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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ECF #1787-12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787_12**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被保险人副本 0061821443 0051997 03/06/2023

0001178 06SP2.460 HSNGLP T 607210166 -C03,P01179-l 2
，111,111 I 11 I 11111 1 • 11 • 111 I I I I I I I I 111 11I 11 I I 11 111 I I I I I I I I I 1111 11 111

~ 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Holdings有限责任公司）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Paul Hastings LLP（保罗·黑斯廷斯律师事务所）第11章受托人，200 Park Ave，New York，NY 10166

~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AIG私人客户集团）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公司）

（签发公司名称）

批单

生效日期：03/16/2023
保单变更通知，请参阅您修订后的声明页

您的声明页一目了然地列示您享有的保险保障及保费。您的声明页构成您保单的一部分。请仔细阅读您的保单，包括您的声明页及任何附加批单，以了解您的保险保障说明。

保单号码：PCG 0061821443

被保险人姓名及邮寄地址：

Genever Holdings LLC Luc A Despins，Paul Hastings LLP第11章受托人，200 Park Ave，New York, NY 10166 USA

保险期间：03/06/2023-03/06/2024，在下列邮寄地址所在地标准时间上午12:01起

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代码：

Wolfson Insurance Brokerage, Inc.（沃尔夫森保险经纪公司）358 Fifth Avenue, 8th Floor，New York, NY 10001

(21 2) 683-2622 - 0051997
您的保单已变更

生效日期：03/16/2023 变更摘要：修改邮寄地址

年度保费变更：修订后的年度保费：$1,098.00 批单保费收费：$0

自：03/16/2023 至：03/06/2024

6072-03-00-0001178-0002-0033636

6072-03-00-0001 178-0002-0033636

~

6072-03-00-0001178-0002-0033636
案件 22-50073 文书 1787-12 提交日期 05/12/23 录入日期 05/12/23 16:37:59 第5页，共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签发公司名称）批单 生效日期：03/16/2023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
纽约房主声明页

您的声明页一目了然地列示您享有的保险保障及保费。您的声明页构成您保单的一部分。请仔细阅读您的保单，包括您的声明页及任何附加批单，以了解您的保险保障说明。

被保险人姓名及邮寄地址：Genever Holdings LLC Luc A Despins，Paul Hastings LLP第11章受托人，200 Park Ave，New York, NY 10166 USA

保单号码：保险期间：03/06/2023 - 03/06/2024 PCG 0061821443，在下列邮寄地址所在地标准时间上午12:01起

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代码：

Wolfson Insurance Brokerage, Inc. 358 Fifth Avenue, 8th Floor，New York, NY 10001

(212) 683-2622 - 0051997
任何应付保费将另行向您开具账单。

承保的损失类型及任何适用的特别限额或免赔额，均在您的保单中作了详细说明。
按地点列示的保险保障摘要：
781 Fifth Avenue，New York, NY 10022

保险保障　赔付依据　保险保障限额

合并增建、改建及
财产内容　重置成本　$85,777
额外生活费用　无限额
责任保险　$1,000,000
医疗付款　$10,000
除非适用特别免赔额，本地点适用$10,000的免赔额。地点保费：$1,098.00
本地点附具的表格和批单：

91222 PCG (09/16), PCG-CL NO (06/06), PCGOFACNOT (07/14), PCHO-WC-NY (03/14), PCHO-DWLL (09/06) PCHO-AENY (09/06), PCHO-DEC-NY (05/13), HNOT-NY (01 /95), PCHO-FUNGINOT-NY (05/08) PCG-CRNOTR-NY (12/09), PCG-DESNOT-NY (02/21 ), PCHO (09/06), PCG-FEENOTICE (08/18) PCHO-AINT (08/00), PCHO-CHGN (07/01), PCG-PRIVNOT (09/21), PCG-OFAC (05/22)

PCG-MAN (01 /05)

保费总额：$1,098.00
~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AIG）如何处理您的
个人信息？

金融公司自行决定如何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联邦
法律赋予消费者限制某些而非全部信息共享的权利。联邦法律还
要求我们告知您我们如何收集、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
信息。请仔细阅读本通知，以了解我们的做法。

我们收集和共享的个人信息类型取决于您从我们获得的
产品或服务。此类信息可能包括：

• 社会保障号码和医疗信息
• 收入和信用历史
• 付款历史和就业信息

当您不再是我们的客户后，我们仍将按照本通知所述共享您的
信息。

所有金融公司均需共享客户的个人信息，以经营
其日常业务。下文列明金融
公司可以共享客户个人信息的原因；AIG选择
共享的原因；以及您是否可以限制该等共享。

我们可以共享您个人信息的原因　AIG是否共享？　您能否限制
该等共享？

为我们的日常业务目的——例如处理
您的交易、维护您的账户、回应法院
命令和法律调查、开展包括
数据分析在内的研究，或向征信机构报告　是　否

为我们的营销目的——
向您提供我们的产品
和服务　是　否

与其他金融公司联合营销　是　否

为我们关联公司的日常业务目的——
有关您的交易和经历的信息　是　否

为我们关联公司的日常业务目的——
有关您信用状况的信息　否　我们不共享

供非关联方用于向您营销　否　我们不共享

有疑问？对于AIG保险公司：致电866-244-4786；传真：212-458-708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IPrivacy@aig.com

对于由AIG保险公司销售的宠物保险：致电866-937-738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CIPrivacy@aig.com

对于LiveTravel, Inc.（LiveTravel公司）、Travel Guard Group, Inc.（旅行卫士集团公司）或AIG Travel Assist, Inc.（AIG旅行协助公司）：致电866-244-4786，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IPrivacy@aig.com

我们是谁

谁提供本通知？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AIG）旗下承保财产意外伤害、意外及健康、人寿保险和相关服务的保险公司子公司，以及下列某些AIG营销子公司。

我们的做法　·

AIG如何保护我的
个人信息？　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我们采取符合联邦法律的安全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计算机防护措施以及受保护的文件和建筑物。我们将访问权限限制于接受过处理非公开个人信息培训的员工、代表、代理人或经选定的第三方。

AIG如何收集我的
个人信息？　例如，我们会在您进行下列行为时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 申请保险或支付保险费
• 提出保险索赔或向我们提供您的收入信息
• 提供就业信息

我们还会从其他方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例如征信机构、关联公司或其他公司。

为什么我不能限制所有共享？　联邦法律仅赋予您限制下列事项的权利：

• 为关联公司日常业务目的而共享——有关您信用状况的信息
• 限制关联公司使用您的信息向您营销
• 限制非关联方为向您营销而共享信息

州法律和个别公司可能赋予您额外的限制信息共享权利。有关您根据州法律享有的权利的更多信息，请见下文。

定义

关联公司　因共同所有权或控制关系而关联的公司。其可以是金融公司或非金融公司。

• 我们的关联公司包括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的成员公司，例如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匹兹堡宾夕法尼亚州国民联合火灾保险公司）。

非关联方　不存在共同所有权或控制关系的公司。其可以是金融公司或非金融公司。

• AIG不与非关联方共享信息，以便其向您营销。

联合营销　非关联金融公司之间共同向您营销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正式协议。

• 我们的联合营销合作伙伴包括与我们共同提供保险产品的公司，例如银行。

其他重要信息

本通知由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美国家庭保险公司）；AIG Assurance Company（AIG保险公司）；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 Specialty Insurance Company（AIG专业保险公司）；Commerce and Industry Insurance Company（商业和工业保险公司）；Granite State Insurance Company（花岗岩州保险公司）；Illinois National Insurance Co.（伊利诺伊国民保险公司）；Lexington Insurance Company（列克星敦保险公司）；AIU Insurance Company（AIU保险公司）；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Vermont（佛蒙特州国民联合火灾保险公司）；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新罕布什尔保险公司）；The Insurance Company of the State of Pennsylvania（宾夕法尼亚州保险公司）；（统称“AIG Insurance Companies”）提供。本通知亦由AIG的某些营销子公司提供，包括Morefar Marketing, Inc., LLC（Morefar营销有限责任公司）、Travel Guard Group, Inc.、AIG Travel Assist, Inc.和UveTravel, Inc.（UveTravel公司），其向消费者营销保险或非保险产品和服务。

仅适用于佛蒙特州居民。除非经您授权我们作出该等披露，否则除佛蒙特州法律允许的情形外，我们不会向关联公司披露有关您信用状况的信息，也不会向非关联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财务信息、信用报告或健康信息以向您营销。有关我们隐私政策的其他信息，可使用上述“有疑问？”部分所列的联系信息获取。

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居民。除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允许的情形外，例如为处理您的交易或维护您的账户，我们不会与非关联第三方共享我们收集的有关您的信息。

PCG-PRIVNOT (09/21) ©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 保留所有权利。第2页，共3页

仅适用于内华达州居民。我们依内华达州法律提供本通知。您可按上文所列方式联系我们，选择加入我们的内部谢绝来电名单。内华达州法律要求我们还向您提供以下联系信息：Bureau of Consumer Protection（消费者保护局），Office of the Nevada Attorney General（内华达州总检察长办公室），555 E.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3900, Las Vegas, NV 89101；电话号码：702-486-3132；电子邮件：aginfo@ag.nv.gov。您可以使用上述联系信息联系相应的客户服务部门，或致函Privacy Officer（隐私官），1271 Ave of the Americans, FL 37, New York, NY 10020- 1304。

您有权查阅并在必要时更正个人数据。这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包括查阅您的个人数据和请求更正。若我们不同意您的更正，我们无须变更记录，但会将您的声明存入我们的档案。如您希望获得有关我们信息处理做法及您权利的更详细说明，请致函：Privacy Officer，CIPrivacy@aig.com。

