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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ECF #2774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2774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B1040（表格 1040）（12/15）

对抗程序封面页
（背面附有说明）　对抗程序编号
（仅供法院使用）

原告　被告
律师（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　律师
（如已知）
当事人（仅勾选一个方框）
□ 债务人
□ 美国受托人／破产管理人
□ 债权人
□ 其他
□ 受托人　当事人（仅勾选一个方框）
□ 债务人
□ 美国受托人／破产管理人
□ 债权人
□ 其他
□ 受托人
诉因
（简要说明诉因，包括涉及的所有美国法条）
诉讼性质
（最多编号五（5）个方框，以主要诉因为 1，第一个备选诉因为 2，第二个备选诉因为 3，依此类推。）
FRBP 7001(1) – 追回金钱／财产
□
11-追回金钱／财产 - §542 财产返还
□
12-追回金钱／财产 - §547 优先受偿
□
13-追回金钱／财产 - §548 欺诈性转让
□
14-追回金钱／财产 - 其他
FRBP 7001(2) – 留置权的有效性、优先顺位或范围
□
21-留置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有效性、优先顺位或范围　FRBP 7001(6) – 可免责性（续）
□
61-可免责性 - §523(a)(5)，家庭扶养
□
68-可免责性 - §523(a)(6)，故意且恶意造成的损害
□
63-可免责性 - §523(a)(8)，学生贷款
□
64-可免责性 - §523(a)(15)，离婚或分居义务
（家庭扶养义务除外）
□
65-可免责性 - 其他
FRBP 7001(3) – 批准出售财产
□
31-批准出售破产财产及共同所有人财产 - §363(h)　FRBP 7001(7) – 禁令救济
□
71-禁令救济 – 施加中止
□
72-禁令救济 – 其他
FRBP 7001(4) – 对免责提出异议／撤销免责
□
41-对免责提出异议／撤销免责 - §727(c),(d),(e)　FRBP 7001(8) 债权或权益的次位化
□
81-债权或权益的次位化
FRBP 7001(5) – 撤销确认
□
51-撤销确认　FRBP 7001(9) 确认判决
□
91-确认判决
FRBP 7001(6) – 可免责性
□
66-可免责性 - §523(a)(1),(14),(14A) 优先税务债权
□
62-可免责性 - §523(a)(2)，虚假借口、虚假陈述、
实际欺诈
□
67-可免责性 - §523(a)(4)，作为受托人的欺诈、侵占、盗窃
（续见下一栏）　FRBP 7001(10) 对移送诉讼的裁定
□
01-对被移送的债权或诉因作出裁定
其他
□
SS-SIPA 案件 – 15 U.S.C. §§78aaa et.seq.
□
02-其他（例如，如与破产案件无关本应在州法院提起的其他诉讼）
□ 如本案涉及州法的实体问题，请勾选　□ 如主张本案为根据 FRCP 23 提起的集体诉讼，请勾选
□ 如起诉状中请求陪审团审判，请勾选
请求的其他救济　请求金额 $

B1040（表格 1040）（12/15）

本对抗程序所源自的破产案件

债务人姓名　破产案件编号
案件审理地区　分院办公室　法官姓名
相关对抗程序（如有）
原告　被告　对抗
程序编号
对抗程序审理地区　分院办公室　法官姓名
律师（或原告）签名
日期　律师（或原告）正楷姓名
说明

提交破产案件将在破产法院管辖下设立一项“破产财产”，其包括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无论该等财产位于何处。由于破产财产范围广泛且法院管辖权极其宽泛，可能会就该破产财产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发生诉讼。也可能发生有关债务人免责的诉讼。如该等诉讼在破产法院提起，则称为对抗程序。

提交对抗程序的一方还必须填写并提交表格 1040，即《对抗程序封面页》，除非该方通过法院的案件管理／电子案件立案系统（CM/ECF）以电子方式提交对抗程序。（CM/ECF 在立案程序中获取表格 1040 上的信息。）填写完成后，封面页概述对抗程序的基本信息。法院书记员需要该等信息以处理对抗程序并编制所要求的法院活动统计报告。

