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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CTB"
case_no: "22-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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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4223

**修改瑞士法律顾问聘用令的裁定 —— Ho Wan Kwok 破产案（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CTB 22-50073 ECF #4223（2024-03-21立案）。破产法院裁定批准第 11 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 的口头动议并驳回联邦受托人的异议，修改此前关于聘用 Prager Dreifuss AG 作为瑞士法律顾问的命令第 6 段。修改后允许该公司收取相当于总费用 2% 的固定杂费补偿，并实报实销第三方服务商合理支出。**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223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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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1
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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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根据《破产法典》第 327、328 和 330 条、《破产规则》第 2014 和 2016 条以及《地方破产规则》第 2014-1 和 2016-1 条作出的（A）批准第 11 章受托人提请作出授权并批准聘用 Prager Dreifuss AG 作为瑞士法律顾问的命令的申请的命令的裁定

经审议 Luc A. Despins（下称“受托人”）以其在 Ho Wan Kwok（郭文贵）（下称“债务人”）2的第 11 章案件中被任命的第 11 章受托人身份，于 2025年2月27日 听证会上提出的口头动议（下称“动议”），该动议请求修改日期为 2024年3月21日 的《关于根据〈破产法典〉第 327、328 和 330 条、〈破产规则〉第 2014 和 2016 条以及〈地方破产规则〉第 2014-1 和 2016-1 条作出授权并批准聘用 Prager Dreifuss AG 作为瑞士法律顾问的命令的申请的修改后命令（A）》[Docket No. 3034]（下称“聘用命令”）；且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联邦破产受托人）对该动议的异议已被驳回；且看来无

1 该等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亦被称为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其他诸多化名）（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交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受托人 Luc A. Despins（仅用于通知与通信联络目的）。

2 本文中未作另行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采纳《申请书》中所述之定义。

须发出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且已于 2025年2月27日 举行了听证会；并且

经审慎研商且具备充分理由，特此

- 1. 裁定：如本裁定所述，批准该动议。

- 2. 裁定：《聘用命令》第 6 款应全文修改并重述如下：

6. Prager Dreifuss 的任何报酬给付应仅限于作为第 11 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 的瑞士法律顾问实际履行的服务范围，且不得包括履行通常由第 11 章受托人在无律师协助情况下履行的任何受托人职责的报酬。尽管《聘用函》第 4.1 条有相反规定，Prager Dreifuss 亦有权获得：(a) 金额相当于所收取费用总额 2% 的垫款固定费用，以及 (b) 就第三方服务商所提供服务报销合理且有据可查的费用，包括当地法律文书送达人、法院及其他登记费用、当地调查员费用以及差旅费（如有）。

3. 裁定：除本裁定另有规定外，《聘用命令》不得被修改且应保持完全有效；并进一步

4. 裁定：本裁定的条款和条件在签署登记后应立即生效并具有可执行性；并进一步

5. 裁定：本法院应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决因执行本裁定而产生的所有事项。

签署于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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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223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