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pe: court_doc
id: "court_ctb_1787_6"
court: "CTB"
case_no: "22-50073"
doc_number: 1787
doc_type: "UNKNOWN"
filed_date: "2023-05-12"
lang: "zh"
machine_translated: true
url: "https://mubeitech.com/court/court_ctb_1787_6"
original_text_url: "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787_6"
json_url: "https://mubeitech.com/api/court/court_ctb_1787_6"
---
# 郭文贵破产案 · ECF #1787-6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787_6**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保险副本 0061821444 0051997 03/06/2023

0001179 06SP2.460 HSNGLP T 607210166 -C03-P01180-I 2
，111，1111 I' I ii 1111 'h，I h 1111 I 11 I' 'I 11 '11 I• 11I111111 'I• I I II 111 111

~

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Holdings有限责任公司） Luc A Despins（Luc A. Despins）作为 Paul Hastings LLP（保罗·黑斯廷斯律师事务所）第11章受托人，200 Park Ave，New York，NY 10166

~

6072-03-00-0001 179-0001-0033666

6072-03·00-0001179-0001-0033666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AIG私人客户集团）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公司）

（出单公司名称）

批单

生效日期：03/16/2023
保单变更通知 请查阅您修订后的保险声明页

您的保险声明页一目了然地列示您所拥有的保障及您的保费。您的保险声明页是您保单的一部分。请仔细阅读您的保单，包括您的保险声明页及任何附加批单，以了解对您保障的说明。

保单号码：PCG 0061821444

被保险人姓名及邮寄地址：

Genever Holdings LLC Luc A Despins作为 Paul Hastings LLP第11章受托人，200 Park Ave，New York，NY 10166，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保单期间：03/06/2023-03/06/2024，于下列所示您邮寄地址所在地标准时间上午12:01开始

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代码：

Wolfson Insurance Brokerage, Inc.（沃尔夫森保险经纪公司）358 Fifth Avenue，8th Floor，New York，NY 10001

(212) 683-2622 - 0051997
您的保单已变更

生效日期：03/16/2023 变更摘要：修改邮寄地址

年度保费变更：修订后的年度保费：$1,096.00 批单保费收费：$0

自：03/16/2023 至：03/06/2024

1£1

案件 22-50073 文件 1787-6 提交日期 05/12/23 登记日期 05/12/23 16:37:59 第 5 页，共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AIG私人客户集团）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出单公司名称）批单 生效日期：03/16/2023
纽约州房主保险声明页

您的保险声明页一目了然地列示您所拥有的保障及您的保费。您的保险声明页是您保单的一部分。请仔细阅读您的保单，包括您的保险声明页及任何附加批单，以了解对您保障的说明。

被保险人姓名及邮寄地址：Genever Holdings LLC Luc A Despins作为 Paul Hastings LLP第11章受托人，200 Park Ave，New York，NY 10166，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保单号码：保单期间：03/06/2023 - 03/06/2024 PCG 0061 821 444，于下列所示您邮寄地址所在地标准时间上午12:01开始

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代码：

Wolfson Insurance Brokerage, Inc.（沃尔夫森保险经纪公司）358 Fifth Avenue，8th Floor，New York，NY 10001

(212) 683-2622 - 0051997
任何应付保费将向您另行开具账单。

承保的损失类型以及适用的任何特别限额或免赔额，均在您的保单中作了详细说明。
按地点列示的保障摘要：
781 Fifth Avenue，#719，New York，NY 10022

保障　赔付基础　保障限额

合并增建、改建及财产内容　重置成本　$85,777
额外生活费用　无限额
责任　$1,000,000
医疗赔付　$10,000
除非适用特别免赔额，否则本地点适用$10,000免赔额。地点保费：$1,096.00

除非适用特别免赔额，否则本地点适用$10,000免赔额。
本地点附随的表格及批单：

91222 PCG 109/16), PCG-CL NO 106/06), PCGOFACNOT 107/14), PCHO-WC-NY 103/14), PCHO-DWLL 109/06) PCHO-AENY 109/06), PCHO-DEC-NY 105/13), HNOT-NY 101 /95), PCHO-FUNGINOT-NY 105/08) PCG-CRNOTR-NY 112/09), PCG-DESNOT-NY 102/21 ), PCHO 109/06), PCG-FEENOTICE 108/18) PCHO-AINT 108/00), PCHO-CHGN 107/01), PCG-PRIVNOT 109/21), PCG-OFAC 105/22)

PCG-MAN 101 /05)

保费总额：$1,096.00

~

6072-03-00-0001 179-0003-0033668 6072-03-00-0001179-0003-0033668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 (AIG)（美国国际集团公司）如何处理您的

金融公司自行决定如何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联邦法律赋予消费者限制某些而非全部共享的权利。联邦法律还要求我们告知您我们如何收集、共享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请仔细阅读本通知，以了解我们所做的事项。

我们收集及共享的个人信息类型取决于您与我们之间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该等信息可能包括：
个人信息？

• 收入及信用记录 • 付款记录及就业信息 当您不再是我们的客户后，我们仍将按照本通知所述共享您的信息。所有金融公司均须共享客户的个人信息，以经营其日常业务。下文列出金融公司可以共享其客户个人信息的原因；AIG选择共享的原因；以及您是否可以限制该等共享。

• 社会保障号码及医疗信息

我们可共享您个人信息的原因　AIG是否共享？　您能否限制
该等共享？

为我们的日常业务目的——例如处理
您的交易、维护您的账户、回应法院
命令及法律调查、开展包括
数据分析在内的研究，或向征信机构报告　是　否
为我们的营销目的——
向您提供我们的产品及服务　是　否
与其他金融公司联合营销　是　否
为我们关联方的日常业务目的——
有关您的交易及经历的信息　是　否
为我们关联方的日常业务目的——
有关您信用状况的信息　否　我们不共享
供非关联方对您进行营销　否　我们不共享
有疑问？　对于AIG保险公司：致电866-244-4786；传真：212-458-708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CIPrivacy@aig.com

对于由AIG保险公司销售的宠物保险：致电866-937-738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CIPrivacy@aig.com

对于LiveTravel, Inc.（LiveTravel公司）、Travel Guard Group, Inc.（Travel Guard集团公司）或AIG Travel Assist, Inc.（AIG旅行援助公司）：致电866-244-4786；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IPrivacy@aig.com

我们是谁　62

谁提供本通知？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 (AIG)（美国国际集团公司）承保财产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及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及相关服务的保险公司子公司，以及下列某些AIG营销子公司。
我们做什么　--
AIG如何保护我的
个人信息？　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及使用，我们采用符合联邦法律的安全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计算机保护措施以及安全的文件和建筑物。我们将访问权限限于接受过处理非公开个人信息培训的雇员、代表、代理人或经选定的第三方。
AIG如何收集我的
个人信息？　我们在下列情况下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例如，当您：
• 申请保险或支付保险费
• 提交保险理赔申请或向我们提供您的收入信息
• 提供就业信息
我们还从其他来源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例如征信机构、关联方或其他公司。
为何我不能限制所有共享？　联邦法律仅赋予您限制下列共享的权利：
• 为关联方日常业务目的而共享——有关您信用状况的信息
• 禁止关联方使用您的信息向您进行营销
• 为供非关联方对您进行营销而共享
州法律及个别公司可能赋予您限制共享的额外权利。有关您根据州法律享有的权利，请参阅下文。
定义
关联方　因共同所有权或控制关系而关联的公司。该等公司可以是金融公司或非金融公司。
• 我们的关联方包括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的成员公司，例如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匹兹堡宾夕法尼亚州全国联合火灾保险公司）。
非关联方　不存在共同所有权或控制关系的公司。该等公司可以是金融公司或非金融公司。
• AIG不与非关联方共享信息，以供其向您进行营销。
联合营销　非关联金融公司之间共同向您营销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正式协议。
• 我们的联合营销合作伙伴包括与我们共同提供保险产品的公司，例如银行。
其他重要信息

本通知由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美国家庭保险公司）；AIG Assurance Company（AIG保险公司）；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公司）；AIG Specialty Insurance Company（AIG专业保险公司）；Commerce and Industry Insurance Company（商业及工业保险公司）；Granite State Insurance Company（花岗岩州保险公司）；Illinois National Insurance Co.（伊利诺伊全国保险公司）；Lexington Insurance Company（列克星敦保险公司）；AIU Insurance Company（AIU保险公司）；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匹兹堡宾夕法尼亚州全国联合火灾保险公司）；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Vermont（佛蒙特州全国联合火灾保险公司）；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新罕布什尔保险公司）；The Insurance Company of the State of Pennsylvania（宾夕法尼亚州保险公司）（统称“AIG保险公司”）提供。本通知亦由AIG的某些营销子公司提供，包括Morefar Marketing, Inc., LLC（Morefar营销公司）、Travel Guard Group, Inc.、AIG Travel Assist, Inc.及live Travel, lnc.，其向消费者营销保险或非保险产品及服务。

仅适用于佛蒙特州居民。除非您授权我们作出该等披露，否则我们不会向关联方披露有关您信用状况的信息，也不会向非关联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财务信息、信用报告或健康信息以便其向您进行营销，但佛蒙特州法律允许的情形除外。有关我们隐私政策的附加信息，可通过上文“有疑问？”项下的联系信息获得。

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居民。除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允许的情形外，例如为处理您的交易或维护您的账户，我们不会与非关联第三方共享我们收集的有关您的信息。

