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pe: court_doc
id: "court_ctb_2689_0"
court: "CTB"
case_no: "22-50073"
doc_number: 2689
doc_type: "UNKNOWN"
filed_date: null
lang: "zh"
machine_translated: true
url: "https://mubeitech.com/court/court_ctb_2689_0"
original_text_url: "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2689_0"
json_url: "https://mubeitech.com/api/court/court_ctb_2689_0"
---
# 郭文贵破产案 · ECF #2689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2689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B1040（表格 1040）（12/15）

对抗程序封面页
（背面说明）　对抗程序编号
（仅供法院使用）

原告　被告
律师（律所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　律师
（如知悉）
当事人（仅勾选一项）
□ 债务人
□ 美国
受托人／破产管理人
□ 债权人
□ 其他
□ 受托人　当事人（仅勾选一项）
□ 债务人
□ 美国受托人／破产
管理人
□ 债权人
□ 其他
□ 受托人
诉因
（简要说明诉因，包括所涉全部美国法条）
诉讼性质
（最多编号五（5）个方框，自主要诉因作为 1 开始，第一个备选诉因作为 2，第二个备选诉因作为 3，依此类推。）
FRBP 7001(1) – 追索金钱／财产
□
11-追索金钱／财产 - §542 返还财产
□
12-追索金钱／财产 - §547 优先受偿
□
13-追索金钱／财产 - §548 欺诈性转让
□
14-追索金钱／财产 - 其他
FRBP 7001(2) – 留置权的有效性、优先权或范围
□
21-留置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有效性、优先权或范围　FRBP 7001(6) – 可否解除债务（续）
□
61-可否解除债务 - §523(a)(5)，家庭扶养
□
68-可否解除债务 - §523(a)(6)，故意且恶意的损害
□
63-可否解除债务 - §523(a)(8)，学生贷款
□
64-可否解除债务 - §523(a)(15)，离婚或分居义务
（家庭扶养义务除外）
□
65-可否解除债务 - 其他
FRBP 7001(3) – 批准出售财产
□
31-批准出售破产财团及共同所有人的财产 - §363(h)　FRBP 7001(7) – 禁令救济
□
71-禁令救济 – 实施停止令
□
72-禁令救济 – 其他
FRBP 7001(4) – 对解除债务提出异议／撤销解除债务
□
41-对解除债务提出异议／撤销解除债务 - §727(c),(d),(e)　FRBP 7001(8) 债权或权益的劣后受偿
□
81-债权或权益的劣后受偿
FRBP 7001(5) – 撤销确认
□
51-撤销确认　FRBP 7001(9) 确认判决
□
91-确认判决
FRBP 7001(6) – 可否解除债务
□
66-可否解除债务 - §523(a)(1),(14),(14A) 优先税款债权
□
62-可否解除债务 - §523(a)(2)，虚假借口、虚假陈述、
实际欺诈
□
67-可否解除债务 - §523(a)(4)，作为受托人的欺诈、侵占、盗窃
（续见下一栏）　FRBP 7001(10) 对移送诉讼的裁定
□
01-对移送债权或诉因的裁定
其他
□
SS-SIPA 案件 – 15 U.S.C. §§78aaa et.seq.
□
02-其他（例如，如与破产案件无关本应在州法院提起的其他诉讼）
□ 如本案涉及州法实体问题，请勾选　□ 如主张本案为依据 FRCP 23 提起的集体诉讼，请勾选
□ 如起诉书要求陪审团审判，请勾选
请求的其他救济　请求金额 \$

B1040（表格 1040）（12/15）

本对抗程序所由产生的破产案件

债务人姓名　破产案件编号
案件待决地区　分院办事处　法官姓名
关联对抗程序（如有）
原告　被告　对抗
程序编号
对抗程序待决地区　分院办事处　法官姓名
律师（或原告）签名
日期　律师（或原告）姓名正楷
说明

提交破产案件会在破产法院管辖下设立一个“财团”，其中包括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无论该等财产位于何处。由于破产财团范围如此广泛，且法院管辖权如此宽泛，可能会就财团的财产或财产权产生诉讼。也可能会有涉及债务人解除债务的诉讼。若此类诉讼在破产法院提起，则称为对抗程序。

