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假设他的行为就是把你的钱骗了,那你救他的目的是什么?护送他把你的钱安全落袋,俯身甘心当他孙子?
你現在就是悖論,討論這個沒意義。能出來就是無罪,你這個預設就沒有前提了,不能出來,程序不正義,事實無罪,你這個也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