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pe: court_doc
id: "court_ctb_4265_0"
court: "CTB"
case_no: "22-50073"
doc_number: 4265
doc_type: "ORDER"
filed_date: "2025-03-26"
lang: "zh"
machine_translated: true
url: "https://mubeitech.com/court/court_ctb_4265_0"
original_text_url: "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265_0"
json_url: "https://mubeitech.com/api/court/court_ctb_4265_0"
---
#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4265

**综合和解动议 —— Ho Wan Kwok 破产案（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CTB 22-50073 ECF #4265（2025-03-26立案）。第11章破产受托人 Luc A. Despins 依据《联邦破产诉讼程序规则》第 9019 条提交密封动议，申请法院批准受托人与 Baker & Hostetler LLP、Christopher D. Warren、Cohn Birnbaum & Shea P.C.、Hodgson Russ LLP、McManimon, Scotland & Baumann, LLC、GPS Legal LLP、Cameron 及 Roger Smee、Tucker Levin, PLLC、Versace USA, Inc. 以及 Blueberry Builders, LLC 等 10 家机构和个人达成的调解和解协议。**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265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
布里奇波特分院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
等，　:
:　案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合并管理

x
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程序规则》第9019条就与若干实体及个人达成和解所提出的第一份密封综合动议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作为在 Ho Wan Kwok（郭文贵）（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第11章案件（以下简称“第11章案件”）中获指定的第11章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特此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以下简称“破产程序规则”）第9019(a)条、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地方破产程序规则》（以下简称“地方规则”）第9019-1(a)条，以及本院《关于命令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定尊敬的 James J. Tancredi（詹姆斯·J·坦克雷迪）法官为调解员并修订批准适用于撤销请求对抗程序之程序的命令的裁定》[案卷编号 3163]（以下简称“调解程序命令”）及本院《关于修订命令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定尊敬的 James J. Tancredi（詹姆斯·J·坦克雷迪）法官为调解员并修订批准适用于撤销请求对抗程序之程序的命令以促进合意的诉前及出庭前调解的裁定》[案卷编号 3465]（以下简称“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并与调解程序命令合称“程序命令”），2 提交本动议（以下简称“本动议”），请求作出实质上采用随附并在本文中更具体确认之格式的命令（以下简称“拟议命令”），批准受托人与下列实体及个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称“和解协议”）的条款：(i) Baker & Hostetler LLP（贝克霍斯特勒律师事务所）（“Baker Hostetler”）；(ii) Christopher D. Warren（克里斯托弗·D·沃伦）及 Christopher D. Warren P.C.（克里斯托弗·D·沃伦专业公司）（合称“Warren”）；(iii) Cohn Birnbaum & Shea P.C.（科恩伯恩鲍姆与谢伊专业公司）（“Cohn Birnbaum”）；(iv) Hodgson Russ LLP（霍奇森拉斯律师事务所）（“Hodgson Russ”）；(v) McManimon, Scotland & Baumann, LLC（麦克马尼蒙、斯科特兰与鲍曼有限责任公司）（“McManimon”）；(vi) GPS Legal LLP（GPS律师事务所，原名 Georgiou Payne Stewien LLP 及 GPS McQuhae LLP）（“GPS”）；(vii) Cameron Smee（卡梅伦·斯米）及 Roger Smee（罗杰·斯米）（合称“Smees”）；(viii) Tucker Levin, PLLC（塔克莱文专业有限责任公司）（“Tucker Levin”）；(ix) Versace USA, Inc.（范思哲美国公司）（“Versace”）；及 (x) Blueberry Builders, LLC（蓝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Blueberry”，并与前述各方合称“相对方”；相对方与受托人合称“当事人”）。3

为支持本动议，受托人谨陈述如下：

初步陈述

1. 受托人已达成协议，但须经本院批准，以解决在依程序命令进行的调解程序中受托人对各相对方提出的请求。Tancredi 法官已就每项拟议和解出具其调解员报告（合称“调解员报告”），表示其认为每项和解协议的经济安排和条款均公平、合理，并符合债务人第11章财产（以下简称“财产”）的最佳利益。

2. 本文所使用但未作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程序命令中规定的含义。

3. 本文中对“当事人”和“受托人”的提及，视情况包括当事人各自的律师、顾问及/或专业人士。

2. 通过拟议和解，财产将为债权人的利益取得资金，而无需承担进一步诉讼的费用和不确定性。和解协议的条款将为债权人创造价值，并显然符合财产的最佳利益，因此，应准许本动议。

管辖权与审判地

3. 本院根据 28 U.S.C. §§ 157 和 1334，以及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法院的移送常设命令，对审理本动议具有管辖权。本案属于 28 U.S.C. § 157(b) 所称的核心程序。

4. 根据 28 U.S.C. §§ 1408 和 1409，本区为适当审判地。

5. 本文所请求救济的依据为《破产程序规则》第9019(a)条及地方规则第9019-1(a)条。

相关事实

A. 第11章案件

6. 2022年2月15日（以下简称“申请日”），债务人向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以下简称“本院”）提交了根据《破产法》第11章请求救济的自愿申请，由此启动第11章案件。

7. 2022年3月21日，美国受托人在本第11章案件中指定了一个无担保债权人正式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本第11章案件尚未指定审查员。

8. 2022年6月15日，本院作出裁决备忘录及命令（以下简称“受托人命令”），指示美国受托人在第11章案件中指定一名第11章受托人。根据受托人命令，美国受托人选定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担任受托人；2022年7月8日，本院作出命令，批准任命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为第11章案件的受托人。

9. 受托人获任命后，开始调查债务人的财务事务，并认定债务人通过其替身实体向相对方进行了根据《破产法》及/或适用州法可被撤销及/或追回的转移。

B. 调解及和解程序

10. 2024年5月2日，本院作出调解程序命令，在本案受托人撤销之诉中，被告律师出庭后，将当事人移送至非约束性调解程序，并指定美国破产法官 James J. Tancredi（詹姆斯·J·坦克雷迪）（“Tancredi 法官”或“调解员”）担任调解员。

11. 根据调解程序命令，受托人已与受托人撤销之诉中的众多撤销之诉被告进行善意协商。

12. 下列相对方根据调解程序命令与受托人就其各自拟议和解进行了协商：(i) Blueberry；及 (ii) McManimon。

13. 2024年8月28日，本院作出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对调解程序命令作出修改和补充，以规定在提起诉讼之前，或在未决对抗程序中的被告出庭之前，就债务人第11章财产的请求进行合意调解。

14. 根据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受托人已与众多实体及个人进行善意协商；受托人认为，该等实体及个人是债务人财产（申请日前）及/或财产的财产（申请日后）转移的受让人。这些人包括在受托人对其提起撤销之诉之前与受托人开始协商的个人及实体，也包括在未决撤销之诉中、于各自撤销之诉出庭之前与受托人开始协商的若干撤销之诉被告。

15. 下列相对方根据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与受托人就其各自拟议和解进行了协商：(i) Baker Hostetler；(ii) Warren；(iii) Cohn Birnbaum；(iv) Hodgson Russ；(v) Tucker Levin；(vi) GPS；(vii) Smees；及 (viii) Versace。

16. 程序命令规定，受托人可通过提交密封动议，请求批准拟议和解。（见调解程序命令，第 ¶ 2(w)项；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第 ¶ 2(v)项。）

17. 本院在审理受托人为请求批准其与 Wildes & Weinberg, P.C.（怀尔兹与温伯格专业公司）（“WW”）之间和解而提交的动议时，批准了作为受托人与美国受托人之间妥协的一部分而达成的、规范受托人密封提交文件的若干程序。见《准许妥协动议的裁决备忘录及命令》[主案案卷编号 4023]（以下简称“WW 裁决”）；《关于提交根据《破产程序规则》第9019条批准第11章受托人与 Wildes & Weinberg, P.C. 达成和解的密封动议之修订拟议命令的通知》[主案案卷编号 3865]。本动议及随附提交的拟议命令，规定采用本院在 WW 裁决中批准的相同密封和保密程序。

C. 撤销之诉及拟议和解

18. 自2024年2月以来，受托人已对其认为收到债务人财产（申请日前）及财产的财产（申请日后）转移的实体和个人提起众多撤销之诉。

19. 其中包括针对本动议所涉相对方提起的下列撤销之诉：

i. Blueberry 撤销之诉及拟议和解

20. 2024年2月9日，受托人通过提交《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法》第544、548、549及550条和《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273、274及276条请求撤销及追回申请前和申请后转移及相关救济的起诉状》[Blueberry 对抗程序案卷编号 1]（以下简称“Blueberry 起诉状”），对 Blueberry 提起对抗程序，案号 Adv. Proc. No. 24-5007（以下简称“Blueberry 对抗程序”），以便除其他事项外，撤销及追回若干被指称的债务人财产申请前转移和财产申请后转移；该等转移可能根据《破产法》第544、548、549及550条，以及《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NYDCL”）第273、274及276条被撤销及/或追回。

21. Blueberry 起诉状列明，通过债务人的替身实体作出的申请前转移共计 $426,400.50，以及通过债务人的替身实体作出的申请后转移共计 $72,572.00（合称“Blueberry 对抗程序转移”）。

22. 受托人已识别出对 Blueberry 作出的额外转移；受托人主张该等转移可根据《破产法》第549及550条撤销，且未在 Blueberry 起诉状中列明，即通过债务人的替身实体作出的申请后转移 $30,788.00（以下简称“Blueberry 额外转移”，并与 Blueberry 对抗程序转移合称“Blueberry 转移”）。

23. Blueberry 否认其就 Blueberry 转移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24. 受托人与 Blueberry 已就一份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Blueberry 和解协议”）进行协商，该协议须经本院批准，其真实准确副本作为证据1-A随附于此。

26. 2025年1月16日，Tancredi 法官在 Blueberry 对抗程序中作出其调解员报告 [Blueberry 对抗程序案卷编号 31]（以下简称“Blueberry 调解员报告”）。Blueberry 调解员报告作为证据1-B随附于此。

