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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1963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963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x

案件涉及：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案件编号：22-50073 (JAM)
债务人。1
共同管辖审理
------------------------------------------------------ x 关于：ECF No. 1870
裁定：(A) 准予 GENEVER HOLDINGS LLC 依据《美国破产法》第 327(e)、328(a) 和 329(a) 条、《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 2014 和 2016 条以及《本地破产规则》第 2014-1 和 2016-1 条提出的申请，作出裁定授权并批准聘用 SAXE DOERNBERGER & VITA, P.C. 担任特别保险理赔法律顾问

鉴于 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US)」）在上述第 11 章案件（「第 11 章案件」）中提出申请（「申请」）2，(a) 请求获得授权，依据《美国法典》第 11 编（《美国破产法》）第 327(e)、328(a) 和 329(a) 条、《联邦破产程序规则》（《联邦破产规则》）第 2014 和 2016 条以及《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破产法院破产程序本地规则》（《本地破产规则》）第 2014-1 和 2016-1 条，聘用 Saxe Doernberger & Vita, P.C.（「SDV」）自 2023年5月11日 起担任 Genever (US) 的特别保险理赔法律顾问，以上各项均详见申请；且

1 本批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又名郭文贵、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其他众多化名）（税务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交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受托人 Luc A. Despins（仅用于接收通知和联络之目的）。

2 凡使用首字母大写但未另作定义的术语，均具有申请或《克利福德声明》（Clifford Declaration）中所赋予的含义。

经审议该申请以及《克利福德声明》；且本法院依据 28 U.S.C. §§ 157 及 1334 以及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地区法院）的常规移交裁定，对审理该申请及其中请求的救济享有管辖权；且依据 28 U.S.C. § 157(b)，审理该申请及其中请求的救济属于核心程序；且依据 28 U.S.C. §§ 1408 及 1409，本法院管辖地适当；且本法院认定：(i) 申请中请求的救济符合 Genever (US) 破产财产、其债权人及所有利害关系方的最大利益，(ii) 申请和《克利福德声明》中所述的法律与事实依据，以及本法院就该申请举行任何听证的记录，均构成本裁定准予救济的正当理由，(iii) SDV 符合《美国破产法》第 101(14) 条所定义的「无利害关系人」，以及 (iv) SDV 及其雇员不持有亦不代表与 Genever (US) 破产财产相冲突的利益；且在具体情况下已就该申请给出了适当且充分的通知；且看似无需再给出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经本法院进行的全部程序；并经充分审议且显有充分理由，并在 2023年6月29日 举行听证后，特此裁定如下：

1. 申请按本文所述予以准予。

2. 授权 Genever (US) 依据《美国破产法》第 327(e)、328(a) 和 329(a) 条，自 2023年5月11日 起，按照申请和《克利福德声明》中所述条款聘用 SDV 担任其特别保险理赔法律顾问。

3. 授权 SDV 担任 Genever (US) 的特别保险理赔法律顾问，并履行申请中所述的各项服务。

4. Genever (US) 破产财产应负责支付 SDV 就该聘用事项所产生的报酬及报销费用。

5. 支付给 SDV 的任何报酬的核准，均应按照《美国破产法》第 329 和 331 条、《联邦破产规则》第 2016 条以及《本地破产规则》第 2016-1 条所规定的程序确定。

6. SDV 报酬的核准应仅限于其实际履行的服务以及作为 Genever (US) 特别保险理赔法律顾问实际产生的费用。

7. SDV 在实施任何收费费率上涨之前，应提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向 Genever (US)、美国受托人（United States Trustee）以及任何官方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发出通知，并将该通知提交法院归档。

8. 授权并赋予 Genever (US) 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落实本裁定所准予的救济。

9. 申请的内容符合《本地破产规则》的要求。

10. 若申请和《克利福德声明》与本裁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裁定的条款为准。

11. 本裁定的条款和条件自签署归档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具有执行力。

12. 本法院对因执行、解释和执行本裁定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所有事项保留管辖权。

日期：2023年6月29日，于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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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1963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