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法官说:请就座。 在我们处理替换律师的问题之前,我想先谈一谈法庭最近收到的一些非当事人以无律师 代理身份提交的文件和通信。 在4月3日的命令中,法庭说明了非案件当事人在某些有限情况下可以在案件档案中提交 文件。其一是在有正当理由相信自己可以依据《美国法典》第21卷第853(n)节对没收财产提出权益 申诉的情况下。 另一种情况是自认为是被告犯罪行为受害者的人根据《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提出动议。 近几周来,法庭受到了大量不当的电子提交文件的轰炸。有些文件中甚至包含了可能被视 为对检方、法庭或被害人具有威胁性或骚扰性的语言。还有一些人则在提交中表达了对案件的种 种不满。这些不当的提交都是由与刑事诉讼无关的人所为,构成了对公众接触权的滥用。在我4 月3日的命令中,我列举了这些不当提交的例子,并指出违反法庭规则进行此类提交的人可能会 被限制其访问权。我还解释说,过去几个月中,法官办公室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大量关于此案 的电子邮件。这些邮件同样是不当的,是被禁止的。除了本案的律师和法庭工作人员外,任何人都 不得联系或发送邮件到法官办公室。 因此,我要向今天在场和听审的每一个人明确声明:本案的档案不是一个供任何人表达个 人观点的公共论坛。法官办公室的电子邮箱也不是。任何对法庭、检方或被害人进行骚扰的行为 ,我都绝不容忍。 若有人滥用公众访问权,进行威胁、恐吓或骚扰,我可能会报警处理。我希望我讲得很清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