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清洗正文
尊敬的助理检察官,我是Chunk Chyi,在司法部起诉Miles Guo案件里面,我自诉ProSe介入案件。原本我不想做受害者,但是,因为我不懂法律,在法庭文件里面说了一些和没收程序无关的私人事物,Torres法官下达的文件528文件596命令,把我的动议全部驳回,并且可能对我下达永久禁令。我在中国境内,并且我的真实身份百分之百一定会被中国政府查出来,如果我被法官下达了永久禁令,我将会非常可能被中国政府迅速逮捕,甚至被杀害。所以,在文件679,我出于无奈,引用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做了被告郭文贵的受害者。 之后法官下达了暂停处理第三方的命令。在检方回复给法庭的文件694里面,检方说到,有215 claims 和88 petitions。这些法庭目前还没有上传到法庭文件里面。我猜这很可能是因为法官的暂停处理第三方的命令。 但是,文件709,文件712,第三方再次介入案件,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其它超过300份司法文件不给上传,却给Beibei Zhu Brsd Geyer上传法庭文件。 按照我个人的理解,第三方要介入案件,应该等到法官下达初没收令之后才可以。Geyer第一次去法庭申请赎回资金,最后法官驳回Geyer的命令里面提到,第三方应该在初步没收令下达之后再介入案件。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Geyer每一次介入案件,都没有在法官签发初步没收令之后,而是在法官下达初步没收令之前Geyer就提前介入案件。并且随后,检方就催促法庭给被告量刑,说数千受害者在等待赔偿。这是巧合吗?检方通过文件11统计了多少受害者啊?检方说的数千受害者在等待赔偿,是不是包括Geyer代理的数千喜马拉雅交易所客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