4. 如本动议中对任何和解协议的概述与和解协议本身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应以和解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27. 如Blueberry（蓝莓）调解员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坦克雷迪法官）根据受托人所作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Blueberry转让有关的请求、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况，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Iridium”）确立的标准衡量，Blueberry和解协议的经济条款和条件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28. 准许本动议中关于受托人与Blueberry拟议和解的拟议裁定作为附件1-C随附于此。
ii. McManimon（麦克马尼蒙）撤销之诉及拟议和解

29. 2024年2月13日，受托人通过提交《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法典》第549和550条寻求撤销转让、追回申请后转让及相关救济的起诉状》[McManimon A.P. Docket No. 1]（“McManimon起诉状”），对McManimon提起对抗程序，Adv. Proc. No. 24-05194（“McManimon A.P.”），以便除其他事项外，撤销并追回某些被指称可能可依据《破产法典》第549和550条予以撤销和/或追回的转让。

30. McManimon起诉状列明，经由债务人的另我实体作出的申请前转让总额为\$110,000.00（统称“McManimon A.P.转让”）。

31. McManimon否认就McManimon转让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32. 受托人已与McManimon就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的和解协议进行协商（“McManimon和解协议”），该协议须经法院批准，其真实准确的副本作为附件2-A随附于此。

33. McManimon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34. 2025年1月16日，Tancredi法官在McManimon A.P.中提交了其调解员报告[McManimon A.P. Docket No. 23]（“McManimon调解员报告”）。McManimon调解员报告作为附件2-B随附于此。

35. 如McManimon调解员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根据受托人所作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McManimon转让有关的请求、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况，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ridium确立的标准衡量，McManimon和解协议的经济条款和条件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36. 准许本动议中关于受托人与McManimon拟议和解的拟议裁定作为附件2-C随附于此。
iii. GPS（GPS）撤销之诉及拟议和解

37. 2024年2月13日，受托人通过提交《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法典》第544、548和550条及《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273、274和276条寻求撤销转让、追回欺诈性转让及相关救济的起诉状》[GPS A.P. Docket No. 1]（“GPS起诉状”），对GPS提起对抗程序，Adv. Proc. No. 24-05213（“GPS A.P.”），以便除其他事项外，撤销并追回某些被指称可能可依据《破产法典》第544、548和550条及NYDCL第273、274和276条予以撤销和/或追回的转让。

38. GPS起诉状列明，经由债务人的另我实体作出的申请前转让总额为\$390,747.00（“GPS A.P.转让”）。

39. GPS否认就GPS A.P.转让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40. 受托人已与GPS就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的和解协议进行协商（“GPS和解协议”），该协议须经法院批准，其真实准确的副本作为附件3-A随附于此。

41. GPS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42. 2025年11月20日，Tancredi法官在GPS A.P.中提交了其调解员报告[GPS A.P. Docket No. 17]（“GPS调解员报告”）。GPS调解员报告作为附件3-B随附于此。

43. 如GPS调解员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根据受托人所作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GPS A.P.转让有关的请求、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况，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ridium确立的标准衡量，GPS和解协议的经济条款和条件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44. 准许本动议中关于受托人与GPS拟议和解的拟议裁定作为附件3-C随附于此。
iv. Smees（斯米等人）撤销之诉及拟议和解

45. 2024年2月15日，受托人通过提交《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法典》第544、548、549和550条及《纽约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273、274和276条寻求撤销转让、追回欺诈性转让及相关救济的综合起诉状》[Omnibus A.P. Docket No. 1]（“综合起诉状”），对Smee（斯米）等人提起对抗程序，Adv. Proc. No. 24-05271（“综合A.P.”），以便除其他事项外，撤销并追回某些被指称可能可依据《破产法典》第549和550条予以撤销和/或追回的、向Smees作出的申请后转让。

案件 22-50073 文件 4265 于 03/26/25 提交 于 03/26/25 15:02:15 录入 第 12 页，共 110 页

46. 综合起诉状列明，经由债务人的另我实体作出的申请后转让总额为\$119,900.00（“Smees综合A.P.转让”）。

47. 受托人已识别出向Smees作出的额外转让，受托人主张该等转让可依据《破产法典》第549和550条予以撤销，且未在综合起诉状中列明，即经由债务人的另我实体作出的总额为\$70,789.00的申请后转让（“Smees额外转让”，并与Smees综合A.P.转让统称为“Smees转让”）。

48. Smees否认就Smees转让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49. 受托人已与Smees就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的和解协议进行协商（“Smees和解协议”），该协议须经法院批准，其真实准确的副本作为附件4-A随附于此。

50. Smees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案件 22-50073 文件 4265 于 03/26/25 提交 于 03/26/25 15:02:15 录入 第 13 页，共 110 页

51. 2024年11月20日，Tancredi法官在综合A.P.中提交了其调解员报告[Omnibus A.P. Docket No. 17]（“Smees调解员报告”）。Smees调解员报告作为附件4-B随附于此。5

52. 如Smees调解员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根据受托人所作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Smees转让有关的请求、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况，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ridium确立的标准衡量，Smees和解协议的经济条款和条件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53. 准许本动议中关于受托人与Smees拟议和解的拟议裁定作为附件4-C随附于此。
v. Versace（范思哲）撤销之诉及拟议和解

54. 2024年2月10日，受托人通过提交《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法典》第549和550条寻求撤销及追回申请后转让和相关救济的起诉状》[Versace A.P. Docket No. 1]（“Versace起诉状”），对Versace提起对抗程序，Adv. Proc. No. 24-5034（“Versace A.P.”，并与Blueberry A.P.、McManimon A.P.、GPS A.P.及综合A.P.统称为“相关对抗程序”），以便除其他事项外，撤销并追回

案件 22-50073 文件 4265 于 03/26/25 提交 于 03/26/25 15:02:15 录入 第 14 页，共 110 页

某些被指称可能可依据《破产法典》第549和550条予以撤销和/或追回的破产财产申请后转让。

55. Versace起诉状列明，经由债务人的另我实体作出的申请后转让总额为\$1,200,487.50（统称“Versace A.P.转让”）。

56. 受托人已识别出向Versace作出的额外转让，其中某些转让受托人主张可依据《破产法典》第549和550条予以撤销，且未在Versace起诉状中列明，即经由债务人的另我实体作出的\$1,131,492.65申请前转让及\$320,747.33申请后转让（“Versace额外转让”，并与Versace A.P.转让统称为“Versace转让”）。

57. Versace否认就Versace转让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58. 受托人已与Versace就日期为2024年2月4日的和解协议进行协商（“Versace和解协议”），该协议须经法院批准，其真实准确的副本作为附件5-A随附于此。

59. Versace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60. 2025年1月16日，Tancredi法官在Versace A.P.中提交了其调解员报告[Versace A.P. Docket No. 31]（“Versace调解员报告”）。Versace调解员报告作为附件5-B随附于此。

61. 如Versace调解员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根据受托人所作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Versace转让有关的请求、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况，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ridium确立的标准衡量，Versace和解协议的经济条款和条件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62. 准许本动议中关于受托人与Versace拟议和解的拟议裁定作为附件5-C随附于此。

D. 诉前拟议和解

63. 除受托人已经提起诉讼的撤销请求外，受托人的调查还发现许多其他尚未被受托人起诉、且在申请日之前收受债务人财产和/或在申请日之后收受破产财产的实体和个人。

64. 在可行且其他情形适当时（包括受让人已同意中止任何适用时效期间的情形），受托人已寻求在提起撤销之诉之前就撤销请求协商解决方案。

65. 其中包括本动议所涉的以下相对方：
i. Baker Hostetler（贝克·霍斯泰特勒）转让及拟议和解

66. 受托人已识别出经由债务人的另我实体向Baker Hostetler作出的总额为\$1,744,481.01的申请前及申请后转让（统称“Baker Hostetler转让”），受托人认为该等转让可依据《破产法典》第544条（及适用州法）、第548条、第549条和第550条予以撤销及追回。

67. Baker Hostetler否认就Baker Hostetler转让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68. 受托人已与Baker Hostetler就日期为2025年1月30日的和解协议进行协商（“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该协议须经法院批准，其真实准确的副本作为附件6-A随附于此。

69. 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70. 受托人和Baker Hostetler依据《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向Tancredi法官提交了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

71. 2025年2月25日，Tancredi法官完成了其关于与Baker Hostetler（贝克·霍斯特勒）拟议解决方案的调解人报告（以下简称“Baker Hostetler调解人报告”）。Baker Hostetler调解人报告作为附件6-B随附于此。

72. 如Baker Hostetler调解人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根据受托人作出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Baker Hostetler转移相关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ridium标准衡量，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和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73. 就受托人与Baker Hostetler拟议和解而言，准许本动议的拟议命令作为附件6-C随附于此。

ii. Warren转移及拟议和解

74. 受托人已查明，债务人通过其另我实体向Warren（沃伦）作出的破产申请前转移金额为$129,950.00（统称“Warren转移”）；受托人认为，根据《破产法典》第544条（及适用的州法）、第548条和第550条，该等转移可予撤销并追回。

75. Warren否认就Warren转移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76. 受托人已与Warren协商达成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Warren和解协议”），但须经法院批准，其真实准确的副本作为附件7-A随附于此。

78. 受托人和Warren根据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向Tancredi法官提交了Warren和解协议。

79. 2024年11月4日，Tancredi法官完成了其关于与Warren拟议解决方案的调解人报告（以下简称“Warren调解人报告”）。Warren调解人报告作为附件7-B随附于此。

案件22-50073 文书4265 提交日期03/26/25 登记日期03/26/25 15:02:15 第19页，共110页

80. 如Warren调解人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根据受托人作出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Warren转移相关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ridium标准衡量，Warren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和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81. 就受托人与Warren拟议和解而言，准许本动议的拟议命令作为附件7-C随附于此。

iii. Cohn Birnbaum转移及拟议和解

82. 受托人已查明，债务人通过其另我实体向Cohn Birnbaum（科恩·伯恩鲍姆）作出的破产申请后转移金额为$106,610.00（统称“Cohn Birnbaum转移”）；受托人认为，根据《破产法典》第549条和第550条，该等转移可予撤销并追回。