仅适用于内华达州居民。我们根据内华达州法律提供本通知。您可通过上文所列方式联系我们，选择列入我们的内部“拒绝来电”名单。内华达州法律还要求我们向您提供以下联系信息：Bureau of Consumer Protection, Office of the Nevada Attorney General（内华达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消费者保护局），555 E.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3900, Las Vegas, NV 89101；电话号码：702-486-3132；电子邮件：aginfo@ag.nv.gov。您可使用上文联系信息联系适用的客户服务部门，或致函Privacy Officer（隐私官），1271 Ave of the Americans, FL 37, New

您有权查阅并在必要时更正个人数据。这需要以书面提出请求，既包括查阅您的个人数据，也包括请求更正。若我们不同意您的更正，我们无须变更我们的记录，但我们会将您的声明存入我们的档案。若您希望获得我们信息做法及您权利的更详细说明，请致函我们

York, NY 10020- 1304，

收件人：Privacy Officer，CIPrivacy@aig.com。

~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AIG私人客户集团）
通知 通知

如需报案，请联系：如需报案，请联系：
+ 1-888-760-9195 + 1-888-760-9195

PCG-CL NO (06/06) PCG-CL NO (06/06)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AIG私人客户集团）
保单持有人通知
感谢您向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 (AIG)（美国国际集团公司）成员公司购买保险。AIG成员公司通常向经纪人及独立代理人支付报酬，并可能已就您的保单支付报酬。您可通过访问我们的网站www.aig.com/producer-compensation或致电1-800-706-3102，查阅并获取有关AIG成员公司在美国向经纪人及独立代理人支付报酬的性质及范围的信息。

6072-03-00-0001179-0007-0033672 6072-03-00-0001 179-0007-0033672

案件 22-50073 文件 1787-6 提交日期 05/12/23 登记日期 05/12/23 16:37:59 第 15 页，共

有关您保单的重要通知
分期付款手续费

除非已选择全额付款，否则您的保单将按每期收取分期付款手续费。收费金额载于您的账单中。

~
致纽约州老年保单持有人的重要通知
年满六十五岁或以上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书面请求，指定一名受指定人接收取消及不续保通知。如因任何原因向记名被保险人发出取消或不续保通知，记名被保险人的受指定人亦将收到该通知的副本。

纽约州法律要求，老年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发出的告知第三方指定事宜的通知，应包括第三方被指定人的书面接受声明。该通知必须以要求回执的挂号信送达公司，地址如下：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保险公司） 收件人：客户服务部 1271 Avenue of the Americas New York, NY 10020

如您希望指定第三方被指定人，请在下方提供该被指定人的信息。请签署您的姓名，并由被指定人也提供其签名。

保单号：PCG 0061821444

签名：_______________ _

被指定为第三方并不构成对任何责任的接受。如您在任何时候希望终止本被指定人协议，您必须向公司和老年被保险人双方发送书面通知。

被指定人姓名：

地址：
城市：　州：　邮编：

（被指定人签名） （日期）

被保险人留存联

~

纽约州老年保单持有人重要通知

年满六十五岁或以上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书面请求，指定一名被指定人接收取消和不续保通知。如因任何原因向记名被保险人发送取消或不续保通知，记名被保险人的被指定人也将收到该通知的副本。

纽约州法律要求，老年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发出的告知第三方指定事宜的通知，应包括第三方被指定人的书面接受声明。该通知必须以要求回执的挂号信送达公司，地址如下：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保险公司） 收件人：客户服务部 1271 Avenue of the Americas New York, NY 10020

如您希望指定第三方被指定人，请在下方提供该被指定人的信息。请签署您的姓名，并由被指定人也提供其签名。

保单号：PCG 0061821444

签名：_______________ _

被指定为第三方并不构成对任何责任的接受。如您在任何时候希望终止本被指定人协议，您必须向公司和老年被保险人双方发送书面通知。

被指定人姓名：

地址：
城市：　州：
邮编：

（被指定人签名） （日期）

公司留存联

Case 22-50073 Doc 1787-6 Filed 05/12/23 Entered 05/12/23 16:37:59 Page 20 of

~

本附加条款变更保单。请仔细阅读。
经济制裁附加条款

在其所附保单中增加以下内容：

保险人不应被视为提供保险保障，且在提供该等保险保障、支付该等索赔或提供该等利益将使保险人、其母公司或其最终控制实体受到联合国决议或欧洲联盟、联合王国或美利坚合众国的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项下任何制裁、禁止或限制的范围内，保险人不应负责支付任何索赔或根据本保单提供任何利益。

作为保单持有人的您的权利，以及就本保单项下损失向您、任何被保险人、附加被保险人、损失受款人、抵押权人或索赔人支付的款项，可能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OFAC”）对美国经济禁运和贸易制裁的管理和执行影响。

美国对国家、团体和个人实施经济制裁，例如恐怖分子和毒品贩运者。这些制裁禁止美国人与这些受制裁方进行交易。本通知旨在告知您，我们不得通过与受制裁国家或人员往来而违反美国制裁。
什么是 OFAC？

OFAC 是财政部的一个办公室，并根据总统战时和国家紧急权力以及具体立法授予的权限行事，对交易实施管制，并冻结位于美国管辖范围内的外国资产。OFAC 主要对以下对象管理和执行经济禁运及贸易制裁：

• 被制裁的外国国家及其代理人
• 支持恐怖主义的机构和组织
• 国际毒品贩运者
•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者
禁止活动

• OFAC 对指定国家执行某些禁运和制裁。任何美国企业或个人均不得进行涉及指定“受制裁”国家的交易。
• OFAC 在其网站上公布一份称为“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SDNBP”）名单的清单。任何美国企业或个人均不得进行涉及 SDNBP 名单所列任何个人或实体的交易。

有关 OFAC 制裁计划和国家的其他信息可见：htt treasury. gov/resource-center /sanctions/Programs/Pages/Programs. aspx
OFAC 对我方施加的义务

如我们确定您或任何被保险人、附加被保险人、损失受款人、抵押权人或索赔人在 SDNBP 名单上，或与法规所述的受制裁国家有关联，我们必须封锁或“冻结”财产以及任何资金转移或交易的付款。
我方可能采取的行动

1. 如提供保险保障将违反联合国决议或欧洲联盟或美利坚合众国的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项下任何适用制裁、禁止或限制，我方不应被视为提供保险保障。除非经 OFAC 批准，您不会收到保费返还。所有资金将存入在美国金融机构账簿上设立的计息受限账户。

2. 在该等保险保障、支付该等索赔或提供该等利益将违反美利坚合众国的任何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的范围内，我方不会支付索赔或提供任何利益；在为个人、实体或公司进行抗辩或根据您的保单提供任何其他利益将违反美利坚合众国的任何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的范围内，我方不会进行抗辩或提供该等利益。
您作为保单持有人的权利

如我方与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一同封锁或冻结资金，您可填写“解除受限资金申请表”，并申请特定许可，以请求解除该等资金。表格可在 OFAC 网站下载。请参阅

htt /forms/license. pdf

Case 22-50073 Doc 1787-6 Filed 05/12/23 Entered 05/12/23 16:37:59 Page 24 of

~

AIG Private Client Group（AIG私人客户集团）
住宅保险保障
快速参考

声明页

您的姓名和地址 交易 保单期间 保险保障限额 保费 表格

保险保障由声明页所列的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美国国际集团公司）成员公司提供。各公司均为股份公司。

保单条款　起始页码

第一部分—
定义　1
第二部分—
财产　2
A. 承保协议
B. 损失赔付
C. 附加保险保障
D. 除外责任
第三部分—
责任　9
A. 承保协议
B. 损失赔付
C. 抗辩保险保障和索赔费用
D. 附加保险保障
E. 除外责任
第四部分—
条件　11

本合同连同声明页及附加条款（如有）构成完整保单。
无声明页，本保单不完整
住宅保险保障—保单条款

您的声明页所列保险公司将提供本保单所述保险。您同意支付保费并履行本保单所述您的责任。

本保单中的多项条款限制或排除保险保障。请仔细阅读整份保单，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保和不承保的内容。除非已完全遵守保单第四部分—条件，否则我们没有提供保险保障的义务。
第一部分—定义

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在此处或在使用该词语的保单部分中定义。在整份保单中，定义术语在使用时将以粗体显示。

在本保单中，“您”、“您的”和“您所有的”是指声明页所列的一人或多人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我们”、“我方”、“我方的”和“属于我方的”是指声明页所列保险公司。

如本保单所用，声明页包括对其作补充的任何明细表。

此外，在本保单中，下列词语：

航空器是指用于或设计用于飞行的任何装置，但不包括未用于或设计用于载运人员或货物的模型或业余航空器。

身体伤害是指身体损害，包括由此产生的疾病或病症、所需护理、服务损失或死亡。

业务是指兼职或全职的行业、职业或专业，包括农业或牧场经营，但不包括附带业务。

动产是指您或家庭成员所有或占有的个人财产。

对于声明页所列的任何属于公寓、合作住宅或出租单元的住所，动产包括您与住所一同支付费用取得或自费获得的增建、改建、不动产项目、装置或固定附着物。根据公寓或合作住宅协会的管理规则，该财产必须属于您的保险责任。

损害赔偿金是指为满足本保单承保的任何索赔所需的金额，无论该索赔是由我方书面和解并同意，还是经司法审查解决。

家庭成员是指与您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且居住于您家庭中的人，包括受监护儿童或寄养儿童。

真菌是指任何种类或形式的真菌，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霉菌或霉斑，以及真菌产生或释放的任何霉菌毒素、孢子、气味、蒸汽、气体或物质，包括任何副产物。

房屋是指您居住、拟居住的自有一户、两户、三户或四户住宅，或声明页所列的任何非公寓或非合作住宅地点。

附带业务是指任何一年总收入不超过 $10,000、没有受工伤赔偿或其他类似伤残法律约束的雇员、并符合联邦、州和地方法律的业务活动。附带业务包括农业经营，但前提是该经营不涉及在保单期间雇用他人从事超过 1,250 小时的农场工作，且不因饲养或照料动物或农业而产生超过 $25,000 的年度总收入。附带业务包括您拥有并出租给他人的、列于声明页的住所。

