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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3653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3653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部）

x

关于：: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案号 22-50073 (JAM)
:
债务人。1:
合并审理

关于：ECF No. 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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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破产法典》第 327、328 和 330 条、《破产规则》第 2014 和 2016 条以及《地方破产规则》第 2014-1 和 2016-1 条，批准第 11 章受托人做出裁定的申请，授权并批准聘用 Chryssafinis & Polyviou LLC（克里萨菲尼斯与波利维尤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塞浦路斯法律顾问的裁定

鉴于上述标题所示第 11 章案件（以下简称“第 11 章案件”）中的第 11 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以下简称“第 11 章受托人”）提出申请（以下简称“《申请》”）2，（a）根据《美国法典》第 11 编（以下简称“《破产法典》”）第 327、328 和 330 条、《联邦破产程序规则》（以下简称“《破产规则》”）第 2014 和 2016 条，以及《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地方破产程序规则》（以下简称“《地方破产规则》”）第 2014-1 和 2016-1 条，申请获得授权，自 2024年8月15日 起聘用 Chryssafinis & Polyviou LLC（以下简称“CP Law”）担任第 11 章受托人的塞浦路斯法律顾问，所有具体内容均详见《申请》和《聘用函》；并在审议了《申请》及

1 本第 11 章系列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亦称郭文贵、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其他众多化名）（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 c/o Luc A. Despins, as Trustee for the Estate of Ho Wan Kwok（仅用于接收通知和联络）。

2 本文中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申请》或《Middleton 声明》中所赋予的含义。

Middleton 声明之后；且本法院依据 28 U.S.C. §§ 157 和 1334 以及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地方法院）的常规移送令具有审理《申请》及其中所请求救济的管辖权；且根据 28 U.S.C. § 157(b)，审理《申请》及其中所请求的救济属于核心程序；且依据 28 U.S.C. §§ 1408 和 1409，本法院管辖地适当；且本法院已认定：(i) 《申请》中所请求的救济符合债务人破产财产、其债权人以及所有利害关系方的最大利益，(ii) 《申请》和《Middleton 声明》中所陈述的法律与事实依据，以及本法院就《申请》举行的任何听证会记录，构成了准予本文所述救济的正当理由，(iii) CP Law 符合《破产法典》第 101(14) 条之定义及《破产法典》第 327(a) 条所要求的“无利害关系人”，以及 (iv) CP Law 及其雇员不持有且不代表与债务人破产财产相冲突的利益；且在特定情况下已就《申请》给出了充分且适当的通知；且看似无需再发出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并在本法院进行的所有程序之后；经审慎研议且显示有充分理由，并在 2024年10月8日 举行听证会后，特此裁定：

1. 《申请》按本文规定予以批准。

2. 授权第 11 章受托人自 2024年8月15日 起按照《申请》、《聘用函》和《Middleton 声明》中载明的条款，聘用 CP Law 担任其塞浦路斯法律顾问。

3. 限于《申请》中所述的该等服务。

4. 与该聘用相关的费用。

5. 支付给 CP Law 的任何报酬的核准，应根据《破产法典》第 330 和 331 条、《破产规则》第 2016 条、《地方破产规则》第 2016-1 条以及《中期报酬裁定》中规定的程序予以确定。

6. 对 CP Law 任何报酬的核准，应限于其作为第 11 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 的塞浦路斯法律顾问实际履行的服务范围，且不得包括对通常由第 11 章受托人在没有律师协助的情况下履行的任何受托人职责的报酬。

7. 在遵守《中期报酬裁定》条款的前提下，授权 CP Law 以欧元（EUR）开具其费用与开支的发票，并以欧元（EUR）收取该等费用与开支。以欧元（EUR）支付的款项，应按裁定裁决该等费用与开支之日通行的汇率从美元折算为欧元（EUR）。

8. CP Law 在实施对其收费费率的任何上调之前，应向第 11 章受托人、United States Trustee（联邦破产受托人）以及任何官方委员会的法律顾问提供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的通知，并应向法院提交该通知。

9. 授权并赋权第 11 章受托人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落实本裁定所准予的救济。

10. 《申请》的内容满足了《地方破产规则》的要求。

11. 如果《申请》、《聘用函》和《Middleton 声明》与本裁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裁定的条款为准。

12. 本裁定的条款和条件自签署登载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具有可执行性。

13. 本法院保留对由本裁定的执行、解释和强制执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的管辖权。

2024年10月9日 签署于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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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3653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