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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ECF #2809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2809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B1040（FORM 1040）（12/15）

对抗程序封面表
（背面附有说明）　对抗程序编号
（仅供法院使用）

原告　被告
律师（律所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律师
（如已知）
当事人（仅勾选一个方框）
□ 债务人
□ 美国
受托人/破产管理人
□ 债权人
□ 其他
□ 受托人　当事人（仅勾选一个方框）
□ 债务人
□ 美国受托人/破产
管理人
□ 债权人
□ 其他
□ 受托人
诉讼原因
（简要陈述诉讼原因，包括所涉全部美国法规）
诉讼性质
（最多编号五（5）个方框，以主要诉讼原因为 1，第一个备选诉讼原因为 2，第二个备选诉讼原因为 3，依此类推。）
FRBP 7001(1) – 追索金钱/财产
□
11-追索金钱/财产 - §542 返还财产
□
12-追索金钱/财产 - §547 优先受偿
□
13-追索金钱/财产 - §548 欺诈性转让
□
14-追索金钱/财产 - 其他
FRBP 7001(2) – 留置权的有效性、优先顺位或范围
□
21-留置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有效性、优先顺位或范围　FRBP 7001(6) – 可免责性（续）
□
61-可免责性 - §523(a)(5)，家庭扶养
□
68-可免责性 - §523(a)(6)，故意及恶意损害
□
63-可免责性 - §523(a)(8)，学生贷款
□
64-可免责性 - §523(a)(15)，离婚或分居义务
（家庭扶养义务除外）
□
65-可免责性 - 其他
FRBP 7001(3) – 批准出售财产
□
31-批准出售破产财团及共同所有人的财产 - §363(h)　FRBP 7001(7) – 禁令救济
□
71-禁令救济 – 施加中止
□
72-禁令救济 – 其他
FRBP 7001(4) – 对免责提出异议/撤销免责
□
41-对免责提出异议/撤销免责 - §727(c),(d),(e)　FRBP 7001(8) 债权或权益劣后
□
81-债权或权益劣后
FRBP 7001(5) – 撤销确认
□
51-撤销确认　FRBP 7001(9) 确认之诉
□
91-确认之诉
FRBP 7001(6) – 可免责性
□
66-可免责性 - §523(a)(1),(14),(14A) 优先税务债权
□
62-可免责性 - §523(a)(2)，虚假借口、虚假陈述、
实际欺诈
□
67-可免责性 - §523(a)(4)，受托人欺诈、侵占、盗窃
（续见下一栏）　FRBP 7001(10) 对移送诉讼的裁定
□
01-对移送债权或诉讼原因的裁定
其他
□
SS-SIPA 案件 – 15 U.S.C. §§78aaa et.seq.
□
02-其他（例如，如与破产案件无关本应在州法院提起的其他诉讼）
□ 如本案涉及州法实体问题，请勾选　□ 如主张本案为根据 FRCP 23 提起的集体诉讼，请勾选
□ 如在起诉状中要求陪审团审判，请勾选
所请求的其他救济　请求金额 \$

B1040（FORM 1040）（12/15）

本对抗程序所产生的破产案件

债务人姓名　破产案件编号
案件审理地区　分院办事处　法官姓名
相关对抗程序（如有）
原告　被告　对抗
程序编号
对抗程序审理地区　法官姓名
律师（或原告）签名
日期　律师（或原告）正楷姓名
说明

提交破产案件会在破产法院管辖下形成一个“破产财团”，该财团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构成，无论该等财产位于何处。由于破产财团范围如此广泛且法院管辖权如此宽泛，可能会就破产财团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发生诉讼。也可能会发生有关债务人免责的诉讼。如该等诉讼在破产法院提起，则称为对抗程序。

提交对抗程序的一方还必须填写并提交表格 1040，即《对抗程序封面表》，除非该方通过法院的案件管理/电子案件提交系统（CM/ECF）以电子方式提交对抗程序。（CM/ECF 在提交过程中会采集表格 1040 中的信息。）填写完成后，该封面表概述对抗程序的基本信息。法院书记员需要该等信息以处理对抗程序，并编制有关法院活动的必要统计报告。