被保险人是指：

a. 您或家庭成员；
b. 保单中列明的附加被保险人；
c. 经您或家庭成员许可使用本保单承保车辆或船只的任何人，但仅就因其使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而言；或
d. 配偶。配偶是婚姻伴侣。配偶一词还包括根据州法律登记为声明页所示被保险人的家庭伴侣的个人，

园林绿化是指位于您住所土地上的树木、草坪、灌木及其他植物，但不包括林业或灌木丛。

医疗费用是指医疗、牙科、住院、外科、X 光、假肢装置、专业护理、救护车和丧葬服务的合理费用。

事故是指：

a. 本保险适用的损失或事故，包括在保单期间发生并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持续或反复暴露于实质上相同的一般有害条件；或
b. 本保险适用的违法行为，包括在保单期间实施并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一系列相关违法行为，

其他永久性构筑物是指您所有并位于
您住所土地上的室外构筑物。

人身伤害是指下列伤害或由此导致的死亡：

a. 身体伤害；
b. 非法拘禁、非法监禁或错误逮捕；
c. 惊吓、精神痛苦、精神损害；
d. 侵犯隐私；
e. 诽谤、书面诽谤或口头诽谤；
f. 恶意起诉；
g. 非法进入或驱逐；或
h. 以保护人员为目的实施的攻击和殴打。

财产损失是指对有形财产造成的物理损害、毁坏或丧失使用权，以及由此导致的使用损失。

重建成本是指在损失发生时为实现下列任一目的所需金额中的较低者：

a. 修复或修理建筑物；或
b. 在同一地点更换或重建建筑物；

所使用的材料应具有同类和同等质量。重建成本不包括为挖掘、更换或稳定建筑物下方或周围土地所需的任何金额。

休闲机动车辆是指：

a. 设计用于公共道路以外且无需进行机动车登记或操作人员许可的机动陆地车辆；
b. 停放于您住所内且处于封存状态的机动陆地车辆；或
c. 仅在声明页所示地点使用并用于维护该地点的机动陆地车辆。

住所是指声明页所列的下列任何一项：

a. 您拥有的任何房屋、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及土地；
b. 您拥有或居住的任何共管公寓单元、合作公寓或公寓单元；或
c. 您租用以供居住的任何其他类型住宅。

住所雇员是指：

a. 其职责与住所场所的维护或使用有关，包括家务或家庭服务的您的雇员；或
b. 在其他地点履行类似职责但与您的业务无关的人员。

水上交通工具是指设计用于在水面上、水面之下或水中的船只或艇具。

第二部分——财产

A. 保险协议

除非适用某项除外责任，本保单承保您房屋、室内财物及其他永久性建筑物遭受直接物理损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

B. 损失赔付

1. 您的房屋及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保险金额

声明页所示每一地点的每一房屋及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保险金额，依声明页所示的赔付基础确定：

a. 保证重建成本保障

如本保单声明页所示，我们将支付保证重建成本。保证重建成本保障是指，对于承保损失，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重建成本，即使该金额高于声明页所示保险金额。但是，您必须自损失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在同一地点开始修理或重建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否则，最高可支付金额为声明页上该地点所示的保障限额。

b. 重置成本保障

如本保单声明页所示，我们将支付重置成本。重置成本保障是指，对于承保损失，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重建成本，最高不超过您的声明页上该地点所示的保障限额。对于承保的全损，无论您是否实际重建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我们均将就每次事故支付重建成本，最高不超过您的声明页上该地点所示的保障限额。保险金额将每日增加，以反映通货膨胀的现时影响。在承保损失发生时，您的房屋及其他永久性建筑物保障将包括自保单期间开始以来美国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任何增长。

您的赔付基础受下列限制约束。如在保单期间内的任何时候，您正在新建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建造扩建部分；或进行金额相当于或超过房屋保障限额的 10% 或 $500,000 两者中较低者的翻修，我们可在保单续保时或进行评估时变更声明页所示的保险金额，以反映现时成本和价值。

2. 您的室内财物的保险金额

您每一承保住所内室内财物的保障金额列于您的声明页。我们就承保损失支付的金额将取决于承保损失发生地点：

在住所内：

a. 如住所内具有室内财物保障的室内财物发生损失：

i. 列于本保单声明页：

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最高不超过该地点室内财物保障限额的金额；或

ii. 根据我们为您承保的另一份有效住宅所有人保单：

我们不根据本保单支付任何金额。

b. 如位于没有室内财物保障的住所内的室内财物，或者位于被保险人拥有或租用的、未列于本保单声明页或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签发的任何其他保单声明页上的房屋、共管公寓、合作公寓或出租单元内的室内财物发生损失：

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最高不超过本保单所列任何单一地点室内财物最高保障限额的 10%。赔付将以单一地点为基础作出，不会依据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签发的一份以上保单作出赔付。

但是，在您开始将财产搬入新取得的住所后六十（60）日内，新取得住所内的室内财物不受此限制。

在住所外：

c. 如位于您拥有或居住的任何住所或地点以外的室内财物发生损失：

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最高不超过本保单所列任何单一地点室内财物最高保障限额的金额。赔付将以单一地点为基础作出，不会依据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签发的一份以上保单作出赔付。

对于承保损失，我们支付的最高金额为修理损坏所需金额与不扣除折旧的室内财物全额重置成本两者中的较低者，但不超过保障限额。

但是，如因室内财物的使用年限或状况，该室内财物已过时或无法用于其原定用途，对于承保损失，我们支付的最高金额为修理或更换室内财物的成本减去折旧，但不超过保障限额。

如在房屋及室内财物均发生承保损失后，我们因保证重建成本而支付超过房屋保障限额的金额，我们将自动按提高房屋保障金额的相同比例，提高该损失的室内财物保障金额。

您的室内财物保险金额将每日增加，以反映通货膨胀的现时影响。在承保损失发生时，您的室内财物保障将包括自保单期间开始以来美国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任何增长。

3. 免赔额

声明页所示的免赔额是您就每次事故应承担的承保损失金额。

声明页所示的您的免赔额将扣减本保单中的任何其他免赔额，除非该免赔额为飓风、风和冰雹或指定风暴等特别免赔额。

施工免赔额。如在保单期间内的任何时候，您正在新建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建造扩建部分；或进行金额相当于或超过房屋保障限额的 10% 或 $500,000 两者中较低者的翻修；及/或因此导致您在任何一段时间内搬离房屋，则每次事故适用 5% 的施工特别免赔额，以替代基本免赔额。该免赔额适用于您的房屋、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室内财物和附加保障。该免赔额的美元金额以损失发生时声明页上该地点所示的房屋保障限额为基础。该免赔额不排除可能适用的任何其他特别免赔额。如已选择大额损失免赔额豁免批单，该批单将不适用。除非我们另行事先给予书面同意，施工免赔额不适用于该损失。

4. 成对物品、套装及部件

对于成对物品或套装的承保损失，我们将支付下列金额中较低者：

a. 更换丢失或损坏财产的成本；
b. 将受损财产恢复或修理至损失发生前状态的成本；
c. 该成对物品或套装在损失发生前和发生后的市场价值差额；或
d. 保险金额。

但是，如您同意将该成对物品或套装的剩余物品交给我们，我们将向您支付整个成对物品或套装的全额重置成本。

5. 特别责任限额

a. 下列各类别所示限额，是我们就该类室内财物的承保损失支付的最高金额。这些特别限额不增加您的室内财物保险金额。

i. 现金、纸币、汇票、汇款单、支票，或金、银或铂金金条或锭 $2,500

ii. 水上交通工具，包括其舷外发动机、设备和陈设 $5,000

iii. 拖车 $5,000

iv. 墓碑和陵墓 $50,000

b. 下列各类别所示限额，是我们就该类室内财物的承保损失支付的最高金额，除非其存放于银行金库或银行保险箱，在此情况下，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最高不超过保单所列室内财物保障总额的金额。这些特别限额不增加您的室内财物保险金额。

i. 邮票、硬币及奖章 $5,000

ii. 可转让票据、证券、账户、债务凭证、信用证、票据（纸币除外）、手稿、护照、票券 $5,000

c. 对于下列类别的室内财物，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最高不超过保单所列室内财物保障限额的金额，除非其灭失、遗失或被盗；在该等情况下，我们仅支付最高不超过下列所示限额的金额。这些特别限额不增加您的室内财物保险金额。

i. 珠宝、手表、贵重宝石或半宝石，无论是否镶嵌 $5,000

ii. 毛皮制品 $5,000

iii. 枪支 $5,000

iv. 银器、金器、锡器或奖杯 $10,000

d. 对于下列类别的室内财物，我们将就每次事故支付最高不超过保单所列室内财物保障总额的金额，除非该损失由破损造成；在该情况下，我们仅支付最高不超过下列所示限额的金额。这些特别限额不增加您的室内财物保险金额。

i. 水晶、瓷器、瓷质制品、小雕像、雕像、雕塑、镜子、酒瓶、玻璃器皿及类似物品 $50,000

C. 附加保障

除非另有说明，这些保障在声明页所示保险金额之外提供。除非另有说明，您的免赔额适用于这些保障。除外责任载于 D. 除外责任；责任限额载于 B.5. 特别责任限额，并适用于这些保障。