83. Cohn Birnbaum否认就Cohn Birnbaum转移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84. 受托人已与Cohn Birnbaum协商达成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Cohn Birnbaum和解协议”），但须经法院批准，其真实准确的副本作为附件8-A随附于此。

85. Cohn Birnbaum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86. 受托人和Cohn Birnbaum根据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向Tancredi法官提交了Cohn Birnbaum和解协议。

87. 2024年11月4日，Tancredi法官完成了其关于与Cohn Birnbaum拟议解决方案的调解人报告（以下简称“Cohn Birnbaum调解人报告”）。Cohn Birnbaum调解人报告作为附件8-B随附于此。

88. 如Cohn Birnbaum调解人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根据受托人作出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Cohn Birnbaum转移相关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ridium标准衡量，Cohn Birnbaum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和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89. 就受托人与Cohn Birnbaum拟议和解而言，准许本动议的拟议命令作为附件8-C随附于此。

iv. Hodgson Russ转移及拟议和解

90. 受托人已查明，债务人通过其另我实体向Hodgson Russ（霍奇森·拉斯）作出的破产申请前和破产申请后转移金额为$2,220,767.63（统称“Hodgson Russ转移”）；受托人认为，根据《破产法典》第544条（及适用的州法）、第548条、第549条和第550条，该等转移可予撤销并追回。

91. Hodgson Russ否认就Hodgson Russ转移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92. 受托人已与Hodgson Russ协商达成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的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修订并取代了日期为2024年9月17日的和解协议（经修订后，以下简称“Hodgson Russ和解协议”），但须经法院批准，其真实准确的副本作为附件9-A随附于此。

93. Hodgson Russ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94. 受托人和Hodgson Russ根据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向Tancredi法官提交了Hodgson Russ和解协议。

案件22-50073 文书4265 提交日期03/26/25 登记日期03/26/25 15:02:15 第22页，共110页

95. 2024年11月4日，Tancredi法官完成了其关于与Hodgson Russ拟议解决方案的调解人报告（以下简称“Hodgson Russ调解人报告”）。Hodgson Russ调解人报告作为附件9-B随附于此。

96. 如Hodgson Russ调解人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根据受托人作出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Hodgson Russ转移相关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ridium标准衡量，Hodgson Russ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和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97. 就受托人与Hodgson Russ拟议和解而言，准许本动议的拟议命令作为附件9-C随附于此。

v. Tucker Levin转移及拟议和解

98. 受托人已查明，债务人通过其另我实体向Tucker Levin（塔克·莱文）作出了一笔金额为$500,000.00的破产申请前转移（以下简称“Tucker Levin转移”）；受托人认为，根据《破产法典》第544条（及适用的州法）、第548条和第550条，该项转移可予撤销并追回。

99. Tucker Levin否认就Tucker Levin转移承担任何潜在责任。

100. 受托人已与Tucker Levin协商达成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Tucker Levin和解协议”），但须经法院批准，其真实准确的副本作为附件10-A随附于此。

101. Tucker Levin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02. 受托人和Tucker Levin根据诉前/出庭前调解命令，向Tancredi法官提交了Tucker Levin和解协议。

103. 2024年11月4日，Tancredi法官完成了其关于与Tucker Levin拟议解决方案的调解人报告（以下简称“Tucker Levin调解人报告”）。Tucker Levin调解人报告作为附件10-B随附于此。

104. 如Tucker Levin调解人报告所述，Tancredi法官根据受托人作出的陈述，以及本第11章案件的历史和情况，审查了与Tucker Levin转移相关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并建议法院认定，按照Iridium标准衡量，Tucker Levin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和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105. 就受托人与Tucker Levin拟议和解而言，准许本动议的拟议命令作为附件10-C随附于此。

请求的救济

106. 受托人通过本动议，请求法院根据《破产规则》第9019(a)条作出命令，全面批准各项和解协议，并授权各方按照各自条款订立和执行各项和解协议。

请求救济的依据

I. 批准和解协议的标准

107. 为根据《破产规则》第9019条批准和解和解协议，破产法院应认定该和解和解协议公平、公正、合理，且符合债务人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参见，例如，Air Line Pilots Ass'n, Int'l v. Am. Nat'l Bank & Tr. Co. of Chi. (In re Ionosphere Clubs, Inc.), 156 B.R. 414, 426 (S.D.N.Y. 1993.), aff'd, 17 F.3d 600 (2d Cir. 1994)（引文略）；In re Enron Corp., No. 02 Civ. 8489(AKH), 2003 WL 230838, at *2 (Bankr. S.D.N.Y. Jan. 31, 2003)。是否批准某项特定和解的决定，属于破产法院的合理裁量范围。参见Nellis v. Shugrue, 165 B.R. 115, 122-23 (S.D.N.Y. 1994)。

108. 重要的是，“该和解无需是债务人本可获得的最佳和解。”In re Adelphia Commc'ns Corp., 327 B.R. 143, 159 (Bankr. S.D.N.Y. 2005)（援引In re Penn Cent. Transp. Co., 596 F.2d 1102, 1114 (3d Cir. 1979)）。相反，法院仅需“概览争议事项，并确定该和解是否低于合理性范围的最低点。”同上（援引In re W.T. Grant Co., 699 F.2d 599, 608 (2d Cir. 1983)）。在判断某项特定和解是否落入“合理性范围”时，法院考虑以下因素：

（1）诉讼胜诉可能性与和解未来利益之间的平衡；（2）复杂且旷日持久的诉讼的可能性，“及其随之产生的费用、不便和拖延”……；（3）“债权人的首要利益”，包括每一受影响类别的相对利益，“以及债权人不反对或积极支持拟议和解的程度”；（4）其他利害关系方是否支持该和解；（5）支持该和解的律师的“能力和经验”，以及审查该和解的“破产法院法官的经验和知识”；（6）“将由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获得的免责范围及广度”；以及（7）“该和解在何种程度上是独立公平谈判的产物。”

Iridium, 478 F.3d at 462。

II. 应批准和解协议

109. 和解协议对于破产财产，并进而对于破产财产的债权人而言，是积极的结果，并且在有关情形下及考虑适用的Iridium因素后，构成公平合理的妥协。

110. 和解协议规定，破产财产无需进一步诉讼即可获得其中各自载明的和解金额；与受托人请求权所涉金额相比，该等诉讼的成本可能相当高。其他撤销被告已经提出且继续提出对受托人请求权的抗辩。尽管受托人对该等请求权的是非曲直充满信心，并且迄今已成功地对其进行诉讼9，但其认识到任何诉讼均具有不确定性。此外，拟议和解将使破产财产无需承受因诉讼及可能上诉而产生的延误即可获得资金。

111. 受托人在就拟议和解进行谈判时所考虑的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对未来判决的执行收回能力，以及任何相对方在多大程度上配合了受托人的调查。受托人已就每项拟议和解逐案考虑了这些因素，以及诉讼风险和延误，并将准备在就本动议举行的听证会上回答法院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

9 参见，例如，关于：(I) 驳回共同被告提出的撤诉或就诉状作出判决的动议；(II) 部分驳回其他被告提出的撤诉动议；及 (III) 部分驳回 Zeisler & Zeisler P.C.（泽斯勒与泽斯勒专业公司）对受托人就诉状作出判决之动议提出的异议的决定备忘录及命令 [Docket No. 4189]

案件 22-50073，文件 4265，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 26 页，共 110 页

112. 重要的是，Tancredi 法官已根据调解程序审查了每份和解协议的条款。受托人及各相对方确认并感谢 Tancredi 法官所提供的服务。如调解员报告所述，Tancredi 法官已审查“与[各项和解中所涉相应转让]有关的请求权、可能的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况，并审查了”第 11 章案件高度复杂且存有争议的性质；他认为，“依照”Iridium 的标准衡量，“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及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113. 因此，受托人认为，拟议和解协议符合 Bankruptcy Rule 9019，并应予批准。

通知及密封提交

114. 本动议及所附和解协议已根据程序命令以及法院在其 WW Decision 中批准的密封程序，在第 11 章案件及相关对抗程序中以密封方式提交，原因是受托人认为：(a) 公开披露和解条款将损害破产财产；及 (b) 和解条款构成商业敏感信息及其他保密信息。（参见 Mediation Procedures Order 第 ¶ 2(w) 段；Pre-Litigation/Pre-Appearance Mediation Order 第 ¶ 2(v) 段。）

10 在相关对抗程序中提交本动议时，受托人仅附上适用于各相应对抗程序的证物。

案件 22-50073，文件 4265，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 27 页，共 110 页

115. 和解条款构成商业敏感信息，原因包括披露该等条款将损害受托人与其他被告及潜在被告就类似请求权达成解决的能力；该等条款亦属保密信息，因为当事方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规定应维持其保密性。参见 WW Decision，第 15 页（“和解协议的条款属于保密商业信息，受托人提出请求时必须予以密封。”）。

116. 提交后，受托人将向下列人员发送本动议密封版本及其所附和解协议的副本：(a) 无担保债权人正式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律师；及 (b)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参见 Mediation Procedures Order 第 ¶ 2(w) 段；Pre-Litigation/Pre-Appearance Mediation Order 第 ¶ 2(v) 段。）

117. 受托人还将在公开案卷中提交本动议的删节版本，其中删去保密及商业敏感信息，并省略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删节提交文件”）。（同上。）根据日期为 October 15, 2024 的 Order Granting Motion to Limit Notice of Motions Pursuant to Bankruptcy Rule 9019 Regarding Mediated/Avoidance Claim Settlements [Main Case Docket No. 3685]，删节提交文件以及与其相关安排的任何听证会通知，应送达：(i)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ii) 债务人的律师；(iii) 委员会的律师；(iv) 和解的相对方（可通过其律师向该相对方送达）；(v) 通过 CM/ECF 电子提交系统向使用 CM/ECF 系统的所有已出庭当事方送达；以及 (vi) 在本第 11 章案件中要求接收通知、但如电子提交通知所示无法接受电子提交的任何当事方。