该封面表及其所载信息并不替代或补充法律、《破产规则》或法院地方法规要求提交和送达的诉状或其他文件。该封面表大体不言自明，必须由原告律师填写（如原告未由律师代理，则由原告填写）。每提交一份起诉状，均须向书记员另行提交一份封面表。

原告和被告。请准确列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与其在起诉状中所列一致。

律师。如已知，请列明律师的姓名和地址。

当事人。请在第一栏为原告勾选最适当的方框，并在第二栏为被告勾选最适当的方框。

请求金额。填写起诉状中请求的美元金额。

签名。该封面表必须由记录在案的律师在表格第二页的方框中签署。如原告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必须由该律所的一名成员签署。如原告自行诉讼，即未由律师代理，则必须由原告签署。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美国破产法院）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区）BRIDGEPORT DIVISION（布里奇波特分院）

-----------------------------------------------------------　x

关于：　：
：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
等，　：
：　案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
：
：　（合并管理）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 11 章
受托人，
诉　x

原告，
：
：
：　对抗程序编号 [ ]
FIESTA INVESTMENT LTD.（Fiesta 投资有限公司），前称
FIESTA PROPERTY
DEVELOPMENTS LTD.（Fiesta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February 13, 2024

被告。
x

第 11 章受托人根据《破产法典》第 544、548 和 550 条及《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 273、274 和 276 条请求撤销及追索欺诈性转让以及相关救济的起诉状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以其获任命担任 Ho Wan Kwok（郭文贵）（以下简称“债务人”或“Kwok”）第 11 章案件（以下简称“第 11 章案件”）第 11 章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的身份，提交本

1 本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收件人为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团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及通信目的）。

对抗起诉状（以下简称“起诉状”），针对被告 Fiesta Investment Ltd.（Fiesta 投资有限公司），前称 Fiesta Property Developments Ltd.（Fiesta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陈述如下：

诉讼性质

1. 受托人提起本对抗程序，以撤销并追索本第 11 章案件开始前对债务人财产作出的转让。

2. 债务人通过其另我空壳公司 G Club Operations, LLC（“GClub”），在申请日（定义如下）之前向作为初始受让人的被告转让了 \$13,790,111.30 的资金。

3. 该等转让属于实际欺诈性转让，因为债务人将其作为其“空壳游戏”的一部分实施，且作出该等转让的意图是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务人的债权人。或者，该等转让属于推定欺诈性转让，因为转让作出时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且债务人未因此获得合理等值的对价。

管辖权与审判地

4. 本院根据 28 U.S.C. § 1334(b) 对本对抗程序具有事项管辖权。

5. 本对抗程序已根据 28 U.S.C. § 157(a) 移交本院审理。

6. 本文所请求救济的法定依据包括《美国法典》第 11 编（以下简称“破产法典”）第 544、548 和 550 条，以及《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 273、274 和 276 条2，或任何其他适用的州法同等规定。

2 下文中对《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的所有法定引用均简称为“《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纽约统一可撤销交易法》（“NYUVT”）取代《纽约统一欺诈性让与法》（“NYUFC”），并于 April 4, 2020 生效，适用于在该日或之后作出的转让或

当事人

7. 受托人根据破产法院于 July 8, 2022 作出的命令，担任第 11 章案件中的第 11 章受托人[案号 22-50073（以下简称“主案件”）案卷编号 523]。

8. 被告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其地址和营业地点为 Craigmuir Chambers, P.O. Box 71,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事实

A. 第 11 章案件

9. 债务人于 February 15, 2022 在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区美国破产法院）（以下简称“破产法院”）根据《美国法典》第 11 编第 11 章（以下简称“破产法典”）提交了自愿救济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日”），从而启动上述标题所示第 11 章案件（以下简称“第 11 章案件”）。

10. 于 March 21, 2022，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办公室）在本第 11 章案件中任命了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尚未任命审查员。

