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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oy***"
date: "2026-05-05T03:46:29.56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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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 发言 (2026-05-05)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08/pages/5)
时间：2026-05-05T03:46:29.561Z

## 发言正文

> Reborn在群里说得太对了：政府把李娅等“反共表演者”针对投资者的独立犯罪（挪用、欺诈转移），全部打包成郭的RICO收益，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 最高法院2017年Honeycutt案明确：没收只能针对被告本人实际获得的收益，不能搞连带责任。即使共谋成立，你没亲自拿到或受益的钱，就不能让你全吐。
> 郭案里：
> •  alter ego（人格混同）从未被正式司法确立；
> •  表演者转移的钱，很多是他们自己控制的独立行为；
> •  检方却用这个把所有损失算到郭头上……
> 这正是Honeycutt要禁止的“把黑的说成白的”操作。
> 自诉人和投资者，完全可以用这个判例+716-4资金复杂记录，在853(n)和上诉中猛烈反击！
> 记录保存进行中，真相正在被钉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