案件 22-50073 文书 1787-12 提交日期 05/12/23 录入日期 05/12/23 16:37:59 第10页，共62页

6072-03-00-0004 178-0005-0033639 6072-03-00-0001178-0005-0033639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
通知 通知

第62页，共62页
如需报告索赔，请联系：如需报告索赔，请联系：
+ 1-888-760-9195 + 1-888-760-9195

PCG-CL NO (06/06) PCG-CL NO (06/06)

> 6072-03-00-0004 178-0006-0033640 6072-03-00-0001178-0006-0033640

案件 22-50073 文书 1787-12 提交日期 05/12/23 录入日期 05/12/23 16:37:59 第12页，共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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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2-03-00-0001 178-G006-0033640 6072-03-00-0001178-0006-0033640 第62页，共62页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
保单持有人通知

感谢您购买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AIG）成员公司的保险。AIG成员公司通常向经纪人和独立代理人支付报酬，并且可能已就您的保单支付了报酬。您可通过访问我们的网站www.aig.com/producer-compensation或致电1-800-706-31 02，查阅并获取有关AIG成员公司在美国向经纪人和独立代理人支付的报酬性质及范围的信息。

6072-03-00-0004 178-0007-0033644
关于您保单的重要通知
分期付款费用

除非已选择全额付款，否则您的保单将按每期收取分期付款费用。费用金额载于您的账单。
案件 22-50073 文书 1787-12 提交日期 05/12/23 录入日期 05/12/23 16:37:59 第17页，共62页
致老年保单持有人的重要通知——纽约
英文

年满六十五岁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书面请求，指定一名受指定人接收取消和不续保通知。如果因任何原因向记名被保险人发送取消或不续保通知，记名被保险人的受指定人也将收到该通知的副本。

纽约州法律要求，老年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发出的告知第三方指定的通知应包括第三方受指定人的书面接受。该通知必须以要求回执的挂号信方式送达公司，地址如下：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险公司） 收件人：客户服务部 1271 Avenue of the Americas New York, NY 10020

如果您希望指定一名第三方受指定人，请在下方提供该受指定人的信息。请签署您的姓名，并请受指定人也提供其签名。

保单号码：PCG 0061821443

签名：______________ _

作为第三方的指定并不构成对任何责任的接受。如您在任何时候希望终止本受指定人协议，您必须同时向公司和老年被保险人发送书面通知。

受指定人姓名：

地址：
城市：　州：　
邮编

（受指定人签名） （日期）

被保险人留存联

6072-03-00-0001 6072-03-00-0001178-0009-0033643 178-0009-0033643

PCG-DESNOT-NY (02/21) ©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美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第 1 页，共 1 页
致纽约州老年保单持有人的重要通知

案件 22-50073 文件 1787-12 提交日期 05/12/23 录入日期 05/12/23 16:37:59 第 19 页，共 62 页

年满六十五岁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书面请求，指定一名受指定人接收取消和不续保通知。如果因任何原因向记名被保险人发送取消或不续保通知，记名被保险人的受指定人也将收到该通知的副本。

纽约州法律要求，老年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发出的告知第三方指定的通知应包括第三方受指定人的书面接受。该通知必须以要求回执的挂号信方式送达公司，地址如下：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险公司） 收件人：客户服务部 1271 Avenue of the Americas New York, NY 10020

如果您希望指定一名第三方受指定人，请在下方提供该受指定人的信息。请签署您的姓名，并请受指定人也提供其签名。

保单号码：PCG 0061821443

签名：______________ _

作为第三方的指定并不构成对任何责任的接受。如您在任何时候希望终止本受指定人协议，您必须同时向公司和老年被保险人发送书面通知。

受指定人姓名：

地址：
城市：　州：　邮编

（受指定人签名） （日期）

公司留存联

6072-03-00-0001178-0010-0033644 6072-03-00-0001178-0010-0033644
本附加条款变更保单。请仔细阅读。
经济制裁附加条款

以下内容加入其所附保单：

在提供该等保险保障、支付该等索赔或提供该等利益将使保险人、其母公司或其最终控制实体受到联合国（United Nations）决议，或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英国（United Kingdom）或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项下的任何制裁、禁止或限制的范围内，保险人不应被视为提供保险保障，且保险人不应负责支付任何索赔或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利益。

案件 22-50073 文件 1787-12 提交日期 05/12/23 录入日期 05/12/23 16:37:59 第 22 页，共 62 页

6072-03-00-0001 178-0011-0033645 6072-03-00-0001178-0011-0033645 您作为保单持有人的权利，以及向您、任何被保险人、附加被保险人、损失收款人、抵押权人或索赔人支付的本保单项下损失赔款，可能受到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OFAC”）对美国经济禁运和贸易制裁的管理与执行的影响。

美国对国家、团体和个人实施经济制裁，例如恐怖分子和毒品贩运者。这些制裁禁止美国人同受制裁各方进行交易。本通知旨在告知您，我们不得通过与受制裁国家或人员往来而违反美国制裁。

OFAC 是什么？

OFAC 是财政部（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的一个办公室，并依据总统的战时和国家紧急权力以及特定立法授予的权限，对交易实施管制，并冻结受美国管辖的外国资产。OFAC 主要管理和执行针对以下对象的经济禁运和贸易制裁：

• 被列为目标的外国及其代理人
• 支持恐怖主义的机构和组织
• 国际毒品贩运者
•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者

禁止的活动

• OFAC 对指定国家实施某些禁运和制裁。任何美国企业或个人不得进行涉及指定“受制裁”国家的交易。
• OFAC 在其网站上公布一份称为“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SDNBP”）名单的清单。任何美国企业或个人不得进行涉及 SDNBP 名单所列任何个人或实体的交易。

有关 OFAC 制裁计划和国家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www.treasury.gov/resource-center/sanctions/Programs/Pages/Programs.aspx

OFAC 对我们施加的义务

如果我们确定您或任何被保险人、附加被保险人、损失收款人、抵押权人或索赔人列于 SDNBP 名单，或与法规所述的受制裁国家有关联，我们必须阻止或“冻结”财产以及任何资金转移或交易的付款。

我们可能采取的行动

1. 当提供保险保障将违反联合国决议或欧洲联盟或美利坚合众国的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项下任何适用的制裁、禁止或限制时，我们不应被视为提供保险保障。除非经 OFAC 批准，您不会获得保费退还。所有资金将存入一家美国金融机构账簿上设立的计息冻结账户。

2. 在该等保险保障、支付该等索赔或提供该等利益将违反美利坚合众国的任何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的范围内，我们不会支付索赔或提供任何利益；在向个人、实体或公司提供辩护或根据您的保单提供任何其他利益将违反美利坚合众国的任何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的范围内，我们亦不会提供辩护或任何其他利益。

您作为保单持有人的权利

如果我们会同 OFAC 冻结或封锁资金，您可以填写“冻结资金释放申请表”并申请特定许可证，请求释放该等资金。表格可在 OFAC 网站下载。请参见 https://www.treasury.gov/offices/enforcement/ofac/legal/forms/license.pdf

案件 22-50073 文件 1787-12 提交日期 05/12/23 录入日期 05/12/23 16:37:59 第 24 页，共 62 页

6072-03-00-0001 6072-03-00-0001178-0012-0033646 178-0012-0033646

共 62 页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AIG私人客户集团）
房主保险保障
快速参考

声明页

您的姓名和地址　交易　保单期间　保障限额　保费　表格

保险由声明页所列的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美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公司提供。各该公司均为股份公司。

保单条款　起始页码

第一部分—
定义　1
第二部分—
财产　2
A. 承保协议
B. 损失赔付
C. 附加保障
D. 除外责任
第三部分—
责任　9
A. 承保协议
B. 损失赔付
C. 抗辩保障和索赔费用
D. 附加保障
E. 除外责任
第四部分—
条件　11

本合同连同声明页及附加条款（如有）构成完整保单。

案件 22-50073 文件 1787-12 提交日期 05/12/23 录入日期 05/12/23 16:37:59 第 26 页，共 62 页
没有声明页，本保单不完整。
房主保险保障——保单条款

您声明页所列的保险公司将提供本保单所述保险。您同意支付保费并履行本保单所述的责任。

本保单中的各项条款限制或排除保险保障。请仔细阅读整份保单，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保和不承保的事项。除非已完全遵守保单第四部分——条件，否则我们没有提供保险保障的义务。

第一部分——定义

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在此处或在其使用的保单部分中予以定义。在整份保单中，定义术语在使用时将以粗体显示。

在本保单中，“您”“您的”和“属于您的”是指声明页所列的一名或多名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在同一家庭的其“配偶”。“我们”“我方”“我们的”和“属于我们的”是指声明页所列的保险公司。

如本文所用，声明页包括对其作出补充的任何明细表。

此外，在本保单中，下列词语的含义为：

航空器，指用于或设计用于飞行的任何装置，但未用于或设计用于载运人员或货物的模型或业余爱好飞行器除外。

人身伤害，指身体损伤，包括由此导致的疾病或病症、所需护理、服务损失或死亡。

商业活动，指兼职或全职从事的贸易、职业或专业，包括农业或牧场经营，但附带商业活动除外。

动产，指您或家庭成员拥有或占有的个人财产。

对于声明页所列任何属于共管公寓、合作公寓或出租单元的住所，动产包括您与该住所一并支付费用取得或自费购置的增建、改建、不动产项目、装置或固定装置。根据共管公寓或合作公寓协会的管理规则，该财产必须由您承担保险责任。

损害赔偿金，指为清偿本保单承保的任何索赔所需的金额，无论该索赔由我们以书面方式和解并同意，还是通过司法审查解决。

家庭成员，指与您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并与您共同居住在同一家庭的人员，包括受监护人或寄养子女。