封面页及其中所载信息并不替代或补充法律、《破产规则》或法院地方法规则所要求提交和送达的诉状或其他文件。封面页大体上不言自明，必须由原告律师填写（如原告未由律师代理，则由原告填写）。每份提交的起诉状均须向书记员另行提交一份封面页。

原告和被告。请完全按照起诉状所列名称填写原告和被告的姓名。

律师。如已知，请填写律师的姓名和地址。

当事人。请在第一栏中为原告勾选最适当的方框，并在第二栏中为被告勾选最适当的方框。

请求金额。填写起诉状中请求的美元金额。

签名。本封面页必须由记录在案的律师在表格第二页的方框内签署。如原告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则必须由该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成员签署。如原告自行诉讼，即未由律师代理，则必须由原告签署。

美国破产法院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　x

关于：　：
：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
等，　：
：
案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　：
：
（合并管理）

LUC A. DESPINS（吕克·A·德斯平斯），第 11 章
受托人，
原告，
诉　x

对抗程序编号 [
]

2024 年
2 月
12 日

GS SECURITY SOLUTIONS
INC.（GS 安保解决方案公司）
SCOTT BARNETT（斯科特·巴尼特）及

被告。　：
x
----------------------------------------------------------- 第 11 章受托人起诉状，请求根据《破产法典》第 549 和 550 条撤销并追回破产申请后转让及相关救济

Luc A. Despins，以在 Ho Wan Kwok（以下简称“债务人”或“Kwok”）第 11 章案件（以下简称“第 11 章案件”）中获任命的第 11 章受托人身份（以下简称“受托人”），针对被告 GS Security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GS Security”）

1 本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收件人为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的受托人（仅为通知和通信之目的）。

）及 Scott Barnett（以下简称“Barnett 先生”，并与 GS Security 合称“被告”）提交本对抗程序起诉状（以下简称“起诉状”），陈述如下：

诉讼性质

1. 受托人提起本对抗程序，以撤销并追回债务人在本第 11 章案件开始后实施、且未经破产法院授权或未经《美国法典》第 11 编（以下简称“《破产法典》”）授权的债务人破产财产转让。

2. 债务人通过其另我空壳公司 HCHK Property Management Inc.（HCHK 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HCHK Property”），在申请日后（定义如下）向作为初始受让人的 GS Security 转让了金额为 $650,000.00 的资金。

3. 由于该等破产财产的破产申请后转让未经法院或《破产法典》授权，故其可根据《破产法典》第 549 和 550 条予以撤销并追回。

管辖权和审判地

4. 本法院根据 28 U.S.C. § 1334(b) 对本对抗程序拥有事项管辖权。

5. 本对抗程序已根据 28 U.S.C. § 157(a) 移交本法院审理。

6. 本文所请求救济的法定依据包括 11 U.S.C. §§ 549 和 550。

当事人

7. 受托人系第 11 章案件中的第 11 章受托人，依据破产法院于 July 8, 2022 作出的命令获任命 [Case No. 22-50073（以下简称“主案件”）Docket No. 523]。

8. GS Security 是一家纽约州公司，其地址及营业地点为 218 Elsie Avenue, Merrick, New York 11566。

9. Barnett 先生为居住于 218 Elsie Avenue, Merrick, New York 11566 的个人。

10. Barnett 先生是 GS Security 的负责人。

事实

A. 第 11 章案件

11. 债务人于 February 15, 2022 在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破产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破产法院”）根据《破产法典》《美国法典》第 11 编第 11 章提交了自愿救济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日”），从而启动了上述标题所列第 11 章案件（以下简称“第 11 章案件”）。

12. 于 March 21, 2022，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办公室）在本第 11 章案件中任命了无担保债权人正式委员会。尚未任命任何审查员。

