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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eb***"
date: "2026-05-26T00:27:16.31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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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 发言 (2026-05-26)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13/pages/5)
时间：2026-05-26T00:27:16.313Z
回复：[q26f623a3e868ee00e681](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26f623a3e868ee00e681)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如果没有证明被告对全部资金实际控制并受益，RICO就不应该成立吧，本身RICO就是冤案

## 发言正文

> 只要参与了政府口中的那个G enterprise ，rico罪就成立。现在被定罪后，就得证明检方证明有罪的过程有问题，或者证明自己无罪。第三方赢之后，检方的叙事就被冲击，在被告那里叫做新证据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