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pe: court_doc
id: "court_sdny_759_0"
court: "SDNY"
case_no: "23-cr-00118"
doc_number: 759
doc_type: "UNKNOWN"
filed_date: "2025-10-22"
lang: "zh"
machine_translated: true
url: "https://mubeitech.com/court/court_sdny_759_0"
original_text_url: "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sdny_759_0"
json_url: "https://mubeitech.com/api/court/court_sdny_759_0"
---
# 郭文贵刑事案 · ECF #759

**出庭声明书（Entry of Appearance）—— 美国诉 Ho Wan Kwok（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案，SDNY 1:23-cr-00118 ECF #759（2025年10月22日立案）。律师 Bradford L. Geyer 代表已通过 Himalaya Exchange 身份认证的 6,512 名客户提交最终版出庭声明，主张这些客户对被扣押的 Himalaya Coin（HCN）与 Himalaya Dollar（HDO）等资产享有可识别、可追溯的第三方权益，寻求在 21 U.S.C. § 853(n) 项下的从属没收程序中代表其参与，并保留返还（remission）申请权利。**


> **中文为机器翻译，仅供查阅，以英文原文为准：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sdny_759_0** 案号、ECF 编号、金额与日期均保留原文。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诉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Miles Guo”、“Miles Kwok”、“Guo Wengui”、“七哥”或“校长”，

以及

KIN MING JE（余建明），又名“William Je”，

以及

YANPING WANG（王雁平），又名“Yvette”，

被告人。

扣押资金的赔偿 刑事案号：23-cr-118 (AT)

代理律师代表 6,512 名委托人的更新及最终出庭记录

指派给尊敬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 Analisa Torres（阿娜丽莎·托雷斯），主审法官

代理律师代表 6,512 名委托人的更新及最终出庭记录

FormerFedsGroup.Com LLC 律师事务所的 Bradford L. Geyer 律师谨代表喜马拉雅交易所（Himalaya Exchange，简称“HEX”）的 6,512 名经身份验证的客户出庭，所有这些客户均为可识别的第三方权利主张人，对被扣押的喜马拉雅币（Himalaya Coin，简称“HCN”）和喜马拉雅美元（Himalaya Dollar，简称“HDO”）加密货币以及相关储备金享有经核实、可追溯的权益。

截至 2025年10月10日，这些权利主张人已由 HEX 通过唯一的喜马拉雅身份识别码（Himalaya Identification Numbers，简称“HIDs”）进行了身份验证。该身份验证程序反映出的持仓总额为 84,689,498.20（HDO）及 433,992,619.55（HCN）。针对被扣押资金的 HDO 权利主张总价值为 $84,689,498.20。另外，因资金扣押、网站被封导致交易所无法运作而造成 HCN 资产损失向政府主张的赔偿性损失权利主张为 433,992,619.55（HCN）x 每枚 HCN $13.77（因政府行为导致暂停交易之日即 2024年7月17日 的价格）= $5,976,051,078 损失。本次出庭不包括自初次提交文件以来已自愿终止代理关系的 187 名个人。2025年10月12日 之后未再接受新客户。律师仅代表身份和余额已通过安全加密的 HEX 服务器得到验证且其代理协议明确授权代理的 HEX 客户。1 为支持本文件，下述签名的律师在保密状态下（under seal）提交证据 A（声明书）、证据 B（客户名单）、证据 C（宣誓书）。

律师出庭仅出于以下有限目的：

1. 在 21 U.S.C. § 853(n) 和 Fed. R. Crim. P. 32.2(c) 项下的附随没收程序中代表经身份验证的客户；

2. 根据 21 U.S.C. § 853(i) 保留客户在减免程序下的权利，其中许多客户此前未能提交减免申请；

3. 对美国针对从 HEX 及相关实体扣押的资产所享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1 存在一名已签约但未经 HEX 验证的客户的例外情况。该客户已在保密提交的证据 B 中提及。

4. 与美国及法院进行协调，以确保与法院于 2025年8月11日 作出的初审没收裁定（ECF No. 720）相一致地进行公正裁决。

日期：2025年10月22日

日期：2025年10月22日 谨此提交

/s/ Brad Geyer Bradford L. Geyer，特许出庭律师（PHV） NJ 022751991 Suite 141 Route 130 S. 303 Cinnaminson, NJ 08077 Brad@FormerFedsGroup.Com (856) 607-5708

送达证明书

我在此证明，于 2025年10月22日，前述文件的真实准确副本已通过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 ECF 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并送达。

/s/ Brad Geyer Bradford L. Geyer，特许出庭律师（PHV） NJ 022751991 Suite 141 Route 130 S. 303 Cinnaminson, NJ 08077 Brad@FormerFedsGroup.Com (856) 607-5708

---

英文原文全文（逐字镜像，同一份 ECF 文件）：https://mubeitech.com/en/court/court_sdny_759_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