1. 附加生活费用

如承保损失致使您的住宅无法居住，我们将赔付您为维持家庭通常生活水平而产生的任何合理增加的生活费用。赔付将持续至使您的住宅恢复至可居住状态，或使您的家庭永久迁往他处所必需的最短合理期间。如您的住宅正在施工，且您在损失发生时居住于该住宅内，则额外生活费用将在您恢复至损失发生前的状态时停止。我们不会支付与重建您住宅相关的任何贷款利息或增加的保单保费。但是，如您在损失发生前未居住于该住宅，或因施工或翻修而已搬离，则本地点的额外生活费用不适用。

我们还将仅赔付与寄养您的家养动物相关的合理费用。

2．分摊费用

对于在保单期间向房主、公寓或合作住宅协会全体成员征收的分摊费用中应由您承担的份额，我们将按每次事故最多赔付 $100,000。该分摊费用必须是因财产发生承保损失，或因本保单承保的责任所致。我们不会赔付因地震造成损失而征收的分摊费用；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将赔付因盗窃、爆炸、火灾或玻璃破损所致后续承保损失而征收的分摊费用中应由您承担的份额。对于因您协会保险中的免赔额所产生的任何分摊费用，我们赔付不超过 $10,000。由此产生的分摊费用必须是因财产发生承保损失，或因本保单承保的责任所致。我们不会赔付因地震造成损失而征收的分摊费用；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将赔付因盗窃、爆炸、火灾或玻璃破损所致后续承保损失而征收的分摊费用中应由您承担的份额。您的免赔额不适用于本项保障。

3．公平租赁价值

如因本保单承保的损失，您无法将通常出租给他人的住宅或其部分出租，我们将在使您的住宅或该部分住宅恢复至可居住状态所必需的合理期间内，赔付其公平租赁价值。

4．强制撤离

如民事主管机关因本保单承保的损失或合理的损失威胁，直接强制您撤离住宅，我们将赔偿您在最多三十（30）日期间内，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水平所必需的合理增加的生活费用。如您的住宅出租给他人，我们还将在最多三十（30）日期间内赔付任何公平租赁价值损失。

5．景观绿化

对于发生承保损失的住宅所在地的房屋保障限额的最多 5%，或者，如无法获得房屋保障，则该住所内动产保障限额的 5%，我们将予以赔付；但对任何一棵树、灌木或植物的赔付不超过 $5,000。景观绿化不包括林业或灌木丛。

我们仅赔付由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

a．航空器；

b．火灾、闪电或爆炸；

c．暴乱或民众骚乱；

d．非由居住于该住宅的人拥有或操作的车辆；或

e．盗窃、盗窃未遂、故意破坏或恶意损害。

本附加保障仅在您于损失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修复或更换受损景观绿化时适用。

6．土地

如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发生承保损失，我们将赔付为稳定、挖掘或更换您的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下方或周围的土地所必需的费用。对于本项保障，我们将赔付您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承保损失金额的最多 10%。

7．建筑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或适用除外责任，我们承保您在声明页所列各地点拥有、用于修理、改造或建造您住宅的材料和用品。此等赔付款项不增加您的保障金额。

8．预防性维修

在本保单承保的损失发生后，我们将赔付您为保护住宅免遭进一步损失而进行必要维修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此等赔付款项不增加您的保障金额。

9．残骸清除

我们将赔付清除承保损失的残骸以及造成该承保损失的财产所需的合理费用。在不存在对承保财产的损害时，如树木因风暴、冰雹、冰雪或冻雨的危险事故而倒下，我们还将最多赔付总额 $1,000，用于从住宅中清除树木。

10．更换门锁

如声明页所列住宅的钥匙遗失或被盗，我们将赔付更换该住宅门锁的费用。您的免赔额不适用于本项保障。

11．按法规重建

我们将赔付为遵守规范修理、重建或拆除因承保损失而受损财产的任何法律或条例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12．矿井沉陷

我们承保因人为地下矿井或与矿井相关的挖掘工程发生水平或垂直移动而对您的房屋及其他永久性建筑物造成的直接损失。

13．为保管而搬移财产

我们将赔付因动产而从住宅搬移和储存动产所产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14．数据替换

对于因承保损失而替换储存在您拥有或租赁的个人计算机或便携式计算设备上的遗失个人数据所产生的费用，我们将向您赔偿最多 $5,000。

15．商业财产

对于您拥有或租赁的商业财产发生的承保损失，我们将赔付最多 $25,000。

16．消防部门费用

当消防部门响应呼叫以抢救或保护声明页所列住宅时，我们将支付法律规定或书面协议承担的费用。您的免赔额不适用于本项保障。

17．下水道和排水管倒灌

对于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实物损失或损害，我们将按声明页所示的保障限额赔付：

a．通过住宅场所内下水道或排水管倒灌的水。下水道或排水管是指与住宅管道系统、檐沟或落水管机械连接的管道，或位于住宅场所内、用于将水和废物排离住宅的其他排水管。倒灌并非因下水道或排水管无法处理试图进入该下水道或排水管的雨水、地表水或地下水量所致。

b．如该溢流因集水坑泵机械故障所致，从集水坑泵坑溢出的水。本附加保障旨在承保因集水坑泵机械故障而从集水坑溢出的水所造成的损害，但不承保地表水或地下水在进入集水坑前造成的损害。本保障不适用于因机械故障造成的集水坑泵或相关设备的直接实物损失或损害。

此等赔付款项不增加您的保障金额。

18．家政人员和客人的财产

我们承保您的家政人员和客人的个人财产，只要该财产位于声明页所列任何住宅的场所内。此等赔付款项不增加您的保障金额。

19．动物造成的损失

我们承保由家养动物对您的房屋、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及动产造成的损失。

20．纵火奖励

对于提供与本保单承保财产的火灾损失有关、促成纵火罪定罪的信息，我们将支付最多 $5,000。无论提供信息的人数多少，$5,000 限额均为我们将支付的最高金额。本保障为附加保险。

21．食物变质

我们承保因场所内或场所外发生的供电中断，或因您居住或拥有的任何住宅内制冷设备的机械故障，导致冰箱或冷冻柜温度变化而造成的食物变质。葡萄酒或烈酒不视为食物。此等赔付款项不增加您的保障金额。本保障适用 $250 免赔额。

22．后续发生的真菌或细菌

对于因承保损失导致的真菌或细菌所造成的损失，我们合计最多赔付 $10,000，包括：

a．清除、清理、修复、控制、处理、去毒或中和真菌或细菌的费用；

b．为接触真菌或细菌而必须拆除和更换建筑物或其他承保财产任何部分的费用；

c．为确认真菌或细菌不存在、存在或其程度，而在清除、修理、恢复或更换之前、期间或之后对空气或财产进行测试或监测的费用。此类测试的费用仅在有理由相信存在真菌或细菌的范围内提供；以及

d．如您的住宅无法居住，您为维持家庭通常生活水平而产生的合理增加生活费用，最多 $5,000。赔付将持续至使您的住宅恢复至可居住状态所必需的最短期间。

无论事故次数、投保地点数量或提出的索赔数量如何，这均为我们将支付的最高金额。对于后续发生的真菌或细菌，我们不会根据任何其他附加保障作出任何额外赔付。

此等赔付款项不增加保障金额。

23．防损设备

在本保单承保损失发生后，我们将赔付您为安装经批准的防损设备、以保护您的住宅免于将来遭受同类损失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最多 $2,500。经批准的防损设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保系统、集水坑泵、自动断水装置、防雷系统、备用电力系统及抗冰雹屋面材料。此等赔付款项不增加保障金额。

本附加保障仅在损失超过该地点免赔额时适用。

D．除外责任

下列除外责任适用于您保单的第二部分——财产：

1．污染或污染物

我们不承保因污染物排放、散布、渗漏、迁移、释放或逸出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无论是否有任何其他原因或事件同时或以任何顺序促成该损失。我们亦不承保从土地或水中提取污染物的费用，或清除、恢复或更换受污染土地或水的费用。“污染物”是指任何固体、液体、气体或热性刺激物或污染物，包括烟、蒸气、烟灰、烟雾、酸、碱、化学品和“废物”。“污染物质”是指因与外来物质混合或接触而产生的杂质。“废物”包括拟被处置、回收、再处理或再利用的材料。

2．渐进性或突发性损失

我们不承保因逐渐劣化、湿腐或干腐、翘曲、烟雾、锈蚀或其他腐蚀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此外，我们不承保因固有缺陷、磨损、机械故障或潜在缺陷所造成的任何损失。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我们承保后续承保损失。

3．真菌或细菌

我们不承保因真菌或细菌的存在、生长、繁殖、扩散或任何活动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为检测、监测、清理、搬移、修复、控制、处理、去毒、中和真菌或细菌，或以任何方式应对或评估真菌或细菌影响所产生的费用。

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根据第二部分——财产项下的附加保障“继发性真菌或细菌”提供的保障；或
b．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对继发的承保损失提供保障。

4．啮齿动物、昆虫、鸟类或害虫造成的损失

我们不承保因啮齿动物、昆虫、鸟类或害虫造成的任何损失，但作为建筑物、风暴门或窗户一部分的玻璃损失除外。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我们承保继发的承保损失。

5．结构移动

我们不承保因地基、地板、墙壁、露台、铺装路面、天花板或屋顶的鼓胀、膨胀、收缩或沉降（包括由此产生的开裂）造成的任何损失。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我们承保继发的承保损失。

6．地表水和地下水损害

我们不承保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

a．洪水、地表水、波浪、潮水、水体溢流，或上述任何一种所产生的水花，无论是否由风力驱动；或
b．地表以下的水，包括对建筑物、人行道、车道、地基、游泳池或其他结构施加压力，或渗入、漏入其中的水。

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位于您不拥有或不居住的任何住所或地点以外的动产；或
b．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继发的承保损失。