11. 债务人于 March 2022 向破产法院提交的破产财产清单主张其拥有 \$3,850 的资产，并产生了数亿美元的负债。3 尽管债务人确实负债累累，但其财产清单未披露债务人通过其众多另我空壳公司（包括 GClub）持有和/或转让的财产。

在 April 4, 2020 当日或之后发生的义务。对于 April 4, 2020 之前的转让，受托人在本诉讼中根据 NYUFC 和《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 273、273a、275、276 和 278 条寻求救济。

3 《资产与负债清单》，第 1 页[主案件案卷编号 78]。

12. 于 June 15, 2022，破产法院作出决定备忘录和命令[主案件案卷编号 465]，指示美国受托人在第 11 章案件中任命一名第 11 章受托人。根据该命令，美国受托人选定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担任受托人。于 July 8, 2022，破产法院作出命令，批准任命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担任第 11 章案件的受托人[主案件案卷编号 523]。

B. 债务人使用空壳公司及受托人的对抗程序

13. GClub 是债务人为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而使用的众多另我空壳公司之一。4 多年来，债务人策划了一场“空壳游戏”，利用由家庭成员、亲信和/或下属名义持有、但实际上由债务人控制的复杂空壳公司网络。这场空壳游戏使债务人能够使用和支出和/或转让数百万美元现金及其他资产。

14. 自获任命以来，受托人已在第 11 章案件中提起多项对抗程序，以便除其他事项外，确认债务人的空壳公司是其另我公司和/或该等公司及其资产在衡平法上归债务人所有；并且在若干对抗程序中，破产法院已经准予该等救济。5

4 受托人已对或将立即对 G Club 提起对抗程序，该对抗程序除其他事项外，请求作出确认之诉判决，确认 G Club 是债务人的另我公司。受托人通过引用方式将其在该对抗程序中提交的起诉状纳入本文。

5 这些对抗程序包括如下案件：(i) 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潘斯）诉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HK国际基金投资（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等案 [Adv. Proc. No. 22-05003]；(ii) 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诉Greenwich Land LLC（格林尼治土地有限责任公司）等案 [Adv. Proc. No. 23-05005]；(iii) 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诉Mei Guo（郭美）案 [Adv. Proc. No. 23-05008]；(iv) 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诉HCHK Technologies, Inc.（HCHK技术公司）等案 [Adv. Proc. No. 23-05013]；(v) 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诉Taurus Fund LLC（金牛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案 [Adv. Proc. No. 23- 05017]；(vi) 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诉Golden Spring (New York) Limited（Golden Spring（纽约）有限公司）案 [Adv. Proc. 23-05018]；以及 (vii) 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诉Lamp Capital LLC（灯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等案 [Adv. Proc. 23-05023]。

15. 这些诉讼中的事实模式一贯包括：(i) 由近亲属和/或下属持有的、由债务人控制的空壳公司；(ii) 使用来自其他由债务人控制的实体的现金购置的资产，和/或无对价转让给空壳实体及在空壳实体之间转让的资产；以及 (iii) 债务人从该等资产中受益，并对该等资产拥有控制权和支配权。

C. 债务人为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权人而实施的行为

16. 除受托人对抗程序中所处理的事项外，破产法院（Bankruptcy Court）已认定，债务人是Ace Decade Limited（Ace Decade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成为Dawn State Limited（Dawn State有限公司））的实益所有人，且债务人控制并使用了Ace Decade Limited的名义股东Yvette Wang（王悦）。6

17. 破产法院还认定，“G实体”（即Gettr、G Fashion、G Music、GClubs、GNews和GEdu）、New Federal State of China（新中国联邦）及Rule of Law Foundation（法治基金会），以及其他声称独立的实体和组织，均受债务人控制，7 由债务人领导8 和/或“服务于……债务人的目的，并作为债务人的商业工具”。9

18. 在申请日之前，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Liman法官（利曼法官）认定，Eastern Profit Corporation Limited（东方利润有限公司）——该实体最初由债务人的一名厨师拥有，后转让给债务人的女儿——“实质上是”债务人的一家“空壳公司”。10