案件 22-50073，文件 4265，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 28 页，共 110 页

118. 此外，受托人将向根据本动议请求批准的每项和解的各相对方送达一份删节提交文件版本，其中不删去有关与该相对方达成拟议和解的讨论内容。11

119. 根据 WW Decision，在批准本动议所提议任何和解的命令录入后 180 日内（或其后的下一个营业日），受托人应在第 11 章案件的案卷（以及如有的话，与已和解请求权有关的对抗程序）中提交通知（以下简称“和解通知”）；该和解通知应载明本动议及该命令的案卷编号和日期，附上相应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并提供与相应和解协议有关的下列信息：(i) 和解当事方；(ii) 和解金额；(iii) 受托人收到和解款项的日期；(iv)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款项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和解通知提交后，法院书记员应解除对删节动议及相应和解协议的密封。

此前未提出请求

120. 受托人此前未向本法院或任何其他法院提出过寻求本文件所请求救济的申请。

[本页其余部分特意留白。]

11 例如，就 Blueberry 而言，受托人将向其律师提供本动议的一个版本，该版本不对第 C(i) 节作删节，但在其他方面保留公开案卷所提交版本中的删节内容。

因此，基于前述理由，受托人谨请求录入拟议命令，准予本动议所请求的救济，以及法院认为公正和适当的其他救济。

日期：March 26, 2025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康涅狄格州纽黑文　第 11 章受托人

签署人：/s/ Patrick R. Linsey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与蒙泰思专业公司）
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onnecticut 06510
(203) 781-2847
plinsey@npmlaw.com

以及

Nicholas A. Bassett（尼古拉斯·A·巴塞特）（pro hac vice 待决）
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
2050 M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036
(202) 551-1902
nicholasbassett@paulhastings.com

以及

Douglass Barron（道格拉斯·巴伦）（pro hac vice 待决）
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166
(212) 318-6690
douglassbarron@paulhastings.com

第 11 章受托人的律师

证物 1-A

密封提交

证物 1-B

Blueberry 调解员报告

案件 22-50073，文件 4265，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 32 页，共 110 页；案件 24-05007，文件 31，提交于 01/16/25，录入于 01/16/25 15:43:13，第 1 页，共 2 页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美国破产法院）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
BRIDGEPORT DIVISION（布里奇波特分部）

关于：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1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管理）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 11 章受托人，
原告，　对抗程序编号 24-05007 (JAM)
诉
Blueberry Builders, LLC（蓝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调解员报告及建议

本人，James J. Tancredi 法官，谨根据 Order Directing Parties to Mediation, Appointing the Honorable James J. Tancredi as Mediator, and Amending Order Approving Procedures Applicable to Avoidance Claim Adversary Proceedings（以下简称“调解命令”，MC-ECF No. 3163）第 2.v. 段提交本报告。本人了解，受托人与被告 Blueberry Builders, LLC 已约定将其争议提交调解。作为指定调解员，本人欣然报告，该等当事方已达成和解（本人仅有极少参与），并且据本人所知，在达成和解过程中遵守了适用的调解程序。

1 本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吉尼弗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吉尼弗控股公司）。就通知和通信而言，受托人及 Genever 债务人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收件人为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的受托人。

案件 22-50073，文件 4265，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 33 页，共 110 页；案件 24-05007，文件 31，提交于 01/16/25，录入于 01/16/25 15:43:13，第 2 页，共 2 页

基于第 11 章受托人向本人作出的陈述，本人在审查与相关转让有关的请求权、可能的抗辩及其他事实和情况，以及本破产案件高度复杂且存有争议的性质后，建议法院认定，依照 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 的标准衡量，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及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第 11 章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日期：January 16, 2025　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证物 1-C

批准 Blueberry 和解协议的拟议命令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美国破产法院）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
BRIDGEPORT DIVISION（布里奇波特分部）

x

关于：　：
：　第 11 章
HO WAN KWOK
等人，　：
：
：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合并管理
-----------------------------------------------------------　x

[拟议] 命令：准予第 11 章受托人根据 BANKRUPTCY RULE 9019 提出的首份综合动议，请求批准和解协议，涉及第 11 章受托人与 BLUEBERRY BUILDERS, LLC 之间的和解

鉴于 Luc A. Despins 以其作为上述标题第 11 章案件（以下简称“第 11 章案件”）中 Ho Wan Kwok（以下简称“债务人”）之指定第 11 章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的身份提出动议（以下简称“本动议”）2，请求包括批准受托人与 Blueberry Builders, LLC（以下简称“Blueberry”）之间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Blueberry 和解协议”）在内的救济；该和解协议于本动议中有更具体说明，并作为证物 1-A 附于本动议；且法院根据 28 U.S.C. §§ 157 and 1334 对审议本动议及其中所请求的救济具有管辖权；且本事项构成 28 U.S.C. § 157(b)(2) 所称的核心程序；且在具体情形下已给予适当且充分的通知，并且看来无需给予其他或进一步通知；

1 本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就通知和通信而言，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收件人为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的受托人。

2 本命令中使用但未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本动议中规定的含义。

案件 22-50073，文件 4265，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 36 页，共 110 页

规定，参见《准许根据破产规则9019限制就经调解／撤销权主张和解事项提出动议的通知之动议的命令》[Docket No. 3685]；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依其职责作出的合理且审慎的商业判断，并符合受托人、财产及其债权人的最佳利益；且受托人与Blueberry（合称“当事人”）已参加调解程序，据此Tancredi法官（坦克雷迪法官）出具了调解员报告，说明其认为《Blueberry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财产的最佳利益；经适当审议并认定存在充分理由，现命令如下：

1. 就Blueberry及《Blueberry和解协议》而言，本动议所请求的救济，按本命令规定予以准许。

2. 根据Fed. R. Bankr. P. 9019，批准《Blueberry和解协议》。

3. 如程序命令所预期，本动议及《Blueberry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且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应根据11 U.S.C. § 107(b)(1)和Fed. R. Bankr. R. 9018继续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命令登记后180日内提交通知；但是，如该日期落在周末或节假日，受托人应在其后的下一个营业日之前提交（“六个月届满日”）。该通知（“和解通知”）应在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Blueberry A.P.的案卷中提交，并应当：(i) 提及本动议及本命令的案卷编号和日期；(ii) 附上《Blueberry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以及(iii) 包含有关《Blueberry和解协议》的下列信息：(a) 和解当事人；(b) 和解金额；(c) 受托人收到和解资金的日期；以及(d)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资金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如该等月度经营报告在六个月届满日前提交，可以删节付款人的身份。和解通知提交后，法院书记员应解除对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对抗程序中未删节《和解动议》及和解协议的密封。

Case 22-50073 Doc 4265 Filed 03/26/25 Entered 03/26/25 15:02:15 Page 37 of 110

5. 根据11 U.S.C. § 107(c)(3)，美国受托人（U.S. Trustee）享有法定权利，可完全查阅本案案卷中提交的或向法院提交的任何信息和／或文件。美国受托人应遵守11 U.S.C. § 107(c)(3)(B)规定的义务。

6. 根据Fed. R. Bankr. P. 9019，授权受托人于本命令登记后立即签署、交付、实施及完全履行任何及所有义务、文书、文件和书面材料，并采取一切为完成《Blueberry和解协议》所反映的和解及履行其中预期的任何及所有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行动。

7. 根据Fed. R. Bankr. P. 6004(h)，本命令应于登记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8. 法院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定因本命令及《Blueberry和解协议》产生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事项。

附件2-A

密封提交

附件2-B

McManimon调解员报告

Case 22-50073 Doc 4265 Filed 03/26/25 Entered 03/26/25 15:02:15 Page 40 of Case 24-05194 Doc 23 Filed 01/16/25 Entered 01/16/25 15:46:34 Page 1 of 2 110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1　Case No. 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管理）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

原告，　Adv. P. No. 24-05194 (JAM)

诉

McManimon, Scotland & Baumann, LLC（麦克马尼蒙、苏格兰及鲍曼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调解员报告及建议

本人James J. Tancredi法官（詹姆斯·J·坦克雷迪法官）谨根据《命令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定尊敬的James J. Tancredi法官为调解员，并修订批准适用于撤销权主张对抗程序之程序的命令》第2.v.段（“调解命令”，MC-ECF No. 3163）提交本报告。本人知悉，受托人与被告McManimon, Scotland & Baumann, LLC已约定将其争议提交调解。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Ho Wan Kwok（亦称Guo Wengui、Miles Guo和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及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和Genever债务人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c/o Luc A. Despins，作为Ho Wan Kwok财产的受托人（仅为通知和通信之目的）。

Case 22-50073 Doc 4265 Filed 03/26/25 Entered 03/26/25 15:02:15 Page 41 of Case 24-05194 Doc 23 Filed 01/16/25 Entered 01/16/25 15:46:34 Page 2 of 2 110

调解。作为指定调解员，本人欣然报告，该等当事人已达成和解，且据本人所知，其在达成和解时已遵守适用的调解程序。

基于第11章受托人向本人作出的陈述，对有关涉案转移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进行审查后，并鉴于本破产案件具有高度复杂性及争议性，本人建议法院根据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的标准，认定和解协议的经济条款及其他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第11章财产的最佳利益。

日期：January 16, 2025　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附件2-C

拟议命令：批准McManimon和解协议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

等人，　：

：　Case No. 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　合并管理

-----------------------------------------------------------　x

［拟议］命令：准许第11章受托人提出的第一项综合动议，请求根据破产规则9019批准和解协议，涉及第11章受托人与MCMANIMON, SCOTLAND & BAUMANN, LLC之间的和解

