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都是瑞恩写过的东西 没啥挑战性 我想写自己的东西 又不会写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写得很好哦!还要加三方面的内容: 1. Certificate of Service 送达清单或证明,这个每次自诉都是必须的。 2. Exhibition List 附件证明,主要是提供你的投资证明,第一次以利益相关方写自诉一般都要提供相关投资证明,放在电子邮件的附件里。这个以后再发自诉的时候就不需要再提供了。 3.你好像没写清楚是以853n 还是以CVRA 介入吧?看你写的内容好像是以CVRA 介入。 最后在交电子邮件时要让机器人帮你写一下cover letter 贴进去。发送之前准备好所有需要送达的电子邮箱地址,包括检方和辩方的。主送方是pro se 办公室
都是瑞恩写过的东西 没啥挑战性 我想写自己的东西 又不会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