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ECF #889-20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CTB
案号
22-50073
ECF #
889
类型
UNKNOWN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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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dgeport Boatworks(布里奇波特船厂) 731 SeaviewAve Bridgeport,CT06607 United States (860) 536-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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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底板更换 2022 编号: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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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Lloyd Benard(劳埃德·贝纳德) captain@yachtladymay.com 1 3057994799 船只 Lady May(五月夫人号) 尺寸:151 ' x 32 ' x 7 ' 制造厂:Feadship(斐帝星) 重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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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舱底板更换 $2,2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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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有边缘倒角 备注:1. 以现有右舷板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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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切割起吊点开孔并对边缘倒角 人工 费率 数量 总计 分包商人工作业 BB 2. 所有边缘倒角 工期 2周 备注:1. 以现有右舷板为模板 3. 切割起吊点开孔并对边缘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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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可能与原色略有差异 $2,193.04 一口价 1 $2,193.04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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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费率 数量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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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安全费 BB 4%(零件与人工) 1 $87.72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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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 $2,193.04 零件 $0.00 收费项目 $87.72 小计 $2,280.76 税费 $0.00 总计 $2,2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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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与条件 我们很高兴为贵方船只的维修工程提供本估价单。本预算估价乃基于我们对贵方船只的检查、贵方向我们提供的信息,以及我们在类似船只和工程方面的经验而作出。在我们的工作开始后,可能会发现贵方船只存在缺陷零件或其他问题;基于上述原因,本估价单不包含作业开始后可能需要的额外零件或人工。如发生任何此类问题,我们将通知贵方。税费、环保费及分包商费用如有适用可能另行计费。本估价单中所列价格乃基于本文所载的假设、除外条款和工作范围而制定,自估价单出具之日起十四(14)天内有效。贵方对本估价单的接受须受随附于此作为附件 A 的条款与条件的约束。 在批准时须支付估价总额的 50% 定金,余款及任何完工后应付的额外费用须在完工时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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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估价单及条款与条件获得贵方认可,请尽快签署并寄回。如有任何疑问或顾虑,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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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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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dgeport Boatworks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12/2022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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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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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oyd Bernard(劳埃德·伯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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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体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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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September 2022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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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估价单并非发票,不代表本估价单的最终应付金额或结欠余额。如有疑问或顾虑,请致电 Bridgeport Boatworks,电话:(860) 536-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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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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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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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这些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本条款”)是管辖 Bridgeport Boatworks 向随附估价单(以下简称“估价单”)中所列船只(以下简称“船只”)的所有人(以下简称“所有人”)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唯一条款。本条款与估价单在本文中统称为“本协议”。本条款应优于 Bridgeport Boatworks 与所有人之间先前的任何协议或讨论。一旦 Bridgeport Boatworks 开始履行服务,或所有人寄回经签署的本协议(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即视为所有人已接受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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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酬:作为 Bridgeport Boatworks 履行服务的对价,所有人同意在收到 Bridgeport Boatworks 提交的发票后或按本协议另行规定,向 Bridgeport Boatworks 支付估价单/发票中规定的费用(或已赚取的部分)。此外,所有人应向 Bridgeport Boatworks 偿付履行服务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仓储费、运费以及 Bridgeport Boatworks 履行服务中所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所有人应在收到载有此类费用的发票后支付该等应偿付费用。所有人根据本协议应付给 Bridgeport Boatworks 的任何款项,在三十(30)天的宽限期过后,应自到期日起按适用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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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变更请求:所有人可随时通过向 Bridgeport Boatworks 提交书面请求来请求对服务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以下简称“变更请求”)。在收到所有人的变更请求后合理时间内,Bridgeport Boatworks 应评估该变更请求的影响,并向所有人提供一份载明其对变更成本估算的书面声明。