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有个问题 Mahwah和lady may 是刑事案指控郭 用欺诈所得 用于个人挥霍的重要证据 案子合并后 Luc进入刑事案 Luc又用虚假材料 向破产庭证明Mahwah是郭个人资产 从而和检方(政府)签了和解协议 得到Mahwah处置权
就这一条不就能推翻了 那个船投资前就买了哇