13. 债务人于 March 2022 向破产法院提交的破产财产清单声称，其拥有 $3,850 的资产，并产生了数亿美元的负债[.]2 虽然债务人确实负债累累，但其财产清单未披露

2 资产和负债清单，第 1 页（主案件，Docket No. 78）。

债务人通过其众多另我空壳公司（包括 Greenwich Land）持有和转让的财产。

14. 于 June 15, 2022，破产法院作出一份决定备忘录及命令 [Main Case Docket No. 465]，指示美国受托人在第 11 章案件中任命一名第 11 章受托人。根据该命令，美国受托人选定 Luc A. Despins 作为受托人。于 July 8, 2022，破产法院作出一项命令，批准在第 11 章案件中任命 Luc A. Despins 为受托人 [Main Case Docket No. 523]。

B. 债务人对空壳公司的使用及受托人的对抗程序

15. HCHK Property 是债务人为欺诈其债权人而使用的众多另我空壳公司之一。[3] 多年来，债务人策划了一场“空壳游戏”，利用由家庭成员和下属名义持有、但实际上由债务人控制的错综复杂空壳公司网络。该空壳游戏使债务人得以使用、花费和转让数百万美元现金及其他资产——同时向债权人隐瞒其财产。

16. 自获任命以来，受托人在第 11 章案件中提起了多项对抗程序，以实现包括确认债务人的空壳公司是其另我和／或该等公司及其资产由债务人衡平所有在内的目的

3 在对抗程序 Despins v. HCHK Technologies, Inc., et. al（Adv. Proc. No. 23-5013（以下简称“HCHK 实体对抗程序”），Docket No. 139）中，已对 HCHK Property 作出缺席裁定；该对抗程序请求的救济包括确认 HCHK Property 是债务人的另我的确认判决。受托人特此援引并入受托人在 HCHK 实体对抗程序中提交的起诉状（Adv. Proc. No. 23-5013，Docket No. 1）。

，而破产法院已在数项对抗程序中准予该等救济。[4]

17. 该等诉讼中的事实模式一贯包括：(i) 由近亲和／或下属持有的债务人控制的空壳公司，(ii) 使用来自其他债务人控制实体的现金购买的资产和／或无偿转让给空壳实体及在空壳实体之间转让的资产，以及 (iii) 债务人从该等资产中受益，并对其拥有控制权和支配权。

18. 债务人还将其替身实体，包括 HCHK Property（HCHK物业），作为个人聚宝盆，用以资助其本人及其家人已习以为常的奢华生活方式，同时将资产隐匿于这些替身实体中，使其债权人无法触及，并阻碍和拖延债权人就其债权获得清偿。债务人通过这些替身实体实施的转让，促成了债务人的欺诈计划。包括 HCHK Property 在内的这些替身实体的财产，在申请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均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C. 债务人的空壳公司骗局及欺诈行为在申请提交后仍在继续

19. 截至申请日，债务人通过其替身实体持有的所有财产，包括 HCHK Property，均成为债务人第11章破产财产的一部分。见 11 U.S.C. § 541(a)(1)。

20. 申请日之后，债务人公然无视破产法院及其根据《破产法》所承担的义务，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HCHK Property 在内的众多替身空壳公司实施转让。

4 这些包括下列对抗程序：(i)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 v.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香港国际基金投资（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等人 [Adv. Proc. No. 22-05003]；(ii)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 v. Greenwich Land LLC（格林威治土地有限责任公司）等人 [Adv. Proc. No. 23-05005]；(iii)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 v. Mei Guo（梅国）[Adv. Proc. No. 23-05008]；(iv)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 v. HCHK Technologies, Inc.（HCHK科技公司）等人 [Adv. Proc. No. 23-05013]；(v)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 v. Taurus Fund LLC（金牛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人 [Adv. Proc. No. 23-05017]；(vi)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 v. Golden Spring (New York) Limited（黄金泉〔纽约〕有限公司）[Adv. Proc. 23- 05018]；以及 (vii)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 v. Lamp Capital LLC（蓝普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等人 [Adv. Proc. 23-05023]。