经Luc A. Despins以其作为上述标题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获任命的第11章受托人（“受托人”）的身份，就Ho Wan Kwok（“债务人”）提出的动议（“本动议”）2，其中请求包括批准受托人与McManimon, Scotland & Baumann, LLC（“McManimon”）之间的和解协议（“McManimon和解协议”），该协议在本动议中有更具体说明，并作为附件2-A附于本动议；法院根据28 U.S.C. §§ 157 and 1334，对本动议及其中所请求的救济享有管辖权；本事项构成28 U.S.C. § 157(b)(2)所称的核心程序；且在具体情形下已给予适当且充分的通知，并且看来无需提供其他或进一步通知，参见《准许根据破产规则9019限制就经调解／撤销权主张和解事项提出动议的通知之动议的命令》[Docket No. 3685]；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依其职责作出的合理且审慎的商业判断，并符合受托人、财产及其债权人的最佳利益；且受托人与McManimon（合称“当事人”）已参加调解程序，据此Tancredi法官出具了调解员报告，说明其认为《McManimon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财产的最佳利益；经适当审议并认定存在充分理由，现命令如下：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Ho Wan Kwok（亦称Guo Wengui、Miles Guo和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及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和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c/o Luc A. Despins，作为Ho Wan Kwok财产的受托人（仅为通知和通信之目的）。

2 本命令中使用但未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本动议中规定的含义。

Case 22-50073 Doc 4265 Filed 03/26/25 Entered 03/26/25 15:02:15 Page 44 of 110

1. 就McManimon及《McManimon和解协议》而言，本动议所请求的救济，按本命令规定予以准许。

2. 根据Fed. R. Bankr. P. 9019，批准《McManimon和解协议》。

3. 如程序命令所预期，本动议及《McManimon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且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应根据11 U.S.C. § 107(b)(1)和Fed. R. Bankr. R. 9018继续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命令登记后180日内提交通知；但是，如该日期落在周末或节假日，受托人应在其后的下一个营业日之前提交（“六个月届满日”）。该通知（“和解通知”）应在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McManimon A.P.的案卷中提交，并应当：(i) 提及本动议及本命令的案卷编号和日期；(ii) 附上《McManimon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以及(iii) 包含有关《McManimon和解协议》的下列信息：(a) 和解当事人；(b) 和解金额；

Case 22-50073 Doc 4265 Filed 03/26/25 Entered 03/26/25 15:02:15 Page 45 of 110

(c) 受托人收到和解资金的日期；以及(d)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资金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如该等月度经营报告在六个月届满日前提交，可以删节付款人的身份。和解通知提交后，法院书记员应解除对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对抗程序中未删节《和解动议》及和解协议的密封。

5. 根据11 U.S.C. § 107(c)(3)，美国受托人享有法定权利，可完全查阅本案案卷中提交的或向法院提交的任何信息和／或文件。美国受托人应遵守11 U.S.C. § 107(c)(3)(B)规定的义务。

6. 根据Fed. R. Bankr. P. 9019，授权受托人于本命令登记后立即签署、交付、实施及完全履行任何及所有义务、文书、文件和书面材料，并采取一切为完成《McManimon和解协议》所反映的和解及履行其中预期的任何及所有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行动。

7. 根据Fed. R. Bankr. P. 6004(h)，本命令应于登记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8. 法院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定因本命令及《McManimon和解协议》产生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事项。

附件3-A

密封提交

附件3-B

GPS调解员报告

Case 22-50073 Doc 4265 Filed 03/26/25 Entered 03/26/25 15:02:15 Page 48 of Case 24-05213 Doc 17 Filed 11/20/24 Entered 11/20/24 15:32:02 Page 1 of 2 110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1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管理）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
原告，　对抗程序编号 24-05213 (JAM)
诉
Georgiou Payne Stewien LLP（Georgiou Payne Stewien律师事务所），
被告。
调解员报告及建议

本人，James J. Tancredi法官（詹姆斯·J·坦克雷迪法官），谨依《命令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定尊敬的James J. Tancredi法官担任调解员，并修订批准适用于撤销权请求对抗程序的程序之命令》（以下简称“调解命令”，MC-ECF No. 3163）第2.v.款提交本报告。本人了解到，受托人与被告 GPS Legal LLP（GPS律师事务所，原名 Georgiou Payne Stewien LLP 和 GPS McQuhae LLP）已同意将其争议提交调解。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化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Holdings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 Holdings公司）。受托人及 Genever 债务人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保尔·黑斯廷斯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收件人：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遗产的受托人（仅供通知和通信之用）。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49页，共110页
案件 24-05213 文书 17 提交于 11/20/24，录入于 11/20/24 15:32:02，第2页，共2页

作为指定调解员，本人谨报告，该等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本人仅有极少参与）；且据本人所知，其在达成和解时已遵守适用的调解程序。

基于第11章受托人向本人所作的陈述，对有关标的转让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进行审查，并考虑到本破产案件高度复杂且存在争议的性质，本人建议法院依据 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 所确立的标准，认定和解协议的财务条款及其他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第11章财产的最佳利益。

日期：November 20, 2024　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附件 3-C
拟议命令：批准与 GPS Legal LLP 达成的和解协议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破产法院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布里奇波特分院）

-----------------------------------------------------------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
等人，　：
：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合并管理

x
［拟议］命令：准许第11章受托人依据《破产规则》9019提出的第一份综合动议，请求批准和解协议，就第11章受托人与 GPS LEGAL LLP 之间的和解事项

鉴于 Luc A. Despins 以其作为在上述 Ho Wan Kwok（以下简称“债务人”）第11章案件（以下简称“第11章案件”）中获指定的第11章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之身份提出的动议（以下简称“本动议”）2，请求包括批准受托人与 GPS Legal LLP（原名 Georgiou Payne Stewien LLP 和 GPS McQuhae LLP）（以下简称“GPS”）之间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GPS和解协议”）在内的救济；该协议在本动议中有更具体说明，并作为附件3-A附于本动议；且法院依据 28 U.S.C. §§ 157 and 1334 对审理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具有管辖权；且本事项构成 28 U.S.C. § 157(b)(2) 所称的核心程序；且在具体情形下已给予适当且充分的通知，并且似乎无需提供任何其他或进一步通知，参见《准许依据〈破产规则〉9019就经调解的和解／撤销权请求和解限制动议通知的动议之命令》[Docket No. 3685]；且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依其职责并为受托人、财产及其债权人最佳利益而作出的合理且审慎商业判断；且受托人与 GPS（合称“当事人”）已参加调解程序，据此 Tancredi 法官已出具调解员报告，表明其相信 GPS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财产的最佳利益；且经适当审议并显示存在充分理由，现命令如下：

1. 就本命令所规定的有关 GPS 及 GPS和解协议的请求救济而言，本动议获准。

2. 依据 Fed. R. Bankr. P. 9019，批准 GPS和解协议。

3. 如程序命令所设想，本动议及 GPS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依据 11 U.S.C. § 107(b)(1) 和 Fed. R. Bankr. R. 9018，应继续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命令录入后180日内提交通知；但如该日期为周末或节假日，受托人应在其后的下一个营业日前提交通知（以下简称“六个月届满日”）。该通知（以下简称“和解通知”）应提交于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 GPS 对抗程序的案卷，并应：(i) 提及本动议及本命令的案卷编号和日期；(ii) 附具 GPS和解协议未删节副本；及 (iii) 包含有关 GPS和解协议的下列信息：(a) 和解当事人；(b) 和解金额；(c) 受托人收到和解资金的日期；及 (d)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资金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如该等月度经营报告在六个月届满日前提交，可删节付款人的身份。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53页，共110页

和解通知提交后，法院书记员应指示在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对抗程序中解除对未删节和解动议和和解协议的密封。

5. 依据 11 U.S.C. § 107(c)(3)，U.S. Trustee（美国受托人）对本案案卷中提交或向法院呈交的任何信息及／或文件享有完全查阅的法定权利。美国受托人应遵守 11 U.S.C. § 107(c)(3)(B) 规定的义务。

6. 依据 Fed. R. Bankr. P. 9019，受托人获授权在本命令录入后立即签署、交付、实施并全面履行任何及所有义务、文书、文件和书面材料，并采取一切为完成 GPS和解协议所反映的和解及履行其中设想的任何及所有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行动。

7. 依据 Fed. R. Bankr. P. 6004(h)，本命令应于录入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8. 法院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定因本命令及 GPS和解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事项。

附件 4-A
密封提交
附件 4-B

Smee 调解员报告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56页，共110页
案件 24-05271 文书 26 提交于 11/20/24，录入于 11/20/24 15:36:13，第1页，共2页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破产法院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1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管理）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
原告，　对抗程序编号 24-05271 (JAM)
诉
Weihua Li（李卫华）等人，
被告。
调解员报告及建议

本人，James J. Tancredi法官（詹姆斯·J·坦克雷迪法官），谨依《命令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定尊敬的James J. Tancredi法官担任调解员，并修订批准适用于撤销权请求对抗程序的程序之命令》（以下简称“调解命令”，MC-ECF No. 3163）第2.v.款提交本报告。本人了解到，受托人与被告 Roger Smee（罗杰·斯米）及 Cameron Smee（卡梅伦·斯米）已同意将其争议提交调解。作为指定调解员，本人谨报告，该等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本人仅有极少参与）；且据本人所知，其在达成和解时已遵守适用的调解程序。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化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Holdings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 Holdings公司）。受托人及 Genever 债务人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保尔·黑斯廷斯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收件人：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遗产的受托人（仅供通知和通信之用）。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于 03/26/25，录入于 03/26/25 15:02:15，第57页，共110页
案件 24-05271 文书 26 提交于 11/20/24，录入于 11/20/24 15:36:13，第2页，共2页

基于第11章受托人向本人所作的陈述，对有关标的转让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进行审查，并考虑到本破产案件高度复杂且存在争议的性质，本人建议法院依据 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 所确立的标准，认定和解协议的财务条款及其他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第11章财产的最佳利益。

日期：November 20, 2024　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附件 4-C

拟议命令：批准 Smee 和解协议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破产法院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布里奇波特分院）

-----------------------------------------------------------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
等人，　：
：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合并管理

x
［拟议］命令：准许第11章受托人依据《破产规则》9019提出的第一份综合动议，请求批准和解协议，就第11章受托人与 CAMERON SMEE 和 ROGER SMEE 之间的和解事项

