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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729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729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关于：

第 11 章

HO WAN KWOK（郭文贵），

债务人。

案号：22-50073 (JAM)
依据《破产程序规则》第 9006(c)(1) 条要求指定通知并加快审理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 关于确立 LADY MAY 号游艇维修准备金命令之动议的单方动议

依据 Fed. R. Bankr. P. 9006(c)(1)，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HK USA”），由其下述签字律师代表，特此提请（“加快审理动议”）一项命令：(i) 安排加快举行证据听证会[1]，以审议 HK USA 关于确立 Lady May 号维修准备金命令的动议（“维修准备金动议”），以及 (ii) 指定上述听证会的通知程序。为支持其加快审理动议，HK USA 谨陈述如下。

1. 依据 28 U.S.C. §§ 157 及 1334，本法院对本加快审理动议拥有管辖权。依据 28 U.S.C. § 157(b)，本案属核心诉讼程序。依据 28 U.S.C. §§ 1408 及 1409，本法院分别为上述案件及本动议的适当审理地。所请求救济的法律依据为 Fed. R. Bankr. P. 9006(c)(1)。

2. 2022年4月29日，本法院作出了《强制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 运输并交付特定游艇“Lady May”号的约定裁定》[Doc. No. 299]（“约定裁定”）。如《约定裁定》中所述，

1 通常情况下，各方当事人有望就与所寻求救济相关的核心事实达成一致，从而免除举行证据听证会的必要，但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存在事实争议，因此，出于高度谨慎，HK USA 请求举行证据听证会。

为担保其将 Lady May 号交付至康涅狄格州通航水域的义务，HK USA 已向 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托管代理人”）存入 $37,000,000（“托管资金”）。（《约定裁定》，第 2 页）。《约定裁定》规定，在托管代理人向 HK USA 释放托管资金之前，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在《约定裁定》中定义为“认证条件”）。（参见同上，第 5 页）。

3. 其中一项条件即为按照《约定裁定》第 11 段的规定设立维修准备金。（同上，第 4 页）。

4. HK USA 已依据《约定裁定》提交了《维修准备金动议》，其中 HK USA 请求本法院作出一项命令，以确立维修准备金，包括向受托人 Luc A. Despins（“受托人”）存入金额为 $759,836.41（“维修准备金金额”），以担保必要维修费用的支付。

5. 用于担保 HK USA 履行《约定裁定》项下义务的托管资金，系 HK USA 于 2022年4月 从 Himalay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Group Ltd（“Himalaya”）获得的 $37,000,000 贷款（“Himalaya 贷款”）的款项。HK USA 与 Himalaya 之间的贷款协议（“HK USA/Himalaya 协议”）规定，除其他事项外，Himalaya 贷款应按每月 3% 的利率计息（相当于每月 $1,110,000）。

6. 因此，加快审理关于《维修准备金动议》的听证会，进而加快确立维修准备金本身，并使 HK USA 能够提交必要的认证以促成释放被托管的 $37,000,000，使 HK USA 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其依据《HK USA/Himalaya 协议》本应承担的利息支付。

7. 加快举行确立维修准备金的听证会，亦符合《约定裁定》的条款及其目标。

8. 此外，HK USA 指出，受托人与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委员会”）以及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PAX”）的律师及其各自的专家已于 2022年7月13日 对 Lady May 号进行了现场勘验。HK USA 进一步陈述称，自 2022年7月27日 起，HK USA 已持续向受托人、PAX 及委员会的律师滚动提供 HK USA 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处获取的维修估价。因此，HK USA 谨认为，受托人、PAX 和委员会对 HK USA 目前寻求为其确立准备金的具体服务及维修项目均已充分知悉。

9. 最后，尽管 HK USA 仍对就 HK USA 为支持《维修准备金动议》所依据的维修、估价及其他事项相关事实达成一致抱有希望，但若需要证人证言和书证来确立此类依据（包括所需维修及其相应费用），HK USA 请求举行证据听证会。

10. 据此，HK USA 谨认为，存在加快审理《维修准备金动议》听证会之正当理由。

11. 此外，HK USA 谨请求本法院下令将《维修准备金动议》及本法院准予本《加快审理动议》的命令送达给依据适用成文法和/或规则有权获得通知的所有各方、上述标题项下第 11 章案件中有资格通过法院 CM/ECF 服务接收电子通知的所有各方，以及受托人、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和美国破产受托人。

为此，HK USA 谨请求本法院准予本《加快审理动议》，作出与随函提交的《拟定命令》实质相似的命令，并给予本法院认为公正和适当的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日期：2022年8月11日。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

签署人：/s/ Stephen M. Kindseth  Stephen M. Kindseth (ct14640) Zeisler & Zeisler, P.C. 10 Middle Street, 15th Floor Bridgeport, CT 06604 (203) 368-4234 (203) 549-0872 (传真) 电子邮箱：[skindseth@zeislaw.com] 其代理律师

送达证书

本人特此证明，于 2022年8月11日，前述文书的副本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本提交事项的通知将通过法院电子提交系统的运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方当事人，或按照《电子提交通知》上的指示，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给无法接受电子提交的任何人。各方当事人可通过法院的 CM/ECF 系统查阅本文件。

/s/ Stephen M. Kinds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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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ctb_729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