6 准许要求认定债务人违反公司治理命令藐视法庭之动议的命令，第¶¶ 1、4段（Jan. 24, 2023, Docket No. 1372（“Corp. Governance Contempt Order”）。

7 经更正的部分准许初步禁令动议的裁决备忘录，第¶ 3段（Adv. Proc. No. 22-05032, January 13, 2023（“债务人还控制Saraca Media Group（萨拉卡媒体集团）及关联实体‘GTV’。”）。

8 同上，第¶ 7段（“债务人是The Whistleblower Movement（举报者运动）、NFSC、ROLF和Himalaya（喜马拉雅）的领导人。”）。

9 同上。（“The Whistleblower Movement、NFSC、ROLF、GSeries和Himalaya服务于债务人的目的，作为债务人的商业工具，其成员在个人上忠于债务人。”）。

19. 债务人不遗余力地阻碍并拖延其最大债权人之一，即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太平洋联盟亚洲机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PAX”）的追偿工作。2017年，PAX在Supreme Court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法院”）以Index No. 652077/2017（“PAX案件”）起诉债务人，请求就所欠款项作出判决。On February 3, 2021，PAX从纽约法院获得针对债务人的金额为\$116,402,019.57的判决书（“PAX判决书”）。PAX试图通过扣押债务人的资产来执行PAX判决书——包括Lady May，债务人虚假声称该船由其女儿所有；以及债务人在曼哈顿的豪华公寓，债务人虚假声称该公寓为其儿子以信托形式持有。债务人在判决后程序中蔑视纽约法院命令的行为，最终导致债务人被处以\$134 million的藐视法庭罚金。

20. 债务人还将其替身实体，包括GClub，作为个人钱袋使用，为其本人及其家人已习惯的奢华生活方式提供资金，同时将资产隐匿于该等替身实体中，以躲避其债权人，并阻碍和拖延债权人就其债权获得清偿。债务人通过该等替身实体实施的转让，实施了债务人的欺诈计划。

10 Eastern Profit Corp. Ltd. v. Strategic Vision US LLC, No. 18-CV-2185 (LJL) 2021 WL 2554631, at \*1 (S.D.N.Y. June 22, 2021).

21. 债务人已在破产法院作证称，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其负债，且其奢华生活方式由其家人通过名义上由家庭成员持有的企业提供资金。11 债务人仅申报了\$3,850的资产。12

22. In March 2023，债务人被逮捕，目前仍被羁押，等待就联邦刑事指控接受审判；该等指控除其他事项外包括电信欺诈、证券欺诈和洗钱。

23. 美国政府在对债务人的刑事起诉书中主张，债务人及其共同被告“利用以至少80个不同实体或个人名义持有的约500多个账户，对超过\$1 billion的欺诈所得进行洗钱。”13

24. 债务人替身实体的财产，包括GClub的财产，在申请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均为债务人的财产。

25. 在与本案有关的所有期间，债务人在New York, New York从事商业活动，包括指示该等转让（定义见下文）。

D. 为阻碍、拖延或欺诈债权人而作出的转让

26. 本起诉状所涉转让，均是通过作为债务人空壳游戏一部分而运营的债务人替身空壳公司作出的，因此具有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务人债权人的意图。

11 关于债务人请求作出临时及最终DIP命令之动议的听证会：(I) 授权债务人取得无担保、次级的申请后融资；(II) 安排临时及最终听证会；及 (III) 准予相关救济（主案，April 27, 2022）。

12 见脚注3。

13 见美利坚合众国就被告Yanping Wang（王艳萍）审前释放动议提出反对的法律备忘录，第29页，该备忘录作为附件B附于第11章受托人对G Club Operations LLC（G Club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就受托人强制履行之动议及相关救济请求提出的补充异议所作答复中（June 23, 2023, Main Case Docket No. 1934）。

27. 债务人故意以此方式安排其财务事务，以便隐匿和耗散数百万美元的资产，同时向其众多债权人虚假声称自己贫困。债务人声称自己一无所有，同时却大量支出，以维持其本人、其家庭成员及密切关联人的亿万富翁生活方式。