真菌，指任何种类或形式的真菌，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霉菌或霉斑，以及由真菌产生或释放的任何霉菌毒素、孢子、气味、蒸气、气体或物质，包括任何副产品。

房屋，指您居住、拟居住的自有一户、两户、三户或四户住宅，或声明页所列的任何非共管公寓或非合作公寓地点。

附带商业活动，指任何年度总收入不超过 $10,000、没有受工伤赔偿或其他类似伤残法律约束的雇员并符合联邦、州和地方法律的商业活动。附带商业活动包括农业经营，但前提是该经营不涉及在保单期间雇用他人从事农场工作超过 1,250 小时，且不因饲养或照料动物或农业活动产生超过 $25,000 的年度总收入。附带商业活动包括您拥有并出租给他人的、列于声明页上的住所。

被保险人，指：

a. 您或家庭成员；
b. 保单中列明的附加被保险人；
c. 经您或家庭成员许可使用本保单承保车辆或船只的任何人员，就其因使用该车辆或船只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而言；或
d. 配偶。配偶是婚姻伴侣。配偶一词还包括根据州法律登记为声明页所示被保险人的家庭伴侣的个人。

绿化设施，是指位于您住所用地上的树木、草坪、灌木及其他植物，但不包括林地或灌丛。

医疗费用，是指医疗、牙科、医院、外科、X 光、义肢装置、专业护理、救护车及丧葬服务的合理费用。

事故，是指：

a. 本保险适用的一项损失或事故，包括持续或反复暴露于实质相同的一般有害条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并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或

b. 本保险适用的一项违法行为，包括一系列相关违法行为，在保险期间内实施并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其他永久性结构，是指您拥有且位于您住所用地上的户外结构。

人身伤害，是指下列伤害或由此导致的死亡：

a. 身体伤害；

b. 非法拘禁、非法监禁或非法逮捕；

c. 惊吓、情绪困扰、精神伤害；

d. 侵犯隐私；

e. 名誉侵害、诽谤或口头诽谤；

f. 恶意起诉；

g. 非法进入或驱逐；或

h. 为保护人员而故意实施的攻击和殴打。

财产损失，是指对有形财产造成的物理损伤、毁坏或丧失使用，以及由此造成的使用损失。

重建费用，是指在损失发生时为实现下列任一目的所需金额中较低者：

a. 恢复或修理一项结构；或

b. 在同一地点更换或重建一项结构；

并使用同类同等质量的材料。重建费用不包括为挖掘、更换或稳定结构下方或周围土地所需的任何金额。

休闲机动车，是指：

a. 设计用于公共道路以外且无需进行机动车登记或驾驶人许可的机动陆地车辆；

b. 在您住所内处于闲置存放状态的机动陆地车辆；或

c. 仅在声明页所示地点使用并为该地点提供服务的机动陆地车辆。

住所，是指声明页中列明的下列任一项：

a. 您拥有的任何房屋、其他永久性结构及用地；

b. 您拥有或居住的任何共管公寓单元、合作公寓或公寓单元；或

c. 您租赁居住的任何其他类型住宅。

住所雇员，是指：

a. 您的雇员，其职责与住所场所的维护或使用有关，包括家务或家庭服务；或

b. 在其他地点履行类似职责且与您的业务无关的人。

水上交通工具，是指设计用于在水上、水面或水下使用的船只或交通工具。

第二部分——财产

A. 保险协议

除非适用某项除外责任，本保单保障您免受对您的房屋、财物及其他永久性结构造成的所有直接物理损失或损害风险。

B. 损失赔付

1. 您的房屋及其他永久性结构的保障金额

声明页所示每一地点的每栋房屋及其他永久性结构的保障金额，由声明页所示的赔付基础确定：

a. 保证重建费用保障

如本保单声明页所示，我们将支付保证重建费用。保证重建费用保障是指，对于承保损失，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的重建费用，即使该金额高于声明页所示的保障金额。但是，您必须自损失之日起两年内在同一地点开始修理或重建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否则，最高应付金额为声明页中该地点所示的保障限额。

b. 重置成本保障

如本保单声明页所示，我们将支付重置成本。重置成本保障是指，对于承保损失，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的重建费用，最高不超过您的声明页中该地点所示的保障限额。对于承保的全损，无论您是否实际重建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重建费用，最高不超过您的声明页中该地点所示的保障限额。保障金额将每日增加，以反映通货膨胀的当前影响。在承保损失发生时，您的房屋及其他永久性结构保障将包括自保险期间开始以来美国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任何增长。

您的赔付基础受下列限制约束。如在保险期间内的任何时候，您新建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建造附加部分；或进行金额等于或超过房屋保障限额的 10% 或 $500,000（以较低者为准）的翻修；和/或因此导致您在任何期间搬离房屋，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的赔付基础为扣除折旧后的重建费用。除非我们事先另行给予书面同意，否则该限制适用。

在保单续保时或进行评估时，我们可以变更声明页所示的保障金额，以反映当前成本和价值。

2. 您的财物的保障金额

每一承保住所的财物保障金额列于您的声明页。对于承保损失，我们将支付的金额取决于承保损失发生的地点：

在住所内；

a. 如对位于具有财物保障的住所内的财物发生损失：

i. 列于本保单声明页中：

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该地点财物保障限额以内的金额；或

ii. 根据我们仍然有效的另一份房主保单：

我们将不根据本保单支付任何金额。

b. 如对位于没有财物保障的住所内的财物发生损失，或对位于被保险人拥有或租赁的房屋、共管公寓、合作公寓或出租单元内的财物发生损失，而该住所或单元未列于本保单声明页、我们签发的任何其他保单或我们任何关联公司签发的任何保单中：

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本保单中所列任何单一地点最高财物保障限额的 10% 以内的金额。赔付将以该单一地点为基础，且不会根据我们或我们任何关联公司签发的一份以上保单支付。

但是，自您开始将财产搬入新取得的住所之日起六十 (60) 天内，该住所内的财物不受此限制。

离开住所；

c. 如对位于您拥有或居住的任何住所或地点以外的财物发生损失：

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本保单中所列任何单一地点最高财物保障限额以内的金额。赔付将以该单一地点为基础，且不会根据我们或我们任何关联公司签发的一份以上保单支付。

对于承保损失，我们最高支付的金额为修复损害所需金额或在不扣除折旧的情况下更换财物的全部成本中较低者，但不超过保障限额。

但是，如财物因其年限或状况而对于其原定用途已过时或无法使用，对于承保损失，我们最高支付的金额为修理或更换财物的成本扣除折旧后之金额，但不超过保障限额。

如在房屋和财物均发生承保损失后，我们因保证重建费用而支付的房屋保障金额超过房屋保障限额，我们将自动按照我们增加房屋保障金额的同一百分比，增加该损失的财物保障金额。

您的财物保障金额将每日增加，以反映通货膨胀的当前影响。在承保损失发生时，您的财物保障将包括自保险期间开始以来美国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任何增长。

3. 免赔额

声明页所示的免赔额，是您就每次事故应自行承担的承保损失金额。

除非该免赔额为飓风、风和冰雹或指定风暴等特别免赔额，否则您声明页所示的免赔额将扣减本保单中的任何其他免赔额。

建筑施工免赔额。如在保险期间内的任何时候，您新建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建造附加部分；或进行金额等于或超过房屋保障限额的 10% 或 $500,000（以较低者为准）的翻修；和/或因此导致您在任何期间搬离房屋，则每次事故适用 5% 的建筑施工特别免赔额，以替代基本免赔额。该免赔额适用于您的房屋、其他永久性结构、财物及附加保障。该免赔额的美元金额，以损失发生时声明页中该地点所示的房屋保障限额为基础。该免赔额不排除可能适用的任何其他特别免赔额。如已选择大额损失免赔额豁免批单，则该批单不适用。除非我们事先另行给予书面同意，否则建筑施工免赔额适用于该损失。

4. 成对物品、套装物品及部件

对于成对物品或套装物品的承保损失，我们将支付下列金额中较低者：

a. 更换灭失或受损财产的成本；

b. 将受损财产恢复或修理至损失发生前状态的成本；

c. 该成对物品或套装物品在损失发生前后的市场价值差额；或

d. 保障金额。

但是，如您同意将该成对物品或套装物品的剩余物品交还给我们，我们将向您支付整组成对物品或套装物品的全部重置成本。

5. 特别责任限额

a. 下列各类别所示限额，是我们对该类财物的承保损失将支付的最高金额。这些特别限额不会增加您的财物保障金额。

i. 现金、纸币、汇票、付款指令、汇票、支票，或黄金、白银或铂金金条或金锭 $2,500

ii. 水上交通工具，包括其舷外发动机、设备及陈设 $5,000

iii. 拖车 $5,000

iv. 墓碑和陵墓 $50,000

b. 下列各类别所示限额，是我们对该类财物的承保损失将支付的最高金额，除非其存放于银行金库或银行保管箱中；在该情况下，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保单所列财物保障的总金额以内的金额。这些特别限额不会增加您的财物保障金额。

i. 邮票、硬币及奖章 $5,000

ii. 可转让票据、证券、账户、债务凭证、信用证、票据（纸币除外）、手稿、护照、票券 $5,000

c. 对于下列类别的财物，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保单所列财物保障限额以内的金额，除非其遗失、错放或被盗；在该情况下，我们仅支付下列所示限额以内的金额。这些特别限额不会增加您的财物保障金额。

i. 珠宝、手表、宝石或半宝石，无论是否镶嵌 $5,000

ii. 毛皮制品  $5,000
iii. 枪支  $5,000
iv. 银器、金器、$10,000 白镴器皿或奖杯
d. 对于下列类别的财物，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最高至保单所列财物保险总额的赔偿；但如损失系由破损造成，我们仅支付至下文所示限额。该等特别限额不增加您的财物保险金额。
i. 水晶制品、瓷器、$50,000 瓷制品、雕像、小雕像、雕塑、镜子、酒瓶、玻璃器皿及类似物品。
C. 附加保险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保险在声明页所示保险金额之外提供。除非另有说明，您的免赔额适用于下列保险。除外责任载于 D. 除外责任部分；责任限额载于 B. 5. 特别责任限额部分，并适用于下列保险。

