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是的 他之前在联盟有职位,应该有领工资,类似Qmay从法治基金领钱
Luc除了它的基础不成立外,其它的逻辑都很清晰,只要从g系列以及法治基金法治社会拿了钱,就是代持,就是欺诈转移或者可撤销转让,全部都可以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