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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5/pages/5"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09-02T21:37:38.50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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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 发言 (2026-09-02)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5/pages/5)
时间：2026-09-02T21:37:38.502Z
删节标记：本发言经过非事实核验的局部合规删节
回复：[qb9425c0f9e8144fb2f88](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b9425c0f9e8144fb2f88)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辩方的804文件指明还有1个亿在多个农场主和海曼基金那里，检方却不予没收追查资金也不予起诉，只是反反复复地渲染被告对海曼基金投资了1亿，这个可以作为投诉检方的一个点吗
> 可以，但要非常注意你把它定性为什么。单纯的“检方没有追查/没收那1亿美元”本身，通常不是检察官 misconduct；检察机关拥有相当大的起诉和没收裁量权。
> 但是，如果你说的事实确实能够由 804 文件 + 庭审记录 + 检方自己的陈述/没收主张证明，那么它可以成为一个相当值得调查的 OPR complaint point，尤其是把重点从“为什么不起诉别人”转到：
> 检方是否明知存在与其核心叙事相矛盾的资金去向，却选择性地不调查、不追踪、不披露，同时反复利用同一笔资金作为证明被告犯罪所得/控制能力的证据。
> 这两个问题的性质完全不同。                                                      如果政府进一步把它渲染成：
> 
> 被告取得了这1亿美元；
> 被告控制这1亿美元；
> 这1亿美元属于被告的犯罪所得；
> 这1亿美元因此支持 fraud / money laundering / forfeiture；
> 而 804 文件已经明确指出资金实际仍由多个独立农场主及 Hayman Fund 持有/控制，那么问题就严重得多。

## 发言正文

> [删节：隐私信息]  你们天天就盯着什么这些钱是谁转的谁偷的  有没有进郭口袋。这些东西你以为律师没打过？ 在正面战场的话题上 你们以为你们比郭律师还牛逼？那个[屏蔽词]丽娜，是整个曼哈顿都出名的律师，尤其是在庭审的crossing 她在这个环节是很厉害的。 你们真想打这些，就你妈给我去法学院从大一开始念 [屏蔽词]一样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