1. 额外生活费用

如承保损失致使您的住宅无法居住，我们承保您为维持家庭通常生活水平而发生的任何合理增加的生活费用。赔付将持续至使您的住宅恢复至适宜居住状态或使您的家庭永久迁往其他地点所必需的最短合理期限。如您的住宅正在施工，且您在损失发生时居住于该住宅内，则一旦您恢复至损失发生前的状态，额外生活费用即告停止。我们不赔付与重建您房屋有关的任何贷款利息或增加的保单保费。但是，如您在损失发生前未居住于该住宅内，或因施工或翻修而已搬出，则本地点不适用额外生活费用。

我们还将仅赔付与寄养您的家养动物有关的合理费用。

2. 分摊费用

我们将就保单期间内向房主协会、公寓协会或合作住宅协会全体成员征收的分摊费用，赔付您所分摊的部分，每次事故最高 $100,000。该分摊费用必须系因财产承保损失，或因本保单承保的责任而产生。我们不赔付因地震造成的损失而征收的分摊费用；但是，除非适用其他除外责任，我们将赔付因盗窃、爆炸、火灾或玻璃破损所导致的后续承保损失而征收的分摊费用中您所分摊的部分。对于因您协会保险中的免赔额而产生的任何分摊费用，我们赔付不超过 $10,000。由此产生的分摊费用必须系因财产承保损失，或因本保单承保的责任而产生。我们不赔付因地震造成的损失而征收的分摊费用；但是，除非适用其他除外责任，我们将赔付因盗窃、爆炸、火灾或玻璃破损所导致的后续承保损失而征收的分摊费用中您所分摊的部分。您的免赔额不适用于本保险。

3. 公平租赁价值

如因本保单承保的损失，您无法出租通常出租给他人的您的住宅或住宅的一部分，我们将就使您的住宅或该部分住宅恢复至适宜居住状态所必需的合理期限，赔付公平租赁价值。

4. 强制疏散

如政府机关因本保单承保的损失或合理的承保损失威胁，直接强制您撤离住宅，我们将补偿您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水平所必需的合理增加的生活费用，最长达三十（30）日。如您的住宅出租给他人，我们还承保最长达三十（30）日的任何公平租赁价值损失。

5. 景观绿化

对于发生承保损失的住宅地点，我们将支付最高为房屋保险限额 5 % 的赔偿；如无房屋保险，则最高为该住宅内财物保险限额的 5%，但对任何一棵树、灌木或植物不超过 $5,000。景观绿化不包括林业或灌木丛。

我们仅赔付由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

a. 飞行器；
b. 火灾、闪电或爆炸；
c. 暴乱或民众骚乱；
d. 非由居住于该住宅的人拥有或操作的车辆；或

e. 盗窃、盗窃未遂、故意破坏或恶意损毁。

仅当您在损失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修复或更换受损景观绿化时，本附加保险方可适用。

6. 土地

如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发生承保损失，我们将赔付对您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下方或周围土地进行必要稳定处理、挖掘或更换的费用。对于本保险，我们将支付最高为您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承保损失金额 10% 的赔偿。

7. 建筑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或适用除外责任，我们承保声明页所示各地点内由您所有、供修理、改造或建造您的住宅使用的材料和用品。该等赔付不增加您的保险金额。

8. 预防性修理

在发生本保单承保的损失后，我们将赔付您为保护您的住宅免遭进一步损失而发生的必要修理的合理费用。该等赔付不增加您的保险金额。

9. 残骸清除

我们将赔付清除承保损失的残骸以及导致该承保损失的财物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树木因风暴、冰雹、冰、雪或冻雨的重量这一危险而倒下，且承保财物未受损，我们还将支付最高总计 $1 000 的费用，用于将树木从住宅处移走。

10. 更换锁具

如声明页所列住宅的钥匙丢失或被盗，我们将赔付更换该住宅锁具的费用。您的免赔额不适用于本保险。

11. 按法规重建

我们将赔付为遵守任何规范受承保损失损坏财物的修理、重建或拆除的法律或条例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12. 矿井沉陷

我们承保因人为地下矿井或与矿井有关的挖掘作业发生水平或垂直移动而直接造成您的房屋和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损失。

13. 为保管而移走财物

如因承保损失导致住宅内的财物

处于危险之中，我们将赔付为移走和储存该住宅内财物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14. 数据替换

对于因承保损失而替换存储于您拥有或租赁的个人计算机或便携式计算设备中的遗失个人数据所发生的费用，我们将补偿您最高 $5,000。

15. 商业财产

对于您拥有或租赁的商业财产发生的承保损失，我们将支付最高 $25,000 的赔偿。

16. 消防部门费用

如消防部门响应呼叫以抢救或保护声明页所列住宅，我们将赔付法律规定或书面协议承担的费用。您的免赔额不适用于本保险。

17. 下水道和排水管倒灌

对于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财物实体损失或损坏，我们将支付最高至声明页所示保险限额的赔偿：

a. 通过住宅场所内的下水道或排水管倒灌的水。下水道或排水管是指与住宅管道系统、排水沟或落水管机械连接的管道，或位于住宅场所内、用于将水和废物排离住宅的其他排水管。倒灌并非由于下水道或排水管无法容纳试图进入下水道或排水管的雨水、地表水或地下水的数量所致。
b. 从集水泵坑溢出的水，如该等溢出系由集水泵机械故障所致。本附加保险旨在承保因集水泵机械故障导致水从集水泵坑溢出而造成的损害，但不承保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集水泵坑前所造成的损害。本保险不适用于因机械故障造成的集水泵或相关设备的直接实体损失或损坏。

该等赔付不增加您的保险金额。

18. 家政人员和访客的财物

当您的家政人员和访客的个人财物位于声明页所列任何住宅场所内时，我们承保该等个人财物。该等赔付不增加您的保险金额。

19. 动物造成的损失

我们承保因家养动物造成您的房屋、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财物的损失。

20. 纵火悬赏

对于与本保单承保财物的火灾损失有关、促成纵火罪定罪的信息，我们将支付最高 $5,000 的悬赏金。无论提供信息的人数为何，$5,000 限额均为我们所支付的最高金额。本保险为附加保险。

21. 食物变质

我们承保因发生在场所内或场所外的电力供应中断，或因您居住或拥有的任何住宅内制冷设备机械故障，而导致冰箱或冷冻柜温度变化引起的食物变质。葡萄酒或烈酒不视为食物。该等赔付不增加您的保险金额。本保险适用 $250 免赔额。

22. 后续真菌或细菌

对于因承保损失导致真菌或细菌造成的损失，我们总计支付最高 $10,000，包括：

a. 清除、清理、补救、控制、处理、解毒、中和真菌或细菌的费用；
b. 为进入真菌或细菌所在位置而必须拆除和更换建筑物或其他承保财物任何部分的费用；
c. 对空气或财物进行测试或监测，以确认真菌或细菌不存在、存在或其程度的费用，无论该等测试或监测是在清除、修理、修复或更换之前、期间或之后进行。仅在有理由相信存在真菌或细菌的范围内，方提供该等测试费用；以及
d. 如您的住宅无法居住，为维持家庭通常生活水平而发生的合理增加生活费用，最高 $5,000。赔付将持续至使您的住宅恢复至适宜居住状态所必需的最短期限。

无论事故次数、投保地点数量或提出的索赔数量为何，此为我们所支付的最高金额。对于后续真菌或细菌，我们不会根据任何其他附加保险作出任何额外赔付。

该等赔付不增加保险金额。

23. 损失预防装置

在本保单承保损失发生后，我们将赔付您为安装经批准的

损失预防装置以保护您的住宅免受今后同类损失而发生的合理费用，最高 $2,500。经批准的损失预防装置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保系统、集水泵、自动断水装置、防雷系统、备用电力系统和抗冰雹屋面材料。该等赔付不增加保险金额。

仅当损失超过该地点免赔额时，本附加保险方可适用。
D. 除外责任

下列除外责任适用于您保单的第二部分——财产：

1. 污染或污染物

对于因污染物的排放、散布、渗漏、迁移、释放或逸出所致的任何损失，无论直接或间接，也无论是否有任何原因或事件同时或以任何顺序促成该损失，我们均不予承保。对于从土地或水中提取污染物的费用，或者清除、修复或更换受污染或受沾污土地或水的费用，我们亦不予承保。“污染物”是指任何固体、液体、气体或热性刺激物或污染物，包括烟、蒸汽、煤烟、烟雾、酸、碱、化学品和“废物”。“沾污物”是指因与外来物质混合或接触而产生的杂质。“废物”包括拟予处置、回收、再处理或再生的材料。

2. 渐进性或突发性损失

对于因逐渐恶化、湿腐或干腐、翘曲、烟雾、锈蚀或其他腐蚀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此外，对于因固有缺陷、正常磨损、机械故障或隐蔽缺陷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对后续发生的承保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3. 真菌或细菌

对于因真菌或细菌的存在、生长、繁殖、扩散或任何活动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包括检测、监测、清理、迁移、补救、控制、处理、解毒、中和或以任何方式应对真菌或细菌，或评估真菌或细菌影响的费用。

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第二部分——财产，附加保险保障，后续发生的真菌或细菌项下提供的保险保障；或

