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不告欠钱的,告担保人,这么奇葩
这不就和诈骗案一样 郭王余三个共同被告 余是喜交所CEO 王是saraca的CEO 洗钱签字的是他们 但重判的是郭这个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