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重点是他们联合办案,以及中共司法部亲自上场一个民事破产案。 也不用听他们自己解读的“着急”,况且这个也不是Luc上传的,信封已经很清楚的表明是司法部官员李智颖发给破产庭曼宁法官的。
上传的应该是书记员,但授意的应该是luc或者Patrick R. Linsey。不应该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