（b）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后续发生的承保损失。

4. 啮齿动物、昆虫、鸟类或害虫造成的损失

对于因啮齿动物、昆虫、鸟类或害虫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但建筑物、防风门或窗户组成部分的玻璃损失除外。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对后续发生的承保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5. 结构移动

对于因地基、地板、墙壁、露台、路面、天花板或屋顶的鼓起、膨胀、收缩或沉降（包括由此导致的开裂）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对后续发生的承保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6. 地表水和地下水损害

对于因下列原因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a）洪水、地表水、波浪、潮水、水体溢流，或上述任何一种所产生的水花，无论是否由风驱动；或

（b）地表以下的水，包括对建筑物、人行道、车道、地基、游泳池或其他结构施加压力，或者渗入或漏入其中的水。

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位于您并不拥有或居住的任何住所或地点以外的财物；或

（b）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后续发生的承保损失。

7. 对某些其他永久性结构的水或冰损害

对于因冻结、解冻，或者水或冰的压力或重量（无论是否由风驱动）而对某些其他永久性结构造成的损失，我们不予承保。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对后续发生的承保损失提供保险保障。本除外责任适用的其他永久性结构包括游泳池、围栏、网球场、热水浴池、露台、路面、地基、化粪系统、挡土墙、码头、船坞、栈桥、桥梁或防波堤。

8. 有缺陷、不充分或瑕疵的规划

对于因下列有缺陷、不充分或瑕疵的事项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a）规划、分区、开发、测量、选址；

（b）设计、规格、工艺、维修、施工、翻新、改建、整地、压实；

（c）用于维修、施工、翻新或改建的材料；或

（d）维护；

无论该等事项涉及住所内或住所外任何财产的部分或全部。

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对后续发生的承保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9. 地震

对于因地震对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造成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对因盗窃、火灾、玻璃破损或爆炸导致的后续发生承保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10. 地面移动

对于因地面移动（包括火山喷发、山体滑坡、泥石流，以及土地下沉、隆起或位移）对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造成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对因盗窃、火灾、玻璃破损或爆炸导致的后续发生承保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11. 商业财产

对于商业财产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第二部分——财产，附加保险保障，商业财产项下提供的保险保障。

12. 机动陆地车辆

对于机动陆地车辆（包括其设备和附件），或任何专为仅由该车辆电气系统供电而运行的电子设备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但是，我们对不受机动车登记要求约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车辆提供保险保障：

（a）用于维护您拥有或居住的任何住所；

（b）为协助残疾人士而设计；或

（c）为在公共道路以外休闲使用而设计。

13. 翻新和维修

对于因翻新、重新整饰或维修任何种类财物所致的损失，我们不予承保。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珠宝、手表和毛皮。

14. 船舶事故

对于因船舶或其拖车或舷外发动机搁浅、进水或沉没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对于因船舶碰撞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亦不予承保，但与陆地车辆碰撞除外。

15. 承租人财产

对于租房者、寄宿者或其他承租人的财产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16. 温度或湿度

对于因极端温度、大气湿度或干燥，或水蒸气对您的房屋、其他永久性结构或财物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由雨、雨夹雪、雪或冰雹直接导致的损失；或

（b）第二部分——财产，附加保险保障，食物变质项下提供的保险保障。

17. 航空器

对于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18. 没收

对于因任何政府或公共机关毁坏、没收或扣押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19. 战争行为

对于因任何种类的战争行为所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或后续财产损失，我们不予承保。战争包括未宣战战争、内战、暴动、叛乱、革命、军事力量或军事人员的战争行为、为军事目的而实施的毁坏、扣押或使用，以及上述任何事项的任何后果。核武器的发射即使属意外，也应视为战争行为。

20. 鱼类、鸟类或动物的损失

对于鱼类、鸟类或动物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21. 故意行为

对于由任何行为所致的损失，如理性人本可预见该行为的后果，且该行为系在下列情况下实施，我们不予承保：

（a）由您、您的配偶或家庭成员实施，或依其指示实施；并且

（b）意图造成损失或损害。

22. 不诚实行为

对于由您或任何家庭成员实施，或依您或任何家庭成员指示实施的任何不诚实或犯罪行为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23. 核风险

对于直接或间接因“核风险”所致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核风险是指任何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无论其是否受到控制、如何引起，或上述任何事项的任何后果。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对由核风险引起的火灾所导致的后续发生承保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24. 下水道或排水管倒灌

对于因下水道或排水管倒灌或溢流所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促成任何事件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第二部分——财产，附加保险保障，下水道和排水管倒灌项下提供的保险保障。

25. 受其他保单保障的财物

对于由并非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签发的私人收藏品保单、贵重物品保单或类似保单承保的财物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26. 未投保的自有地点

对于因风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位于您拥有的房屋、共管公寓或合作公寓内的财物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但前提是，本保单的声明页或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签发的任何其他保单的声明页均未列明该地点具有财物保险保障。

在您开始将财物搬入新取得地点后的六十（60）日内，该地点内的财物不受本除外责任约束。

第三部分——责任保险

A. 保险协议

除非另有说明或适用除外责任，对于世界任何地点因本保单承保的事故所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而被保险人依法有义务支付的损害赔偿金，我们将予以支付。

B. 损失赔付

对于因任何一次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的所有索赔，我们最多支付本保单声明页所示的责任保险保障限额。本保险分别适用于每一名被提出索赔或被提起诉讼的被保险人，但无论被保险人人数、提出的索赔数目或受伤人数为何，对于任何一次事故，我们支付的金额均不超过声明页所示限额。在保单期间内可就其提出索赔的事故次数不受限制。

除和解付款外，根据C项“抗辩保险保障和索赔费用”作出的付款，系在声明页所示保单责任保险保障限额之外支付。

C. 抗辩保险保障和索赔费用

对于任何寻求获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承保赔偿的诉讼，我们将支付为被保险人进行抗辩的费用，即使该诉讼虚假、欺诈或毫无根据。您可以从我们选定的律所名单中选择律师。如在提起诉讼的司法辖区内未设律师名单，我们保留选择律师的权利。

我们可自行决定调查和解决任何索赔或诉讼。

此外，我们将支付：

（1）对任何被保险人判处的判决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和支出；

（2）被保险人应我们要求为协助我们调查或抗辩索赔或诉讼而发生的合理费用，总额最高为$10,000；

（3）被保险人因承保损失而被要求提供的保释保证金费用；

（4）我们进行抗辩的诉讼中所要求保证金的全部保费，但不包括超过保险保障金额的保证金金额的保费（我们无需申请或提供任何保证金）；

（5）我们发生的一切费用；

（6）判决作出后至我们支付、提出支付，或向法院提存不超过保险保障金额的该部分判决金额之前，就全部判决金额累积的利息；以及

（7）就我们支付或提出支付的该部分判决金额，对被保险人裁定的全部判决前利息。对于我们提出支付保险保障金额后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判决前利息，我们不予支付。

在因法律或其他原因而使我们无法就承保损失为被保险人进行抗辩的司法辖区内，我们将支付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而为被保险人抗辩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对于因单次事故引起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当我们已就该次事故支付的损害赔偿金额等于本保单声明页所示的责任保险保障限额时，我们对其进行抗辩的义务终止。

D. 附加保险保障

1. 受损财产

如被保险人毁坏或损害他人财产，我们将就该财产支付重置成本，每次事故最高为$10,000。

2. 信用卡、伪造和假冒

对于下列事项，我们最多支付总额为$10,000：

（a）被保险人因下列事项而依法有义务支付的任何金额：

（i）以您或家庭成员名义签发的银行卡或信用卡被盗或遗失；或

（ii）因任何支票或可转让票据被伪造或变造而造成的损失。

除非已遵守使用该卡、支票或可转让票据的所有条款，否则不承保损失。

b．因善意接受任何伪造纸币而造成的损失。

我们可自行选择就伪造或仿造事宜为您或家庭成员提出的索赔或诉讼进行抗辩。我们将就因银行卡或信用卡丢失或被盗而对您或家庭成员提出的索赔或诉讼进行抗辩。

3．向他人支付医疗费用

无论责任归属如何，我们将支付自导致身体伤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三（3）年内发生或经医学确认的必要医疗费用，每人最高总额为 \$10,000。本保险不适用于您或家庭成员，并且仅适用于以下事故：

a．在声明页所列具有责任保险保障的住所内，经您或家庭成员许可而在场的人员发生事故；

b．因声明页所列具有责任保险保障的住所，或紧邻该住所的台阶、车道或人行道状况而引起；

c．由被保险人拥有或照管的动物所致；或

d．由被保险人或住所雇员在受被保险人雇用期间所致。

4．有限住所场所商业责任

对于任何被保险人在声明页所示住所依法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时，因该住所的物理状况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我们予以承保。对于任何承保损失，我们最高支付金额为声明页所示责任保险保障限额。保险保障受以下条件限制：

a．您在住所内从事商业活动的任何雇员均不受工伤赔偿或其他类似残疾法律的约束；

b．您不是家庭日托服务提供者；且

c．不存在其他有效且可收取的保险。

E．除外责任

本保险单不为下列事项提供责任、抗辩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或开支的保险保障：

1．机动陆地车辆

因任何机动陆地车辆的所有权、维护、使用、装载或卸载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休闲机动车辆，但其用于参加竞技赛车或为竞技赛车进行练习时除外。

2．航空器

因任何航空器的所有权、维护、使用、装载、卸载或拖曳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船舶

因任何船舶的所有权、维护、使用、操作、装载或卸载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a．长度为二十六（26）英尺或以上，或马力为五十（50）或以上，且由被保险人拥有，或提供或出租给被保险人超过三十（30）日；

b．用于任何商业或营利目的；或

c．用于参加竞技赛车或为竞技赛车进行练习（长度不足二十六（26）英尺的帆船除外）。

4．工伤赔偿或残疾

被保险人根据任何工伤赔偿、残疾福利、《琼斯法案》（Jones Act）或一般海事法、失业补偿、职业病或类似法律而依法有义务提供的任何损害赔偿或福利。但是，对于声明页所列地点的住所雇员所遭受的、未获工伤赔偿补偿的身体伤害，如承保人依法有义务支付损害赔偿，除非适用其他除外责任，我们确实就超出任何其他保险范围的部分提供保险保障。

