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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415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15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部）

:

关于： : HO WAN KWOK（郭文贵）1，债务人。 :

: 第 11 章（CHAPTER 11）

: 案号：22-50073(JAM)

: 2022年5月20日

债权人 RUI MA（马锐）、ZHENG WU（吴征）及 WEICAN MENG（孟维参）就其支持转换程序的补充陈述书申请超出页数限制许可之动议

债权人 Rui Ma（马锐）、Zheng Wu（吴征）及 Weican Meng（孟维参）（以下简称“债权人”），通过其下述署名律师，特此就与本动议同时提交的《债权人 Rui Ma（马锐）、Zheng Wu（吴征）及 Weican Meng（孟维参）支持转换程序的补充陈述书》（以下简称“《补充陈述书》”），提请动议（以下简称“本动议”）准许超出适用的页数限制要求。为支持本动议，债权人陈述如下：

1. 2022年4月6日，本案诉讼程序中的债权人兼利害关系方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太盟亚洲机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AX”）提交了其《驳回第 11 章案件之动议，或在备选情况下，对美国联邦破产受托人关于作出指定第 11 章受托人命令之动议的部分加入申请》（以下简称“《驳回动议》”）[ECF 183]。

2. 此后，法院设定了简短陈述日程，要求任何异议须在2022年5月11日或之前提交，PAX 的回复陈述书须在2022年5月18日之前提交。

1 上述债务人及自行管理的债务人 Ho Wan Kwok（郭文贵，以下简称“债务人”或“Kwok”）以以下姓名为人所知：郭文贵（Guo Wengui）；Miles Guo；Miles Kwok；以及 Ho Wan Kwok。

法院将《驳回动议》及异议的证据听证会定于2022年5月25日至26日举行。

3. 2022年5月11日，债权人提交了其对《驳回动议》的异议 [ECF 347]，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 [ECF 346] 及债权人 Logan Cheng（郑乐根）[ECF 348] 亦提交了异议。

4. 同样在2022年5月11日，就在债权人即将提交对《驳回动议》的异议前片刻，债务人 Ho Wan Kwok（郭文贵，以下简称“债务人”）提交了其《对驳回案件的同意书及对驳回动议的答复》[ECF 344]。

5. 2022年5月18日，PAX 提交了其回复意见。[ECF 392]。

6. 在2022年5月17日于法院举行的案情通报会上，法院给予各方机会，准许其不迟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5:00提交补充立场文件，以就驳回、转换程序或指定第 11 章受托人的备选方案发表意见。[ECF 381]。补充陈述的页数限制被定为七页。

7. 债权人已尽量在补充陈述中保持简明扼要，但鉴于所涉问题的重要性和详细性质，以及债务人对《驳回动议》立场的剧烈转变，债权人请求法院准许超出其《补充陈述书》的页数限制。债权人谨请准许其提交篇幅为10（十）页的《补充陈述书》。

为此，债权人谨请求法院下达实质上符合本动议所附格式的命令，准许债权人超出法院对其《补充陈述书》所施加的页数限制，并给予法院认为必要且公正的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日期：2022年5月20日
/签名/ Kristin B. Mayhew
Kristin B. Mayhew (ct20896)
McElroy, Deutsch, Mulvaney & Carpenter, LLP
30 Jelliff Lane
Southport, CT 06890-1436
电话：(203)319-4000
传真：(203)259-0251
电子邮箱：kmayhew@mdmc-law.com

—以及—

Carollynn H.G. Callari（获准特许出庭）
David S. Forsh（获准特许出庭）
CALLARI PARTNERS LLC
1800 Avenue of the Stars, 12th Floor
Los Angeles, CA 90067
电话：(212)202-3050
电子邮箱：ccallari@callaripartners.com
dforsh@callaripartners.com

Rui Ma（马锐）、Zheng Wu（吴征）及 Weican Meng（孟维参）之代理律师

送达证书

本人，Kristin B. Mayhew，特此证明，前述文件的真实准确副本已于2022年5月20日提交至法院。本项提交的通知将通过法院电子档案系统的运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所有当事方。各方可通过法院的 CM/ECF 系统查阅本项提交文件。

/签名/ Kristin B. Mayhew
Kristin B. Mayh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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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15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