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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4289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289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美国破产法院）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区）
BRIDGEPORT DIVISION（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1
债务人。：案件编号：22-50073 (JAM)
（合并审理）
涉及：ECF No. 4225
X
LUC A. DESPINS，第 11 章
受托人，对抗性诉讼编号：24-05225
涉及：ECF No. 67
原告，
v.
CIRRUS DESIGN CORPORATION（西锐飞机设计公司）及
QIANG GUO（郭强），
被告。

关于准许第 11 章受托人聘请 SAGE-POPOVICH, INC. 作为收回代理人以收回西锐 SF50 飞机的动议的裁定

鉴于受托人提出动议（下称“本动议”）2，请求作出一项裁定，授权受托人根据《聘用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聘请 Sage-Popovich, Inc.（下称“Sage-Popovich”），并根据《破产法典》第 363(b) 条授权并批准受托人订立该聘用关系，所有具体内容均在本动议中有更详尽的载明；经审议《Todorovic 声明》；并且鉴于本法院依据 28 U.S.C. §§ 157 和 1334 以及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地区法院的常规移送命令对本事项具有管辖权；审议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依据 28 U.S.C. § 157(b) 属于核心程序；依据 28 U.S.C. §§ 1408 和 1409，本法院为正当审判地；且法院已认定其可以作出符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三条的终审裁定；本动议已给予适当且充分的通知；且无需再提供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法院已认定并裁决本动议所阐述的法律和事实依据构成了准许本裁定所给予救济的正当理由；且本动议所请求的救济符合债务人财产和债权人的最佳利益；在向本法院进行的所有诉讼程序之后，经审慎考虑并显示有充分理由，在发出通知并于 2025年4月1日 举行听证会后，特此裁定如下：

1 这一系列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包括 Ho Wan Kwok（亦称郭文贵、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其他众多化名）（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8202）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以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 转交 Luc A. Despins（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讯目的）。

2 本文中使用但未作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应具有本动议中赋予其的含义。

1. 本动议按本裁定所载内容予以准许。

2. 根据《破产法典》第 363(b) 条，特此授权并批准受托人订立《聘用协议》。

3. 授权受托人自 2025年2月24日 起按本动议及《Todorovic 声明》中载明的条款聘请并雇佣 SPI。

4. 授权 SPI 执行本动议中描述的各项服务。

5. 按照《聘用协议》的条款，SPI 的费用将基于 25,000.00 美元的最低固定费率，外加 (a) 按提供服务时有效的标准费率（详见《聘用协议》）收取的实际人·日数费用，以及 (b) 报销合理的实付自付费用。特此批准受托人于 2025年2月24日 向 SPI 支付的 15,000.00 美元聘用定金。按照《聘用协议》，该定金应在所有未结发票全额付清后退还给受托人，或在 SPI 聘用期结束时用于冲抵任何未结发票。

6. 关于 SPI 费用及开支的支付，受托人应向法院提交一份附有 SPI 发票的通知。利害关系方随后将有十四 (14) 天的时间对该等发票提出异议。如未向法院及时提交异议，受托人获准在无需法院进一步裁定的情况下支付该等发票。如及时提交了任何异议，(i) 受托人可在其后七 (7) 天内对该等异议作出回应，并且 (ii) 支付不受该异议影响的费用及开支部分。在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解决异议的情况下，法院将对该事项作出裁决。对 SPI 任何报酬的核准应仅限于实际履行的服务和实际产生的开支范围。

7. 在实施其收取的费率的任何上调之前，SPI 应向第 11 章受托人、美国受托人（United States Trustee）以及任何官方委员会的法律顾问提供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的通知，并应向法院提交该通知。

8. 受托人获授权并被赋予权力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落实本裁定所准许的救济。

9. 本动议的内容满足《本地破产规则》的要求。

10. 尽管《破产规则》第 6004(g)、7062 或 9014 条可能适用，本裁定的条款和条件应在作出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执行力。

11. 如果本动议、《Todorovic 声明》或《聘用协议》与本裁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裁定的条款为准。

12. 本裁定的条款和条件应在作出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执行力。

13. 对于因本裁定的执行、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事项，本法院应保留管辖权。

日期：2025年4月1日，于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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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289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