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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spr***"
date: "2026-08-14T19:52:53.69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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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 发言 (2026-08-14)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45/pages/4)
时间：2026-08-14T19:52:53.691Z

## 发言正文

> 不过我还不会仅凭这六个 docket entries 就断言“违法”。它们证明的是律师大量代表 trustee 执行工作，不足以单独证明 trustee 把不可委托的 fiduciary duties 完全交给律师。
> 真正可以把这个问题坐实的，是你前面提到的 fee applications。
> 如果你愿意，我们下一步可以直接从你已经掌握的 fee applications 入手，逐项找出“哪些工作实际上是 trustee 的职责，却被外部律师以 $1,000+/小时计费”。这会比泛泛讨论 trustee 是否合格有力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