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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贵刑事案 · 裁定 · ECF #22

**检方补充信函——就美国诉 Ho Wan Kwok（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案关联被告 Yanping Wang 的保释问题，SDNY 1:23-cr-00118 ECF #22。助理检察官 Murray、Finkel、Fergenson 联署提交补充材料，指控 Wang 在预审服务面谈中隐瞒其持有的资产、银行账户及一本瓦努阿图护照等情况，主张现有保释条件不足以保证其到庭，应予羁押候审。**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sdny_22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United States Attorney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

The Silvio J. Mollo Building One Saint Andrew's Plaza New York, New York 10007

2023年3月31日

通过 ECF 与电子邮件送达

Robert W. Lehrburger（罗伯特·W·莱尔伯格）法官阁下 Daniel Patrick Moynihan United States Courthouse 500 Pearl St. New York, NY 10007-1312

事由：United States v. Yanping Wang, a/k/a "Yvette"（美国诉王雁平，又名“Yvette”），S1 23 Cr. 118 (AT)

尊敬的 Lehrburger 法官：

政府谨此提交本补充函件，进一步反对 Yanping Wang，又名“Yvette”（“Wang”或“被告”）于2023年3月24日提出的动议（“Mot.”）及法律备忘录（“Mem.”），该动议请求法院作出命令裁定其已遵守保释条件条款（Dkts. 8, 9）。[1]

正如政府在反对被告动议的信函中所指出的，在被告于2023年3月15日举行首次保释听证会之后，政府获得了更多信息，政府认为这些信息足以支持施加比此前基本达成一致的保释方案中更具限制性的保释条件。(Dkt. 10 at 18)。政府昨日首次审阅的补充证据进一步支持了这一观点，因为该证据表明被告误导了 Pretrial Services（审前服务处）和政府，并试图规避对法院命令的遵守。

在接受审前服务处访谈期间，被告报告称其自约2022年9月起便处于无业状态。她还披露其资产仅包括两个个人银行账户（合计约900,000美元）以及她的公寓（价值110万美元）。为了满足其保释金条件——该条件要求她向“审前服务处和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披露所有资产，包括以其名义开设的或由其或其拥有权益的公司控制的任何账户、任何加密货币、任何现金以及任何其他财产”——被告向政府和审前服务处披露了上述两个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另外一个银行账户，即 Kwok（郭）家族办公室之一的账户。见 Gov't Opp'n at 5 n.3。

昨日，办案团队初步审阅了在被告被捕时根据执行的搜查令从其公寓中查获的一小部分文件。

[1] 自政府于2023年3月29日在 United States v. Wang（美国诉王案），23 Mj. 2007 (UA) 中提交反对意见以来，大陪审团已作出起诉书 S1 23 Cr. 118 (AT)，指控被告与同谋 Ho Wan Kwok（郭文贵）及 Min King Je（余建明）共同犯罪。本文中的案卷引用均指向 23 Mj. 2007 (UA)。

基于这些新证据，被告的披露显然具有严重的误导性且不完整。审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一份来自 Himalaya Exchange（喜马拉雅交易所）的文件，显示截至2021年11月1日，被告以首次代币发行前（pre-ICO）价格获分配了价值约699,980美元的 HCN（即喜马拉雅币，系喜马拉雅交易所提供的所谓加密货币交易代币）。按今日的交易价格计算，该笔 HCN 据称价值约13,299,000美元。
- 一份未注明明日期的银行开户申请文件，系以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名义在位于 Saint Lucia（圣卢西亚）的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其中将该被告列为该账户的联络人。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由被告所有。
- 从被告公寓中查获的打印文件，反映了截至2023年3月13日（即被告被捕前两天），政府指控由被告管理和控制的多个实体（包括 HCHK 实体）的银行账户余额。这些文件反映的余额至少约为3400万美元。
- 从被告公寓中查获的打印文件，反映了（以手写批注形式记录的）被告所管理的多个郭氏控制实体（包括 G Music、G Fashion 和 Rule of Law Foundation（法治基金））员工2023年2月的工资册，被告在上面签名并将日期签署为2023年3月16日（即签署为其被捕次日的日期）。

因此，Wang 在接受审前服务处访谈期间隐瞒了重要信息。她未披露：直到被捕当天她仍在继续为运作诈骗的实体工作；她在喜马拉雅交易所的“加密货币”资产；以其管理或控制的实体名义持有的银行账户中的3400万美元；或以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名义持有的任何银行账户。除此以外，被告还向审前服务处隐瞒了其公寓保险箱内放有约138,000美元的美国货币及其他外币。该笔款项装在一个便于快速取走的小袋中。见 Ex. A。被告显然未遵守法院关于向审前服务处和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披露所有资产的指示。这种未能披露资产（包括在美国境外可支取的资产）的行为，不仅令人严重担忧被告遵守本法院命令的能力，而且加剧了被告潜逃风险的严重性。

此外，昨日审阅的其他材料同样引发了对被告潜逃风险及其在被指控犯罪中所处核心地位的严重担忧。正如先前详述的，被告在其保险箱中存有一本 Republic of Vanuatu（瓦努阿图共和国）的护照。在政府昨日首次审阅的材料中，有一封由被告的同案被告 William Je（余建明）签署的信函，证明被告适合成为瓦努阿图共和国的公民。[2] Je 是一名国际洗钱者，目前在逃并据信藏匿于 United Arab Emirates（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他依然有能力协助 Wang 潜逃。Wang 与 Je 和 Kwok 紧密合作，因为她是在数千名受害者受害的10亿美元共谋犯罪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人员。

[2] 其他文件表明 Wang “放弃”了其瓦努阿图共和国公民身份。尽管如此，Wang 的瓦努阿图护照证明了她有能力从外国政府获取旅行证件以逃避抓捕。

昨日审阅的证据显示，Wang 保留了大量反映共谋核心会议的笔记和日历；保存了 Kwok 多个社交媒体账户的部分密码；存储了银行账户的登录信息；甚至还保存了一本夹有多张 SIM 卡的小日记本。这些证据不过是冰山一角——政府尚未审阅存放在 Wang 公寓内的笔记本电脑、手机或硬盘，其中一些藏在壁橱和手提箱中。

鉴于被告持续存在的欺瞒、隐匿行为以及无法遵守法院此前施加的释放条件，加之上文阐述的新信息，政府认为当前的保释条件不足以合理确保被告出席未来的法庭审理程序。被告未能披露上述资产和账户的事实表明，不能信任其会遵循本法院的指示，且其蓄意隐匿了有助于其潜逃的资产。因此，在审判前应对其予以羁押。[3] 这一结论还得到了以下事实等进一步支持：其在逃同谋曾协助其获取外国护照，并且目前仍有能力为其潜逃提供便利。

基于上述理由以及政府2023年3月29日信函中所述理由，应当驳回被告的动议。

此致，

DAMIAN WILLIAMS（达米安·威廉姆斯） United States Attorney（联邦检察官）

签署人：Juliana Nun

Juliana N. Murray Ryan B. Finkel Micah F. Fergenson Assistant United States Attorneys（助理联邦检察官） (212) 637-2314 / 6612 / 2190

附件

抄送：Alex Lipman, 律师（通过 ECF 及电子邮件） Priya Choudhry, 律师（通过 ECF 及电子邮件）

[3] 备选方案是，若法院认定有理由予以释放，则至少应大幅提高所施加的条件以涵盖上述未披露的资产，并且应当提供此类资产作为保释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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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sdny_22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