案。截至目前，案件数量达 24 起。

- Greater China Financial Holdings vs. Shanghai Kuailu（大中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诉上海快鹿案）在上海仲裁委员会处理在中国执行 VIE（可变利益实体）合同的仲裁案。

- MGM（美高梅）处理与电影《007：大破天幕杀机》（007 Skyfall）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事宜。

- EZCONN（光圣科技）代表该台湾上市公司赢得了关于国际货物销售的诉讼。

- Assa Abloy vs. Wang Li Group（亚萨合莱诉王力集团案）代表该公司赢得了关于合资投资争议的案件。

- Chivas, Pernod Richard（芝华士、保乐力加）处理一系列商标侵权事宜。

- Chivas（芝华士）协助客户通过诉讼成功获得驰名商标认定。

- Martell（马爹利）代表 Martell 处理一系列商标侵权事宜。

- 一家全球移动技术巨头 协助其处理知识产权争议，包括制定策略和法律分析。

- Mizuho Corporate Bank（瑞穗实业银行）处理银团贷款争议及破产重整事宜。

---

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411_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