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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hon***"
date: "2025-07-28T04:31:25.58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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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 发言 (2025-07-2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19/pages/5)
时间：2025-07-28T04:31:25.588Z
回复：[q5103e8e25b3f49ae055e](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5103e8e25b3f49ae055e)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在法庭上当然不能用这种术语，用专业法律词汇就行。

## 发言正文

> 他们的证据是有的。但是获得证据的手段可能很卑鄙。这种没法去法庭说。只能自己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