28. 债务人隐匿和耗散的资产，包括其从加密货币、证券及其他欺诈计划的受害人处获得的资金。因该等行为，债务人在一宗由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中的刑事案件中面临多项重罪欺诈、洗钱及敲诈勒索指控。见United States v. Ho Wan Kwok（郭文贵）, case no. 1:23-cr-00118-AT [ECF No. 215] (Jan. 3, 2024 S.D.N.Y.)。

29. 债务人明知且意图通过以此方式隐匿和耗散其资产，将不会有足够的剩余资产偿还其债权人——包括其欺诈行为的众多受害人。因此，该等转让必然是出于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务人债权人的意图而作出的。

30. 债务人在衡平法上拥有和/或控制被告，且被告被用作债务人腐败企业的一部分，以隐匿和分配其欺诈计划的所得。

31. 向被告作出的转让，系债务人“G Club”欺诈的所得，旨在通过债务人的腐败企业分配该等资金，并阻碍、拖延或欺诈债权人。

32. 被告未就该等转让提供任何对价。

33. 因此，该等转让在实际和推定意义上均属欺诈性转让。

E. 向被告作出的转让

34. 在申请日之前，债务人使用包括GClub在内的其替身空壳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将债务人的财产转让给被告（统称“该等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见随附并构成本文件一部分的附件A。

35. 在作出该等转让时，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负有未清偿债务。

36. 被告是该等转让的初始受让人。

第一项诉请
（依据《破产法》sections 548(a)(1)(A)和550(a)撤销及追偿实际欺诈性转让的诉请）

37. 受托人重述并再次主张第1至36段所载的指称，如同在本文中完整列明。

38. 债务人通过其替身实体GClub作出该等转让，具有实际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

39. 债务人在实施该等转让时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除其他事项外，可由下列事实证明：

a. 该等转让是利用替身空壳公司实施的；

b. 该等转让对债务人的债权人予以隐瞒；

c. 该等转让是债务人“空壳游戏”的一部分；债务人在其所控制的家庭成员及其他亲信和下属的协助下实施该等转让，试图隐匿和遮蔽资产；

d. 该等转让通过使债务人能够从其欺诈中获益，而不使其财产受债权人追索，进一步促成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e. 该等转让通过使债务人能够从其欺诈中获利，而不使其财产受债权人追索，进一步促成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f. 在作出该等转让时，债务人正受到起诉，包括PAX在PAX案件中对其提起的诉讼；以及

g. 在作出该等转让时，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资本不足。

40. 受托人可依据《破产法》section 548(a)(1)(A)撤销该等转让，并可依据《破产法》section 550(a)追偿该等转让。

第二项诉请
（依据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274和276，以及《破产法》sections 544(b)和550(a)撤销及追偿实际欺诈性转让的诉请）

41. 受托人重述并再次主张第1至36段所载的指称，如同在本文中完整列明。

42. 债务人通过其替身公司GClub作出该等转让，具有实际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

43. 债务人在实施该等转让时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除其他事项外，可由下列事实证明：

a. 该等转让是利用替身空壳公司实施的；

b. 该等转让对债务人的债权人予以隐瞒；

c. 该等转让是债务人“空壳游戏”的一部分；债务人在其所控制的家庭成员及其他亲信和下属的协助下实施该等转让，试图隐匿和遮蔽资产；

d. 该等转让通过使债务人能够从其欺诈中获益，而不使其财产受债权人追索，进一步促成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e. 该等转让通过使债务人能够从其欺诈中获利，而不使其财产受债权人追索，进一步促成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f. 在作出该等转让时，债务人正受到起诉，包括PAX在PAX案件中对其提起的诉讼；以及

g. 在作出该等转让时，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资本不足。

44. 受托人可依据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a)(1)、274和276及《破产法》section 544(b)撤销该等转让，并可依据《破产法》section 550(a)追偿该等转让。

