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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05-13T06:55:44.32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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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 发言 (2026-05-13)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10/pages/4)
时间：2026-05-13T06:55:44.328Z
回复：[q9a56ca918d729752619f](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9a56ca918d729752619f)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大陪审团那里的证据要求，不像庭审时那么严格。这也是luc那里的巨额债权登记可以被用来作为批准起诉的原因。那些报假案的用伪造的投资证明说自己被骗几千万，程序上都做不到。但在luc那里就很容易做到，然后政府再把那些债权拿过来给大陪审团看，表面上也没什么问题，并且大陪审团环节是保密的，起诉就这么被批准了。

## 发言正文

> 问题这个咱们碰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