提交对抗程序的一方还必须填写并提交表格 1040，即对抗程序封面页，除非该方通过法院的案件管理／电子案件提交系统（CM/ECF）以电子方式提交对抗程序。（CM/ECF 在提交过程中获取表格 1040 中的信息。）填写完成后，该封面页概述对抗程序的基本信息。法院书记官需要该等信息以处理对抗程序并编制所需的法院活动统计报告。

封面页及其中所载信息并不替代或补充法律、《破产规则》或法院地方法规要求提交和送达的诉状或其他文件。该封面页大部分内容不言自明，必须由原告的律师填写（如原告未由律师代理，则由原告填写）。每一份已提交的起诉书均须向书记官另行提交一份封面页。

原告和被告。请准确填写起诉书中所列原告和被告的姓名。

律师。如知悉，请填写律师的姓名和地址。

当事人。请在第一栏中为原告勾选最适当的方框，并在第二栏中为被告勾选最适当的方框。

请求金额。填写起诉书中请求的美元金额。

签名。该封面页必须由表格第二页方框中的登记在案律师签署。如原告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则必须由该所的一名成员签署。如原告自行诉讼，即未由律师代理，则必须由原告签署。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　x

关于：　：
：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
等人，　：
：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　：
：
（联合管理）

LUC A. DESPINS，
第 11 章受托人，
v.　原告，　x

对抗程序编号 [
]

2024 年
2 月
11 日
SOLAZZO CALZATURE S.R.L.，　：

被告。　：
x

第 11 章受托人依据《破产法典》第 544、548 和 550 条以及《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 273、274 和 276 条寻求撤销及追回欺诈性转让和相关救济的起诉书

Luc A. Despins，以在 Ho Wan Kwok（郭文贵）（“债务人”或“Kwok”）的第 11 章案件（“第 11 章案件”）中获任命的第 11 章受托人（“受托人”）身份，提出本

1 本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交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财团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对 Solazzo Calzature S.R.L.（“被告”）提起本对抗起诉书（“起诉书”），陈述如下：

诉讼性质

1. 受托人提起本对抗程序，以撤销并追回本第 11 章案件开始前对债务人财产所作的转让。

2. 债务人通过其另一自我空壳公司 G Fashion（“G Fashion”），于申请日（定义见下文）之前向作为初始受让人的被告转让了 \$167,426.48 的资金。

3. 该等转让属于实际欺诈性转让，因为债务人将其作为其“空壳把戏”的一部分实施，且作出该等转让的意图是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务人的债权人。

管辖权和审判地

4. 本法院根据 28 U.S.C. §1334(b) 对本对抗程序具有事项管辖权。

5. 本对抗程序已根据 28 U.S.C. §157(a) 移交本法院审理。

6. 本文所请求救济的法定依据包括《美国法典》第 11 编（“破产法典”）第 544、548 和 550 条，以及《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 273、274 和 276 条 2 或任何其他适用州法中的相应规定。

2 此后，对《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的所有法条引用均称为“N.Y. Debt. & Cred. Law”。《纽约统一可撤销交易法》（“NYUVT”）取代《纽约统一欺诈性让与法》（“NYUFC”），于 April 4, 2020 生效，并适用于在 April 4, 2020 当日或之后作出的转让或承担的义务。对于 April 4, 2020 之前作出的转让，受托人在本诉讼中依据 NYUFC 及 N.Y. Debt. & Cred. Law 第 273、273a、275、276 和 278 条寻求救济。

当事人

7. 根据破产法院于 July 8, 2022 作出的命令 [案件编号 22-50073（“主案件”）卷宗编号 523]，受托人为第 11 章案件中的第 11 章受托人。

8. 被告是一家外国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 23/25/27 Via Emilio Galli, (Viale Commercio), Vigevano, Pavia, Italy, 27029。

事实

A. 第 11 章案件

9. 债务人于 February 15, 2022 在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法院”或“破产法院”）依据《美国法典》第 11 编（“破产法典”）第 11 章自愿提交破产救济申请（“申请日”），从而启动上述标题所列第 11 章案件（“第 11 章案件”）。

10. 于 March 21, 2002，美国受托人办公室在本第 11 章案件中任命了一个无担保债权人正式委员会。尚未任命审查员。

11. 债务人于 March 2022 向破产法院提交的破产财产清单声称，其拥有 \$3,850 的资产，并已产生数亿美元的负债。3 尽管债务人确实负债累累，但其财产清单未披露债务人通过其众多另一自我空壳公司，包括 G Fashion，持有和转让的财产。