7．对某些其他永久性结构的水或冰损害

我们不承保因冻结、解冻，或水或冰的压力或重量（无论是否由风力驱动）造成的对某些其他永久性结构的损失。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我们承保继发的承保损失。本除外责任所适用的其他永久性结构包括游泳池、围栏、网球场、热水浴池、露台、铺装路面、地基、化粪系统、挡土墙、码头、船坞、栈桥、桥梁或防波堤。

8．有缺陷、不充分或瑕疵的规划

我们不承保因下列有缺陷、不充分或瑕疵的事项造成的任何损失：

a．规划、分区、开发、测量、选址；
b．设计、规范、工艺、修理、施工、翻新、改造、整平、压实；
c．用于修理、施工、翻新或改造的材料；或
d．维护；

无论该等事项涉及住所内或住所外任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我们承保继发的承保损失。

9．地震

我们不承保因地震造成的对您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的任何损失。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我们承保因盗窃、火灾、玻璃破损或爆炸造成的继发承保损失。

10．地面运动

我们不承保因地面运动造成的对您房屋或其他永久性结构的任何损失，该等地面运动包括火山喷发、山体滑坡、泥石流，以及土地的下沉、隆起或移动。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我们承保因盗窃、火灾、玻璃破损或爆炸造成的继发承保损失。

11．商业财产

我们不承保对商业财产的任何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根据第二部分——财产项下的附加保障“商业财产”提供的保障。

12．机动陆地车辆

我们不承保对机动陆地车辆（包括其设备和附件）的任何损失，也不承保任何专为仅依靠该车辆电气系统供电而操作的电子设备。但是，我们承保无需办理机动车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车辆：

a．用于维护您拥有或居住的任何住所；
b．为协助残疾人而设计；或
c．为在公共道路以外进行娱乐使用而设计。

13．翻新和修理

我们不承保因翻新、重新整饰或修理任何种类动产造成的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珠宝、手表和毛皮。

14．船只事故

我们不承保因船只或其拖车、舷外发动机搁浅、进水或沉没造成的任何损失。

我们也不承保因船只碰撞造成的任何损失，但与陆地车辆碰撞的情形除外，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

15．租户财产

我们不承保对寄宿者、膳宿者或其他租户财产的任何损失。

16．温度或潮湿

我们不承保因极端温度、大气潮湿或干燥，或水蒸气对您房屋、其他永久性结构或动产造成的任何损失。

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由雨、雨夹雪、雪或冰雹直接造成的损失；或
b．根据第二部分——财产项下的附加保障“食品变质”提供的保障。

17．航空器

我们不承保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任何损失。

18．没收

我们不承保因任何政府或公共机构实施的毁坏、没收或扣押造成的任何损失。

19．战争行为

我们不承保因任何种类的战争行为造成的对财产的任何直接损失或继发损失。战争包括未宣战的战争、内战、暴动、叛乱、革命、军事力量或军事人员实施的战争行为、为军事目的而进行的毁坏、扣押或使用，以及上述任何行为的任何后果。核武器的发射即使属意外，也应视为战争行为。

20．对鱼类、鸟类或动物的损失

我们不承保对鱼类、鸟类或动物的任何损失。

21．故意行为

我们不承保因任何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如理性人在当时能够预见该行为的后果，且该行为系：

a．由您、您的配偶或家庭成员实施，或按其指示实施；并且
b．意图造成损失或损害。

22．不诚实行为

我们不承保因您或任何家庭成员实施或按其指示实施的任何不诚实或犯罪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

23．核风险

我们不承保由“核风险”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失。核风险是指任何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无论其是否受到控制或因何种原因造成，或上述任何事项的任何后果。但是，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否则承保因核风险引起火灾而造成的继发损失。

24．下水道或排水管倒灌

我们不承保因下水道或排水管倒灌或溢流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促成任何事件的任何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根据第二部分——财产项下的附加保障“下水道和排水管倒灌”提供的保障。

25．受另一保险单保障的动产

我们不承保对以下动产的任何损失：

该等动产受并非由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签发的私人收藏保险单、贵重物品保险单或类似保险单保障。

26．未投保的自有地点

我们不承保风直接或间接对位于自有房屋、公寓或合作住宅内的动产造成的任何损失，如该房屋、公寓或合作住宅未在本保险单的声明页或由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签发的任何其他保险单的声明页中列明动产保障。

自您开始将动产搬入新取得地点之日起六十（60）日内，该地点内的动产不受本除外责任约束。

第三部分——责任

A．保险协议

除非另有说明或适用某项除外责任，对于本保险单在全球范围内承保的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我们将支付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金。

B．损失赔付

对于因任何一次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所有索赔，我们支付的最高金额为本保险单声明页所示的责任保障限额。本保险分别适用于每一名被提出索赔或被提起诉讼的被保险人，但无论被保险人的人数、提出的索赔数量或受伤人员的人数如何，对于任何单次事故，我们支付的金额均不超过声明页所示限额。对于可在保险期间内提出索赔的事故次数，没有限制。

除和解付款外，根据C．抗辩保障和索赔费用条款作出的付款，均不计入本保险单声明页所示的责任保障限额。

C．抗辩保障和索赔费用

对于任何寻求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保赔偿金的针对被保险人的诉讼，即使该诉讼虚假、欺诈或毫无根据，我们将支付为其抗辩的费用。您可从我们选定的律师事务所名单中选择律师。如提起诉讼的司法管辖区未设立名单律师，我们保留选择律师的权利。

我们可自行决定调查并和解任何索赔或诉讼。

此外，我们将支付：

1．对任何被保险人作出的判决所裁定的全部法院费用和开支；
2．被保险人应我们的要求为协助我们调查或抗辩索赔或诉讼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
3．因承保损失而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释保证金费用；
4．在我们抗辩的诉讼中所要求的保证金的全部保费，但不包括超过保障金额的保证金金额（我们无需申请或提供任何保证金）；
5．由我们发生的全部费用；
6．判决作出后至我们支付、提出支付或向法院提存该判决中不超过保障金额部分之前，对全部判决金额累计的利息；以及
7．就我们支付或提出支付的判决部分，判给被保险人的全部判决前利息。对于我们提出支付保障金额后的期间所计的任何判决前利息，我们不予支付。

在因法律或其他原因而被禁止为被保险人就承保损失进行抗辩的司法管辖区内，我们将支付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而为该被保险人抗辩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对于因单次事故引起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当我们已就该事故支付的赔偿金额等于本保险单声明页所示的责任保障限额时，我们的抗辩义务即告终止。

D．附加保障

1．受损财产

如被保险人毁坏或损坏他人财产，我们将就该财产支付每次事故最高$10,000的重置费用。

2．信用卡、伪造和假币

我们将就下列事项累计最高支付$10,000：

a．被保险人因下列事项而依法应承担的任何金额：
（i）以您或家庭成员名义签发的银行卡或信用卡被盗或遗失；或
（ii）因伪造或变造任何支票或可转让票据造成的损失。

除非已遵守使用该卡、支票或可转让票据的全部条件，否则不承保该损失。

b．因善意接受任何伪造纸币造成的损失。

我们可自行选择为针对您或家庭成员的有关伪造或假币的索赔或诉讼进行抗辩。对于因银行卡或信用卡遗失或被盗而针对您或家庭成员提出的索赔或诉讼，我们将进行抗辩。

3．向他人支付医疗费用

无论责任归属如何，对于在导致身体伤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三（3）年内发生或经医学认定的必要医疗费用，我们将为每人累计最高支付$10,000。本保障不适用于您或家庭成员，并且仅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事故：

a．事故发生于声明页中列有责任保障的住所内，且该人员经您或家庭成员许可在该处停留；
b．事故因声明页中列有责任保障的住所内的状况，或紧邻该住所的台阶、车道或人行道上的状况而引起；
c．事故由被保险人拥有或照管的动物造成；或
d．事故由被保险人或住所雇员在受被保险人雇用期间造成。

4．有限住所场所商业责任

我们承保因任何被保险人在声明页所示住宅内合法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而由该住宅的物理状况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任何承保损失，我们的最高赔付金额为声明页所示的责任保险保障限额。保险保障须符合以下条件：

a. 您在住宅内从事商业活动的雇员不受工伤赔偿或其他类似伤残法律的约束；

b. 您不是家庭日托服务提供者；且

c. 不存在其他有效且可收取的保险。

E. 除外责任

本保单不为下列事项提供责任、抗辩费用或任何其他成本或费用的保险保障：

1. 机动陆地车辆

因任何机动陆地车辆的所有权、维护、使用、装载或卸载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休闲机动车辆，但其用于参加竞争性赛车或为竞争性赛车进行训练时除外。

2. 飞行器

因任何飞行器的所有权、维护、使用、装载、卸载或拖曳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 船只

因任何船只的所有权、维护、使用、操作、装载或卸载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a. 长度为二十六（26）英尺或以上，或马力为五十（50）或以上，且由被保险人所有，或提供、出租给被保险人使用超过三十（30）日的；

b. 用于任何业务或商业目的的；或

c. 用于参加竞争性比赛或为竞争性比赛进行训练的（长度不足二十六（26）英尺的帆船除外）。

4. 工伤赔偿或伤残

被保险人依法有义务根据任何工伤赔偿、伤残福利、《琼斯法案》或一般海商法、失业赔偿、职业病或类似法律提供的任何损害赔偿或福利。但是，对于声明页所列地点的住宅雇员遭受的身体伤害，如被保险人依法有义务支付损害赔偿且该损害赔偿不属于工伤赔偿范围，我们确实在任何其他保险之上提供超额保险保障，除非适用其他除外责任。

