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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07-12T16:15:07.40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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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 发言 (2026-07-12)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34)
时间：2026-07-12T16:15:07.408Z
删节标记：本发言经过非事实核验的局部合规删节

## 发言正文

> ［用户 chu***］  老郭律师不理第三方是因为这个
> 
> 3. 程序法上的“代理人排他性原则”（Representation Exclusivity）
> 在联邦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非常尴尬且死板的规则，叫作**“禁止混合辩护（No Hybrid Representation）”**：
>  法庭规定，一个被告要么由律师全权代表，要么自己代表自己（Pro Se），不能两个同时来。
>  因为老郭已经有了法定代表律师，所以律师在法律上是唯一有权在主案里提交翻案动议（Motion for New Trial / Vacate）的人。
>  如果老郭的律师不签字、不采纳，你们作为第三方递交上去的“司法欺诈”证据，在主案的程序里就会被法官以“不符合混合辩护程序”为由，直接在程序上屏蔽掉。这就导致了一个最尴尬的画面：你们在外面把火烧得震天响，里面的律师却因为程序壁垒，死活不给你们开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