12. 于 June 15, 2022，法院作出备忘录决定和命令 [主案件卷宗编号 465]，指示美国受托人在

3 资产和负债清单，第 1 页（主案件，卷宗编号 78）。

第 11 章案件中任命一名第 11 章受托人。根据该命令，美国受托人选定 Luc A. Despins 担任受托人。于 July 8, 2022，法院作出命令，批准任命 Luc A. Despins 为第 11 章案件中的受托人 [主案件卷宗编号 523]。

B. 债务人对空壳公司的使用及受托人的对抗程序

13. G Fashion 是债务人用于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众多另一自我空壳公司之一。4 多年来，债务人一直策划一场“空壳把戏”，利用由家庭成员和／或已知下属名义持有、但实际上由债务人控制的复杂空壳公司网络。该空壳把戏使债务人能够使用、花费和／或转让数百万美元现金及其他资产，同时向债权人隐匿其财产。

14. 自获任命以来，受托人已在第 11 章案件中提起多项对抗程序，以实现包括确认债务人的空壳公司为其另一自我和／或确认该等公司及其资产在衡平法上由债务人所有在内的目的；在其中若干对抗程序中，破产法院已授予该等救济。5

15. 这些诉讼中的事实模式一贯涉及：(i) 由债务人控制、由近亲家庭成员和／或下属持有的空壳公司，(ii) 以现金购买的资产

4 受托人已经或即将对 G Fashion 提起对抗程序，该对抗程序寻求包括确认判决 G Fashion 为债务人的另一自我在内的救济。受托人通过援引将其在该对抗程序中提交的起诉书纳入本文。

5 这些对抗程序包括：(i) Luc A. Despins（卢克·A. 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诉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HK国际基金投资（美国）有限公司）等 [Adv. Proc. No. 22-05003]；(ii) Luc A. Despins（卢克·A. 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诉 Greenwich Land LLC（格林尼治土地有限责任公司）等 [Adv. Proc. No. 23-05005]；(iii) Luc A. Despins（卢克·A. 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诉 Mei Guo（郭梅）[Adv. Proc. No. 23-05008]；(iv) Luc A. Despins（卢克·A. 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诉 HCHK Technologies, Inc.（HCHK科技公司）等 [Adv. Proc. No. 23-05013]；(v) Luc A. Despins（卢克·A. 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诉 Taurus Fund LLC（金牛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 [Adv. Proc. No. 23- 05017]；(vi) Luc A. Despins（卢克·A. 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诉 Golden Spring (New York) Limited（金泉〔纽约〕有限公司）[Adv. Proc. 23-05018]；以及 (vii) Luc A. Despins（卢克·A. 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诉 Lamp Capital LLC（蓝普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等 [Adv. Proc. 23-05023]。

其他由债务人控制的实体和/或在空壳实体之间无偿转移，以及 (iii) 债务人从该等资产中受益，并对该等资产拥有控制权和支配权。
C. 债务人为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权人而实施的行为

16. 除受托人对抗程序中所处理的事项外，破产法院还认定，债务人是 Ace Decade Limited（艾斯迪凯德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成为 Dawn State Limited（道恩州有限公司））的受益所有人，且债务人控制并利用了 Ace Decade Limited 的名义股东 Yvette Wang（王悦）。6

17. 破产法院还认定，“G Entities”（Gettr、G Fashion、G Music、GClubs、GNews 和 GEdu）、New Federal State of China（新中国联邦）及 Rule of Law Foundation（法治基金会），以及其他名义上独立的实体和组织，均由债务人控制7、由债务人领导8，和/或服务于债务人的“目的……并作为债务人的商业工具”。9

18. 在申请日之前，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 Liman 法官认定，Eastern Profit Corporation Limited（东方盈利有限公司）——该实体最初由债务人的一名司机所有，后转让给债务人的女儿——实质上是债务人的一家空壳公司。10

6 准许动议、认定债务人藐视公司治理命令的裁定，第1、4段（Jan. 24, 2023, Docket No. 1372 ("Corp. Governance Contempt Order")。

7 经更正的部分准许初步禁令动议的裁决备忘录，第3段（Adv. Proc. No. 22-05032, January 13, 2023（“债务人还控制 Saraca Media Group（萨拉卡媒体集团）及关联实体‘GTV’”）。

8 同上，第7段（“债务人是 The Whistleblower Movement（爆料革命）、NFSC、ROLF 和 Himalaya（喜马拉雅）的领导人。”）。

9 同上。（“The Whistleblower Movement、NFSC、ROLF、GSeries 和 Himalaya 服务于债务人的目的，作为债务人的商业工具，其成员个人上忠于债务人。”）。

10 Eastern Profit Corp. Ltd. v. Strategic Vision US LLC, No. 18-CV-2185 (LJL) 2021 WL 2554631, at \*1 (S.D.N.Y. June 22, 2021).