5. 董事过失或遗漏

因任何被保险人作为任何公司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所作出的行为、错误或遗漏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因被保险人为非营利公司或组织，或为共管公寓或合作公寓协会所采取的行动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适用其他除外责任。

6. 照管、保管或控制

对于由被保险人拥有、租用、占用或使用，或处于被保险人照管、保管或控制之下，且被保险人依合同须为其提供保险的财产所发生的财产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因火灾、烟雾或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

7. 被保险人

本保单项下被保险人遭受的人身伤害。

8. 歧视

因实际发生、被指称或被威胁实施的，基于年龄、种族、国籍、肤色、性别、信仰、残障状况、性取向或任何其他歧视原因的歧视或骚扰而引起的人身伤害。

9. 性骚扰或体罚

因任何人实际实施、被指称或被威胁实施的下列行为而引起的人身伤害：

a. 性骚扰、不当性行为或骚扰；

b. 体罚；或

c. 性虐待、身体虐待或精神虐待。

10. 传播性疾病

因被保险人故意或非故意向任何人传播的任何疾病、病症或疾患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人身伤害。对于任何暴露威胁，或因该疾病、病症或疾患产生的任何后果，我们不承保任何损害赔偿。

11. 商业活动

因被保险人的商业财产或商业活动、投资活动，或旨在为被保险人或他人实现利润的任何活动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但是，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 为有组织的慈善、宗教或社区团体提供的志愿工作；

b. 附带商业活动；或

c. 有限住宅场所商业责任保险保障。

12. 专业服务

因被保险人提供或未提供其依法负责或获许可提供的专业服务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13. 战争

由战争直接或间接造成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下列事项及其任何后果：

a. 未宣战战争、内战、暴动、叛乱或革命；

b. 军队或军事人员实施的战争行为；或

c. 为军事目的毁坏、扣押或使用财产。

核武器的发射即使属意外，也应视为战争行为。

14. 摊派费用

作为协会、公司或财产所有人社区成员的被保险人被收取的任何摊派费用。

15. 合同责任

因书面或非书面的合同或协议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a. 与任何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而订立的；或

b. 在承保损失发生后承担他人责任的。

16. 核危险

由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17. 故意行为

因任何人的犯罪、故意、蓄意或恶意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任何人意图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或理性人预期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作为或不作为，我们亦不承保相关索赔。即使所致伤害或损失的种类或程度不同于预期或意图，或由不同于预期或意图之人承受，本除外责任仍然适用。如被保险人使用合理武力保护任何人或财产，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身体伤害。

18. 不当解雇

因不当终止雇佣关系而引起的人身伤害。

19. 受管制物质

因使用、销售、制造、交付、转让或持有《联邦食品与药品法》21 U.S.C.A. Sections 811 and 812所界定的受管制物质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个人依照持牌医师指示合法使用处方药物的情形。

第四部分——条件

A. 您的义务

1. 您有义务将居住使用情况的变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经纪人。

2. 您有义务在任何翻新或施工工作开始时及整个施工期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经纪人，以维持适当的保险保障金额，并确认已按我们的决定采取适当的保护性防护措施。

B. 损失发生后的您的义务

如发生可能涉及本保单的事故，或如您或本保单项下任何其他被保险人因可能受本保单承保的事故而被起诉，您或被保险人必须：

1. 立即通知我们或您的代理人或经纪人。

2. 如因盗窃发生损失，通知警方。

3. 如发生信用卡或资金转账卡保险保障项下的损失，通知信用卡或资金转账卡公司。

4. 防止财产遭受进一步损失。如需修理财产，您必须：

b. 对全部修理费用保留准确记录。

5. 向我们提供账单、收据及相关文件。

6. 在我们合理要求的频率下：

a. 出示受损财产；

b. 向我们提供我们要求的记录和文件；以及

c. 分别接受宣誓询问。

7. 在我们提出要求后六十（60）日内，向我们提交由您签署的宣誓损失证明，其中应尽您所知载明：

a. 损失发生的时间和原因；

b. 所有其他人对该财产享有的权益；

c. 可能承保该损失的其他保险；以及

d. 作为您的损失所主张的金额。

8. 向我们提供任何已知受伤人员及任何可获得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9. 向我们提供任何诉讼文书及其他有助于我们为任何被保险人进行抗辩的文件。

10. 通过协助我们进行下列事项，协助并配合我们开展抗辩：

a. 达成和解；

b. 对可能对被保险人承担责任的任何个人或组织行使任何分担或赔偿权；

c. 出席听证会和审判；以及

d. 获取和提供证据，并取得证人的出席。

C. 保单期间和地域

保单期间载于声明页。除非保单另有限制，本保单适用于发生在世界任何地方的事故。

D. 追偿

如被保险人有权追偿我们已根据本保单支付的任何款项的全部或部分，该等权利即转让给我们。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不得采取任何损害该等追偿权利的行为。应我们的要求，被保险人将提起诉讼或将该等权利转让给我们，并协助我们行使该等权利。

E. 转让

未经我们书面同意，本保单承保的任何人均不得转让或移交与本保单有关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F. 变更

除非通过由我们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批单作出，否则对本保单作出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不生效。

G. 隐瞒或欺诈

如无论在损失发生前或发生后，您或被保险人有下列行为，整份保单即告无效：

1. 故意隐瞒或虚报任何重大事实或情况；

2. 从事欺诈行为；或

3. 作出虚假陈述；

且该等行为与本保险有关。

H. 合理注意义务

如住宅空置、无人居住或正在施工，您必须采取合理注意措施维持住宅供暖，或关闭并排空供水系统或器具。如未采取合理注意措施，对于因管道、供暖或空调系统或家用器具中的水结冰造成的任何损失，我们不予承保。

I. 符合法律规定

本保单任何与州或地方法律相冲突的条款，均修改为符合法律规定。

J. 扩大保险保障

如我们在不加收额外保费的情况下扩大您的保单所提供的保险保障，该等变更将自该变更在您所在州获采纳的生效日期起自动适用于您的保单。

K. 破产或死亡

被保险人的破产或无力偿债不免除我们的任何义务。此外，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期间死亡、破产或无力偿债，除非本保单被取消，本保单将在保单期间的剩余期间内承保被保险人的法定代表人。

L. 对我们提起法律诉讼

除非被保险人已遵守本保单的规定，并且就责任保险保障而言，除非最终判决或协议已确定被保险人对我们承担的法定义务金额，否则不得对我们提起任何诉讼。

您还同意在损失发生后一年内对我们提起任何诉讼，但须在提交损失证明并确定损失金额后三十（30）日届满后方可提起。

就责任保险保障而言，任何人均无权在针对任何其他被保险人的任何诉讼中将我们列为共同被告。

M. 评估

如您与我们未能就损失金额达成一致，任一方均可书面要求双方各自选定一名独立评估师。在此情况下，双方必须在二十（20）日内相互通知其选定结果。独立评估师将在十五（15）日内选定一名仲裁员。如未能在该期限内就仲裁员人选达成一致，任一方均可请求由法官选定仲裁员。独立评估师随后将评估损失，并将任何分歧提交仲裁员。一份经两名评估师一致同意，或经任一评估师与仲裁员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具有约束力。各评估师的费用由选定该评估师的一方支付。您与我们将平均分担仲裁员的费用。

N. 其他保险

如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亦由其他保险承保，我们仅支付本保险单适用的责任限额与承保该损失的保险总额之比所对应的损失部分。

O. 抵押权条款。

抵押权人一词包括受托人。如本保险单中列有抵押权人，任何承保损失将根据各方利益情况支付给您和抵押权人。如本保险单中列有多名抵押权人，付款顺序将与优先顺位相同。

如您的索赔被拒绝，该拒绝不适用于抵押权人提交的有效索赔，前提是抵押权人：

1、将其知悉的任何所有权变更或风险重大变更通知我们；
2、支付本保险单项下到期的任何保费，或者在您怠于支付保费时，应要求支付该保费；以及
3、在收到我们通知其您未能履行该义务后六十（60）日内，提交经宣誓的损失陈述书。

如我们取消或不续保您的保险单，将至少在取消或不续保生效前十（10）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如我们拒绝向您付款但向抵押权人付款：

1、我们依法代位取得抵押权人根据该不动产抵押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或者
2、由我们选择，我们可向抵押权人支付抵押贷款全部本金及任何应计利息。在此情况下，我们将获得该抵押以及为抵押债务提供担保的所有担保物的完整转让和让与。

代位不得损害抵押权人根据其索赔收回抵押项下全部金额的权利。

P. 您的取消

您可随时通过书面通知我们取消本保险单或其任何部分，并注明取消生效的未来日期。

Q. 我们的取消

为取消本保险单，我们必须书面通知您。该通知将邮寄至声明页所示的您的最后邮寄地址，我们将取得美国邮政局的邮寄证明。该通知将载明取消生效日期及取消理由。通知还应说明，任何多收保费如未退还，应在提出要求时退还。如由您或我们取消保险单，我们将在取消生效日，或其后尽快，退还任何未赚取保费。未赚取保费将按保险单未届满期间按比例计算。

我们可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取消本保险单：

1、未支付保费

如您未在保费到期日支付保费，无论保费应支付给我们、我们的代理人，还是应根据任何融资或信贷计划支付，我们均可提前十（10）日通知取消本保险单。

2、虚假陈述

如存在对重大事实的虚假陈述或遗漏，且如我们知悉该等虚假陈述或遗漏，我们本不会签发保险单，我们可提前三十（30）日通知取消本保险单。

3、危险增加

如发生导致被保险危险增加的承保财产重大危险增加或变更的事件或情形，我们可提前三十（30）日通知取消本保险单。

4、犯罪定罪

如您因导致被保险危险增加的行为而被判犯有罪行，我们可提前三十（30）日通知取消本保险单。

R. 不续保

如我们选择不续保本保险单，我们应在声明页所载保险期间届满前不少于三十（30）日，将书面不续保通知邮寄至我们所知的您的最后地址。

无论如何，如您未在到期时履行与支付本保险单续保保费有关的任何义务，或如您已通知我们或我们的代理人您不希望续保本保险单，本保险单将在声明页所载保险期间届满时终止。

上述通知的邮寄证明应构成通知的充分证明。

经其许可，包含 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 Inc.（保险服务办公室公司）的受版权保护材料。