鉴于 Luc A. Despins 以其作为在上述 Ho Wan Kwok（以下简称“债务人”）第11章案件（以下简称“第11章案件”）中获指定的第11章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之身份提出的动议（以下简称“本动议”）2，请求包括批准受托人与 Cameron Smee 和 Roger Smee（合称“Smees”）之间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Smees和解协议”）在内的救济；该协议在本动议中有更具体说明，并作为附件4-A附于本动议；且法院依据 28 U.S.C. §§ 157 and 1334 对审理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具有管辖权；且本事项构成 28 U.S.C. § 157(b)(2) 所称的核心程序；且在具体情形下已给予适当且充分的通知，并且似乎无需提供任何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控股公司）。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交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作为 Ho Wan Kwok 遗产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2. 本命令中使用但未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动议中规定的含义。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录入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60 页，共 110 页

应予提供，参见《准许根据破产规则9019限制就经调解／撤销权请求和解提出的动议之通知的动议的命令》[案卷编号 3685]；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作出的合理、审慎的商业判断，符合其职责，并符合受托人、遗产及其债权人的最佳利益；受托人与 Smees（斯米斯）（合称“当事方”）已参加调解程序，据此 Tancredi 法官已出具调解员报告，说明其认为 Smees 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遗产的最佳利益；经适当审议并认定存在充分理由，现命令如下：

1. 就有关 Smees 及 Smees 和解协议的所请求救济而言，本动议按本命令规定予以准许。

2. 根据 Fed. R. Bankr. P. 9019，批准 Smees 和解协议。

3. 如程序命令所设想，动议及 Smees 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且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应根据 11 U.S.C. § 107(b)(1) 和 Fed. R. Bankr. R. 9018 继续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命令录入后 180 日内提交通知；但如该日期为周末或节假日，受托人应最迟于其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提交（“六个月周年日”）。该通知（“和解通知”）应提交至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 Smees A.P. 的案卷，并应当：(i) 注明本动议和本命令的案卷编号及日期；(ii) 附上 Smees 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及 (iii) 包含有关 Smees 和解协议的下列信息：(a) 和解当事方；(b) 和解金额；(c) 受托人收到和解款项的日期；及 (d)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款项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如该等月度经营报告在六个月周年日之前提交，则可以删节付款人的身份。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录入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61 页，共 110 页

提交和解通知后，书记官受命在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对抗程序中解除对未删节的和解动议和和解协议的密封。

5. 根据 11 U.S.C. § 107(c)(3)，美国受托人对本案案卷中提交的或向法院递交的任何信息和／或文件享有完全查阅的法定权利。美国受托人应遵守 11 U.S.C. § 107(c)(3)(B) 规定的义务。

6. 根据 Fed. R. Bankr. P. 9019，受托人获授权于本命令录入后立即签署、交付、实施并完全履行任何及所有义务、文书、文件和书面材料，并采取为完成 Smees 和解协议所反映的和解以及履行其中设想的任何及所有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及所有行动。

7. 根据 Fed. R. Bankr. P. 6004(h)，本命令于录入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8. 法院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定因本命令及 Smees 和解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

附件 5-A
密封提交
附件 5-B

Versace 调解员报告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

第11章

Ho Wan Kwok 等人，1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管理）
诉讼前／出庭前和解报告

本人，James J. Tancredi 法官（詹姆斯·J·坦克雷迪法官），谨根据《修订命令，指示当事方进行调解，指定尊敬的 James J. Tancredi 担任调解员，并修订批准适用于撤销权请求对抗程序以促进协商一致的诉讼前及出庭前调解之程序的命令》（MC-ECF 编号 3465）第 2.iv. 段提交本报告。本人理解，第11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 与 Versace USA, Inc.（范思哲美国公司）已约定将其争议提交调解。作为指定调解员，本人欣然报告，当事方已达成和解（本人仅有极少参与），且据本人所知，在达成和解时遵守了适用的调解程序。

在审查第11章受托人向本人提出的陈述所依据的、与标的转移有关的请求权、潜在抗辩及其他事实和情形，并考虑到本破产案件高度复杂且存在争议的性质后，本人建议法院认定，按照 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 的标准衡量，该和解协议的经济条款及其他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第11章遗产的最佳利益。

日期：February 25, 2025　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附件 5-C

批准 Versace 和解协议的拟议命令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
等人，　：
：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　合并管理
-----------------------------------------------------------　x
[拟议] 命令：准许第11章受托人提出的第一项综合动议，请求根据破产规则9019批准和解协议，涉及第11章受托人与 VERSACE USA, INC. 之间的和解

兹考虑 Luc A. Despins 以其作为上述标题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 Ho Wan Kwok（“债务人”）指定第11章受托人（“受托人”）的身份提出的动议（“动议”）2，该动议请求的救济包括批准受托人与 Versace USA, Inc.（“Versace”）之间的和解协议（“Versace 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在动议中有更具体说明，并作为附件 5-A 附于动议；法院根据 28 U.S.C. §§ 157 和 1334 对审议该动议及其中所请求的救济具有管辖权；本事项构成 28 U.S.C. § 157(b)(2) 所指的核心程序；鉴于具体情形已发出适当且充分的通知，并且看来无需提供其他或进一步通知，参见命令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控股公司）。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交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遗产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2. 本命令中使用但未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动议中规定的含义。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录入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68 页，共 110 页

《准许根据破产规则9019限制就经调解／撤销权请求和解提出的动议之通知的动议》[案卷编号 3685]；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作出的合理、审慎的商业判断，符合其职责，并符合受托人、遗产及其债权人的最佳利益；受托人与 Versace（合称“当事方”）已参加调解程序，据此 Tancredi 法官已出具调解员报告，说明其认为 Versace 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遗产的最佳利益；经适当审议并认定存在充分理由，现命令如下：

1. 就有关 Versace 及 Versace 和解协议的所请求救济而言，本动议按本命令规定予以准许。

2. 根据 Fed. R. Bankr. P. 9019，批准 Versace 和解协议。

3. 如程序命令所设想，动议及 Versace 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且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应根据 11 U.S.C. § 107(b)(1) 和 Fed. R. Bankr. R. 9018 继续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命令录入后 180 日内提交通知；但如该日期为周末或节假日，受托人应最迟于其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提交（“六个月周年日”）。该通知（“和解通知”）应提交至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 Versace A.P. 的案卷，并应当：(i) 注明本动议和本命令的案卷编号及日期；(ii) 附上 Versace 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及 (iii) 包含有关 Versace 和解协议的下列信息：(a) 和解当事方；(b) 和解金额；(c) 受托人收到和解款项的日期；及 (d)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款项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如该等月度经营报告在六个月周年日之前提交，则可以删节付款人的身份。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录入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69 页，共 110 页

提交和解通知后，书记官受命在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对抗程序中解除对未删节的和解动议和和解协议的密封。

5. 根据 11 U.S.C. § 107(c)(3)，美国受托人对本案案卷中提交的或向法院递交的任何信息和／或文件享有完全查阅的法定权利。美国受托人应遵守 11 U.S.C. § 107(c)(3)(B) 规定的义务。

6. 根据 Fed. R. Bankr. P. 9019，受托人获授权于本命令录入后立即签署、交付、实施并完全履行任何及所有义务、文书、文件和书面材料，并采取为完成 Versace 和解协议所反映的和解以及履行其中设想的任何及所有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及所有行动。

7. 根据 Fed. R. Bankr. P. 6004(h)，本命令于录入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8. 本院应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并裁定因本命令及Versace和解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事项。

证物6-A

密封提交

证物6-B

Baker Hostetler调解员报告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1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管理）

诉前/出庭前和解报告

本人，James J. Tancredi法官，谨依照《修改指令当事人进行调解的命令、指定尊敬的James J. Tancredi法官担任调解员，并修改批准适用于撤销权请求对抗程序之程序以便利协商一致的诉前及出庭前调解的命令》（MC-ECF No. 3465）第2.iv.段提交本报告。据本人了解，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与Baker & Hostetler LLP已约定将其争议提交调解。作为指定调解员，本人欣然报告，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本人仅有极少参与），且据本人所知，其在此过程中遵守了适用的调解程序。

基于第11章受托人向本人作出的陈述，对有关涉案转让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进行审查后，并考虑到本破产案件具有高度复杂性和争议性，本人建议本院认定，根据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所确立的标准，该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及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第11章破产财团的最佳利益。

日期：February 25, 2025，Hartford, Connecticut

证物6-C

拟议命令：批准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
等人，　：
：
：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合并管理
-----------------------------------------------------------　x

【拟议】命令：准予第11章受托人依据《破产规则》9019提出的第一项综合动议，请求批准和解协议，就第11章受托人与BAKER HOSTETLER之间的和解而言

兹就Luc A. Despins以其作为在上述题为Ho Wan Kwok（“债务人”）的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获任命的第11章受托人（“受托人”）身份提出的动议（“本动议”）2，该动议请求的救济包括批准受托人与Baker & Hostetler LLP（“Baker Hostetler”）之间的和解协议（“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该协议在本动议中有更具体说明，并作为证物6-A附于本动议；且本院依据28 U.S.C. §§ 157 and 1334，对审理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具有管辖权；且本事项构成28 U.S.C. § 157(b)(2)所称的核心程序；且鉴于具体情形已给予适当且充分的通知，并且显然无需给予任何其他或进一步通知，参见《准予依据《破产规则》9019限制有关经调解/撤销权请求和解之动议通知的动议的命令》[Docket No. 3685]；且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依其职责作出的合理且审慎的商业判断，并符合受托人、财团及其债权人的最佳利益；且受托人与Baker Hostetler（合称“当事人”）已参与调解程序，Tancredi法官据此发布调解员报告，表示其相信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财团的最佳利益；经适当审议，并有充分理由，据此命令如下：

1. 就本命令所规定的有关Baker Hostetler及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的请求救济而言，本动议获准。

2. 依据Fed. R. Bankr. P. 9019，批准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

