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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roy***"
date: "2026-08-27T11:59:48.99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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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 发言 (2026-08-27)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3)
时间：2026-08-27T11:59:48.991Z

## 发言正文

> 如果这四点全部坐实，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 
> 因为已经至少有底层投资人后来向刑事法院正式说：
> 
> 她把Phoenix Farm贷款转给MOS，由MOS代表追回；
> 
> MOS赢了官司以后没有通知她，也没有退还她的钱。
> 
> 这已经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红旗。
> 
> 所以你说“夏有欺诈行为”，我现在会把证据状态分成三档：
> 
> 已经很强：
> MOS取得的813.6万中不只包含MOS自己的直接本金；它还依赖其他投资人/受让债权。法院也明确关注真实权利人和秘密贷款人的问题。
> 
> 已经出现严重异常：
> 至少有底层投资人称MOS已经追回钱但没有返还她。
> 
> 还不能直接下定论：
> 夏启东是否故意向法院虚构不存在的投资人、故意夸大受托金额、或者把不属于MOS的几百万据为己有。要证明“欺诈”，还需要把转让名单、每个人金额、法院实际追回款、MOS最终分配记录对上。
> 
> 最值得你注意的是，亚利桑那法院早就抓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数字问题：MOS原本要求接近 996.7万美元，法院最终只允许其针对Sara/Maywind主张 455万美元的default judgment，因为法院不接受把所有他人转入Maywind的金额都直接当成MOS自己的损失。
> 
> 这句话非常关键。
> 
> 它实际上说明：
> 
> 法官已经拒绝过MOS把“别人转的钱”全部算成MOS自己的damage。
> 
> 而后来MOS却又通过两个不同回收渠道拿到了 813.6万。
> 
> 所以真正值得深挖的不是泛泛说“夏诈骗”，而是：
> 
> 法官只认MOS约455万自己的可判损失，为什么MOS后来能够实际控制813.6万？
> 
> 多出来的大约358万分别对应哪些合法受让投资人？
> 
> 这些投资人后来收到钱了吗？
> 
> 如果没有，MOS凭什么继续持有？
> 
> 这四个问题如果对不上，才会真正形成一个很强的受托资金/虚假陈述/不当占有甚至欺诈问题。
> 
> 而且它会直接反过来影响郭刑事案的Farm损失：
> 
> 如果一批所谓“诈骗受害人”的债权已经被转给MOS；
> 
> MOS又已经从其他法院实际追回相当金额；
> 
> 但底层投资人没拿到，
> 
> 那么今天真正的未赔偿损失究竟应归因于原Farm诈骗，还是MOS后续未分配追回款，必须重新拆开，不能全压在郭头上。
> 
> 这个点，我认为非常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