5．董事错误或遗漏

因任何被保险人作为任何公司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所实施的行为、错误或遗漏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因被保险人为非营利公司或组织，或为共管公寓或合作社协会所采取的行为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适用其他除外责任。

6．照管、保管或控制

对于被保险人拥有、租赁、占用或使用，或者由其照管、保管或控制的财产所发生的财产损失，且被保险人根据合同须为该财产提供保险的范围内，不予承保。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火灾、烟雾或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

7．被保险人

本保险单项下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人身伤害。

8．歧视

因实际存在、被指称或受到威胁的、基于年龄、种族、国籍、肤色、性别、信仰、残疾状况、性取向或任何其他歧视的歧视或骚扰而引起的人身伤害。

9．性骚扰或体罚

因任何人实际实施、被指称实施或受到威胁实施的下列行为而引起的人身伤害：

a．性骚扰、不当行为或骚扰；

b．体罚；或

c．性虐待、身体虐待或精神虐待。

10．传染疾病

因被保险人故意或非故意向任何人传播的任何疾病、病症或疾患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人身伤害。我们不承保因暴露威胁或该疾病、病症或疾患所致任何后果而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

11．商业活动

因被保险人的商业财产或商业活动、投资活动，或旨在为被保险人或他人实现利润的任何活动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但是，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为有组织的慈善、宗教或社区团体提供的志愿工作；

b．附带商业活动；或

c．有限住所场所商业责任保险保障。

12．专业服务

因被保险人提供或未提供其依法负责或获许可提供的专业服务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13．战争

由战争直接或间接造成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下列各项及其任何后果：

a．未宣战战争、内战、暴动、叛乱或革命；

b．军事力量或军事人员实施的战争行为；或

c．为军事目的毁坏、扣押或使用财产。

即使属意外，核武器的引爆亦应视为战争行为。

14．摊派费用

因被保险人作为协会、公司或不动产业主社区成员而被征收的任何摊派费用。

15．合同责任

因书面或非书面合同或协议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a．与任何被保险人的商业活动有关而订立的；或

b．在承保损失发生后承担他人责任的。

16．核危险

由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17．故意行为

因任何人的任何犯罪、故意、蓄意或恶意行为或不作为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任何人意图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或理性人预期将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行为或不作为所提出的索赔，我们亦不予承保。即使该伤害或损失的种类或程度不同于预期或意图，或者由不同于预期或意图之人遭受，本除外责任仍然适用。如被保险人为保护任何人或财产而使用合理武力，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身体伤害。

18．不当解雇

因不当终止雇佣关系而引起的人身伤害。

19．受管制物质

因使用、销售、制造、交付、转让或持有《联邦食品与药品法》（Federal Food and Drug Law）21 U.S.C.A. Sections 811 and 812所定义的受管制物质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个人按照持证医师医嘱合法使用处方药。

第四部分——条件

A．您的义务

1．您的义务是通知您的代理人或经纪人有关占用情况的变化。

2．您的义务是在任何翻修或施工工作开始时及施工期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经纪人，以维持适当的保险保障金额，并确认已按我们的确定落实适当的保护性安全措施。

B．损失发生后的您的义务

如发生可能涉及本保险单的事故，或者您或本保险单项下任何其他被保险人因可能受本保险单承保的事故而被起诉，您或被保险人必须：

1．及时通知我们或您的代理人或经纪人。

2．如因盗窃造成损失，通知警方。

3．如发生信用卡或资金转账卡保险保障项下的损失，通知信用卡或资金转账卡公司。

4．保护财产免遭进一步损坏。如需对财产进行修理，您必须：

a．作出合理且必要的修理以保护财产；且

b．准确记录所有修理费用。

5．向我们提供账单、收据及相关文件。

6．在我们合理要求的任何时候：

a．出示受损财产；

b．向我们提供我们要求的记录和文件；且

c．分别接受宣誓询问。

7．在我们提出要求后六十（60）日内，向我们提交由您签署的经宣誓损失证明书，该证明书应根据您所知的最佳情况载明：

a．损失发生的时间和原因；

b．所有其他人在该财产中的权益；

c．可能承保该损失的其他保险；且

d．作为您的损失而提出索赔的美元金额。

8．向我们提供任何已知受伤人员和任何可获得证人的姓名及地址。

9．向我们提供任何诉讼文书及其他有助于我们为任何被保险人进行抗辩的文件。

10．通过协助我们进行下列事项，协助并配合我们进行抗辩：

a．达成和解；

b．向可能对被保险人承担责任的任何个人或组织行使任何分担或赔偿权利；

c．出席听证会和审判；且

d．取得并提供证据，以及取得证人到庭。

C．保险期间和地域

保险期间载于声明页。本保险单适用于在世界任何地点发生的事故，除非本保险单另有限制。

D．追偿

如被保险人有权追偿我们根据本保险单已支付的任何款项的全部或部分，该等权利即转让给我们。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不得采取任何损害该等追偿权利的行为。经我们要求，被保险人将提起诉讼或将该等权利转让给我们，并协助我们行使该等权利。

E．转让

未经我们书面同意，本保险单项下受保障的任何人不得转让或让与与本保险单有关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F．变更

除非通过由我们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批单作出，否则对本保险单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不生效。

G．隐瞒或欺诈

如无论在损失发生前或发生后，您或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形，整个保险单将失效：

1．故意隐瞒或歪曲任何重要事实或情况；

2．从事欺诈行为；或

3．作出虚假陈述；

且与本保险有关。

H．合理注意义务

如住宅空置、无人居住或正在建造，您必须采取合理注意义务，以维持住所供暖，或关闭并排空供水系统或设备。如未采取合理注意义务，我们不承保因管道、供暖或空调系统，或家用电器中的水结冰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I．符合法律规定

本保险单任何与州或地方法律相冲突的条款，均修改为符合该法律。

J．放宽

如我们在不收取额外保费的情况下扩大您的保单所提供的承保范围，该等变更将在您的州采纳该等变更的生效日期自动适用于您的保单。

K. 破产或死亡

被保险人的破产或无力偿债不免除我们任何义务。此外，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期间内死亡、破产或无力偿债，除非本保单被取消，本保单将在保单期间的剩余期间内为被保险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承保。

L. 对我们提起法律诉讼

除非被保险人已遵守本保单的规定，且就责任保险而言，在最终判决或协议确定被保险人对我们承担的法律义务金额之前，不得对我们提起任何诉讼。

您还同意在损失发生后一年内对我们提起任何诉讼，但须在损失证明提交后满三十（30）日且损失金额已确定后方可提起。

就责任保险而言，任何人均无权在针对任何其他被保险人的任何诉讼中将我们列为共同被告。

M. 评估

如您与我们未能就损失金额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书面要求双方各自选定一名独立评估师。在此情况下，双方必须在二十（20）日内将各自的选定结果通知对方。独立评估师将在十五（15）日内选定一名仲裁员。如在该期限内未能就仲裁员人选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请求由法官选定仲裁员。独立评估师随后将评估损失，并将任何分歧提交仲裁员。一份由两名评估师，或由任一评估师与仲裁员同意的书面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各评估师的报酬由选定该评估师的一方支付。您与我们将平均分担仲裁员的费用。

N. 其他保险

如本保单承保的损失亦由其他保险承保，我们仅支付本保单适用的责任限额与承保该损失的保险总额之比所对应的损失部分。

O. 抵押权条款

抵押权人一词包括受托人。如本保单中列明抵押权人，任何承保损失将按各自权益支付给您和抵押权人。如本保单中列明一名以上抵押权人，付款顺序将与优先顺序相同。

如您的索赔被拒绝，该拒绝不适用于抵押权人提交的有效索赔，前提是其：

（1）将其知悉的所有权任何变更或风险的重大变更通知我们；

（2）支付本保单项下到期的任何保费，或者，如您未支付保费，则应我们的要求支付保费；以及

（3）在收到我们通知您未履行该义务后六十（60）日内提交经宣誓的损失说明。

如我们取消或不续保您的保单，将在取消或不续保生效前至少十（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如我们拒绝向您付款但向抵押权人付款：

（1）我们代位取得抵押权人根据该财产抵押所享有的全部权利；或

（2）由我们选择，我们可向抵押权人支付抵押贷款的全部本金及任何应计利息。在此情况下，我们将取得该抵押以及作为抵押债务担保而持有的所有担保物的完整让与和转让。

代位权不损害抵押权人根据其索赔收回抵押项下全部金额的权利。

P. 您的取消

您可随时通过书面通知我们取消本保单或其任何部分，并说明取消生效的未来日期。

Q. 我们的取消

如要取消本保单，我们必须书面通知您。该通知将寄送至声明页所示的您最后邮寄地址，我们将取得美国邮政局的邮寄证明。该通知将包括取消生效日期及取消理由。其还应说明，任何超额保费如未退还，将应要求予以退还。如由您或我们取消保单，我们将在取消生效日或其后尽快退还任何未赚取保费。未赚取保费将按保单未届满期间按比例计算。

