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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eb***"
date: "2026-03-01T00:39:52.56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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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 发言 (2026-03-0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85/pages/4)
时间：2026-03-01T00:39:52.560Z

## 发言正文

> 陪审团定的罪，翻案还是从陪审团看到和听到的是否为真，是否为不合法的证据。美国法庭总体上都非常保守，激进法官还是极少数。本案中，陪审团看到的不合法证据，听证的伪证，在虚假债权不被揭露前，面上是说得圆的。核心还是在虚假债权，虚假债权被揭露，g系列实体是郭的替代自我（省略其它不是人话的名词）就不成立，整个陪审团听到或看到的证言证词全部无效，自然就是无罪释放。布雷迪违规，是陪审团没有看到应当看到对被告有利的证据，看到后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无效辩护，说的也是，在无效辩护的前提下，陪审团看到的证据证言可能严重偏离事实，得重审。这个案件本身就是政治案，但我们面对的现实却是：只能用法律程序去破局。然后被告在被毫无死角的围剿下，只有我们去为被告说两句，呈上一点对被告有利的事实。最终要无罪释放，还是需要去呈现事实。法官一压制，呈现事实的渠道在地区法院就被堵住了，接下来看二巡是个什么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