兹证明，我们已促使本保险单签署并证明；如州法律要求，本保险单除非经我们的授权代表副署，否则无效。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AIG财产意外险公司）

秘书　总裁

经其许可，包含 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 Inc.（保险服务办公室公司）的受版权保护材料。

房主保险修订批单 纽约

就本批单提供的保险保障而言，除非本批单作出变更，保险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适用。

第二部分——财产，附加保险保障，“后续发生的真菌或细菌”予以删除并以下列内容替代：

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

对于因承保损失而产生的真菌或细菌存在所导致的下列费用，我们将最高支付 $25,000，包括：

a、修复、控制、处理、解毒或中和真菌或细菌的费用；
b、为确认真菌或细菌不存在、存在或其程度而对空气或财产进行检测或监测的费用，无论该等检测是在清除、修理、修复或更换之前、期间或之后进行。仅在有理由相信存在真菌或细菌的范围内，方提供该等检测费用；
c、清除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残骸的费用，超出清除因承保损失而遭受实体损坏的承保财产残骸所需的费用；
d、修理或更换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的费用，超出修理或更换因承保损失而遭受实体损坏的承保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
e、如因真菌或细菌修复导致您的住所不宜居住，为维持您家庭通常生活水平而由您产生的合理额外生活费用，最高支付 $5,000。付款将持续至使您的住所恢复为可居住状态所必需的最短期间。

该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限额不适用于因火灾或闪电所致承保损失而产生的真菌或细菌。因此，对于因火灾或闪电所致的承保损失，上述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构成的增加费用，作为该承保损失的一部分予以承保，最高不超过您房屋、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保险金额，或者如本保险单提供动产保险保障，则最高不超过动产的保险金额。

可通过支付额外保费获得更高的可选限额。

该等付款不会增加保险金额。

第二部分——财产，除外责任，“真菌或细菌”予以删除并以下列内容替代：

真菌或细菌

我们不承保因真菌或细菌的存在、生长、繁殖、扩散或任何活动所致的任何损失，包括检测、监测、清理、搬移、修复、控制、处理、解毒、中和，或以任何方式应对或评估真菌或细菌影响的费用。

本除外责任不适用于：

a、第二部分——财产，附加保险保障，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项下提供的保险保障；或者
b、由火灾或闪电造成的真菌或细菌，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或者
c、后续发生的承保损失，除非适用另一项除外责任。

第三部分——责任，抗辩保险保障及索赔费用，最后一段予以删除。

第三部分——责任，除外责任，“工伤赔偿或伤残”予以删除并以下列内容替代：

工伤赔偿或伤残

被保险人根据任何工伤赔偿法、伤残福利法、《琼斯法案》或一般海商法、失业补偿法、职业病法或类似法律，在法律上有义务提供的任何损害赔偿或福利。

第三部分——责任，除外责任，“故意行为”修订如下：

删除下列句子：“即使伤害或损害的种类或程度不同于预期或故意造成的，或者由不同于预期或故意造成伤害或损害的人遭受，本除外责任仍适用。”

第四部分——条件，“隐瞒或欺诈”予以删除并以下列内容替代：

隐瞒或欺诈

对于在损失发生前或发生后有下列行为的被保险人，我们不提供保险保障：

1、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任何重大事实或情形；或者
2、从事欺诈行为；

且该等行为与本保险有关。

第四部分——条件，“针对我们的法律诉讼”予以删除并以下列内容替代：

针对我们的法律诉讼

除非被保险人已遵守本保险单的规定，且除非终局判决或协议已确定被保险人对我们的法定义务金额，否则不得对我们提起诉讼。您还同意，在损失发生后两（2）年内对我们提起任何诉讼，但不得早于提交损失证明并确定损失金额后三十（30）日。任何人均无权在针对任何被保险人的任何诉讼中将我们列为共同被告。

第四部分——条件，“我们的取消”予以删除并以下列内容替代：

我们的取消

我们仅可基于本条件所列理由取消整份保险单。取消通知将邮寄至声明页所示的您的地址。邮寄证明应构成通知的充分证明。

1、在您未支付保费时，我们可随时向您邮寄至少提前十五（15）日的取消通知，以取消整份保险单。取消通知应载明应付保费金额。
2、在本保险单生效未满六十（60）日且并非向我们续保时，我们可因任何理由，于取消生效日前至少三十日通知您，以取消整份保险单。
3、在本保险单已生效六十（60）日或以上时，或者如本保险单系向我们续保则在任何时候，我们仅可基于下列一项或多项理由，于拟议取消日期前至少三十（30）日通知被保险人，以取消整份保险单：
a、因导致被保险危险增加的行为而被判犯有罪行；
b、发现取得保险单时，或提出该保险单项下索赔时存在欺诈或重大虚假陈述；
c、发现导致被保险危险增加的故意或鲁莽行为或不作为；
d、保险单签发后或最近一次年度周年日后，被保险财产发生实体变更，导致该财产根据保险单签发时或最近一次自愿续保时有效的、我们客观且统一适用的核保标准变为不可承保；或者
e、保险监督官认定继续维持该保险单将违反或将使我们违反 New York Insurance Law（纽约保险法）。

如存在本第3款所列理由之一，我们可取消整份保险单。

ii

4. 如我们有权取消本保单，我们可不取消本保单，而修改责任限额或减少法律未要求的承保范围。如我们采取该项行动，我们将以邮件通知您。

我们向被保险人寄送该书面通知至载于下列地址的，

除非纽约州（New York）法律允许，我们不会拒绝续保或对本保单的续保附加条件。该等条件可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责任限额或减少法律未要求的承保范围。如我们选择不续保本保单，我们应在声明页所载保单期间届满前不少于四十五（45）日但不多于六十（60）日，向您在我们所知的最后地址邮寄书面不续保通知。

无论如何，如您未在到期时履行与支付本保单续保保费有关的任何义务，或您已通知我们或我们的代理人您不希望续保本保单，本保单将在声明页所载保单期间届满时取消。我们向被保险人寄送该书面通知至声明页所示邮寄地址或转寄地址，即等同于邮寄。

1. 如我们认定，根据已向我们报告且本保险可能适用的事故、违法行为、索赔或诉讼，声明页所示责任承保限额可能将在支付判决款或和解款时用尽，我们将

2. 当上文第1款所述的保险限额已实际在支付判决款或和解款时用尽——
在该项变更日期至少二十（20）日前。

声明页。邮寄证明将构成通知的充分证明。

第四部分——条件，修改为增加以下内容：保险限额用尽时职责的移转

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该等情况。

i. 该等限额已实际用尽；以及

支付判决款或和解款：

声明页所示邮寄地址或转寄地址，即等同于邮寄。

第四部分——条件中的“不续保”予以删除，并由以下内容替代：

b. 我们将启动并配合将对所有寻求损害赔偿的索赔和诉讼的控制权移转给任何适当的被保险人；该等索赔和诉讼须受该限额约束，并且在该限额用尽前已向我们报告。该被保险人必须配合移转对所述索赔和诉讼的控制权。

ii. 我们对寻求受该限额约束的损害赔偿之诉讼的抗辩义务亦已终止。

a. 我们将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

只要适当的被保险人配合完成该等移转，我们同意采取我们认为适当的措施，以避免在该等诉讼中缺席，或继续对该等诉讼进行抗辩，直至该等移转完成。

对于任何寻求损害赔偿的索赔或诉讼，如该保险限额未用尽本应受该限额约束，而该索赔或诉讼是在该保险限额用尽后才向我们报告，我们将不采取任何行动。

c. 第一记名被保险人及任何其他涉及寻求受该限额约束的损害赔偿之诉讼的被保险人，必须在适当被保险人与我们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该诉讼进行抗辩。如无该等约定，必须尽快安排对该诉讼进行抗辩。

3. 第一记名被保险人应就我们依照上文第2.b.款采取我们认为适当的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向我们偿还。

第一记名被保险人向我们偿还费用的义务开始于：

不续保

a. 如我们依照上文第1款发出通知，则为适用保险限额用尽之日；或

b. 如我们未依照上文第1款发出通知，则为我们依照上文第2.a.款发出通知之日。

4. 任何保险限额因支付判决款或和解款而用尽，以及由此导致我们抗辩义务的终止，不受我们未遵守本条件任何规定的影响。

经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 Inc.（保险服务办公室公司）许可，包含其享有著作权的材料。

重要洪水保险通知

您的房主保险单不对洪水或泥石流造成的损失提供承保。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ational Flood Insurance Program）将其部分定义为：

通常干燥的陆地区域因内陆水或潮汐水溢出，或任何来源的地表水异常且迅速积聚或径流，而发生局部或完全淹没的一般性和暂时性状况。

如您的抵押贷款人要求您为您的财产购买洪水保险，或如您认为您的财产易受洪水损害，在参与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社区内，大多数建筑物及其内容物均可通过该计划获得承保洪水损害的保险。

有关洪水保险以及您的社区是否参与该计划的信息，可向您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查询，或致电1-800-638-6620直接向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查询。

附加权益

就本批单提供的承保范围而言，除非本批单对保单条款及条件作出变更，否则保单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均适用。

