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托雷斯法官今天这份858号命令,看起来好像把没收金额从13亿降到了8.89亿,似乎是“部分接受了郭的反对意见”。但真正重要的不是这个数字,而是她同意了检方的核心做法——用没收(Forfeiture)彻底替代赔偿(Restitution)。 这才是最狠的一招。 郭案的没收体系,本质上是建立在王案的认罪和同意没收之上的。检方通过王案先把一大块资产锁定为“犯罪所得”,再用alter ego理论把这些资产和郭挂钩,从而在郭案里建立起这个庞大的没收池。 如果王案的没收基础被打垮(比如第三方成功证明那些资产本来就不是王能代表没收的信托/投资者资金),那郭案今天这个858号命令就会变成一张废纸。 托雷斯法官现在选择走没收 + remission(减免程序),而不是直接走restitution(退赔),其实就是想把主动权牢牢抓在政府手里。remission程序慢、 discretionary(随意性大),很多第三方最后可能拿不到钱,或者拿得很少。 而真正的战场,其实不在今天这个量刑令本身,而在于后续的 ancillary proceedings(附属程序) 和对王案没收基础的攻击。 如果第三方能在王案相关程序里,把“王到底有没有权利同意没收这些钱”这个根本问题打穿,那么郭案的整个没收大厦就会出现结构性松动。 今天托雷斯把第三方的问题踢到量刑之后处理,看似是想快速结案,实际上也给了第三方一个继续战斗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