19. 债务人不遗余力地阻碍和拖延其最大债权人之一，即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太平洋联盟亚洲机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PAX”）的追偿工作。2017年，PAX 在 Supreme Court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法院”）起诉债务人，Index No. 652077/2017（“PAX案件”），请求就所欠款项作出判决。2021年2月3日，PAX 在纽约法院取得针对债务人的 \$116,402,019.57 判决（“PAX判决”）。PAX 试图通过扣押债务人的资产来执行 PAX 判决——包括 Lady May（梅夫人号），债务人虚假声称该游艇由其女儿所有；以及债务人在曼哈顿的豪华公寓，债务人虚假声称该公寓系为债务人的儿子而以信托方式持有。债务人在判决后程序中违抗纽约法院命令，最终导致其承担 \$134 million 的藐视法庭处罚。

20. 债务人还将其另我实体，包括 G Fashion（G时尚），用作个人存钱罐，在将资产隐藏于该等另我实体以躲避其债权人，并阻碍和拖延债权人就其债权获得清偿的同时，为其本人及其家人已习惯的奢侈生活方式提供资金。债务人通过该等另我实体实施的转移延续了债务人的欺诈计划。

21. 债务人已在破产法院作证称，其资产不足以偿付其负债，且其奢侈生活方式由其家人通过名义上由家庭成员持有的企业提供资金。11 债务人仅在清单中列示 \$3,850 的资产。12

11 关于债务人申请作出临时及最终 DIP 命令的听证会，该命令：(I) 授权债务人取得无担保、次级的申请后融资；(II) 安排临时及最终听证会；以及 (III) 给予相关救济（主案，April 27, 2022）

12 见注3

22. 2023年3月，债务人被捕，并因包括电信欺诈、证券欺诈及洗钱在内的联邦刑事指控而被羁押候审。

23. 美国政府在对债务人的刑事起诉书中主张，债务人及其共同被告“利用以至少80个不同实体或个人名义持有的约500多个账户，洗白超过 \$1 billion 的欺诈所得。”13

24. 债务人的另我实体，包括 G Fashion 的财产，在申请日前的任何时候均为债务人的财产。

25. 在本案所有相关期间，债务人在纽约州纽约市开展业务，包括指挥转移（定义见本文）。
D. 为阻碍、拖延或欺诈债权人而作出的转移

26. 本起诉状所涉转移，均系通过债务人的另我空壳公司作出，该等公司作为债务人空壳骗局的一部分运营，因此均具有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务人债权人的意图。

27. 债务人故意以此方式安排其财务事务，以便隐匿和耗散数百万美元资产，同时向其众多债权人虚假声称贫困。债务人声称自己身无分文，却同时大量支出，为其本人、其家庭成员及密切关联人士维持亿万富翁的生活方式。

13 见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坚合众国）反对被告 Yanping Wang（王艳萍）审前释放动议的法律备忘录，第29页，作为 Exhibit B 附于第11章受托人对 G Club Operations LLC（G俱乐部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反对受托人强制执行动议及相关救济请求的答复（June 23, 2023, Main Case Docket No. 1934）。

28. 债务人隐匿和耗散的资产包括其从加密货币、证券及其他欺诈计划的受害人处取得的资金。由于该等行为，债务人在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待决的一宗刑事案件中面临多项重罪欺诈、洗钱及敲诈勒索指控。见 United States v. Ho Wan Kwok, case no. 1:23-cr-00118-AT [ECF No. 215] (Jan. 3, 2024 S.D.N.Y.).