3. 如程序命令所设想，本动议及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并且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应依据11 U.S.C. § 107(b)(1)及Fed. R. Bankr. R. 9018继续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命令录入后180日内提交通知；但如该日期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则受托人应在其后的下一营业日提交（“六个月届满日”）。该通知（“和解通知”）应在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案卷中提交，并应：(i) 提及本动议及本命令的案卷编号和日期；(ii) 附具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及(iii) 包含有关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的下列信息：(a) 和解当事人；(b) 和解金额；(c) 受托人收到和解款项的日期；及(d) 显示受托人收到款项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该等月度经营报告如在六个月届满日前提交，可以删节付款人的身份。提交和解通知后，法院书记员应解除合并管理第11章案件及对抗程序中未删节的和解动议和和解协议的密封。

5. 依据11 U.S.C. § 107(c)(3)，美国受托人对本案案卷中提交或向本院提交的任何信息和/或文件享有法定的完全查阅权。美国受托人应遵守11 U.S.C. § 107(c)(3)(B)规定的义务。

6. 依据Fed. R. Bankr. P. 9019，受托人获授权在本命令录入后立即签署、交付、实施并全面履行任何及一切义务、文书、文件和材料，并采取为完成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所反映的和解以及履行其中所设想的任何及一切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及一切行动。

7. 依据Fed. R. Bankr. P. 6004(h)，本命令自录入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8. 本院应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并裁定因本命令及Baker Hostetler和解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事项。

证物7-A

密封提交

证物7-B

Warren调解员报告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1

债务人。

（合并管理）

案号：22-50073 (JAM)

诉前/出庭前和解报告

本人，James J. Tancredi法官，谨依照《修改指令当事人进行调解的命令、指定尊敬的James J. Tancredi法官担任调解员，并修改批准适用于撤销权请求对抗程序之程序以便利协商一致的诉前及出庭前调解的命令》（MC-ECF No. 3465）第2.iv.段提交本报告。据本人了解，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与Christopher D. Warren, P.C.及Christopher D. Warren已约定将其争议提交调解。作为指定调解员，本人欣然报告，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本人仅有极少参与），且据本人所知，其在此过程中遵守了适用的调解程序。

基于第11章受托人向本人作出的陈述，对有关涉案转让的请求权、潜在抗辩以及其他事实和情形进行审查后，并考虑到本破产案件具有高度复杂性和争议性，本人建议本院认定，根据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所确立的标准，该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及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第11章破产财团的最佳利益。

日期：November 4, 2024，Hartford, Connecticut

证物7-C

拟议命令：批准Warren和解协议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
等人，　：
：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　合并管理
-----------------------------------------------------------　x

【拟议】命令：准予第11章受托人依据《破产规则》9019提出的第一项综合动议，请求批准和解协议，就第11章受托人与CHRISTOPHER D. WARREN及CHRISTOPHER D. WARREN P.C.之间的和解而言

兹就Luc A. Despins以其作为在上述题为Ho Wan Kwok（“债务人”）的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获任命的第11章受托人（“受托人”）身份提出的动议（“本动议”）2，该动议请求的救济包括批准受托人与Christopher D. Warren及Christopher D. Warren P.C.（合称“Warren”）之间的和解协议（“Warren和解协议”），该协议在本动议中有更具体说明，并作为证物8-A附于本动议；且本院依据28 U.S.C. §§ 157 and 1334，对审理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具有管辖权；且本事项构成28 U.S.C. § 157(b)(2)所称的核心程序；且鉴于具体情形已给予适当且充分的通知，并且显然无需给予任何其他或进一步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其他众多别名）（税务识别号末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末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200 Park Avenue，New York, NY 10166，转交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财产的受托人（仅为通知和通信之目的）。

2 本裁定中使用但未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本动议所载的含义。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于 03/26/25 录入于 03/26/25 15:02:15 第 84 页，共 110 页

应提供通知，参见《关于准许限制就经调解/撤销权请求和解事项依据破产规则 9019 提交通知之动议的命令》[案卷编号 3685]；且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依其职责并为受托人、财产及其债权人最大利益而作出的合理且审慎商业判断之行使；且受托人与 Warren（合称“当事人”）已参加调解程序，根据该程序，Tancredi 法官已出具调解员报告，表明其相信 Warren 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财产的最大利益；经适当审议并有充分理由，据此命令：

1. 就针对 Warren 和 Warren 和解协议所请求的救济而言，本动议按本裁定规定予以准许。

2. 根据 Fed. R. Bankr. P. 9019，批准 Warren 和解协议。

3. 如程序命令所预期，本动议及 Warren 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且除本裁定另有规定外，应根据 11 U.S.C. § 107(b)(1) 和 Fed. R. Bankr. R. 9018 继续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裁定录入后 180 日内提交通知；但如该日期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受托人应于其后下一营业日提交（“六个月届满日”）。该通知（“和解通知”）应提交于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案卷中，并应：(i) 引述本动议及本裁定的案卷编号和日期；(ii) 附具 Warren 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以及 (iii) 包含有关 Warren 和解协议的下列信息：(a) 和解当事人；(b) 和解金额；(c) 受托人收到和解款项的日期；以及 (d)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款项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如该等月度经营报告于六个月届满日前提交，则可删节付款人的身份。和解通知提交后，书记官应解除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对抗程序中未删节的和解动议和和解协议的密封状态。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于 03/26/25 录入于 03/26/25 15:02:15 第 85 页，共 110 页

5. 根据 11 U.S.C. § 107(c)(3)，美国受托人对本案案卷中提交或向法院提交的任何信息和/或文件享有法定的完全查阅权。美国受托人应遵守 11 U.S.C. § 107(c)(3)(B) 规定的义务。

6. 根据 Fed. R. Bankr. P. 9019，授权受托人签署、交付、实施及完全履行任何及所有义务、文书、文件和材料，并在本裁定录入后立即采取为完成 Warren 和解协议所反映的和解并履行其中所预期的任何及所有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及所有行动。

7. 根据 Fed. R. Bankr. P. 6004(h)，本裁定自录入之时起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8. 法院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定因本裁定及 Warren 和解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

附件 8-A

密封提交

附件 8-B

Cohn Birnbaum（科恩·伯恩鲍姆）调解员报告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1

债务人。

（合并管理）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诉讼前/出庭前和解报告

本人 James J. Tancredi 法官，谨根据《关于修改命令以指示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定尊敬的 James J. Tancredi 法官为调解员，并修改关于批准适用于撤销权请求对抗程序的程序以促进自愿诉讼前和出庭前调解的命令》第 2.iv. 段（MC-ECF 编号 3465），提交本报告。据本人了解，第11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 与 Cohn Birnbaum & Shea P.C.（科恩·伯恩鲍姆与谢伊律师事务所）已约定将其争议提交调解。作为指定调解员，本人欣然报告，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本人仅有极少参与），且据本人所知，其在此过程中遵守了适用的调解程序。

在审查第11章受托人向本人陈述的、有关涉案转让的请求权、潜在抗辩及其他事实和情况，以及本破产案件高度复杂且存在争议的性质后，本人建议法院认定，依 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 所确立的标准衡量，该和解协议的经济条款及其他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第11章财产的最大利益。

日期：November 4, 2024　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附件 8-C

批准 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的拟议裁定
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
等人，　：
：
：　案件编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合并管理
-----------------------------------------------------------　x
［拟议］关于准许第11章受托人提出的第一份综合动议、请求根据破产规则 9019 批准和解协议，即关于第11章受托人与 COHN BIRNBAUM & SHEA P.C. 之间和解的裁定

鉴于 Luc A. Despins 以在上述标题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获指定的第11章受托人（“受托人”）身份，就 Ho Wan Kwok（“债务人”）提出的动议（“动议”）2，请求包括批准受托人与 Cohn Birnbaum & Shea P.C.（“Cohn Birnbaum”）之间的和解协议（“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在内的救济；该和解协议于本动议中作更具体说明，并作为附件 9-A 附于本动议；且法院根据 28 U.S.C. §§ 157 和 1334 对审理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具有管辖权；且本事项构成 28 U.S.C. § 157(b)(2) 所指的核心程序；且已在具体情形下给予适当和充分通知，并且看来无需提供其他或进一步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其他众多别名）（税务识别号末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末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200 Park Avenue，New York, NY 10166，转交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财产的受托人（仅为通知和通信之目的）。

2 本裁定中使用但未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本动议所载的含义。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于 03/26/25 录入于 03/26/25 15:02:15 第 92 页，共 110 页

应提供通知，参见《关于准许限制就经调解/撤销权请求和解事项依据破产规则 9019 提交通知之动议的命令》[案卷编号 3685]；且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依其职责并为受托人、财产及其债权人最大利益而作出的合理且审慎商业判断之行使；且受托人与 Cohn Birnbaum（合称“当事人”）已参加调解程序，根据该程序，Tancredi 法官已出具调解员报告，表明其相信 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财产的最大利益；经适当审议并有充分理由，据此命令：

1. 就针对 Cohn Birnbaum 和 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所请求的救济而言，本动议按本裁定规定予以准许。

2. 根据 Fed. R. Bankr. P. 9019，批准 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

3. 如程序命令所预期，本动议及 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且除本裁定另有规定外，应根据 11 U.S.C. § 107(b)(1) 和 Fed. R. Bankr. R. 9018 继续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裁定录入后 180 日内提交通知；但如该日期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受托人应于其后下一营业日提交（“六个月届满日”）。该通知（“和解通知”）应提交于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案卷中，并应：(i) 引述本动议及本裁定的案卷编号和日期；(ii) 附具 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以及 (iii) 包含有关 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的下列信息：(a) 和解当事人；(b) 和解金额；(c) 受托人收到和解款项的日期；
案件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于 03/26/25 录入于 03/26/25 15:02:15 第 93 页，共 110 页

以及 (d)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款项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如该等月度经营报告于六个月届满日前提交，则可删节付款人的身份。和解通知提交后，书记官应解除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对抗程序中未删节的和解动议和和解协议的密封状态。

5. 根据 11 U.S.C. § 107(c)(3)，美国受托人对本案案卷中提交或向法院提交的任何信息和/或文件享有法定的完全查阅权。美国受托人应遵守 11 U.S.C. § 107(c)(3)(B) 规定的义务。

