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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3019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3019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x

案件涉及：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1
合并审理

x 关联 ECF 编号：2931
裁定：(A) 准许第 11 章受托人根据《破产法典》第 327、328 和 330 条、《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 2014 和 2016 条以及《地方破产规则》第 2014-1 和 2016-1 条作出裁定的申请，授权并批准聘用 Prager Dreifuss AG 作为瑞士法律顾问

鉴于上述标题所指第 11 章案件（以下简称「第 11 章案件」）中的第 11 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以下简称「第 11 章受托人」）提出申请（以下简称「申请」）2，请求 (a) 依据《美国法典》第 11 编（以下简称「《破产法典》」）第 327、328 和 330 条、《联邦破产程序规则》（以下简称「《破产规则》」）第 2014 和 2016 条以及《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破产法院地方破产程序规则》（以下简称「《地方破产规则》」）第 2014-1 和 2016-1 条，获得授权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聘用 Prager Dreifuss AG（以下简称「Prager Dreifuss」）担任第 11 章受托人的瑞士法律顾问，具体内容详见申请及《聘用函》；并在审议申请以及

1 这些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包括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Guo、Miles Kwok 以及其他若干化名）（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8202）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 转交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受托人 Luc A. Despins（仅用于接收通知和联络之目的）。

2 未在此另作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申请或《Hayek 声明》中所述的含义。

Hayek 声明之后；且本法院依据 28 U.S.C. §§ 157 及 1334 以及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地区法院）的《案件移送常规命令》具有审议该申请及其中所请求救济的管辖权；且依据 28 U.S.C. § 157(b)，审议该申请及其中所请求救济属于核心程序；且依据 28 U.S.C. §§ 1408 及 1409，本法院管辖地适当；且本法院已认定：(i) 申请中请求的救济符合债务人破产财产、其债权人及所有利害关系人的最大利益，(ii) 申请及《Hayek 声明》中陈述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以及本法院就该申请举行的任何听证会记录构成了准予本文所述救济的正当理由，(iii) Prager Dreifuss 符合《破产法典》第 101(14) 条所定义以及《破产法典》第 327(a) 条所要求的「无利害关系人」条件，以及 (iv) Prager Dreifuss 及其雇员不持有且不代表与债务人破产财产相冲突的利益；且在具体情况下已给出适当且充分的关于申请的通知；且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联邦受托人）的异议已被驳回；且看来无需发出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且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举行听证会；经审慎研议并出现充分理由，特此裁定如下：

1. 申请按本文所述予以准许。

2. 授权第 11 章受托人按照申请、《聘用函》和《Hayek 声明》中所载条款，自 2024 年 1 月 16 日起聘用 Prager Dreifuss 担任其瑞士法律顾问。

3. 授权 Prager Dreifuss 担任第 11 章受托人的律师，并履行申请中所述的各项服务。

4. 破产财产应负责支付与本次聘用相关的 Prager Dreifuss 的报酬并补偿其费用。

5. 支付给 Prager Dreifuss 的任何报酬的核准，均应按照《破产法典》第 330 和 331 条、《破产规则》第 2016 条、《地方破产规则》第 2016-1 条以及《中期报酬裁定》中规定的程序确定。

6. 对 Prager Dreifuss 报酬的核准应仅限于其实际履行的作为第 11 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 的瑞士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加上按收取费用总额的 3% 计取的固定垫付费用），不得包括履行通常由第 11 章受托人无需律师协助即可履行的任何受托人职责的报酬。

7. Prager Dreifuss 有权以瑞士法郎（CHF）开具其费用及支出账单，并有权以瑞士法郎（CHF）获得该等费用及支出的支付，但须遵守《中期报酬裁定》的条款。

8. Prager Dreifuss 在实施任何收费费率上涨之前，应提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通知第 11 章受托人、美国联邦受托人以及任何官方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并将该通知提交法院备案。

9. 授权并赋予第 11 章受托人采取为落实本裁定所准予救济所需的一切行动的权力。

10. 申请的内容满足了《地方破产规则》的各项要求。

11. 如果申请、《聘用函》和《Hayek 声明》与本裁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裁定的条款为准。

12. 本裁定的条款和条件自签署登入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具有执行力。

13. 本法院对因本裁定的执行、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事项保留管辖权。

日期：2024 年 3 月 20 日，于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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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3019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