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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DECLARATION · ECF #4200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200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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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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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GLAS S. SKALKA 关于担任 LUC A. DESPINS（第 11 章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以及 GENEVER HOLDINGS LLC 代理律师之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 律师事务所的补充声明

我，Douglas S. Skalka，经依法宣誓，作证并声明如下：

1. 我是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NPM”）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该所主要营业地址位于 195 Church Street, New Haven, CT 06510。NPM 在上述标题所示的第 11 章案件（下称“第 11 章案件”）中获聘担任在 Ho Wan Kwok（郭文贵，下称“个人债务人”）的第 11 章案件中获任命的第 11 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下称“受托人”）的康涅狄格州及利益冲突特别法律顾问，并担任债务人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和 Genever Holdings LLC（统称“Genever 债务人”，并与个人债务人统称“债务人”）的共同法律顾问。

2. 我代表 NPM 就与利害关系方或在其他方面卷入本第 11 章案件的个人及实体的关联情况作出本补充声明（下称“本声明”）。本声明是对 NPM 此前在这些第 11 章案件中就此主题提交的先前声明的补充。

3. 自受托人获任命以来，受托人已依据《联邦破产诉讼程序规则》（Federal Rule of Bankruptcy Procedure）第 2004 条提出了二十二（22）份申请，请求法院作出命令（下称“第 2004 条命令”），以从受托人认为掌握有关个人债务人财务状况相关信息的个人和实体处获取文件和信息。法院批准这些申请的第 2004 条命令已授权受托人从数百名个人和实体（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统称“证据开示当事方”）处获取证据开示。

4. 受托人还针对各种个人和实体提起了三百多起对抗性程序（相关当事方统称“对抗性程序被告”）。

5. NPM 维护着一个计算机数据库（下称“数据库”），其中载有（其中包括）NPM 所有现有客户和前客户的姓名/名称，以及就任何受聘事务而言的相对方和关联方的姓名/名称。我已安排将所有证据开示当事方和对抗性程序被告的姓名/名称提交给数据库进行核对。

6. NPM 对其数据库的审查已发现与某些证据开示当事方的以下关联：

a. 在 2020 年和 2021 年，即个人债务人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提出破产申请（下称“申请日”）之前，NPM 曾在一起事务中代理 City National Bank（城市国家银行），NPM 就该事务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获得了总额为 $9,755.02 的律师费及费用报销。

b. 在申请日之前，NPM 曾在一宗止赎和破产事务中代理 First Republic Bank（第一共和银行）。NPM 在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期间因其提供的服务获得了总额为 $3,941.00 的律师费及费用报销。

c. 在 2015 年至 2023 年期间，NPM 曾就六（6）起独立事务代理 Bank of America（美国银行）。在 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7 月期间，NPM 就五（5）起事务收到了总额为 $36,486.32 的律师费及费用付款。NPM 于 2023 年 12 月就第六起事务收到了金额为 $5,572.50 的付款。

d. 在 2017 年至 2022 年期间，NPM 曾就各种贷款交易代理 First County Bank。在申请日之前，NPM 就 20 笔此类交易收到了总额为 $94,238.00 的款项。在 2022 年 4 月至 12 月期间，NPM 就 7 笔此类交易收到了总额为 $25,988.00 的款项。

e. 在 2007 年至 2012 年期间，NPM 曾在一宗诉讼事务和一宗商业贷款事务中代理 Comerica Bank（联信银行）。在此期间，NPM 就这些事务收到了总额为 $44,252.60 的款项。

f. 在 2016 年和 2017 年，NPM 曾在一宗商业止赎程序中代理 Investors Bank。NPM 于 2017 年因其与该事务相关的服务获得了总额为 $4,537.18 的付款。

g. 在 1997 年至 1999 年期间，NPM 曾就两笔商业贷款交易代理 Citizens Bank, N.A.（公民银行）。NPM 就这些事务收到了总额为 $16,386.58 的律师费及费用付款。

h. NPM 目前在一宗自 2020 年起悬而未决的止赎事务中代理 The Bancorp, N.A.。NPM 就该事务已收到总额为 $152,423.01 的款项。Bancorp 已就 NPM 担任受托人律师之职责向 NPM 出具了利益冲突放弃书。1

