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1278999eba77ce237a8d"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93"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joh***"
date: "2026-03-24T03:19:48.690Z"
---

# joh*** 发言 (2026-03-24)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93)
时间：2026-03-24T03:19:48.690Z
回复：[q2a4c3343ebf84799b404](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2a4c3343ebf84799b404)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陪审团说gtv无罪，摘出来就行。在检方说的那个共谋协议里，gtv无罪，共谋协议成立勉强也能说圆。就是进入G enterprise 的资金，进入gtv里的部分不算诈骗，是正经私募，不影响其它的资金是被诈骗。

## 发言正文

> 然后 刑事案里Rico不到郭
> 各个诈骗项目 找各自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