在收到 Bridgeport Boatworks 的变更请求后合理时间内,所有人应就是否接受该变更请求提供书面通知。Bridgeport Boatworks 的服务费应根据服务的增加程度进行调整,按双方约定的固定金额计价,或者若双方未就固定金额达成一致,则按本文规定的费率以工料计价(T&M)方式计算,若未规定费率,则按双方约定的费率计算。若双方未达成书面协议,Bridgeport Boatworks 无需继续进行服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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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证:Bridgeport Boatworks 保证应使用具备所需技能、经验和资质的人员,以专业且符合工匠水准的方式履行服务。除本文另有规定外,Bridgeport Boatworks 不对工艺或材料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或适航性的任何暗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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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费用与开支:所有人应向 Bridgeport Boatworks 偿付追讨任何逾期付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除本协议或法律项下可享有的所有其他补救措施(Bridgeport Boatworks 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并不放弃此类补救措施)外,若所有人未按期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到期款项,Bridgeport Boatworks 有权暂停交付任何货物或暂停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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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ridgeport Boatworks 的责任:Bridgeport Boatworks 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该等事项是由 Bridgeport Boatworks 或其直接负责的人员的单独过过失所造成的。在任何情况下,Bridgeport Boatworks 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事项所承担的责任均不得超过根据本协议已支付给 Bridgeport Boatworks 的费用。Bridgeport Boatworks 的任何负责人、合伙人、成员、董事、管理人员、代理人、受雇人、雇员或顾问均不对与本协议标的相关的任何事项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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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所有人应在服务期间(包括船只处于 Bridgeport Boatworks 的保管和/或控制之下期间)始终为船只维持足额且符合行业惯例的保险。所有人与 Bridgeport Boatworks 特此在受损方收到的保险赔偿金所涵盖的范围内,各自放弃就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向对方追偿的全部权利。本协议所要求的所有保单均应规定相应保险人放弃就该等保单项下应付损失的一切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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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终止:若所有人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Bridgeport Boatworks 有权提前七(7)天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若本协议在服务完成前因任何原因终止,则除本文详述的应偿付费外,所有人应向 Bridgeport Boatworks 支付截至终止之日剩余费用的余额,用以支付遣散成本、机会成本和预期利润损失。Bridgeport Boatworks 行使其在本条项下的权利,决不限制或削减其在本协议或适用法律项下可享有的其他补救措施,包括对船只享有的任何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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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不可抗力:对于因超出 Bridgeport Boatworks 合理控制范围的行为或情况导致或引起的未能或延迟履行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情况,Bridgeport Boatworks 不对所有人承担责任,亦不被视为违约或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地震、爆炸、政府行为、战争、恐怖主义威胁或行动、暴乱或其他内乱、公共紧急事件、流行病或大流行病、停工、罢工或其他劳资纠纷,或影响承运人的限制或延误,或无法或延迟获取充足或合适的物资、材料,或电信故障或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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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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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所有人特此授予 Bridgeport Boatworks 及其代理人和雇员为测试和/或检查之目的操作船只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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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在将船只交付给 Bridgeport Boatworks 之前,所有人应从船只上移除非履行服务所必需的所有个人财产物品、属具或其他附随物品。对于因火灾、盗窃、小偷小摸或其他原因导致遗留在船上的任何此类个人财产物品、属具或其他附随物品的损坏或灭失,Bridgeport Boatworks 概不负责。船只的交付不构成对遗留在船上的非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任何个人财产物品、属具或其他附随物品的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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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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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除非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任何变更、修改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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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本协议中包含的所有明示陈述、保证、赔偿和责任限制在本协议履行完毕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继续有效。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绝不因此受到影响或受损。其余条款应保持完全有效,犹如该不可执行的条款已被删除一样。双方同意以尽可能接近该被省略条款意图的有效条款来替代任何被省略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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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本协议应受履行服务所在州的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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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Bridgeport Boatworks(布里奇波特船厂)与 Owner(船东)应首先尝试通过各自代表之间的讨论来解决争议或分歧,该等代表应在任何一方提出请求后尽快且在方便时会面,以尝试解决此类争议或分歧。如果在会面后,代表们认定无法在双方均满意的条款下解决争议或分歧,则双方应将争议或分歧提交给不具有约束力的调解。调解应由双方共同同意的中立调解员进行,或者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由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美国仲裁协会,简称“AAA”)指定的调解员进行。如果争议未能按照上述程序得到解决,则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此类争议应根据届时有效的适用 AAA 规则通过仲裁作出裁决。仲裁员的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且不得向法院提起上诉。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可根据适用法律依据该裁决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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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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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估算单并非发票,亦不代表最终到期应付金额或本估算单上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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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或顾虑,请致电 Bridgeport Boatworks,电话:(860) 536-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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