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3060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3060
- 类型
- ORDER
全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案件涉及:
根据通过 Local Bank. R. 9083-4 适用于本破产程序的 D. Conn. L.R. Civ. P. 7(e)(康涅狄格区民事诉讼地方规则第 7(e) 条),下述署名人 Stephen P. Brown(斯蒂芬·P·布朗)谨此代表 Sotheby's International Realty, Inc.(苏富比国际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Sotheby's(苏富比)」)提出动议,请求撤销其在上述标题所示破产案件中的出庭代理,并陈述如下:
- 1. 2024年2月7日,下述署名律师获苏富比特别聘请,旨在针对第 11 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吕克·A·德斯平斯)提起的延长提起撤销权之诉期限的动议,提交异议书及反对备忘录。 - 2. 2024年1月18日,第 11 章受托人提交了《关于依破产法典第 108 条、第 546(a) 条及第 549 条请求作出延长受托人提起撤销权之诉期限之裁定的动议》(ECF #2509,即“中止动议”)。 - 3. 2024年2月7日,下述署名律师代表苏富比提交了《出庭代理通知及送达文书请求》(ECF #2583)。 - 4. 2024年2月7日,下述署名律师代表苏富比提交了针对中止动议的《异议及反对声明》(见 ECF #2584)。 - 5. 2024年2月15日,法院就中止动议发布了《判决备忘录及裁定》(卷宗案号 #2921)。 - 6. 鉴于中止动议已作出裁定,下述署名律师代表苏富比在本破产案件中出庭代理已不再必要。
据此,基于前述事实,下述署名人 Stephen P. Brown 谨此代表苏富比提出动议,请求撤销其在上述标题所示破产案件中的出庭代理,并请求在本案主送达清单中移除其代表苏富比的出庭代理信息。
WILSON ELSER MOSKOWITZ EDELMAN & DICKER LLP(威尔逊·埃尔瑟·莫斯科维茨·埃德尔曼与迪克律师事务所)
Stephen P. Brown, Esq.(斯蒂芬·P·布朗律师),被告 SOTHEBY'S INTERNATIONAL REALTY, INC. 代理律师,地址:1010 Washington Boulevard Stamford, CT 06901,电话:(203) 388-9100,本所案号:25781.00002
本人特此证明,于 2024年3月29日,前述文书的真实副本已通过电子方式归档,并已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所有无法接受电子归档的当事人。本归档通知将通过法院的电子归档系统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方当事人均可通过法院的 CM/ECF 系统查阅本次归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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