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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4397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397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 x

关于： :
: 第11章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
: 案号 22-50073 (JAM)
债务人。1 :
: 联合审理

x 关于：ECF No. 4352
裁定：(A) 批准第11章受托人依据《破产法典》第327(e)条和第330条、《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2014条和第2016条以及《地方破产规则》第2014-1条和第2016-1条申请作出裁定，授权并批准聘用 Hadef & Partners 作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当地法律顾问

经审议上述标题所示第11章案件（简称「第11章案件」）中第11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简称「第11章受托人」）依据《美国法典》第11编（简称「《破产法典》」）第327(e)条和第330条、《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简称「《破产规则》」）第2014条和第2016条以及《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破产法院地方破产程序规则》（简称「《地方破产规则》」）第2014-1条和第2016-1条，申请授权自2025年4月11日起聘用 Hadef & Partners（简称「Hadef」）作为在 United Arab Emirates（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简称「阿联酋」）的当地法律顾问的申请（简称「《申请》」）2，且所有内容均已在《申请》中详述；并且

1 本些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亦称郭文贵、Miles Guo、Miles Kwok 以及诸多其他化名）（税务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 转交 Ho Wan Kwok 破产财团受托人 Luc A. Despins（仅用于接收通知和联络）。

2 本文中已大写但未另行定义的术语具有《申请》或《Mahmoud 声明》中所载之含义。

经审议《申请》及《Mahmoud 声明》；且本法院根据《美国法典》第28编第157条和第1334条以及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地区法院）的常规移送命令，对审理《申请》及其中所请求的救济享有管辖权；且根据《美国法典》第28编第157(b)条，审议《申请》及其中所请求的救济属于核心程序；且根据《美国法典》第28编第1408条和第1409条，本法院管辖地适当；且本法院认定：(i) 《申请》中所请求的救济符合债务人破产财团、其债权人及所有利害关系方的最大利益，(ii) 《申请》和《Mahmoud 声明》中所载的法律与事实依据，以及本法院就《申请》举行的任何听证会记录，构成本文所授予救济的正当理由，(iii) Hadef 属于《破产法典》第101(14)条所定义的「无利害关系人」，以及 (iv) Hadef 未持有或代表与债务人破产财团相冲突的利益；且在特定情况下已就《申请》发出了适当且充分的通知；且看似无需再发出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并在审查了本法院之前的所有程序（包括于 2025年____月____日举行的听证会）之后；经审慎研议并有充分理由表明，特此裁定如下：

1. 《申请》按本文所述予以批准。

2. 授权第11章受托人依据《破产法典》第327(e)条和第330条，自2025年4月11日起，按照《申请》和《Mahmoud 声明》中所载的条款，聘用 Hadef 作为其在阿联酋的当地法律顾问。

3. 授权 Hadef 作为第11章受托人在阿联酋的当地法律顾问，并履行《申请》中所述的该等服务。

4. 破产财团应负责支付 Hadef 关于该项聘用的报酬及补偿相关费用。

5. 支付给 Hadef 的任何报酬的准许应根据《破产法典》第330条和第331条、《破产规则》第2016条以及《地方破产规则》第2016-1条所规定的程序予以确定。有关报酬的任何争议应完全由本法院裁决。

6. 对 Hadef 任何报酬的准许应严格限于其作为第11章受托人 Luc A. Despins 的当地法律顾问实际履行的服务和实际产生的费用，且不应包括通常由第11章受托人在无律师协助下自行履行的任何受托人职责的报酬。

7. 为免疑义，与支付和准许 Hadef 的律师费及费用相关的所有事项均应由破产法院依据《破产法典》予以裁定。因第11章受托人的聘用而可能产生的所有其他争议，应根据 Hadef 聘用函附表1的「适用法律与管辖权」部分，受阿联酋联邦法律（视情况在迪拜酋长国或阿布扎比酋长国适用）管辖，并受迪拜或阿布扎比法院（视情况适用）的管辖。

8. Hadef 在实施对其收费费率的任何上调之前，应提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通知第11章受托人、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以及任何官方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并将该通知提交给法院。

9. 授权并赋予第11章受托人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落实本裁定所授予之救济的权力。

10. 《申请》的内容符合《地方破产规则》的要求。

11. 若《申请》、《Mahmoud 声明》及《聘用函》与本裁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裁定的条款为准。

12. 本裁定的条款和条件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具有可执行性。

13. 本法院对由本裁定的执行、解释和强制执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保留管辖权。

日期：2025年5月13日，于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

Julie A. Manning，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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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4397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