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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03-29T02:10:16.48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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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 发言 (2026-03-2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96)
时间：2026-03-29T02:10:16.484Z
回复：[q4d0c5af21e05fdcea34c](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4d0c5af21e05fdcea34c)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我是非常相信，它们把刑事案件立起来，债权金额是一个必要条件。之前的那些报假案的没有触发起诉，应该就是金额不足的问题，虽然是否批准起诉，没有一个法定的最低金额，但美国联邦司法资源，不可能为你几万几十万的小钱调动，一定要把涉案金额做大，才能把案立起来。

## 发言正文

> 是的 但是咱们没法做实 不像司法欺诈 都是record里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