除声明页或本保单其他部分所列抵押权人外，下列个人或组织亦对以下指定住所享有权益：

地点：781 Fif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22

附加权益：

A. 个人或组织名称：Giaimo Federal Building（贾亚莫联邦大楼）

地址：1 50 Court Street 302 New Haven, CT 06510

权益说明：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办公室）　权益生效日期：2023-03-16

B. 个人或组织名称：

地址：

权益说明：权益生效日期：

取消及不续保通知：如我们决定取消或不续保本保单，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上述具名各方。

Case 22-50073 Doc 1787-6 Filed 05/12/23 Entered 05/12/23 16:37:59 Page 48 of

大额损失免赔额豁免

就本批单提供的承保范围而言，除非本批单对保单条款及条件作出变更，否则保单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均适用。

就以下地点而言：

781 Fif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22

双方同意并理解，就所收取的保费而言，第二部分——财产，B. 损失赔付项下的“免赔额”予以删除，并由以下内容替代：

免赔额

声明页所示免赔额是您就每次事故应支付的承保损失金额。免赔额不适用于超过\$50,000的承保损失。本免赔额豁免不适用于：

1. 风、飓风、冰雹或地震的特别免赔额；或

2. 设备故障或欺诈保障批单中所载的单独承保免赔额。

§072-03-00-0001 6072-03-00-0001179-0025-0033690 179-0025-0033690

重要

有限真菌或细菌承保通知——纽约州

请特别注意，您的房主保险单包含一项条款，限制因真菌或细菌的存在、生长、扩散或活动所致任何损失或损害的修复承保范围。该有限承保适用于第二部分——财产。

因真菌或细菌造成的您的财产损失，可获得的财产保险金额将减少。对于因承保危险造成的损害而产生的真菌或细菌情形，将提供全额承保，最高不超过保单限额。但对于修理或更换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超出修理或更换因承保损失而实际受损的承保财产所需部分，承保范围限于\$25,000。

真菌在保单条款中已有定义，且包括霉菌；

提供对空气或财产进行检测的承保，以确认不存在、存在或真菌或细菌的水平。

无论湿腐或干腐作为近因损失或后续损失，均不予承保。

第二部分——财产

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

对于因承保损失导致存在真菌或细菌所产生的下列费用，我们将支付最高\$25,000，包括：

1. 清除、修复、封控、处理、解毒或中和真菌或细菌的费用；

2. 在清除、修理、修复或更换之前、期间或之后，对空气或财产进行检测或监测以确认不存在、存在或真菌或细菌水平的费用。仅在有理由相信存在真菌或细菌的范围内，才支付该等检测费用；

3. 清除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残骸的费用，超出清除因承保损失而实际受损的承保财产残骸所需部分；

4. 修理或更换含有真菌或细菌的承保财产的费用，超出修理或更换因承保损失而实际受损的承保财产所需部分；以及

5. 如因真菌或细菌修复导致您的住所不宜居住，为维持您家庭通常生活水平而由您产生的合理增加生活费用，最高\$5,000。赔付将在使您的住所恢复至可居住状态所需的最短期间内持续进行。

本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限额不适用于因火灾或闪电造成的承保损失所导致的真菌或细菌。因此，对于因火灾或闪电造成的承保损失，上述属于真菌或细菌修复费用的增加费用，作为该等承保损失的一部分予以承保，最高不超过您的房屋、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承保金额，或者如本保单提供内容物承保，则最高不超过内容物的承保金额。

可支付额外保费以获得更高的可选限额。

该等赔付款项不增加承保金额。

可能提供额外的承保限额。

真菌系指任何种类或形式的菌类，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形式的霉菌或霉斑，以及由真菌产生或释放的任何霉菌毒素、孢子、气味、蒸气、气体或物质，包括任何副产品。

6072-03-00-0001179-0026-0033691 6072-03-00-0061 179-0026-0033691

工伤赔偿　特定住所雇员——纽约州

就本批单提供的承保范围而言，除非本批单对保单条款及条件作出变更，否则保单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均适用。

就以下纽约州地点而言：

双方同意并理解，第三部分，D. 附加承保，已修改为增加以下段落：

工伤赔偿和雇主责任。

就承保住所雇员而言，我们同意：

承保对象

本批单项下的承保住所雇员，是指每周从事定期雇佣少于40小时的住所雇员，或从事临时雇佣的住所雇员。

但是，如纽约州保险法第3420(j)(1)条所述，承保不适用于根据纽约州工伤赔偿法无需承保的雇员。附加本批单不构成根据纽约州工伤赔偿法自愿选择承保。

工伤赔偿，承保项目I，以及雇主责任，承保项目II

承保项目I项下

在到期时支付纽约州工伤赔偿法要求被保险人支付的全部给付；以及

承保项目II项下

代表被保险人支付因受保住宅雇员遭受人身伤害而由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全部损害赔偿。该人身伤害必须由事故或疾病造成，并且是在受保住宅雇员受被保险人雇佣期间因工作而发生，同时：

a. 在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地或属地，或加拿大境内；或
b. 如受保住宅雇员为美国或加拿大公民或居民，则在其他地区临时发生。

保险责任的适用

本保险仅适用于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如该人身伤害为疾病，则该疾病必须由受保住宅雇员受被保险人雇佣的工作条件造成或加重。

受保住宅雇员最后一次暴露于导致或加重该疾病性人身伤害的条件之日，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保单条款

本保险受本批单的所有条款及本保单以下条款的约束：

1. 第 IV 部分“条件”项下：
A. 损失发生后的您的义务。
C. 追偿。
D. 转让。
E. 变更。
J. 破产或死亡。
K. 针对我们的法律诉讼。
P. 我们的取消。

2. 我们按照第 III 部分“责任保险”C项“抗辩保险责任及索赔费用”所规定，为被保险人进行抗辩的协议。

3. 对人身伤害、营业活动及被保险人的定义。

适用于保险责任 I 和保险责任 II 的附加条款

仅就本批单提供的保险责任而言，增加以下定义：

住宅雇员系指：

a. 被保险人的雇员，或根据被保险人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给被保险人的雇员，其职责与住所的维护或使用有关，包括家务或家庭服务；或
b. 在其他地点从事类似职责，且与被保险人的营业活动无关的人员。

适用于保险责任 I 的附加条款

以下条款适用于保险责任 I：

a. 就受保住宅雇员与我们之间的关系而言，被保险人收到或知悉伤害发生，应视为我们收到或知悉。
b. 为适用施加赔偿责任的法律，被保险人的管辖地应为我们的管辖地。

适用于保险责任 II 的附加条款

保险责任 II 不适用于在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地和属地或加拿大以外的任何法院提起的任何诉讼或作出的任何判决，亦不适用于就该等判决提起的任何诉讼。

保险责任 II 的责任限额

如人身伤害是在受《纽约州工人赔偿法》约束且可依该法获得赔偿的雇佣期间因工作而发生，我们不得限制我们因被保险人的受保住宅雇员遭受人身伤害而依法应支付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

如本保险承保的损失亦由其他保险承保，我们支付的保险金和费用不超过我们应分担的份额。所有适用保险的份额应当相等，直至损失得到赔付。但是，如本保险承保的损失亦由为作为独资经营者的被保险人的营业雇员提供保险的保险承保，则本保险为第一顺位保险。

与法律一致

如本保险的任何条款与《纽约州工人赔偿法》相冲突，该条款应依本声明予以修改，以符合该法律。

除外责任

本保单不适用于：

a. 因被保险人的营业活动引起的人身伤害责任。

b. 在保险责任 II 项下：
1. 被保险人根据任何合同或协议承担的责任。
2. 根据工人赔偿、失业或伤残福利法律或任何类似法律承担的任何义务。
3. 因违法雇佣的受保住宅雇员遭受人身伤害而产生的惩罚性或示范性损害赔偿。
4. 被保险人明知该受保住宅雇员系违法雇佣，而该雇员遭受的人身伤害。
5.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或加重的人身伤害。
6. 因非法解雇、胁迫受保住宅雇员，或对受保住宅雇员实施非法歧视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经其许可，包含 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 Inc.（保险服务事务所公司）的受版权保护材料。

Case 22-50073 Doc 1787-6 Filed 05/12/23 Entered 05/12/23 16:37:59 Page 56 of

~

纽约州信用信息披露通知——续保

就本保险而言，我们此前曾使用信用报告，或曾基于该报告所载信息取得或使用基于信用的保险评分。我们可能再次取得或使用信用信息；但是，在续保时，该等信息仅可用于降低保费。保险评分使用您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以帮助预测您可能提出索赔的频率及该等索赔的费用。可能影响评分的信用报告典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历史、循环账户数量、新账户数量、催收账户的存在、破产及止赎。用于制定保险评分的信息来自 TransUnion Corporation（环联公司）。

Case 22-50073 Doc 1787-6 Filed 05/12/23 Entered 05/12/23 16:37:59 Page 58 of

~

被保险人批单

就本批单提供的保险责任而言，除非本批单作出变更，保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适用。

A. 第 III 部分——责任保险，A节“承保协议”经修改，纳入下列具名个人作为被保险人：

除非另有说明或适用除外责任，对于本保单承保的、在世界任何地点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我们将支付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损害赔偿。

被保险人：

住所：

B. 就本批单提供的保险责任而言，适用以下附加条款：

如本保单声明页所示的第一具名被保险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信托，则适用以下条款：

实体名称：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781 Fifth Avenue, Apt #719, New York, NY 10022

~

第 III 部分——责任保险，仅适用于因上述所列住所的所有权而发生的事故。此外，就该住所的所有权而言，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和经理、信托或受托人亦为被保险人。

6072-03-00-0001 6072-03-00-0001179-0031-0033696 179-0031 -0033696

---

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787_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