1 NPM 就 Bancorp 提供的服务仅限于准备和签发传票并从 Bancorp 获取材料提供，所有这些均是在合作且非对抗的态势下进行的。

i. 自 2007 年以来，NPM 一直在各种商业贷款和商业诉讼事务中代理 TD Bank, N.A.（“TD”，道明银行）。在此期间，NPM 共代理了 TD 的 82 起独立事务。在申请日之前，NPM 从 TD 处收到的律师费及费用付款总额为 $629,617.90。自申请日以来，NPM 收到的律师费及费用付款总额为 $170,632.00。

7. 据我所知，上述受聘事项均与债务人或这些第 11 章案件没有任何关系。

8. 关于对抗性程序被告，NPM 披露以下关联：

a.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 是对抗性程序案号 23-05007（下称“AIG 诉讼”）中的对抗性程序被告。NPM 在康涅狄格州未决诉讼中代表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美国国际集团，简称 AIG）的关联方（包括 Lexington Insurance Company）进行抗辩（相关事务与本第 11 章案件或 AIG 诉讼无关）。NPM 在任何事务中均不代理 AIG Property Casualty Company，NPM 亦未在 AIG 诉讼中担任 Genever Holdings LLC 的法律顾问。

b. Meta Platforms Inc. 是对抗性程序案号 24-05117（下称“Meta 诉讼”）中的对抗性程序被告。Patrick R. Linsey（向受托人和 Genever 债务人提供服务的 NPM 主任律师）的配偶受雇于 Meta Platforms Inc.（其职务与 Meta 诉讼或其标的事项无关）。

c. John P. Morgan 是对抗性程序案号 24-05072（下称“Morgan 诉讼”）中的对抗性程序被告。从 2020 年 5 月 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NPM 曾在向本法院提起的第 11 章程序，案号 17-50456（下称“Caritas 案”）中代理 Caritas Investment Limited Partnership（“Caritas”），并因其服务获得了金额为 $10,000 的款项。在 Caritas 案审理期间，John A. Morgan 是 Caritas 的有限合伙人，也是 Caritas 普通合伙人的成员。John A. Morgan 可能也被称为 John P. Morgan，即 Morgan 诉讼中的对抗性程序被告。NPM 从未担任过 John P. Morgan 或 John A. Morgan 的法律顾问。

9. 基于前述内容以及 NPM 此前在这些第 11 章案件中提交的声明，就我根据目前可获得的信息所能确定的范围而言：(a) NPM 与债务人、其债权人、联邦破产受托人（U.S. Trustee）、受雇于联邦破产受托人办公室的任何人，或在第 11 章案件中具有实际或潜在利益的任何其他当事方或其各自的律师或会计师均无任何关联；且 (b) NPM 及其任何律师均 (i) 不是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的债权人、权益证券持有人或内部人，(ii) 在各自申请日前两年内未曾担任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或 (iii) 未因与债务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关联或在债务人中的权益，或因任何其他原因，而拥有与债务人破产财产或任何类别债权人或权益证券持有人的利益存在重大不利的任何利益。因此，我认为 NPM 属于《破产法典》（Bankruptcy Code）第 101(14) 条（经第 1107(b) 条修正）含义内的“无利害关系人”。

根据 28 U.S.C. § 1746，我特此声明，在愿受伪证罪处罚的前提下，上述陈述真实无误。

日期：2025 年 3 月 7 日，于康涅狄格州纽黑文

/s Douglas S. Skalka Douglas S. Skalka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部）

事项：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审理

送达证明

签名人特此证明，于本文件注明日期，前述文件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本份提交的通知已通过法院电子提交系统的运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出庭并符合接受电子送达条件的当事方。各当事方可通过法院系统查阅本份文件。

日期：2025 年 3 月 7 日
LUC A. DESPINS，
康涅狄格州纽黑文
第 11 章受托人

签署人：/s/ Douglas S. Skalka
Douglas S. Skalka (ct00616)
Patrick R. Linsey (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
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onnecticut 06510
(203) 821-2000
dskalka@npmlaw.com
plinsey@npm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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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200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