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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帖子判绞刑：23岁伊朗女学生阿米尼案背后的司法杀人机制

23岁，大三学的是会计。
只因为在网上发了一条帖子，现在被判了绞刑。
这不是几十年前的老黄历，判决书就下在刚刚过去的九月份。
女孩叫娜吉梅·阿米尼（Najmeh Amini）。
人现在被关在伊朗第二大城市马什哈德的瓦基拉巴德监狱。

她干了什么杀人放火的事？
并没有。
今年1月31号，她在马什哈德的费尔多西商场附近参加反体制游行，当场被安全部队抓走。
关进监狱之后，伊朗网络警察 Fata 扣下了她的手机。
警察把她社交媒体上的发帖记录从头到尾筛了一遍，翻出了一条涉及宗教言论的内容。
就是这么一条帖子，成了要她命的绞索。

抓一个上街游行的大学生，至于直接判死刑吗？
在伊朗的司法系统里，如果只按示威游行或者反体制宣传起诉，根本判不了死刑。
负责这类政治案件的革命法院，已经给她判了顶格的刑期：
12年6个月零1天。
对一个23岁的姑娘来说，在暗无天日的瓦基拉巴德监狱关上12年半，青春已经全毁了。
但神权统治者觉得这还不够痛，达不到吓退年轻一代的威慑效果。
怎么才能合情合理地把绞刑架套到她脖子上？
他们换了一间法庭，启用了另一套机器。

案子被分拆到了霍拉桑拉扎维省第一刑事法院。
检方这次不纠缠游行，直接搬出了伊朗《伊斯兰刑法典》第262条：侮辱先知罪。
在伊斯兰教法里，这个罪名叫萨布·纳比（Sabb al-Nabi）。
法条白纸黑字写得很死：凡是侮辱先知或者什叶派十二伊玛目的人，必须判处死刑。
公诉人一开始指控的甚至还只是侮辱伊玛目，审着审着，在法庭上直接升级成了侮辱先知。
为的就是触发第262条的强制死刑。

那她能不能自辩？
其实伊朗自己的刑法典里，特意留了一个逃生窗口。
这就是紧接着的第263条。
法律明文规定：如果被告人声称自己当时处于醉酒、神志不清、盛怒、失言、过失或者无意引述他人，只要能够查证，就不构成侮辱先知，死刑必须撤销，最多打74下鞭子。
在法庭上，阿米尼和律师明确说明，发帖时她服用了致幻菌菇，处于意识混乱状态，属于完全没有恶意的无心失言。
按法条原文，只要触发了第263条，法官就不能杀她。

结果第一刑事法院第6庭的法官是怎么做的？
法官直接把第263条扔进了垃圾桶。
法庭硬性裁定她具备完全的主观故意，强行把法定的逃生门焊死。
9月16号，绞刑判决正式下达。

这套制度的设计究竟有多阴毒？
一个是刑事法院按第262条判的死刑。
另一个是革命法院判的12年半实刑。
两套判决分头下达，等于给一个年轻人上了双重保险锁。
就算国际社会抗议声太大，最高法院迫于外交压力不敢马上执行绞刑，这12年半的铁窗也牢牢把她锁死在里面。
横竖都要吞掉她的一生。

阿米尼在瓦基拉巴德监狱里录下了一段音频，被秘密带出了高墙。
录音里她的声音很平静，也很让人心碎：
“我今天不是要当什么英雄，我只要一件事：请做我的声音。”
“我是一个无辜的年轻女孩，我还有那么多希望和梦想。”

然而高墙外面呢？
那些平时在西方大学讲堂和社交平台上高谈阔论的女权组织去哪了？
联合国那些每年消耗海量预算的人权委员会去哪了？
平时为了几个代词和微小冒犯就能掀起舆论巨浪的精英群体，在面对真正的神权绞刑架时，突然全哑巴了。
最多是官网上多了一篇措辞委婉的例行通报，然后该开会开会，该领薪水领薪水。
当一个23岁的女性因为言论被剥夺生命权的时候，那些靠着平权口号自肥的机构，连站出来的勇气都没有。

这才是最荒谬的地方。
真正残酷的压迫在用绞架杀人，而号称保护弱者的国际官僚，在用沉默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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