6. 根据 Fed. R. Bankr. P. 9019，授权受托人签署、交付、实施及完全履行任何及所有义务、文书、文件和材料，并在本裁定录入后立即采取为完成 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所反映的和解并履行其中所预期的任何及所有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及所有行动。

7. 根据 Fed. R. Bankr. P. 6004(h)，本裁定自录入之时起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8. 法院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定因本命令及 Cohn Birnbaum 和解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事项。

附件 9-A

密封提交

附件 9-B

Hodgson Russ 调解员报告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部）

关于：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人，1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管理）

诉前/出庭前和解报告

本人，James J. Tancredi（詹姆斯·J·坦克雷迪）法官，谨依照《修订命令：指示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定尊敬的 James J. Tancredi 法官担任调解员，并修订批准适用于撤销权请求对抗诉讼程序以促进协商一致的诉前及出庭前调解的命令》（MC-ECF No. 3465）第 2.iv. 段提交本报告。据本人了解，第11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吕克·A·德斯平斯）与 Hodgson Russ LLP（霍奇森·拉斯律师事务所）已约定将其争议提交调解。作为获指定的调解员，本人欣然报告，各方已达成和解（本人仅有极少参与），且据本人所知，在此过程中遵守了适用的调解程序。

根据第11章受托人向本人所作的陈述，对与涉案转让有关的请求、潜在抗辩及其他事实和情形进行审查后，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控股公司）。受托人及 Genever 债务人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保罗·黑斯廷斯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c/o 吕克·A·德斯平斯，作为郭文贵破产财产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案号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登记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97 页，共 110 页

鉴于本破产案件高度复杂且存在争议的性质，本人建议法院认定，按照 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铱星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案）,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 所确立的标准衡量，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及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第11章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日期：November 4, 2024，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附件 9-C

拟议命令：批准 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部）

x

关于：　：

：　第11章

郭文贵

等人，　：

：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　合并管理

-----------------------------------------------------------　x

［拟议］命令：准许第11章受托人依据《破产程序规则》第9019条提出的首次综合动议，申请批准和解协议——就第11章受托人与 Hodgson Russ LLP 之间的和解而言

鉴于 Luc A. Despins 以其作为在上述标题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获指定的第11章受托人（“受托人”）之身份，就 Ho Wan Kwok（“债务人”）提出的动议（“本动议”）2，请求包括批准受托人与 Hodgson Russ LLP（“Hodgson Russ”）之间的和解协议（“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在内的救济；该和解协议在本动议中有更具体说明，并作为附件 10-A 附于本动议；鉴于法院依据 28 U.S.C. §§ 157 and 1334 对审理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具有管辖权；鉴于本事项构成 28 U.S.C. § 157(b)(2) 所指的核心程序；鉴于在具体情况下已给予适当且充分的通知，且看来无需给予其他或进一步通知；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又名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c/o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2 本命令中使用但未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本动议中规定的含义。

案号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登记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100 页，共 110 页

参见《准许依据《破产程序规则》第9019条限制关于经调解/撤销权请求和解的动议通知之动议的命令》[Docket No. 3685]；鉴于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基于其职责并为受托人、破产财产及其债权人最佳利益而作出的合理且审慎的商业判断；鉴于受托人与 Hodgson Russ（合称“各方”）已参与调解程序，Tancredi 法官据此出具调解员报告，表明其相信 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经充分审议且有充分理由，兹命令：

1. 就本命令所规定的有关 Hodgson Russ 及 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的所请求救济而言，本动议获准。

2. 依据 Fed. R. Bankr. P. 9019，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获批准。

3. 如程序命令所设想，本动议及 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且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应依据 11 U.S.C. § 107(b)(1) 及 Fed. R. Bankr. R. 9018，继续予以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命令登记后 180 日内提交一份通知（“和解通知”）至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案卷；但如该日期落在周末或假日，受托人可至其后的下一营业日提交（“六个月届满日”）。该和解通知应当：(i) 注明本动议及本命令的案卷编号和日期；(ii) 附上 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及 (iii) 包含以下关于 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的信息：(a) 和解当事人；(b) 和解金额；(c) 受托人收到和解资金的日期；以及 (d)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资金的月度

案号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登记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101 页，共 110 页

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如该等月度经营报告在六个月届满日之前提交，可对付款人的身份予以删节。和解通知提交后，法院书记员应解除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对抗诉讼中未删节和解动议和和解协议的密封状态。

5. 依据 11 U.S.C. § 107(c)(3)，U.S. Trustee（美国受托人）对本案案卷中提交或向法院提交的任何信息和/或文件享有完全查阅的法定权利。美国受托人应遵守 11 U.S.C. § 107(c)(3)(B) 规定的义务。

6. 依据 Fed. R. Bankr. P. 9019，受托人获授权签署、交付、实施及完全履行任何及一切义务、文书、文件和文档，并于本命令登记后立即采取一切为完成 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所载和解以及履行其中设想的任何及一切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行动。

7. 依据 Fed. R. Bankr. P. 6004(h)，本命令于登记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8. 法院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定因本命令及 Hodgson Russ 和解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事项。

附件 10-A

密封提交

附件 10-B

Tucker Levin 调解员报告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部）

第11章

Ho Wan Kwok 等人，1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

（合并管理）

诉前/出庭前和解报告

本人，James J. Tancredi 法官，谨依照《修订命令：指示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定尊敬的 James J. Tancredi 法官担任调解员，并修订批准适用于撤销权请求对抗诉讼程序以促进协商一致的诉前及出庭前调解的命令》（MC-ECF No. 3465）第 2.iv. 段提交本报告。据本人了解，第11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 与 Tucker Levin, PLLC（塔克·莱文专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约定将其争议提交调解，本人已接受该项调解。作为获指定的调解员，本人欣然报告，各方已达成和解（本人仅有极少参与），且据本人所知，在此过程中遵守了适当的调解程序。

根据第11章受托人向本人所作的陈述，对与涉案转让有关的请求、潜在抗辩及其他事实和情形进行审查后，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又名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及 Genever 债务人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c/o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案号 22-50073 文书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登记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105 页，共 110 页

鉴于本破产案件高度复杂且存在争议的性质，本人建议法院认定，按照 In re Iridium Operating LLC, 478 F.3d 452, 462 (2d Cir. 2007) 所确立的标准衡量，和解协议的经济条件及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第11章破产财产的最佳利益。

日期：November 4, 2024，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附件 10-C

拟议命令：批准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

附件 10-C

拟议命令：批准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部）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

等人，　：

：　案号：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　合并管理

-----------------------------------------------------------　x

［拟议］命令：准许第11章受托人依据《破产程序规则》第9019条提出的首次综合动议，申请批准和解协议——就第11章受托人与 Tucker Levin, PLLC 之间的和解而言

鉴于 Luc A. Despins 以其作为在上述标题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获指定的第11章受托人（“受托人”）之身份，就 Ho Wan Kwok（“债务人”）提出的动议（“本动议”）2，请求包括批准受托人与 Tucker Levin, PLLC（“Tucker Levin”）之间的和解协议（“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在内的救济；该和解协议在本动议中有更具体说明，并作为附件 11-A 附于本动议；鉴于法院依据 28 U.S.C. §§ 157 and 1334 对审理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具有管辖权；鉴于本事项构成 28 U.S.C. § 157(b)(2) 所指的核心程序；鉴于在具体情况下已给予适当且充分的通知，且看来无需给予其他或进一步通知。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交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受托人 Luc A. Despins（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2. 本命令中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动议中规定的含义。
案件 22-50073 文档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登记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109 页，共 110 页

但前提是，参见《关于批准限制依据破产规则 9019 就经调解／撤销权请求和解所提动议通知的动议的命令》[案卷编号 3685]；且所请求的救济是受托人依其职责并为受托人、破产财产及其债权人的最大利益而作出的合理且审慎的商业判断；且受托人与 Tucker Levin（合称“当事方”）已参与调解程序，据此 Tancredi 法官已出具调解员报告，表明其相信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破产财产的最大利益；经适当审议并有充分理由，现命令如下：

1. 就 Tucker Levin 及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所请求的救济而言，依本命令规定，准许该动议。

2. 依照 Fed. R. Bankr. P. 9019，批准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

3. 如程序命令所设想，动议及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的删节部分已密封提交，且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依照 11 U.S.C. § 107(b)(1) 和 Fed. R. Bankr. R. 9018，应继续密封。

4. 受托人应在本命令登记后 180 日内提交通知；但如该日期恰逢周末或节假日，受托人应在其后的下一个营业日之前提交（“六个月届满日”）。该通知（“和解通知”）应提交至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案卷，其中应：(i) 提及该动议及本命令的案卷编号和日期；(ii) 附上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的未删节副本；以及 (iii) 包含有关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的下列信息：(a) 和解当事方；(b) 和解金额；(c) 受托人收到和解资金的日期；以及 (d) 显示受托人收到该等资金的月度经营报告的案卷编号；如该等月度经营报告在六个月届满日前提交，可对付款人的身份予以删节。
案件 22-50073 文档 4265 提交日期 03/26/25 登记日期 03/26/25 15:02:15 第 110 页，共 110 页

在提交和解通知后，书记员应指示在合并管理的第11章案件及对抗程序中解除对未删节的和解动议及和解协议的密封。

5. 依照 11 U.S.C. § 107(c)(3)，美国受托人对本案案卷中提交或向法院递交的任何信息及／或文件，享有完全查阅的法定权利。美国受托人应遵守 11 U.S.C. § 107(c)(3)(B) 规定的义务。

6. 受托人获授权依照 Fed. R. Bankr. P. 9019，于本命令登记后立即签署、交付、实施并完全履行任何及所有义务、文书、文件和材料，并采取为完成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所反映的和解及履行其中所设想的任何及所有义务而合理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及所有行动。

7. 本命令应依照 Fed. R. Bankr. P. 6004(h)，于登记后立即生效并可强制执行。

8. 法院保留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定因本命令及 Tucker Levin 和解协议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所有事项。

---

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265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