21. 这些申请日后的转让均未经破产法院授权，亦未获《破产法》授权。

D. 向 GS Security（GS安保）作出的转让

22. 申请日之后，债务人通过包括 HCHK Property 在内的空壳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向 GS Security 转让了债务人第11章破产财产中的财产（统称“该等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见随附并构成本文件一部分的附件 A。

23. 在该等转让发生时，债务人对债务人破产财产的债权人负有未清偿义务。

24. GS Security 是该等转让的初始受让人。

第一项请求
（根据《破产法》第549条和第550(a)条针对 GS Security 提出的撤销及追回未经授权的申请日后转让之请求）

25. 受托人重申并再次主张第1至24段所载的指控，如同在此完整载明。

26. 债务人，包括通过其替身空壳公司 HCHK Property，向 GS Security 作出了该等转让。

27. 该等转让发生于申请日之后。

28. 该等转让未经破产法院或《破产法》授权。

29. 该等转让构成对债务人第11章破产财产的未经授权转让。

30. 根据《破产法》第549(a)条，该等转让可予撤销。

31. 根据《破产法》第550(a)条，受托人有权向 GS Security 追回该等转让或其价值，并加计至付款日的利息及本案费用。

第二项请求
（根据《破产法》第550(a)条针对 Barnett 先生提出的追回为其利益作出的转让及/或后续转让之请求）

32. 受托人重申并再次主张第1至24段所载的指控，如同在此完整载明。

33. Barnett 先生（巴尼特先生）是为其利益作出该等转让的一方，因为他是 GS Security 的负责人。

34. 或者，根据所知及确信，在向 GS Security 作出该等转让后，部分或全部该等资金被进一步转让给 Barnett 先生。

35. 在该等转让被撤销的范围内，且不放弃受托人向 GS Security 追回其价值的请求，受托人可向 Barnett 先生追回该等转让。

[本页其余部分特意留白。]

救济请求

因此，基于上述理由，受托人谨请求作出如下判决：

1. 对第一项请求，(a) 作出命令，宣告金额不少于 \$650,000.00 的该等转让根据《破产法》第549条予以撤销；以及 (b) 作出命令，指令撤销该等转让；以及 (c) 根据《破产法》第550(a)(1)条，为债务人破产财产之利益，向 GS Security 追回该等转让，或由受托人选择追回其价值；

2. 对第二项请求，(a) 作出命令，宣告受托人可根据《破产法》第550(a)条追回该等转让；以及 (b) 根据《破产法》第550(a)(1)条，为债务人破产财产之利益，向 Barnett 先生追回金额为 \$650,000.00 的该等转让，或由受托人选择追回其价值；

3. 向受托人裁定自本起诉状提交之日起至本案判决之日止按最高法定利率计算的判决前利息；以及

4. 法院在具体情形下认为公正、适当或衡平的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本页其余部分特意留白]

日期：February 12, 2024　New Haven, CT

LUC A. DESPINS 第11章受托人

签署人：/s/ Douglas Skalka_________*___* Douglas S. Skalka（道格拉斯·S·斯卡尔卡）(ct00616)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与蒙泰斯律师事务所） 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onnecticut 06510 (203) 781-2847 [dskalka@npmlaw.com] [plinsey@npmlaw.com] 第11章受托人代理律师

附件 A

编号　账户持有人　日期　金额

1　HCHK Property Management Inc（HCHK物业管理公司）　12/22/2022　\$ (50,000.00)

2　HCHK Property Management Inc　1/5/2023　(400,000.00)

3　HCHK Property Management Inc　2/21/2023　(200,000.00)

\$(650,000.00)

合计 - 向 GS Security Solutions（GS安保解决方案）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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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2774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