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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CTB"
case_no: "22-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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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动议 · ECF #3541-2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3541_2**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Case 22-50073 Doc 3541-2 Filed 09/16/24 Entered 09/16/24 23:12:53

2024年9月6日

YUMEI HAO（郝玉梅） 3715 KENDALL WOOD DR. CARMEL, IN 46032
事由：关于索取您记录的传票

尊敬的先生/女士：

随函附上最近送达至 Old National Bank（老国民银行）的传票副本一份，该传票要求提供与您相关的文档和记录副本。传票载明了 Old National Bank 被要求出示哪些文档和记录。

在 Old National Bank 被要求依规出示所请求的文档和记录之前，您可能希望向法院对该传票提出抗辩，但您必须在传票上注明的回应日之前进行。如果您决定提出抗辩，您所提交的任何撤销或限制传票动议必须及时通知 Old National Bank。

请知悉，除非 Old National Bank 此后收到来自法院或传票签发人关于无需遵从传票的指示，否则 Old National Bank 将在回应日当天或紧接回应日之前遵从并出示所请求的文档和记录。

如果您对此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法律顾问。

谨启

Ronda Mejia

Ronda Mejia 法律行政部 电话 877-778-6021 传真 872-946-6874

附件

B2540（表格 2540 - 《破产程序规则》第 2004 条调查传票）(12/15) Case 22-50073 第 2 页，共 12 页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美国破产法院）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区）
关于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债务人
案号 22-50073 (JAM)
第 11 章
（合并审理）
由：Ronda Mejia 于 2024年9月4日上午 10:07 接收：
《破产程序规则》第 2004 条调查传票
致：Old National Bank
（传票所指向的人员/机构姓名）

[ ] 作证：命令您在下文列明的时间、日期和地点出庭，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 2004 条在调查程序中作证。授权调查的法院命令副本附后。
不适用 日期和时间
不适用
调查将通过以下方式记录：不适用

[X] 出示：您或您的代表在出席调查时还必须随身携带以下文档、电子存储信息或实物，并必须允许对上述材料进行检查、复制、测试或抽样：
参见随附的文件出示请求。出示期限为送达后十四（14）天内。

随附通过《破产程序规则》第 9016 条适用于破产案件的《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的以下规定——规则 45(c)，关于遵守地点；规则 45(d)，关于作为受传票约束人员的权利保护；以及规则 45(e) 和 45(g)，关于出示文件的职责及不予履行的可能后果。

或者

2024年8月29日 日期：

法院书记官

书记官或副书记官签名

律师签名

代表签发或请求签发本传票的第 11 章破产受托人 Luc A. Despins 的律师姓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为：
Karla A. Mitchell, Esq.；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onnecticut 06510
kmitchell@npmlaw.com；(203) 781-2884

对签发或请求签发本传票人员的提示
如果本传票在审判前命令出示文档、电子存储信息或有形物品，或命令对场所进行检查，则在向传票所指向的人员送达本传票之前，必须向本案各方当事人送达通知和本传票的副本。Fed. R. Civ. P. 45(a)(4)。

本案债务人包括郭文贵及其众多别名、关联实体和代持身份等相关主体。

Case 22-50073 Doc 3541-2 Filed 09/17/24 Entered 09/17/24 23:12:53 第 5 页

OLD NATIONAL BANK

2024年9月6日

RIVER VALLEY OPERATIONS LLC 3715 KENDALL WOOD DR. CARMEL, IN 46032
事由：关于索取您记录的传票

尊敬的先生/女士：

随函附上最近送达至 Old National Bank 的传票副本一份，该传票要求提供与您相关的文档和记录副本。传票载明了 Old National Bank 被要求出示哪些文档和记录。

在 Old National Bank 被要求依规出示所请求的文档和记录之前，您可能希望向法院对该传票提出抗辩，但您必须在传票上注明的回应日之前进行。如果您决定提出抗辩，您所提交的任何撤销或限制传票动议必须及时通知 Old National Bank。

请知悉，除非 Old National Bank 此后收到来自法院或传票签发人关于无需遵从传票的指示，否则 Old National Bank 将在回应日当天或紧接回应日之前遵从并出示所请求的文档和记录。

如果您对此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法律顾问。

谨启

Ronda Mejia

Ronda Mejia 法律行政部 电话 877-778-6021 传真 872-946-6874

附件

20. “资产”系指具有经济价值且可被占有、控制的任何物品，包括房地产、土地、房屋、公寓、共管公寓、汽车、游艇、船只、飞机、喷气式飞机、直升机、现金、银行账户、加密货币、证券、应收账款、存货以及其他有形和无形财产。

IV. 须出示的文档

1. 与 2004 调查目标中任何一方持有、控制、代表其持有或与其相关的任何账户有关的所有文档，包括任何及所有账户对账单、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信托、指示或表格、已付支票副本、往来函件、电汇记录及相关函电与指示。

2. 与 2004 调查目标中任何一方持有、控制、代表其持有或与其相关的任何资产或权益有关的所有文档，包括任何及所有账户对账单、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信托、指示或表格、已付支票副本、往来函件、电汇记录及相关函电与指示。

3. 与 2004 调查目标中任何一方进行的任何商业、贸易或金融交易有关的所有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信用额度、寄托/保管、存款、掉期、证券交易、抵押或 ISDA 协议，包括任何及所有账户对账单、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信托、指示或表格、已付支票副本、往来函件、电汇记录及相关函电与指示。

4. 与 2004 调查目标相关的任何电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档，不论是否存在任何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电汇记录及相关函电与指示。

Filed 09/17/24 Entered 09/17/24 23:12:53 第 10 页，共 12 页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已接收 由 Ronda Mejia 于 2024年9月4日上午 10:07

关于
HO WAN KWOK 等
债务人
案号 22-50073 (JAM)
第 11 章
（合并审理）
《破产程序规则》第 2004 条调查传票

致：Old National Bank
（传票所指向的人员/机构姓名）

[ ] 作证：命令您在下文列明的时间、日期和地点出庭，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 2004 条在调查程序中作证。授权调查的法院命令副本附后。
不适用 日期和时间
不适用
调查将通过以下方式记录：不适用

书记官或副书记官签名

[X] 出示：您或您的代表在出席调查时还必须随身携带以下文档、电子存储信息或实物，并必须允许对上述材料进行检查、复制、测试或抽样：

参见随附的文件出示请求。出示期限为送达后十四（14）天内。

随附通过《破产程序规则》第 9016 条适用于破产案件的《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的以下规定——规则 45(c)，关于遵守地点；规则 45(d)，关于作为受传票约束人员的权利保护；以及规则 45(e) 和 45(g)，关于出示文件的职责及不予履行的可能后果。

2024年8月29日 日期：

法院书记官

或者

律师签名

代表签发或请求签发本传票的第 11 章破产受托人 Luc A. Despins 的律师姓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为：
Karla A. Mitchell, Esq.；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onnecticut 06510
kmitchell@npmlaw.com；(203) 781-2884

对签发或请求签发本传票人员的提示
如果本传票在审判前命令出示文档、电子存储信息或有形物品，或命令对场所进行检查，则在向传票所指向的人员送达本传票之前，必须向本案各方当事人送达通知和本传票的副本。Fed. R. Civ. P. 45(a)(4)。

本案债务人包括郭文贵及其众多别名、关联实体和代持身份等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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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3541_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