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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C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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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1774

**债务人律师报酬第三次补充披露声明 —— Ho Wan Kwok（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破产案，CTB 22-50073 ECF #1774（2023-05-10立案）。债务人代理律所 Zeisler & Zeisler, P.C. 依据破产法规定披露其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第三方 Nodal Partners, LLC 支付的 256,000.00 美元律师费，并注明后续代理费将由债务人之子郭强（Qiang Guo）从非破产财产资金中支付。**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774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

HO WAN KWOK（郭文贵），

第 11 章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

关于：披露债务人律师报酬的第三次补充声明

1. 根据 11 U.S.C. § 329(a) 以及 Fed. R. Bankr. P. 2016(b)（《联邦破产诉讼程序规则》第 2016(b) 条），本人证明，本人的律师事务所 Zeisler & Zeisler, P.C.（以下简称“本所”）收到了以下额外款项，作为因代表债务人 Ho Wan Kwok（郭文贵）（以下简称“债务人”）处理与该破产案件相关的事务而向本所支付的报酬：

日期：　金额：

2023年4月6日　$ 256,000.00

2. 向本所支付报酬的来源为：

债务人 x 其他（请注明）：Nodal Partners, LLC[1]

3. 将向本所支付的报酬来源为：

 x 债务人 x 其他（请注明）：Qiang Guo（郭强）（债务人之子）（非来自破产财产）

4. x 本所未同意与除本所雇员以外的任何人分享上述来自债务人的报酬。

 本所已同意与并非本律师事务所成员或受雇律师的一名或多名其他人员分享上述披露的报酬。该协议的副本，

1 据悉并确信，Nodal Partners, LLC 的总裁是债务人女儿 Mei Guo（郭美）的朋友。

连同参与分享报酬的人员名单已附于后。

- 5. 本所及本人已同意代表债务人（其已不再是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处理关于：(i) 上述标题所示的破产案件以及针对其中所作出的某些命令的上诉，以及 (ii) 针对向债务人提起的某些对抗性诉讼的抗辩。

- 6. 根据与债务人的协议，上述披露的费用不包括以下服务：除第 5 段明确指明的服务之外的任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破产案件中提起的任何其他对抗性诉讼。

证明书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人证明前述内容是对就本第 11 章案件中代表债务人一事向本人及本所进行付款的任何协议或安排的完整声明。

日期：2023年5月10日，于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Bridgeport（布里奇波特）

 签署人：/s/ Stephen M. Kindseth  Stephen M. Kindseth (ct14640) ZEISLER & ZEISLER, P.C. 10 Middle Street, 15th Floor Bridgeport, CT 06605 电话：203-368-4234 电子邮件：[skindseth@zeislaw.com]

送达证明

本人特此证明，于 2023年5月10日，前述文件的副本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本提交通知将通过法院电子提交系统的运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所有当事人——特别是根据 Fed. R. Bankr. P. 2016(b) 要求发送给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的律师——或者根据电子提交通知上的指明，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给无法接受电子提交的任何人。各方当事人均可通过法院的 CM/ECF 系统查阅本次提交的文件。

> /s/ Stephen M. Kindseth  Stephen M. Kindseth (ct1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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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774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