29. 债务人明知并意图通过以此方式隐匿和耗散其资产，将不会有足够资产留存以偿还其债权人——包括其多项欺诈行为的众多受害人。因此，该等转移必然是出于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务人债权人的意图而作出。
E. 向被告作出的转移

30. 在申请日之前，债务人通过包括 G Fashion 在内的空壳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将债务人的财产转移给被告（统称“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见随附并构成本文件一部分的附表A。

31. 在作出转移时，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负有未清偿债务。

32. 被告是该等转移的初始受让人。
第一项请求
（依据 Bankruptcy Code §§ 548(a)(1)(A) 和 550(a) 撤销并追回实际欺诈性转移的请求）

33. 受托人重述并再次主张第1至32段所载指称，如同在本文中完整载明。

34. 债务人通过其另我实体 G Fashion 作出该等转移，具有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实际意图。

35. 债务人在实施该等转移时阻碍、拖延或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除其他事项外，可由以下事实证明：

a. 该等转移系利用一家另我空壳公司实施；

b. 该等转移向债务人的债权人隐瞒；

c. 该等转移是债务人“空壳骗局”的一部分，并在债务人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亲信和下属的协助下实施，旨在隐匿和保护资产；

d. 该等转移通过使债务人能够从其欺诈中受益，而不使其财产落入其债权人的追索范围，进一步助长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e. 该等转移通过使债务人能够从其欺诈中获利，而不使其财产落入其债权人的追索范围，进一步助长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f. 在作出该等转移时，债务人正被起诉，包括 PAX 在 PAX 案件中对其提起的诉讼；以及

g. 在作出该等转移时，债务人无力偿债或资本不足。

36. 受托人可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48(a)(i)(A) 撤销该等转移，并可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 追回该等转移。
第二项请求
（依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274 和 276，以及 Bankruptcy Code sections 544(b) 和 550(a) 撤销并追回实际欺诈性转移的请求）

37. 受托人重述并再次主张第1至32段所载指称，如同在本文中完整载明。

38. 债务人通过其另我公司 G Fashion 作出该等转移，具有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实际意图。

39. 债务人在实施该等转移时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除其他事项外，可由以下事实证明：

a. 该等转移系利用一家另我空壳公司实施；

b. 该等转移向债务人的债权人隐瞒；

c. 该等转移是债务人“空壳骗局”的一部分，并在债务人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亲信和下属的协助下实施，旨在隐匿和保护资产；

d. 该等转移通过使债务人能够从其欺诈中受益，而不使其财产落入其债权人的追索范围，进一步助长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e. 该等转移通过使债务人能够从其欺诈中获利，而不使其财产落入其债权人的追索范围，进一步助长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f. 在作出该等转移时，债务人正被起诉，包括 PAX 在 PAX 案件中对其提起的诉讼；以及

g. 在作出该等转移时，债务人无力偿债或资本不足。

40. 受托人可依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a)(1)、274 和 276，以及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44(b) 撤销该等转移，并可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 追回该等转移。

[本页其余部分特意留白。]
救济请求

因此，基于上述理由，受托人谨请求作出如下判决：

1. 就第一项请求，(a) 作出裁定，宣告金额不少于 \$167,426.48 的转移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48(a)(1)(A) 被撤销；(b) 作出命令，责令撤销该等转移；以及 (c) 由受托人选择，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1)，为债务人财产之利益向被告追回该等转移或其价值；

2. 就第二项请求，（a）作出命令，宣告根据《破产法》第544(b)条及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a)(2), 274 and 276，金额不少于 $167,426.48 的转让应予撤销；（b）作出命令，责令撤销该等转让；以及（c）根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 276 和《破产法》第550(a)(1)条，为债务人财产之利益，由被告向受托人返还该等转让，或由受托人选择返还其价值；

3. 判给受托人自本起诉状提交之日起至本案判决之日止按法定最高利率计算的判决前利息；以及

4. 法院在此情形下认为公正、适当或衡平的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本页剩余部分故意留白】

日期：February 11, 2024
New Haven, CT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
第11章受托人

签署人：/s/ Douglas Skalka
Douglas S. Skalka（道格拉斯·S·斯卡尔卡）(ct00616)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诺伊伯特、佩佩和蒙蒂思律师事务所）
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onnecticut 06510
(203) 781-2847
[dskalka@npmlaw.com]
[plinsey@npmlaw.com]
第11章受托人代理律师

附件A

编号　账户持有人　日期　金额

1　G Fashion（G时尚）　12/2/2020　$
(83,623.37)

2　G Fashion　5/12/2021　(83,803.11)

合计－向 Solazzo Calzature SRL（索拉佐制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款项　$
(167,426.48)

---

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2689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