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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6-30 02:02:4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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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如果只是在量刑时发表受害人陈述 依据联邦的《犯罪受害人权利法》(Crime Victims' Rights Act,简称 CVRA),受害人可以: 向法院提交书面陈述; 在量刑时口头发言; 表达案件对自己的影响。 通常不会要求现场出示身份证(ID)或投资证明。 法院一般依赖: 检察官事先确认其属于受害人; 缓刑官(Probation Office)收集的信息; 案件记录中的资料。 如果是远程提交书面陈述,更不会要求每位受害人都到庭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