第三项诉请
（依据《破产法》sections 548(a)(1)(B)和550(a)撤销及追偿推定欺诈性转让的诉请）

45. 受托人重述并再次主张第1至36段所载指称，犹如在此全文列明。

46. 债务人就该等转让获得的对价低于合理等值。

47. 在该等转让发生时，债务人已资不抵债，或因该等转让而变得资不抵债。

48. 在该等转让发生时，债务人正在从事或即将从事某项业务或交易，而债务人留存的任何财产对于该业务或交易而言均构成数额不合理地过少的资本。

49. 在该等转让发生时，债务人意图承担或相信其将承担在该等债务到期时其无力偿还的债务。

50. 该等转让构成欺诈性转让，可由受托人依据《破产法典》第548(a)(1)(B)条予以撤销，并可依据《破产法典》第550(a)条予以追回。

第四项请求
（依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a)(2), 274 and 276 及 Bankruptcy Code sections 544(b) and 550(a) 撤销并追回推定欺诈性转让的请求）

51. 受托人重述并再次主张第1至36段所载指称，犹如在此全文列明。

52. 债务人未就该等转让获得合理等值对价。

53. 在该等转让发生时，债务人已资不抵债，或债务人因该等转让而变得资不抵债。

54. 在该等转让发生时，债务人正在从事或即将从事某项业务或交易，而债务人留存的任何财产对于该业务或交易而言均构成数额不合理地过少的资本。

55. 在该等转让发生时，债务人意图承担，或相信或理应合理地相信其将承担在该等债务到期时其无力偿还的债务。

56. 该等转让可由受托人依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a)(2), 274 and 276 及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44(b) 予以撤销，并可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 予以追回。

[本页其余部分特意留白]

救济请求

因此，基于前述理由，受托人谨请求作出如下判决：

1. 就第一项请求，(a) 作出命令，宣告金额不少于 $13,790,111.30 的该等转让已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48(a)(1)(A) 予以撤销；(b) 作出命令，责令撤销该等转让；及 (c) 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1)，为债务人破产财产之利益，向被告追回该等转让，或由受托人选择追回其价值；

2. 就第二项请求，(a) 作出命令，宣告金额不少于 $13,790,111.30 的该等转让已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44(b) 及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a)(2), 274 and 276 予以撤销；(b) 作出命令，责令撤销该等转让；及 (c) 依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 276 及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1)，为债务人破产财产之利益，向被告追回该等转让，或由受托人选择追回其价值；

3. 就第三项请求，(a) 作出命令，宣告金额不少于 $13,790,111.30 的该等转让已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48(a)(1)(B) 予以撤销；(b) 作出命令，责令撤销该等转让；及 (c) 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1)，为债务人破产财产之利益，向被告追回该等转让，或由受托人选择追回其价值；

4. 就第四项请求，(a) 作出命令，宣告金额不少于 $13,790,111.30 的该等转让已依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a)(2), 274 and 276 予以撤销；(b) 作出命令，责令撤销该等转让；及 (c) 依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 276 及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1)，为债务人破产财产之利益，向被告追回该等转让，或由受托人选择追回其价值；

5. 自本起诉状提交之日起至本案判决之日止，按最高法定利率向受托人裁定判决前利息；及

6. 法院在此等情形下认为公正、适当或衡平的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本页其余部分特意留白]

日期：February 13, 2024　New Haven, CT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

代理人：/s/ Douglas S. Skalka

Douglas S. Skalka（道格拉斯·S·斯卡尔卡）(ct00616)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与蒙泰思律师事务所）

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onnecticut 06510

(203) 781-2847

dskalka@npmlaw.com

plinsey@npmlaw.com

第11章受托人代理律师

编号　账户持有人　日期　金额

1　G Club Operations LLC（G俱乐部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21/2021　$
(1,007,268.20)

2　G Club Operations LLC　1/27/2021　(5,069,442.00)

3　G Club Operations LLC　2/4/2021　(4,009,510.00)

4　G Club Operations LLC　7/14/2021　(3,703,891.10)

合计－向 Fiesta Investment Ltd（嘉年华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款项　$ (13,790,111.30)

附表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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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2809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