我们可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取消本保单：

1. 未支付保费

如您未在保费到期日支付保费，无论保费应支付给我们、我们的代理人，还是依据任何融资或信贷计划支付，我们均可提前（十）10日通知取消本保单。

2. 虚假陈述

如存在任何重大事实的虚假陈述或遗漏，而该等事实如为我们所知，将导致我们不签发该保单，我们可提前三十（30）日通知取消本保单。

3. 危险增加

如发生导致所承保危险增加的承保财产重大增加或变更的事件或情形，我们可提前三十（30）日通知取消本保单。

4. 犯罪定罪

如您因源于增加所承保危险的行为而被判犯有罪行，我们可提前三十（30）日通知取消本保单。

R. 不续保

如我们决定不续保本保单，我们应在声明页所载保单期间届满前不少于三十（30）日，将不续保的书面通知邮寄至我们所知的您的最后地址。

无论如何，如您未在到期时履行与支付本保单续保保费有关的任何义务，或您已通知我们或我们的代理人您不希望续保本保单，则本保单将在声明页所载保单期间届满时终止。

上述通知的邮寄证明应构成充分的通知证明。

经其许可，包含 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 Inc.（保险服务办公室公司）的受版权保护材料。

兹证明，我们已安排签署并见证本保单；如州法律要求，本保单除非经我们的授权代表副签，否则无效。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保险公司）

秘书 总裁

经其许可，包含 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 Inc.（保险服务办公室公司）的受版权保护材料。

II

Case 22-50073 Doc 1787-12 Filed 05/12/23 Entered 05/12/23 16:37:59 Page 41 of 62

纽约房主修订批单

就本批单提供的承保而言，除非本批单作出变更，保单的所有规定和条件均适用。

第二部分—财产，附加承保，“后续真菌或细菌”予以删除，并由以下内容替代：

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

对于因承保损失造成的真菌或细菌存在所导致的下列费用，我们将最多支付 \$25,000，包括：

（a）修复、控制、处理、去毒或中和真菌或细菌的费用；

（b）在清除、维修、修复或更换之前、期间或之后，对空气或财产进行测试或监测以确认不存在、存在或确定真菌或细菌水平的费用。仅在有理由认为存在真菌或细菌的范围内，方提供该等测试费用；

（c）清除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残骸的费用，超出清除因承保损失而受到实际损坏的承保财产残骸所需的费用；

（d）修理或更换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的费用，超出修理或更换因承保损失而受到实际损坏的承保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

（e）如因真菌或细菌修复导致您的住所不适宜居住，为维持您家庭通常生活水平而产生的合理增加生活费用，最多 \$5,000。付款将持续至使您的住所恢复至适宜居住状态所必需的最短期间。

该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限额不适用于因火灾或闪电造成的承保损失所致的真菌或细菌。因此，对于因火灾或闪电造成的承保损失，上述属于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的增加费用，作为该等承保损失的一部分予以承保，最高不超过您房屋、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承保金额，或者，如本保单提供财产内容物承保，则最高不超过财产内容物的承保金额。

可通过支付额外保费获得较高的可选限额。

该等付款不增加承保金额。

第二部分—财产，除外责任，“真菌或细菌”予以删除，并由以下内容替代：

真菌或细菌

我们不承保因真菌或细菌的存在、生长、繁殖、扩散或任何活动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对真菌或细菌进行测试、监测、清理、搬移、修复、控制、处理、去毒、中和，或以任何方式应对或评估真菌或细菌影响的费用。

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第二部分—财产，附加承保，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项下提供的承保；或

（b）因火灾或闪电造成的真菌或细菌，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或

（c）后续承保损失，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

第三部分—责任，抗辩承保和索赔费用，最后一段予以删除。

第三部分—责任，除外责任，“工伤赔偿或伤残”予以删除，并由以下内容替代：

工伤赔偿或伤残

被保险人根据任何工伤赔偿、伤残福利、《琼斯法案》或一般海事法、失业赔偿、职业病或类似法律在法律上有义务提供的任何损害赔偿或福利。

第三部分—责任，除外责任，“故意行为”修订如下：

删除以下句子：“即使伤害或损害的种类或程度不同，或由与预期或故意对象不同的人遭受，本除外责任仍适用。”

第四部分—条件，“隐瞒或欺诈”予以删除，并由以下内容替代：

隐瞒或欺诈

对于在损失发生前或发生后有下列行为的被保险人，我们不提供承保：

1. 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任何重大事实或情形；或

2. 从事欺诈行为；

且该等行为与本保险有关。

第四部分—条件，“对我们提起法律诉讼”予以删除，并由以下内容替代：

对我们提起法律诉讼

除非被保险人已遵守本保单的规定，且在最终判决或协议确定被保险人与我们之间的法律义务金额之前，不得对我们提起任何诉讼。您还同意在损失发生后两（2）年内对我们提起任何诉讼，但须在损失证明提交后满三十（30）日且损失金额已确定后方可提起。任何人均无权在针对任何被保险人的任何诉讼中将我们列为共同被告。

第四部分—条件，“我们的取消”予以删除，并由以下内容替代：

我们的取消

我们仅可基于本条件所述理由取消整份保单。取消通知将寄送至声明页所示的您的地址。邮寄证明应构成充分的通知证明。

1. 如您尚未支付保费，我们可随时通过邮寄方式向您发出至少十五（15）日前的取消通知，以取消整份保单。取消通知应载明应付保费金额。

2. 如本保单生效未满六十（60）日且并非与我方续保，我们可因任何理由取消整份保单，但须至少在取消生效日期三十日前通知您。

3. 如本保单已生效六十（60）日或以上，或者如本保单为与我方的续保，则在任何时候，我们仅可因下列一项或多项理由，在拟议取消日期至少三十（30）日前通知被保险人后取消整份保单：

a. 因增加所承保危险的行为而被判处犯罪；

b. 发现投保时或根据本保单提出索赔时存在欺诈或重大不实陈述；

c. 发现增加所承保危险的故意或鲁莽作为或不作为；

d. 在保单签发后或保单上次年度周年日后，受保财产发生实物变更，致使该财产根据保单签发时或上次自愿续保时有效的、我方客观且统一适用的核保标准变得不可承保；或

e. 保险监管长认定继续维持该保单将违反或将使我方违反纽约保险法。

如本第3款所列理由之一存在，我们可取消整份保单。

4. 如我方有权取消保单，则可不取消本保单，而是修改责任限额或减少法律未要求的保障范围。如我方采取该措施，将在该等变更日期至少二十（20）日前以邮寄方式通知您。

我方向被保险人寄送该书面通知至声明页所示邮寄地址或转寄地址，应等同于邮寄。

第四部分——条件，“不续保”予以删除，并替换如下：

不续保

除纽约州法律允许的情形外，我方不会拒绝续保或为本保单的续保附加条件。该等条件可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责任限额或减少法律未要求的保障范围。如我方选择不续保本保单，应在声明页所载保险期间届满前不少于四十五（45）日且不多于六十（60）日，向您在我方所知的最后地址邮寄书面不续保通知。邮寄证明将构成通知的充分证明。

尽管如此，如您未在到期时履行与支付本保单续保保费有关的任何义务，或您已通知我方或我方代理人您不希望续保本保单，则本保单将在声明页所载保险期间届满时取消。我方向被保险人寄送该书面通知至声明页所示邮寄地址或转寄地址，应等同于邮寄。

第四部分——条件，予以修订以纳入以下内容：

保险限额用尽时的职责转移

1. 如我方根据已向我方报告且本保险可能适用的事故、违法行为、索赔或诉讼，认定声明页所示责任保障限额可能将用于支付判决款或和解款，我方将就此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2. 当上述第1款所述保险限额实际已用于支付判决款或和解款时：

a. 我方将尽快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i. 该限额实际上已用尽；以及

ii. 我方对寻求受该限额约束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所负的抗辩义务亦已终止。

b. 对于在该限额用尽前已向我方报告、且寻求受该限额约束的损害赔偿的所有索赔和诉讼，我方将启动并配合将控制权移交给任何适当的被保险人。该被保险人必须配合移交上述索赔和诉讼的控制权。

只要适当的被保险人正配合完成该等移交，我方同意采取我方认为适当的措施，以避免该等诉讼发生缺席，或在该等移交完成前继续对该等诉讼进行抗辩。

如在该保险限额用尽后才向我方报告任何原本将受该限额约束的、寻求损害赔偿的索赔或诉讼，我方将不会就该等索赔或诉讼采取任何行动。

c. 第一记名被保险人以及参与寻求受该限额约束的损害赔偿诉讼的任何其他被保险人，必须在适当被保险人与我方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该诉讼进行抗辩。如不存在该等约定，则必须尽快安排对该诉讼进行抗辩。

3. 第一记名被保险人将偿还我方根据上述第2.b.款采取我方认为适当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第一记名被保险人偿还我方费用的义务自下列日期起开始：

a. 如我方已根据上述第1款发出通知，则自适用保险限额用尽之日；或

b. 如我方未根据上述第1款发出通知，则自我方根据上述第2.a.款发出通知之日。

4. 因支付判决款或和解款而导致任何保险限额用尽，以及由此导致我方抗辩义务终止，不受我方未遵守本条件任何规定的影响。

经 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 Inc.（保险服务办公室公司）许可，包含其享有版权的材料。

重要洪水保险通知

您的房主保险单不为洪水或泥石流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障；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ational Flood Insurance Program）对洪水或泥石流的定义，部分如下：

通常干燥的陆地区域因内陆水域或潮汐水域溢流，或因任何来源的地表水异常且迅速积聚或径流而发生局部或完全淹没的普遍且临时状态。

如您的抵押贷款人要求您为您的财产投保洪水保险，或如您认为您的财产易受洪水损害，则参与社区内的大多数建筑物及其室内财物均可通过国家洪水保险计划获得洪水损害保险。

有关洪水保险的信息，以及您的社区是否参与该计划，可向您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获取，或致电 1-800-638-6620 直接向国家洪水保险计划获取。

Case 22-50073 Doc 1787-12 Filed 05/12/23 Entered 05/12/23 16:37:59 Page 46 of 62

6072-03-00-0001178-0023-0033657 6072-03-00-0001 178-0023-0033657

附加权益

对于本批单所提供的保障，除非本批单予以变更，保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适用。

除声明页或本保单其他部分所示抵押权人外，下列个人或组织亦对下述住宅享有权益：

地点：781 Fif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22

附加权益：

A. 个人或组织名称：Giaimo Federal Building（贾伊莫联邦大楼）

地址：150 Court Street 302 New Haven, CT 06510

权益说明：美国受托人办公室　权益生效日期：2023-03-16

B. 个人或组织名称：

地址：

权益说明：权益生效日期：

取消及不续保通知：

如我方决定取消或不续保本保单，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上述具名当事人。

PCHO-AINT (08/00)

Case 22-50073 Doc 1787-12 Filed 05/12/23 Entered 05/12/23 16:37:59 Page 48 of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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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损失免赔额豁免

对于本批单所提供的保障，除非本批单予以变更，保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适用。

就下列地点而言：

781 Fif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22

双方同意并理解，对于所收取的保费，第二部分——财产，B. 损失赔付，免赔额，予以删除并替换如下：

免赔额

声明页所示免赔额，是指您就每次事故的承保损失应支付的金额。免赔额不适用于超过 $50,000 的承保损失。本免赔额豁免不适用于：

1. 风、飓风、冰雹或地震的特别免赔额；或

2. 设备故障或欺诈防护批单中所载的单独保障免赔额。

Case 22-50073 Doc 1787-12 Filed 05/12/23 Entered 05/12/23 16:37:59 Page 50 of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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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有限真菌或细菌保障通知——纽约

请特别注意，您的房主保险单包含一项规定，限制因真菌或细菌的存在、生长、扩散或活动所致任何损失或损害的修复保障。该有限保障适用于第二部分——财产。

因真菌或细菌造成您的财产损失而可获得的财产保险金额已减少。对于因承保危险造成的损害而引起的真菌或细菌情况，提供最高至保单限额的全额保障。但是，对于修理或更换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所提供的保障，限额为 $25,000，且仅限于超过修理或更换因承保损失而实际受损的承保财产所需部分。

真菌在保单条款中已有定义，并包括霉菌；

提供对空气或财产进行检测的保障，以确认真菌或细菌的不存在、存在或程度。

不承保湿腐或干腐，无论其为近因损失或后续损失。

第二部分——财产

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

对于因承保损失所致真菌或细菌的存在而产生的下列费用，我方将支付最高 $25,000，包括：

1. 清除、修复、控制、处理、去毒或中和真菌或细菌的费用；

2. 在清除、修理、复原或更换前、期间或之后，为确认真菌或细菌的不存在、存在或程度而对空气或财产进行检测或监测的费用。仅在有理由相信存在真菌或细菌的范围内，方提供该等检测费用；

3. 清除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残骸的费用，但仅限于超过清除因承保损失而实际受损的承保财产残骸所需部分；

4. 修理或更换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的费用，但仅限于超过修理或更换因承保损失而实际受损的承保财产所需部分；以及

5. 如因真菌或细菌修复导致您的住宅无法居住，为维持您家庭通常生活水平而由您发生的合理额外生活费用，最高 $5,000。赔付将持续至将您的住宅恢复至可居住状态所需的最短期间。

本真菌或细菌治理费用限额不适用于因火灾或雷击造成的承保损失所导致的真菌或细菌。因此，对于因火灾或雷击造成的承保损失，上述属于真菌或细菌治理费用的增加费用，作为该承保损失的一部分予以承保，最高不超过本保单项下您的房屋、其他固定建筑物的保险金额，或在本保单提供动产保险的情况下，不超过动产的保险金额。

可通过支付额外保费取得更高的可选限额。

上述赔付不增加保险金额。

可能提供额外的保险限额。

真菌系指任何类型或形式的真菌，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霉菌或霉斑，以及任何由真菌产生或释放的霉菌毒素、孢子、气味、蒸气、气体或物质，包括任何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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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2 页
工人赔偿　某些住宅雇员—纽约州

就本批单提供的保障而言，除非本批单作出变更，保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适用。

关于下列纽约州地点：

兹同意并理解，第三部分D项“附加保障”已修订为包含以下段落：
工人赔偿和雇主责任。

就受保住宅雇员而言，我们同意：
受保人员

本批单项下的受保住宅雇员，是指每周从事不足 40 小时定期工作的住宅雇员，或从事临时工作的住宅雇员。

但是，如纽约州保险法第 3420(j)(1) 条所述，保障不适用于根据纽约州工人赔偿法无需获得保障的雇员。附加本批单不构成根据纽约州工人赔偿法自愿选择保障。
工人赔偿，第一项保障和雇主责任，第二项保障
第一项保障项下

在到期时支付纽约州工人赔偿法要求受保人支付的所有福利；以及
第二项保障项下

代表受保人支付受保人因受保住宅雇员遭受人身伤害而依法应承担的全部损害赔偿。该人身伤害必须由事故或疾病造成，并且在受保人为该雇员提供雇佣期间因该雇佣而产生，同时：

a. 发生在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地或属地，或加拿大；或者
b. 如受保住宅雇员是美利坚合众国或加拿大公民或居民，则临时发生在其他地点。
保障的适用

本保险仅适用于在保单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如果人身伤害为疾病，则该疾病必须由受保人为受保住宅雇员提供雇佣的条件所导致或加重。

受保住宅雇员最后一次暴露于导致或加重该疾病性人身伤害的条件的最后日期，必须发生在保单期间。
保单条款

本保险受本批单的所有条款以及本保单下列条款的约束：

1. 第四部分“条件”项下：
A. 损失发生后的您的义务。
C. 追偿。
D. 转让。
E. 变更。
J. 破产或死亡。
K. 对我们提起的法律诉讼。
P. 我们的取消。

2. 我们按照第三部分“责任”C项“抗辩保障和索赔费用”中规定，为受保人进行抗辩的协议。

3. 人身伤害、营业活动和受保人的定义。
适用于第一项保障和第二项保障的附加条款

以下定义仅就本批单提供的保障予以增加：

住宅雇员系指：

a. 受保人的雇员，或根据受保人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给受保人的雇员，其职责与住所的维护或使用有关，包括家务或家庭服务；或者
b. 在其他地点履行类似职责，且与受保人的营业活动无关的人。
适用于第一项保障的附加条款

以下条款适用于第一项保障：

a. 在受保住宅雇员与我们之间，受保人对伤害发生的通知或知悉，应视为我们已收到通知或已知悉。
b. 就施加赔偿责任的法律而言，受保人的管辖地应为我们的管辖地。
适用于第二项保障的附加条款

第二项保障不适用于在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地和属地或加拿大以外的任何法院提起的诉讼或作出的判决，亦不适用于就该等判决提起的任何诉讼。
第二项保障的责任限额

如受保住宅雇员的人身伤害因受纽约州工人赔偿法管辖且可依该法获得赔偿的雇佣而产生并在该雇佣过程中发生，我们不得限制我们因该人身伤害而依法应支付损害赔偿的责任。
其他保险

如本保险承保的损失亦由其他保险承保，我们支付的福利和费用不超过我们应承担的份额。所有适用保险的份额在损失获得赔付前应当相等。但是，如本保险承保的损失亦由为身为独资经营者的受保人的营业雇员提供保障而订立的保险承保，则本保险为第一顺位保险。
符合法律规定

如本保险的任何条款与纽约州工人赔偿法相冲突，该条款应依本声明修订，以符合该法。
除外责任

本保单不适用于：

a. 因受保人的营业活动而产生的人身伤害责任。

b. 第二项保障项下：

1. 受保人根据任何合同或协议承担的责任。

2. 根据工人赔偿、失业或伤残福利法律或任何类似法律承担的任何义务。

3. 因违法雇用的受保住宅雇员所遭受人身伤害而产生的惩罚性或示范性损害赔偿。

4. 受保人在明知的情况下违法雇用的受保住宅雇员所遭受的人身伤害。

5. 受保人故意造成或加重的人身伤害。

6. 因非法解雇、胁迫受保住宅雇员，或对受保住宅雇员实施非法歧视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经许可，包含 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 Inc.（保险服务办公室公司）的受版权保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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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信用信息披露通知—续保

就本保险而言，我们此前使用过信用报告，或者取得或使用过基于该报告所载信息的信用保险评分。我们可能再次取得或使用信用信息；但是，在续保时，该等信息只能用于降低保费。保险评分使用您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以协助预测您提出索赔的频率及该等索赔的费用。可能影响评分的信用报告典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历史、循环账户数量、新账户数量、是否存在催收账户、破产及止赎。用于制定保险评分的信息来自 TransUnion Corporation（环联公司）。

案件 22-50073　文书 1787-12　于 05/12/23 提交　于 05/12/23 16:37:59 录入　第 58 页，共 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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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人批单

就本批单提供的保障而言，除非本批单作出变更，保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适用。

A. 第三部分—责任，A项“承保协议”经修订，纳入下列具名个人作为受保人：

我们将支付受保人因本保单承保的事故在世界任何地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支付的损害赔偿，除非另有说明或适用除外责任。

受保人：

住所：

B. 就本批单提供的保障而言，以下附加条款适用：

如果本保单声明页所示的第一记名被保险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信托，则以下条款适用：

实体名称：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781 Fifth Avenue, Apt #2219, New York, NY 10022

案件 22-50073　文书 1787-12　于 05/12/23 提交　于 05/12/23 16:37:59 录入　第 60 页，共 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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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责任，仅适用于因上述所列住所的所有权而产生的事故。此外，就该住所的所有权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和经理、信托或受托人亦为受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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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787_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